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的星星都升起來了,照在深色的水面上,彷彿鋪了一海洋的碎鑽。
馬燈泛着暈黃的光,映着女孩的眼睛亮晶晶的。
她眼角一彎,拍拍旁邊的甲板,“嘿,你能陪我坐會兒嗎?”
張順賢道:“我還有事情要做。”
女孩笑了幾聲,沒有堅持,只是在他轉身要走時叫他:“餵我叫林箏,你叫什麼?”
他頓了頓,聲音化在海風裡,“張順賢。”
那個女孩是個富家女,十八歲時她父親給她買了一張環遊世界的船票,她獨自背上行李,山河廣闊,皆在腳下。
地中海是她旅途的中點,那時她暫住在當地一位老婆婆家裡,臨走時想親手爲她做頓中國菜,纔在魚檔鬧出那件事。
過了頭幾天的不適期,女孩便又生龍活虎了,時不時地跑去找張順賢聊天。總是林箏不斷地在問,宋壹簡潔地答。
在女孩看來,這個少年有一雙憂鬱的眼睛,就像午夜裡深色的海水,看不清顏色,看不見深度,拿手指輕輕地觸碰,縱在夏夜,也如冰雪一般地涼。
十天後威廉二號到達倫敦港。這是這艘郵輪的終點,所有在這場旅途中相遇的人們在此分開,大部分人從此再無交集。張順賢按下面前這幢房子的門鈴。
隔着窗戶望去,裡面燈火輝煌,像是在辦酒會。
來開門的是個,上了年紀的老人家,看樣子是這裡的管家,標準的高個大鼻樑,一身西服馬甲,見到他面上倒溫和,容色裡還帶着些酒意,開着的門門縫裡露出顏色曖昧的光。
張順賢遞上一個舊的發黃的信封,有的字跡被雨水打溼,暈染開來。
他指給他看信封下方的那個地址,用蹩腳的英文問他是否知道住在這的人搬去了哪裡。
老人家接過信封仔細看了看,朝他抱歉的揮了揮手:“Sorry,I don't know。”
張順賢的嘴角抿成了一條線,皺着眉頭道了謝準備離開,打算去下一家上次來時沒在的住戶那裡打聽。
倫敦的雨說下就下。
張順賢裹緊了身上的大衣,轉身走入雨幕。高大的樓房,璀璨的燈火,窗戶裡盛的都是人間煙火,街上悽清冷寂,張順賢慢慢走着,想起福爾摩斯的故事裡,大偵探總是穿着黑色的上衣,帶上一把雨傘,奔走在街巷間破案,而他,卻被一個案子整整耗費了三年的時光。
“嘿,張順賢。”
他回過頭,隔着雨霧看見林箏站在他方纔敲過門]的屋子前,她穿着寶藍色的小禮服,頭髮盤成髻,舉着一杯紅酒看着他笑的驚奇。
屋裡有人給她遞來一把傘,她三兩步跑到他面前,舉着傘柄把他攏進傘裡,面色因飲酒而微微泛紅。
“真是你呀!剛纔隔着門還以爲是我看錯了,你怎麼會在這裡?”
“有點事。”張順賢亦有些愣然,沒想到竟會在這裡見到她。
林箏歪着腦袋笑,眼睛在夜色裡亮晶晶,張順賢心裡忍不住一動,有瞬間的恍惚。
她伸手便去拉他,“還真是湊巧,我也在這裡辦點事,既然我們這麼有緣分,不如去屋裡坐坐。”
不待他開口,她就自顧自抓着他往裡走:“你看外面這麼冷,進來喝點東西暖和暖和多好啊,你還沒帶傘,淋了雨會得感冒,走走走,我請你喝酒。
屋裡暖烘烘的,壁爐散着熱氣,客廳裡水晶燈低垂,長形的餐桌上擺着酒水和食物。
沒有張順賢想象中的衣香鬢影和杯盞交錯,只有幾個人或坐或立在輕聲交談,皆是標準的英國紳士或淑女模樣。
“來,張順賢,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老師艾弗森教授。”林箏笑意盈盈,端着酒杯說話的樣子,一點也沒法讓人將她同那個抓不住魚的小姑娘聯繫起來。
這間屋子的主人便是林箏的老師艾弗森,他曾教過她一段時間的英國文學,林箏是特意前來拜訪他的。
張順賢有些侷促地跟他們打了聲招呼。
林箏太過熱情直爽,真讓他不知道如何招架。
“剛纔聽布魯克說,你在找人?”布魯克是剛纔給他開門的那個老管家。
張順賢點點頭,卻不想多說。
倒是這個話題引起了艾弗森的興趣,聽了張順賢的描述,似想起了什麼:“哦,是曾經住在隔壁的那個漂亮的東方女孩,我不久前曾在一個慈善晚會上見到她。”
“真的嗎?她在哪?”張順賢猛地站起來,差點撞翻林箏手裡的酒杯。
然而艾弗森的回答卻仍然讓他失望,他並不知道她搬到了哪裡,而且在那之後再也沒見過她。
不過這個消息依舊讓張順賢激動,至少可以確定,她還在倫敦。
張順賢沒有久留,告別時雨已經停了,倫敦的夜已深。
林箏遞給他一把傘,笑盈盈地對他說:“嘿,希望我們還能再見。”
張順賢沒有說話,頷首接過傘,走進了夜色中。
沒走兩步,林箏從後面追上來:“喂,張順賢,不如你把你的聯繫方式給我,我可以幫你找人。”
張順賢要找的那個人叫顧筠,兩年前來到倫敦。
林箏爲他帶來顧筠的消息時,時間已經是距離上一次見面的半年後。
這期間張順賢跟船回了國,又再一次,穿越茫茫大西洋,來到雨霧濛濛的倫敦,而林箏結束了她的環球之旅,暫居英國
林箏再見到張順賢是在泰晤士河旁邊下午六點整,大本鐘的鐘聲驚起了滿地的鴿子。
他很緊張,嘴角抿成一條直線,兩隻手放在口袋裡,卻看得出微微的顫動。
林箏指着不遠處的廣場對他說:“老師的朋友今天要出席這個活動,碰巧在名單裡看到了她,但即使是在國外,同名的人也很多,所以,我不確定是不是她。”
這是英國出版界大亨舉辦的捐贈活動,拉開的紅線外已經有了許多觀衆。
林箏和張順賢費了一番勁才擠進去,前面的嘉賓席已經坐的差不多,宋翊辰的視線在那些光鮮亮麗的人羣中反覆移動。但隔得太遠,人太多,他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