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牧天
草原,那麼單純。
單純的天空,單純的草,單純的馬兒,單純的人,它從不會像山裡面那樣,山裡有樹林,樹林裡面又有草,草頭上又有石頭,草下面又有沼澤,草裡面則完全有可能是一支伺機而動的伏兵。所以草原的生活使人變得單純,即使是磐叔那樣從爾虞我詐的戰場上死裡逃生的退伍軍人,在確認江十一和陳泌並非威脅後,他很快變成了熱情好客的主人。
“哈哈哈哈哈哈!”爺倆在草原的星空下爆發出豪放的笑聲,或許並不存在真的足以引人開懷大笑的理由,只是,單純的快樂而已。
穆懷陽把一根肥碩的羊腿抓在手裡亂啃,下半張臉都沾滿了油污,他無須擔憂任何關乎形象的問題,因爲在場的諸位沒人有形象。相比之下,江十一很少見地倒成了矜持的一方,他儘可能保持一個客人該有的拘謹,儘管羊肉很美味讓他也忍不住想趨之爲瘋狂。
陳泌也很罕見地大笑,只是對聲音的剋制依舊,無聲的歡快一種極其怪誕的場面,好在那對糙爺倆快樂得根本沒注意到這種細節。
“今天真是多謝你們的款待了。”江十一舉起裝滿馬奶酒的大碗向一老一小的兩位致敬,陳泌也趕緊跟上節奏,雙手捧起大碗相敬。
“跟咱們客氣啥哦,真是。”磐叔笑納了這份敬意,他把整碗酒灌進仰直了的喉管,然後打了個震耳欲聾的飽嗝,叫道:“今晚不醉不歸!痛快!”
人一旦年邁,總會不由自主地變得可愛,那樣的可愛形似孩童,某種意義上講,時日無多與涉世未深是類似的,這也成就了面前這對忘年交。尤其是像磐叔這種,遍覽了無數死生,歷經了歲月的枯榮的人,戰爭和馬羣幾乎構成了他的全部記憶,再看到有年輕人接受戰爭洗禮時,不免有萬千感慨呼之欲出,只是受限於貧瘠的詞彙量,索性他便用暢懷大笑來抒發胸中的百感交集。
對江十一和陳泌來說,這種無法言喻而又無比單純的歡樂是珍貴的,毫不誇張地講,自有記憶以來,這幾乎可以說是第一次。常年與壓抑、狡詐、殘酷、血腥、恐懼打交道的江十一,首次發現人活着原來也是可以如此純粹的,別無他想,僅僅是享受此時此刻的,無與倫比的快樂。
江十一看了看穆懷陽,恍惚間,他竟把那氣質特異的半大孩子看成了狼赳。或許穆懷陽真的是另一個狼赳,或者說,他其實就是狼赳,只是痛苦的經歷造就了殘暴的狼赳,而快樂的經歷則造就了陽光的穆懷陽,沒人從一出生起就打算做個遭人恨的壞蛋,過分的強大與殘暴讓人忘了狼赳不過是個稚氣未脫的孩子。
“小兔崽子,你就別爲難人家了,打仗這種事用嘴巴是說不明白的咯,你得真的去打一仗,才能知道,咱啊,打了大半輩子仗,生生死死也習慣了,只是,咱至今都還記得一路走來的兄弟們哦,全死絕了,咱也都還記着他們的名。”
“喝!”
“不知道,我只知道是牧天,是老宋家,他家裡也是平凡人家,怕是沒那麼好找。”
“你不讓他說,你自己又不跟我說!”穆懷陽忿忿不平地嘟嚷,磐叔則笑着回答道。
“怎麼聽你說,打仗好像那麼沒勁,沒有那種.那種就是,萬軍叢中直取敵將首級!”
磐叔聽完,臉上的眼神突然變得很深沉,江十一似乎喚醒了他內心的某種滄桑,最後他嘆了一口濁氣,朝江十一豎起了大拇指,用那半截胳膊碰了碰江十一的肩膀。江十一知道那個動作本應該是“拍”,如果他的另外半截胳膊和手掌還在的話。
“喝!”
“是,我們一開始就被騎兵被衝崩了,步兵再上來時,就被包圍了。”
“哦,是。”江十一被拉回了現實,他於是清了清嗓子,想了想,開始說了。
穆懷陽發覺了正在瞧着自己發愣的江十一,突然想起了江十一的承諾,便說道:
“你不是說要跟我講打仗的事嘛,來,快講!”
