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你做玩伴要不要?你應該沒有玩伴吧?”丹尼爾想起史密斯之前說的話,轉頭說道“前提是,我要讀書識字,不管誰教我,每天要有固定的時間讓我學習。”
“當我玩伴?”史密斯稍稍思考後,道“那些人都玩膩了,一聽到我出門,跑得連影子都不見;你還敢當我的玩伴?好吧,我可以找人教你識字,你當我玩伴,不許後悔。”說完,騎着火火走進後院。
看着火火粗壯的四肢向前邁進,無意中看見地面上一個個塌陷的腳印,竟然和火火的四肢一個樣;一個個塌陷的腳印足有一英寸深,可想而知火火有多變態。想到以後要被史密斯和火火一起對付,他似乎後悔自己的決定。再回憶不久前的情景,火火的火焰把自己燒得如同炭黑,所有人聽到這少年的行蹤已經不見人影,使他更加堅定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有種轉身離去的想法。可想一想,即將可以讀書識字,不再受餓肚子的痛苦。他吸一口氣,大膽的邁開腳步,跟着少年走進貝克漢姆宅。
史密斯走到後院,跳到地上,讓下人把火火看好。領着丹尼爾繞回前院的迎客廳。
走進迎客廳,一個滿臉長鬚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翹着二郎腿,舉着一個裝滿葡萄酒的酒杯放在鼻子下十分享受的嗅着,兩名婢女在他身後給他捶背。
此人正是史密斯的爹,格雷·貝克漢姆。
史密斯走到格雷面前,指着丹尼爾道“爹,這人說給我當玩伴,不過要教他讀書識字。你快把老師給叫過來教他讀書識字。”
格雷喝了一口酒,上下打量了丹尼爾一番,又看着史密斯,道“平時教你讀書,你不讀;別人想讀書,你倒要我把老師請來。我的錢是搶來的嗎?爲一個無關的人花那麼多錢,這是我格雷嗎?”
“你的錢根本就是搶來的。”史密斯低頭無聲的說了一句,嬉皮笑臉的走到格雷身後,向一名婢女揮了揮手,讓她退下,兩個比丹尼爾粗大不了多少的拳頭在格雷的背上一下又一下得錘打。道“爹,你家財萬貫,火火都買得起,怎麼沒錢把那老頭叫來教書?快啦,就算爲了我,也要把那老師叫過來教書。”
“你就只知道玩。”格雷讓史密斯走到身前,道“如果你也用心讀書識字,我就讓人去把老師給請過來。怎麼樣?”
雖然和史密斯只有短短十多分鐘的相處,不過這短短的時間,多少知道史密斯是個遊手好閒、專門找別人麻煩爲樂趣的少爺;他會靜下心讀書?丹尼爾生怕不能讀書識字,但自己在這裡什麼都不是。臉色變得有點難看,用祈求的眼神望着史密斯,求他妥協。
史密斯這種人,一天到晚只知道玩。要他讀一小時的書,還不如讓他砍一天的柴。格雷極溺愛他,爲了他,靠許多關係,花了五百多枚金幣買下火火這頭二級魔獸。單單事火火已經讓整個小鎮不得安寧,若費盡家裡所有財產買一頭四級魔獸,恐怕整個俄斯鎮已經變成廢墟。
鎮民聽到自己走出門的消息便逃得無影無蹤,比見幽靈還恐怖,早已覺得無趣;好不容易有人願意陪自己玩,就算花點時間讀書也無所謂。兩顆眼珠子機靈的打轉,心想“到時候讓老師只教他一個,我把老師一塊捉弄。”偷偷一笑,“爹,沒問題,我一定好好的讀書。你不是說兩年後要我到國都的學院學習魔法嗎?現在不讀書識字,到了那裡,對着深奧的文字,看不懂怎麼辦?你說對不對?況且我的願望是成爲一個厲害的魔法師誒。”
丹尼爾聽到“魔法”二字,愣了一下。他不懂魔法是什麼,雖然他感受過魔法的威力,卻沒見過魔法是什麼樣子的,聽到名字,只覺得是很厲害的東西;他以爲是像史密斯這樣的大少爺纔有錢買回來玩的。
格雷一眼都不看史密斯,淡然道“得了,就你那性子我還不清楚?何況你想當魔法師,還當不成。別人魔法師可是萬中無一,你看你那樣子,有成爲魔法師的資質嗎?……來人啊,把筆和紙拿上來。”
史密斯對格雷的態度毫不在意,看着下人把羽毛筆、墨水還有質地較差的羊皮紙拿上來放到桌上,連忙催促道“快寫,讓他讀完書,我就和他去玩。”
“你不是說要一起學嗎?”格雷看了一眼無語的史密斯,用筆沾了沾墨水,寫滿了三張羊皮紙。拿起一張交給下人,道“給老師送去,請他老人家過來教書。”另外兩份,一份向着丹尼爾,一份對着自己。道“你想工作多久?時間你自己定,每個月五百枚銅幣夠了吧?”
