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醒過來,天已經亮了。身下不再是平坦的小木車,而是堅硬的地板。
坐了起來,眼前是一面牆壁,無路可行,身後是一條能容納兩個自己並行的小巷。
感覺手裡拿着什麼,低頭一看,一手握着一枚以前從未見過的銀幣,一手握着一個裝着麪包的袋子;而那個買下自己的新主人,卻不知道去了哪裡。
剛剛沒留意到身上有什麼變化,恍然大悟地看了看雙腳和手臂。
原本裸露的身體和竟然換上一套衣服,那條被鮮血染紅色藍色短褲已不知到哪,穿着的是一條從未見過的質地的褲子。
丹尼爾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爲什麼昨晚夢裡聽見新主人說的那番話,一覺睡醒,竟然身處不知名地方,還穿着一套很舒適的衣服。
身上的痛楚竟然消失,捋起衣袖察看昨天的傷痕,竟然一條也不見;不相信地摸着瘦弱的臉龐,似乎比以前還要光滑,哪有昨天被魯伯特留下印記的樣子。
還沒弄明白怎麼回事,從袋裡拿出一個麪包,一邊吃一邊向外面走去。走出無人的小巷,映入眼球的是與以前不同的建築物,這些建築物都是瓦磚鋪頂,兩層高,路人的衣服都不再是獸皮製成,和自己穿的衣服差不多。
一位行人走過,丹尼爾剛想叫住他問清楚這究竟是怎麼樣的地方。不遠處傳來吵雜的叫喊聲,行人爭先恐後地向同一方向跑去,那些開門做生意的店鋪看見情形,管不得店裡的客人是否離去,馬上關進大門,不知在害怕什麼。
走到路中央順着他們過來的方向看去,想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爲什麼人們都要跑走。
不一會兒,只聽見鎧甲的撞擊聲。看清楚一點,是一頭足有一層樓高的火紅色大蜥蜴。那些鱗片密集而看似鬆散,只有一條凌接入皮膚,每動一下,鱗片就撞擊一次,口中還噴出炙熱的火焰。火焰的高溫,似乎放一塊肉下去,就會被烤熟一樣。
丹尼爾被嚇了一跳,雖然以前看過類色的動物,可那些動物的體形只有自己一半的身高,現在這隻竟然比自己還要大上不知多少倍。
他一邊低頭自言“鬥氣與魔法的世界究竟是怎樣的?這又是什麼巨型怪物?怎麼還會噴火。”一邊想轉身逃跑,可發現雙腿竟然不聽使喚,無論怎麼使勁,就是不肯動彈一下。
此時,大蜥蜴已經跑到他的面前,僅差幾米,隨便張開嘴巴,隨意地噴出火焰都能燒到他。
現在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驚恐地擡頭看着這隻大蜥蜴,那雙拳頭大小的火紅色雙眼死死盯着自己,鼻孔噴出炙熱的氣霧。
大蜥蜴背上走出一位少年,約十一二歲。他站在蜥蜴得頭上俯身凝視丹尼爾,高聲問道“你不怕我的‘火火’?”
“怕,只是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東西;想跑的時候,雙腿卻不停使喚,現在想跑,這頭大怪物邁前一步,我得跑十多步,根本逃不了。”丹尼爾身體害怕的顫抖,如實回答。“既然我逃不了,逃也要死不逃也要死,你殺了我吧。”
他昨天才慶幸遇到新主人,一切都在好轉。沒想到一睡醒,就要被這巨大的怪物燒死或者踩死。忽然想到,新主人讓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目的,就是要讓這怪物殺死自己。自己說過,爲主人做什麼都在所不辭。大着膽子,挺起胸膛看着這怪物和它上面那比自己大幾歲的少年。
“你不認識火火?我怎麼沒見過你?你剛來俄斯鎮嗎?”
“恩,今天剛到這裡,什麼都不知道。”
“也對,怪不得你還在這等我,他們都跑光了。”少年道,“我叫史密斯,史密斯·貝克漢姆。你呢?”
“丹尼爾。我沒有姓。”
丹尼爾從小就被賦予這個名字,奴隸沒有姓,只需有一個代號便可。
“怎麼會有人沒有姓?真奇怪。”史密斯哪管丹尼爾有沒有姓,在他眼裡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玩具,只要自己開心就好。“不管了,我讓你跑,過一會兒再追你。”
“我爲什麼要跑?既然都要死,我跑不過這隻大怪物,況且我連這的路都不知道,能逃到哪去?,我不想跑。”丹尼爾還是害怕,不過他不想做無謂的掙扎。既然新主人把自己放到這裡,被殺死也認命了。
“爲什麼?……嘿嘿,輪不到你問爲什麼。”史密斯笑着用手摸了摸火火的腦袋,火火很聽話的微張小嘴,一道火焰從嘴裡噴出。火勢可不像剛剛那麼小,整條火焰足有幾米長,把丹尼爾得臉燒黑。
丹尼爾看見火火嘴巴噴出的火焰,被嚇了一跳;白皙得連被火火的火焰薰得黑乎乎,若現在是晚上,沒張開眼睛,恐怕真沒人能看見他。
見火焰與自己越來越近,丹尼爾害怕得身子一軟,倒在地上;他沒發現,他坐的地方已經溼了一地。
“還不跑?你已經沒有時間在這發呆了哦!”史密斯對丹尼爾說完,蹲下細聲道“等他跑到轉角就開始追他。”
丹尼爾馬上爬起來逃跑,恨不得自己長出一雙翅膀。不時回頭望火火已經跑到哪裡,“哇,怎麼還追我?”丹尼爾一邊跑一邊回頭望着那戲耍着自己的火火。
火火頭上的史密斯自豪地說“這是我的地盤,你跑到哪裡我都能追到你。” _ тTk án_ ¢O
丹尼爾害怕得卯足全力向前跑,哪管前面有什麼,只要向前跑便是。
他的速度忽然減慢,後面追來的火火見丹尼爾突然停下,立馬用兩隻前爪撐着身子,讓速度瞬間減慢;可火火的速度是丹尼爾的數十倍,加上它龐大的身子,豈是容易停下的?差不到半米距離,便能把丹尼爾生生撞飛。
丹尼爾轉過身,見火火和自己的那點距離,沒把他嚇得第二泡尿給拉出來。
“你幹什麼?怎麼不跑?”史密斯見丹尼爾停下,滿臉怒色叱問丹尼爾。
丹尼爾像是沒見到史密斯的臉上,自顧自的問道“這裡是你的地盤?你家是不是有很多書?”
“有,幹嘛?我家當然有書。只是我不想看而已。”史密斯不耐煩地說,“你到底跑不跑?我還沒玩夠。”
“帶我去你家。”丹尼爾竟然忘了自己的身份,聽到史密斯說自己家裡有書,用主人的語氣對史密斯說道。
說也奇怪,史密斯很聽話的指揮火火轉身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來到一座很大的宅院門前,門前有一塊半人高的黑色石頭,上面刻着“貝克漢姆侯爵府”。當然,丹尼爾並不懂上面寫的是什麼。走到火火身旁,仰頭看着史密斯問道“上面寫的是什麼東西?”
“你不懂字嗎?上面寫的是‘貝克漢姆侯爵府’。”史密斯不耐煩地說完,問道“你到底跑不跑?我還沒玩夠呢。……誒,你進我家幹嘛?趕緊給我跑呀。跑進我家,火火一樣會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