隔天清晨,磐叔早早地就把穆懷陽從被窩裡挖出來,那不亞於打仗的巨大聲勢順便也把江十一和陳泌吵醒。在白髮老人的帶領下,江十一和陳泌朝着目的地牧天進發,一路上穆懷陽還是揪着江十一給他講打仗的事,從戰陣到兵器事無鉅細,問個沒完沒了。
“有。”磐叔和江十一幾乎同時回答道,兩人很有默契的相互望了一眼,然後江十一繼續說道:“那麼多馬衝過來,我們沒有盾,根本擋不住,但是我們又不能跑,因爲跑不過,而且一旦有一個人跑就會有很多人跑,軍隊就不再是軍隊,那是我見過最恐怖的場景,人在天上飛,肉在地上滾。”
“騎兵有那麼厲害嘛。”
“.”
“你知道一萬人站在你面前是什麼場景嗎?兩萬人,三萬人,你被夾在中間,就算騎着馬你也得被夾在中間,你要做什麼你不要做什麼,從來都由不得你。”
“那真是,太謝謝您了!”江十一喜出望外,連忙道謝。
穆懷陽滿臉的疑惑,而一旁的磐叔則見怪不怪地丟了句:“那還不正常,打崩咯就這樣。”
“哦,那個.”江十一這才恍然大悟自己只是跟一個擁有戰爭夢的半大孩子講話,或許他想聽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戰爭,而是他以爲的戰爭,那種充滿了榮耀與個人英雄主義的大舞臺。“沒有,至少我沒見過,我也認爲那不太可能。”
“踩死?被敵軍踩死嗎?”
“跟老頭咱不用這麼客氣,咱啊,也念着咱那些兄弟,也能知道那麼些個事兒,你這忙咱是一定要幫的咯。”
“咱聽說,你們這次是來找兄弟的家人。知道在哪嗎?”良久,磐叔終於從滄桑中走出來,問道。
“兄弟之所以是兄弟,親人之所以是親人,就是因爲他們總能記着咱,活着記着,死了也記着,記到他們也死。”
“被自己人踩死。”
“誒呦,小兄弟,你這話真是說到咱心坎裡去了,咱想了大半輩子也沒想出來,人啊,也就是想要有人念着罷咯。”
“我就先從最近的那一場仗講起:那是在今年年初,在蚺原,我們遭遇了狼赳軍的主力,那是一場很慘烈的仗,在此之前我從未想過,人的屍體可以被堆得那麼高,也從未想過,人,是可以被活活踩死的。”
四個大碗舉在半空,互相撞了個波瀾壯闊,輝映着絕美的星空。
“怎麼會不可能呢。”
“是啊,人活着,人死了,只是想有人能記着自己的名,有一個人記着便是一個,有兩個人記着便是兩個,也不知道爲什麼,就,只是想有人記着而已。”
“那自己人爲什麼要把自己人踩死?”
江十一點點頭,想盡可能多的表達一些感謝,可是磐叔並沒有給他機會,直接把酒端到他面前,恢復到了快樂的嗓音大叫:
“來!年輕人們!喝啊!痛痛快快地喝!”
“他還小,你不用跟他說那麼多咯。”磐叔插了句話進來,他很高興看到穆懷陽對戰爭感到失望,便也對江十一投以肯定的目光,他知道真正被戰爭洗禮過的人首先想起的便是殘酷,其次纔是那些與性命無關的身外之物,比如榮譽,比如正義,比如仇恨。
“這樣吧,你們今晚就在咱這兒睡,明天,咱帶你去找,牧天咱還是比你熟。”
牧天不大,至少跟籍壅與高夷那種特大城市完全沒有可比性,在人口規模上還不如祜郡,它甚至都沒有城牆,或許不赳山的險峻與寒冷就是它最堅固的城牆。可牧天的歷史很悠久,它幾乎是跟籍壅同一批建立在中原的城郡,所以有很多同樣歷史悠久的大家族定居在此,儘管千百年來他們跟這個城同樣一直髮展的不怎麼樣。
所謂的老宋家,歷經幾百年的繁衍生息,實際上已經成了一個村落,如果無限往上追溯,村裡的人都可以是親戚,可能村頭的老大爺要稱村尾正在抓魚的小孩爲表叔公。一路上看到的房子都很破,唯一稱得上“豪宅”的卻是宋家的百年宗祠,血脈是宋家人的信仰,他們從不信神仙,只信祖宗。
江十一終於能理解爲什麼宋癸對傳宗接代會有那麼強的執念,延續宋家血脈對他來說有一種信仰般的重要意義,那樣的信念流淌在他的血液裡,也流淌在每個宋家人的血液裡。
宋家的族譜很多,多的並不是版本,而是種類。從石片到竹簡,從竹簡再到白布,從白布再到羊皮紙,從羊皮紙再到麻紙、藤紙等各種各樣,可以說,宋家的發展史就約等於紙的發展史。有了這些族譜,想要在這座村落裡找到宋癸並不難,難的是江十一至今不清楚癸究竟是哪個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