還沒等丹尼爾說話,史密斯立馬問道“爹,你怎麼這樣?一個月才五百枚銅幣?起碼兩枚銀幣。要知道,給我做玩伴是很辛苦的,起碼比別人多一倍的工資才行。你怎麼還剋扣他一半的工資?”
這話氣得格雷一時說不出話,他慢慢深呼吸,等氣順了,道“我的家產最後還不是留給你?你還幫着外人,像什麼話?況且,請老師來教書不用花錢?整個俄斯鎮近千名小孩聚集在一起,每天才學習幾節課。你們兩個人就可以每天幾節課,每月學費才五百枚銅幣,很貴嗎?”
丹尼爾看見史密斯不爽,還想說什麼話。他馬上搶着說“不不不,只要給我吃飯就夠了。至於能有多少錢,我想也沒想過。我只想有飯吃,能讀書識字。”
“這就對了。你看看,別人都知道不用這麼多錢,你還送錢給別人?”
“笨蛋,我幫你爭取多點錢,你還不要?”史密斯瞪了丹尼爾一眼,不再說話。
“多謝少主人好意,我只要有足夠的飽飯吃就夠了。”
“那,你想工作多久?”格雷問道。
“既然少主人兩年之後要離開,我就工作兩年吧。”丹尼爾想了想,道。“這兩年,我都可以讀書識字嗎?”
“當然,他也要讀書識字,你跟着學就是。”格雷道“你在上面簽上名字就行了。”
丹尼爾不識字,簽名這詞又從何談起?道“老爺,我不識字,您幫我簽名吧。我叫丹尼爾。沒有姓,就丹尼爾。”
格雷看了看丹尼爾,疑惑地搖了搖頭,剛在兩份協議書上寫完,老師便來到迎客廳。
他連忙站起迎接老師,像對待上級一般,道“老師啊,這次又麻煩到您了,還有一個小童想要學習,您順便也教教吧。”
老師上下打量丹尼爾,道“好,常言道有教無類。只要他肯學,我就願意教。而史密斯……”他沒有再說下去,等待着格雷的答覆。
從格雷的眼神中已經知道史密斯不想學習。道“小童你跟我來,我教你讀書識字。”
見老師和丹尼爾徑直走出廳門,史密斯一時急了起來,大聲問“那我呢,我爹花錢叫你過來,你光教他不教我,怎麼可以這樣?”
格雷搶在老師之前開口,叱喝道“怎麼可以這樣,真是胡鬧。老師也是我的老師。你怎麼可以不尊重他?”
