“我刀,劃破長空,愛與恨情難獨鍾。我劍,何去何從,是與非懂也不懂……”小小庭院裡面,少年郎哼着家鄉的小調,火把之下,忙碌的收拾着這些年來的“家業”。一個白色的影子在少年郎身前身後忙叨着。沒有幫忙,反而在不斷的搗着亂。
樹影搖晃,微風陣陣,安詳寧靜。
這破家值萬貫啊,還真是……沈旭之收拾着亂糟糟的家,這個得拿着,這個也不捨得扔。直到最後,沈旭之發現自己的行李不僅周懷年的那匹馬駝不下,就連海角軍營裡面唯一的那輛軍車也裝不下。
戀舊,也算是一種好習慣吧。沈旭之如是安慰自己。看着一屋子的破爛,猛地想起來那似乎在記憶裡面已經變的很遙遠的家。來了多少年了,那感覺總是在身邊縈繞。這裡的世界不管怎麼樣都那樣的不真實。
而這個世界裡自己歸屬的家族,卻沒有這種感覺,很陌生。
“媽的,也不開個幸運光環來。”少年郎心性裡面多少還存着一種叫做樂觀的精神,看着這一屋子的破爛,慢慢的也恍惚了。發現自己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在明天之前整理出一副行李出來的時候,少年放棄了努力,在老藤做的牀上盤膝坐下,抽出菸袋,點了一袋煙,慢悠悠的抽了起來。
生活啊,還真是。在即將再次離開熟悉的滿是回憶味道的家的時候,少年開始了懷念。
不知道哪一年,在那所還沒來得及享受的府邸裡面,自己附着在一個嬰兒的神識裡面。這就是傳說中的奪舍吧,不過如果還有機會再來一次的話,沈旭之寧肯選擇走過奈何橋,喝下那碗孟婆湯,忘卻前世的種種恩怨情仇,在地府裡面靜靜等待下一世的輪迴。而不是來到這個讓沈旭之莫名其妙的世界上遭着許多莫名其妙的罪。
不知道哪一年,哪一天,只記得那漫天的陰雲籠罩和透骨的朔風嘶吼。姆媽抱着自己逃出火光、血色中的那個還沒有歸屬感的家,來到同樣的一座大宅子前。歲月悠悠,沈旭之忘記了很多,卻無論如何都不能忘記姆媽的淚水,放棄一切尊嚴的跪在那陰森的大門前,懇求着,直至額頭血肉模糊。毫無懸念,被抄家滅族的端木家沒有一個親朋好友收留這唯一殘存的血脈,甚至世代姻親、跋扈的不可一世的建國將軍都冷漠的拒絕了。
不知道哪一年,逃出生天的端木逍遙來到了家族在寧州勾戈山脈深處的那方老宅裡面。在一襲黑衣,滿頭銀髮,又聾又啞的老人照料下端木逍遙終於長到了十一歲。那時的天還是很藍,氣候還是很冷。但沈旭之很快樂,如此終老,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吧。沈旭之甚至勾畫着再大幾歲如何出山搶個媳婦回來陪着自己老去。
不知道哪一年,一夥黃衣賊寇悄然而至,這個已經被沈旭之認可的家再一次的變成火光中的廢墟。在老人勉力支撐下,沈旭之匆忙的繼承了老人守護的古老端木家族的傳承。當那株幾近十餘米粗的參天大樹肉眼可見的速度凋零,最後那一片翠綠的樹葉掉落,沿着古老巫術繪出的路線掉到沈旭之頭頂,又神奇的融進沈旭之身體裡的時候,少年天真的以爲自己終於開啓了主角光環,但毫無意外的,又一次失望了。帶着老人視爲重寶,一生不離身的被稱爲聖器的彈弓離開了。然後像老鼠一般在勾戈山脈裡面逃竄了三十三天。直到沈旭之走出那片大山,渡過嵩河,沿着淮海走到了中州的於河平原。
不知道哪一年,那古老神秘的傳承讓已經從端木逍遙改名爲上世名字的沈旭之感覺胸前雪山,後腰氣海充斥着蓬勃的生機,卻無法運用一絲一毫這種生命的力量。這種感覺,這種讓沈旭之覺得無比沮喪的感覺一直維持到了現在。
不知道哪一年,嵩河邊,沈旭之遇見了一隻碩大的已經死去多時的巨獸屍體。一隻母獸,看不出來是什麼。或許是老虎,或許是猛獁象。總之,沈旭之不認識。看着已經有些腐爛的肉,沈旭之有些失望。本以爲天上掉下來的餡餅變成了臭烘烘的爛肉。不過少年已經習慣了這種失望的感覺,就在沈旭之本來準備離開之際,不經意間,看見了那個剛剛出生的雪白身影。於是,旅途中,少年的身影便不再孤單。一直到有個遊行商人想要用一身羊皮袍子換這個長得像狐狸的傢伙,被拒絕之後,這小傢伙纔有了自己的名字,羊皮袍子。
