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租了間四合院準備分家
雲茉懟完人就走,根本不給李母反應的機會。
等李母回過神想追着出去時,卻被從廚房出來的李麗給喊住了。
“媽,我一個人忙不過來,你幫我把菜洗一洗。”
“哎呀,等會嘛,時間還早呢,急什麼。”
耽誤了這麼幾句話的功夫,等李母再攆出去的時候,雲茉人已經走得老遠了。
李母氣得乾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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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口有一棵歪脖子的老槐樹,老槐樹下砌了花壇,平時老街的老人小孩都愛在樹下納涼玩耍。
看到雲茉從巷子裡頭來,正坐在歪脖子老槐樹下照看凌家樂的凌春花很高興的迎上來。
“嬸孃。”
“嗯,春花。”
看到凌春花,雲茉緊繃的臉上露出了幾分笑意。
整個凌家,唯一讓她喜歡和心疼的人也就屬凌春花了。
“嬸孃,你這兩隻大鵝好漂亮呀。”
“是吧。”見凌春花好奇的盯着竹籠裡的兩隻大鵝,雲茉笑眯眯的介紹道:“這隻大腦袋的叫大白,另外一隻叫二白。”
凌春花驚訝的睜大眼睛,“噫,它們還有名字?”
“是的呀。”
“嬸孃,你是要出去嗎?”
自己這趟去安市,來回花了大半個月時間,昨晚纔剛回來,今天又要離開,以後跟小侄女見面的時間估計也不多,雲茉心裡涌起淡淡的不捨。
她把手伸進衣兜裡,從空間裡摸出一把大白兔奶糖。
“喏,給你吃的,你自己收好了,一天只能吃一顆,不然牙會壞掉的。”
凌春花回頭看了看正和其他小夥伴玩得興高采烈的凌家樂,欣喜接過糖,揣進褲兜裡。
“謝謝嬸孃。”
“乖,你玩吧,一會早點回家。”
“嗯,我曉得的。”
雲茉招了倆出租車,上車後,無意間往老槐樹方向一瞥,發現樹下的凌春花正目不轉睛的看着她。
雲茉從車窗朝對方揮了揮手,隨即才讓司機開車離開。
一時想不到好的去處,雲茉乾脆讓司機把自己放在了一家賓館門口。
雲茉開了一間房,安頓好大白和二白,隨即出門去找房子。
這個年代還沒有房產中介,不過卻有類似中介服務的“房蟲子”,靠吃買賣雙方的差價來賺錢。
雲茉首選的當然是買房,其次是租房。
不過她現在並不清楚江市各個城區的房價,怕被坑,就打算先租個房子做爲落腳點。
有“房蟲子”的介紹,雲茉很快就租到了一個帶池塘的老四合院。
房子倒是不錯,四四方方的大院,正中三個大間,左右各兩間廂房,正房和廂房之間各有一間耳房,前面還有一排共四間的倒座房。
林林總總的加起來共十幾個房間,就算黃家人全部過來都能住得下。
唯一不好的就是空置了不短時間,到處都是灰厚厚的一層灰,屋檐牆角也佈滿了蜘蛛網,池塘也因爲久不清理,水都變成了青黑色,散發着腥腐氣。
面積大,清理起來也不容易,她一個人是絕對完不成的。
租好房子後,雲茉先找飯館吃了午飯,然後回賓館午休,準備下午再去勞務市場找工人打掃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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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家這頭,午飯都吃過了,李志傑才滿頭大汗的進了門。
一進門就嚷嚷餓死了,心疼兒子的李母連忙把特意留起來的小半盆紅燒肉和大米飯端出來。
李志傑吃得狼吞虎嚥,滿嘴都是油光,凌春花坐在屋檐的馬紮上,眼巴巴瞧着,一邊悄悄的咽口水。
李麗統共就稱了一斤五花肉,燒出來也就半盆,凌家樂作爲外孫,自然是少不了肉吃的,李母給自己和李麗各夾了兩塊,剩下的就全給李志傑留了起來,凌春花一塊也沒吃着。
李志傑幾口把就紅燒肉吃完了,不滿的嘟嚷道:“怎麼就留了這麼點,也不多留一點,都不夠吃。”
聽到這話的李麗沒好氣嗆道:“你當買肉不要錢的啊。”
李志傑嘻皮笑臉的,“姐,沒錢你問姐夫要啊,他天天在外頭掙票子,你別學媽,摳門捨不得花錢。”
“你以爲票子是那麼掙的,你掙兩張給我看看。”
李母心疼兒子,見兒子沒吃飽,連忙道:“志傑,你等會,媽再給你煎兩個雞蛋去。”
“兩個哪裡夠吃啊,多煎兩個。”
“行,我給你煎四個。”
李麗一聽就不樂意了。
家裡的雞蛋都是有定數的,她自己都捨不得吃,每天只給凌家樂煮一個,自家弟弟一來,又是造肉又是造雞蛋的,她心都在滴血。
“媽,那雞蛋是留給家樂補身體的,上次的酸菜還有小半顆,你切了拌點油給志傑下飯吧。”
“酸菜哪有營養啊,你也真是的,志傑是你親弟弟,又不是外人,吃你幾個雞蛋怎麼了,看把你小氣的。”
自己平時都捨不得吃豬肉和大米,孃家人來了,她好肉好飯的招待,居然還說她小氣。
李麗氣得胸口悶疼。
李母眼也不眨的倒了小半碗油進鍋裡,又咔咔敲了四個雞蛋進去,隨着嗞嗞的冒油聲,一股煎雞蛋的香味飄散開來。
屋檐下的凌春花聞着廚房飄出來的香味,不停的嚥着口水。
趁着沒人注意她,她轉過身,從兜裡摸出一顆大白兔奶糖,剝開糖紙舔了兩口,又連忙用糖紙把糖裹好,放回兜裡。
嬸孃說了,一天吃一顆,她省着點吃,一顆就能吃一天了。
回味着嘴裡那股甜絲絲的奶香味兒,凌春花覺得紅燒肉和煎雞蛋的香味也沒那麼誘人了。
四個煎雞蛋吃下去,李志傑心滿意足的抹着嘴巴,眼睛一個勁的往雲茉住的屋子瞧。
李母哪會瞧不出兒子的心思,轉頭對女兒李麗說道:“麗啊,你帶家樂進屋睡會吧,碗我來洗。”
李麗看了眼懷裡的兒子,點點頭,抱着兒子起身回了屋。
支走李麗後,李母把蹲在屋檐下數螞蟻的凌春花打發去了洗碗,然後拉着兒子說起了悄悄話。
“東西拿到了嗎?”
“拿到了。”
說着,李志傑從兜裡掏出一小截細細的線香。從顏色和形狀上看,和蚊香相差無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