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嚴簽完合同回了家。
他拒絕了公司給他安排的公寓,因爲照他所想,之後他不是待在學校,就是待在劇組,應該不需要一個“新家”。
回到家,楊嚴迫不及待地把胡軼韜給他的那本《餘震》取了出來。
雖然他對《唐山大地震》這部電影有點印象,但事實上由於不忍卒視,這部電影他也只在電影院看過一遍。
所以他對裡面的大致情節有些印象,但是具體到一些人物關係,就有些記不清了。
翻開小說。
《餘震》扉頁,有一則導言:
本書講述了一個“23秒”、“32年”的故事:一場大地震將唐山在23秒之內變成一片廢墟之後,一個倖存女孩兒32年的成長經歷。
嗯,這個倖存的,“幸運又不幸”的女孩應該就是電影的女主方登。
而他所要扮演的“方達”那個角色則是女主的弟弟。
翻到首頁:1976年7月28日凌晨,一場7.6大地震將唐山在23秒之內變成一片廢墟。
一個年輕的母親在面對兩個孩子只能救一個的絕境下無奈選擇了犧牲姐姐而救弟弟,這個決定改變了整個家庭的命運,讓倖存者陷入一個震後30年的情感困境……
整本書過了一遍之後,楊嚴捂着自己的心口,覺得他也受到了“餘震”,如果他是那個弟弟,那個被親生姐姐“一命換一命”的弟弟,他會怎麼做?
楊嚴看完全書,忽然就明白了這本小說爲什麼取名爲“餘震”。
因爲這本書不僅僅想要表現出大地震給唐山造成的破壞,從而給人以警示,更是想要着力表現那場浩劫在經歷者內心深處造成的強烈餘震。
一個普通唐山家庭在經歷地震後,卻還要受到“餘震”的二次傷害,這是何等悲慘。
僅僅23秒的驚心動魄,卻延續了32年的悲歡離合。
看完小說,楊嚴忽然又有一點慶幸。
因爲小說裡的方登太“苦”了。
而電影裡的方登無疑要過得“甜”一些。
小說裡面方登的養父母是普通的百姓,並非電影情節裡的優秀軍人,而且方登的養父在女兒13歲的時候就對她進行了性侵害,而此時正好是小說裡面方登的養母死去的時間段。
也就是說,疼愛方登的養母去世的同時,邪惡的養父就露出了他的真面目,對方登實施了暴力。
小說裡面方登結婚了,但是因爲她小時候的心理陰影,造成了嚴重的心理障礙。
以至於處理不好家庭關係,並且對丈夫經常疑心,對女兒過分嚴格,最終導致女兒離家出走,丈夫離婚。
此後,方登自殺3次未遂。
最後在心理醫生的幫助下才打開自己的心窗。
而在電影裡面,這些情節都沒有。
電影裡方登的養母是在她讀大學時去世的。
而且在電影裡的方登除了小時候受到的傷害,實際上是個天真爛漫的人,並且做出了一些“混賬事”。
比如說,她在大學時期未婚先孕,還因此退學。
楊嚴覺得所有由小說改編成的電影、電視劇都比原著要“溫暖”一些,而那些小說上的情節都太過冰冷、殘酷,卻又讓他覺得更加的貼近現實。
但是,如果讓楊嚴來選擇,他無疑更喜歡電影中的情節。
應該說,大多數人會去電影院看場電影,都是因爲電影裡很多的情節都會把現實中的煩惱“喜劇化”,或者說會把現實中的“美好”敘述得更加“夢幻”。
這讓人在感慨之餘能夠更加輕鬆的面對生活。
楊嚴不太喜歡小說裡的情節,因爲方登所經歷的磨難越多,“方達”內心所承受的折磨越就越重。
可能是因爲他即將出演這個角色,就多少對“弟弟”這個人物感同身受。
但是,他給自己的人設是小說裡的“弟弟”。
說實話,電影裡的姐姐不夠慘,所以很多人在看到《唐山大地震》這部電影的時候,都會覺得弟弟是個可有可無的角色。
因爲你在弟弟身上是看不到太大的“衝突”的。
一切的選擇都不是弟弟做的。
嚴格意義上來說,是他們兩位的母親放棄了姐姐,選擇了弟弟。
整部電影中,應該說整個悲劇中,最無辜的一個人一定是弟弟。
所以整部電影也只把弟弟設置爲了一個“溝通“姐姐和母親的“橋樑”,這種起到緩衝作用的角色又怎麼可能會有存在感呢?
但楊嚴無疑是不甘心的。
他不想在這部電影中做一個線索NPC,而是希望自己像玩家一樣,擁有“靈魂”。
而想要爲角色灌注靈魂,楊嚴沒想到的最好的辦法就是爲角色量身打造一個“人物小傳”。
楊嚴專注地看着《餘震》這本書,這不就是最好的小傳嗎?
上了幾天課,簽好了合同,拿到了《唐山大地震》的劇本,楊嚴自己琢磨着練了幾場戲,而且在《餘震》的基礎上刪刪減減,把方達的“人物小傳”整理出來了。
他相信,自己演出的“方達”一定不會是一個毫無存在感的角色。
最起碼觀衆提起《唐山大地震》這部電影,還能夠記得電影裡有“弟弟”這麼一個角色。
到了要飛往唐山的那一天,楊嚴第一次見到了自己的助理。
因爲他對助理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所以是直接讓胡軼韜幫他安排的,但是當他看到助理的第一眼時,忽然就覺得:早知道他就提點要求了!
“不是,楊小妹,你沒瘋吧?助理?”
楊嚴看着從公司給他派來的車裡走下來的楊小妹,滿臉都是不可思議、不可置信。
不是吧!
想到楊小妹之前還鬧着要給密姐當助理,我的天,這次不會真讓她得逞了吧?
楊小妹看到她哥一臉嫌棄的神色,嘲諷地“呵呵”一笑,轉身把身後站着的一位身材嬌小的姑娘給讓了出來,對楊嚴道:
“不是我,我是陪我朋友來的。
樸玲花,一個名副其實的混血兒,她爸爸是朝鮮人,母親是東北人,他們家是開跆拳道館的,玲花身手特別好,可能打了……”
嗯……能打?
後面楊小妹嘰嘰喳喳的一大堆話,楊嚴也沒仔細聽,注意力完全被“能打”這兩個字給搶走了。
看着玲花瘦弱的身軀,楊嚴本能地對楊小妹說的話就有點存疑,家裡開跆拳道的就一定能打?
不過楊嚴也沒對這件事多做糾纏,直接對楊小妹道:
“哪涼快哪待着去,我還要趕飛機。”
“哼。”楊小妹瞪了楊嚴一眼,和玲花交代了幾句,對着楊嚴指指點點一番後,轉身就往家裡去了,也不再和楊嚴打個招呼。
楊嚴也不管她,招呼玲花一起坐上車,然後對司機師傅道:“我們去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