雖然不管沈旭之怎麼看,羊皮袍子都看不出那碩大巨獸的一點點影子,但少年的心裡毫不懷疑羊皮袍子是那巨獸的幼崽。少年不止一次在如水的月光下幻想着有照一次這小傢伙變成威風凜凜的史前巨獸……
不知道哪一年,戰火紛紛。災民裡面已經到了易子而食的程度。少年肩上的小狐狸變成所有人眼中的美食。於是,一次又一次的火拼,火拼之後挑選出還算壯實的屍體,拆出一些肉,再花費一點時間變成肉乾。繼續跋涉,沒有目的。這樣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的上演。吃人?在沈旭之眼裡變成生存下去的辦法。少年的心曾經爲此陰暗過,但畢竟,活着纔好。
不知道哪一年,在無窮無盡的流浪中,漫無目的的跋涉中變得有些頹廢的沈旭之來到了宛州。容顏已經變的連自己都記不得從前的影子,沈旭之發現自己已經走到了傳說中的天涯海角,才狀着膽子走到一座軍營當中,試探着看看有沒有什麼機會得到一口飽飯。於是,在這裡,沈旭之有了又一個家。雖然扮演的身份是一個和自己同名的軍校進修生,雖然幾年之後要回到繁華的京城,但沈旭之厭倦了跋涉,厭倦了四海爲家。
又是五年過去了,胸前雪山,後腰氣海已經隱隱連成當年飄落到沈旭之頭頂隱沒於體內的那片樹葉的形狀,但無論如何沈旭之都不能把那磅礴的生機變爲己用。每日裡把在宛州京城小販手裡偷到的那本懸壺濟世木繫心法入門翻上幾遍,再自己和自己下幾盤棋,變成少年必然的經歷。
來了二十年了啊,沈旭之看着一屋子亂亂糟糟的傢什,感慨着,在鞋底上敲掉菸灰,站起身來,一個雪白的影子在身前身後幫着忙乎着。火把映耀之下,這小狐狸的身影映在牆上,宛如巨獸。沈旭之夢想中的巨獸。
“袍子啊,你說咱們把什麼扔掉呢?”沈旭之雖然沒有收拾什麼東西,但是仍感覺身心俱疲,無奈的和羊皮袍子商量着。小傢伙靈動的眼睛在一屋子破爛傢什裡面掃來掃去,和沈旭之一般,同樣滿眼的不捨。
“唉。你這傢伙怎麼也和我一樣。咱們也不能都帶走啊。”沈旭之摸着羊皮袍子的腦袋,溫言道。像是在勸說羊皮袍子,又像是在勸說自己。
羊皮袍子竄到那牀正中心已經成了一個大窟窿的被子前面,看樣子在下決心。半晌後,還是捨不得這個已經無法禦寒但蓋了將近十年,棉花都已經跑沒了的被子。每天依偎在這牀被子裡面睡覺,依偎着那少年,已經變成了睡眠的一部分。
羊皮袍子又來到有幾天沒刷,隱隱有股子酸味的、已經掉了兩個茬的大海碗邊,想了又想,叼起裡面的一塊乾乾巴巴的紅薯片,兩隻前爪捧在嘴裡開始吃了起來。還是不捨。或許沒了這描着大公雞的海碗,連紅薯都不會這麼香甜吧……
羊皮袍子吃完紅薯,又跑到一摞子亂糟糟堆放的破爛衣服旁邊,穿上去都能掉渣的衣服,最古老的一件是沈旭之當年包剛出生的羊皮袍子,幫他禦寒的那件。雖然衣服已經小的不能再穿,雖然把整個衣服毀掉都變不成一條內褲,但那畢竟是當年穿的衣服啊。毀不成內褲,以後娶了媳婦,毀雙襪子總是可以的吧。
最新的一件在沈旭之身上穿着,是五年前軍部送得一件軍服。這許多年來,要不是旁邊鎮上的好心嬸子幫着縫補,怕早都零碎了。
選擇了許久,羊皮袍子又竄回沈旭之身邊,人立而起,抱着沈旭之的大腿,吱吱的叫着。
“你這小守財奴,這個也不捨得,那個也不捨得。總不能揹着這麼多破爛走吧。老周的那匹馬可馱不動這麼多東西。”沈旭之嘆了口氣,安慰羊皮袍子。“等以後發達了,羊排都買兩個,你吃一個,扔一個。怎麼樣?”想起翰洲那一望無際的大草原上香噴噴的烤羊腿,沈旭之口水橫流。
不管沈旭之怎麼說,羊皮袍子都是不同意。只是搖着沈旭之的腿,吱吱吱的叫。
“那這樣吧,我們把門鎖起來,等有朝一日我們回來,這裡所有的東西我們都不扔,你看好不好?”沈旭之想了想,換了一種方式安慰羊皮袍子。“這些都是你的,都是你的。”
聽到沈旭之這麼說,羊皮袍子似乎很滿意,放開沈旭之的腿,跑到破碗邊,叼起剩的一片紅薯,又竄到窗臺上,找了個背風向陽的地兒,一邊在星光下曬着肚皮,一邊美滋滋的啃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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