老師微微擡起一隻手,讓格雷不用叱喝史密斯。笑了笑,道“如果,你想學習,我可以教你。但是你要胡鬧,別怪我不阻止你父親。”說完,領着丹尼爾熟悉地走出廳門,穿過一座座小亭向後院走去。
這個後院,不是先前史密斯領着丹尼爾去的那個後院。
這有一個小湖,湖中又有一座小亭,湖邊有一片不大的沙池。老師指着沙池,道“以後就在那裡練字。只要你肯用心學,我知無不教。”
丹尼爾充滿感激,但不會形容。見老師在沙池邊拿起一根精緻的樹枝,跟着拿起一根粗略的樹枝模仿着老師寫字。
“你一字不會?”老師問道。
“嗯。”丹尼爾點了點頭。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所有單詞、詞組都由這二十六個字母組成。最簡單的數字,‘ONE’這是‘一’,‘TWO’這是‘二’………”
老師講課速度不快,丹尼爾聽得津津有味,倒覺得老師講課速度太慢,學到的東西還不夠;卻不敢打斷老師講課,集中精神聽老師講。
時間過得飛快,半小時已經過去。
史密斯坐在小亭裡的一張長板凳上,望着不遠處的老師和丹尼爾;老師的聲音不大,小亭和沙池的距離不遠,所以老師說什麼,他都能聽得清楚。老師教的這些知識早已學過,他等了半小時,顯得不耐煩,走到丹尼爾身邊,拉了拉他的手,道“練字有什麼好玩的,況且你得字都寫不對,歪歪扭扭的。走,我們到街上玩去。”
丹尼爾正學得入神,老師教什麼,都如同飢餓得野獸看到食物一般撲上去撕咬。此時有別的野獸與自己搶食物,當然不會讓給他。用沒抓樹枝的手往後一甩,掙開丹尼爾的手,道“別吵我,我正學習。”
史密斯是主人,卻被下人給推到幾米外。怒道“你再不陪我玩,我讓火火燒你的屁屁,還有他那鬍子。”
老師知道這小子的脾氣,得罪了他,真的會讓火火把自己留了多年的鬍子給全部燒掉。想想自己一把年紀,也不能一次教太久。道“你把剛剛教過的單詞,寫出十個個,我就讓你們去玩。”
十個單詞,一分鐘也用不着,史密斯不在乎等多一分鐘。道“你快寫啊,寫完陪我去玩。”
丹尼爾一副失望的樣子,用樹枝寫了幾個單詞。那字母根本就不成樣子,不仔細看清楚,真以爲是鬼畫符。他寫完第九個,用沒有抓樹枝的手在腦袋撓了撓。
史密斯見他撓那麼久,不耐煩地用手指在沙池上幫他把第十個單詞補上。然後拉着他的走準備離開。
而丹尼爾的手又是一甩,掙脫開來。道“我又不是不會,你等一下不行嗎?讓我把它寫完。”
史密斯臉上少許怒色,又顯得有點無奈;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丹尼爾把第十個單詞寫出來。
“誒,誒,你不是寫第十個嗎?怎麼寫了十一個?——你還寫?有完沒完?不和我去玩了?”史密斯看見丹尼爾把第十個單詞寫完,走上去想帶他出去,看見他繼續寫。焦急得說道。
丹尼爾不耐煩得一邊寫,一邊說“等一會兒,好嗎?等會兒你讓火火燒我,我一聲不發,總可以了吧?”說着,又寫了二十多個單詞。
單詞越寫越多,十來平方米的沙池被那小小的字母填滿,轉眼間已經寫了五六十個單詞。
“你,你一時間記得了那麼多?你還記得其他的?”看着沙池裡的數十個詞組,老師不信地問。
丹尼爾點點頭,把沙子全部抹平,把剩下的單詞全部寫出來。
那半小時教的百多個單詞,丹尼爾一字不錯的寫了出來。他放下樹枝,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沙子,笑道“少爺,現在可以陪您去玩了。”
“你以前真的不識字?你真的是那半小時內把百多個單詞全部記住?你記得那百多個單詞是什麼意思嗎?”老師問道。
“如果以前就識字,我還要冒着生命危險當少爺的玩伴,只爲了讀書識字嗎?”丹尼爾反問“我記得單詞的意思,有什麼問題嗎?”
史密斯站在丹尼爾身邊瞪了他一眼,對着老師問“你該不會要他把百多個單詞的意思全部說一遍吧?我可受不了。”
“不會不會,就三個單詞,簡中難各一個,好嗎?”老師勉強的對着他笑了笑,沒有等他回答就直接問“I、ability、tongue-twister,這三個單詞,沒問題吧?”
“我、能力、繞口令。”丹尼爾無需思考,剛聽完就直接把三個單詞的意思說了出來。
“你真能記住?”老師喜出望外地說道“你們去玩吧,不要玩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