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其實是滄蠻山的一段,在方固城之北,連雲寨就在燕山之上,最強大時號稱鐵騎兩萬。
那一年,兵部準備重新整合聚尚院,讓年年虧本的商行振作起來。從數百人之中選出了莊菲菲,當時兵部的老尚書力排衆議,只看才學不看男女,將莊菲菲留下。莊菲菲帶着幾個學徒進燕山尋寶,結果被連雲寨的人劫了去。
然後大當家卻對她一見鍾情,甚至不惜爲了她答應了的朝廷的招安。
然而,這並不是一個美好故事的開始。不仔細思考的話,這絕對是一個男主輕裘快馬,女主美貌如花的登對故事。然而,這只是一個悲慘的故事有了轉機而已。
試想,若非是大當家看上了莊菲菲,那莊菲菲的結局是什麼?夥計被殺,她呢?人那麼美,下場可想而知。
後來大當家帶五千精銳下山,這五千精銳直接併入了兵部的輕騎之中,在之後的戰爭之中確實立下了赫赫戰功。可是沒有下山的那些人嗯?剩下的人沒有了大當家的約束,越發的暴戾起來。之後分裂,一部分人帶着兵器馬匹離開,二當家石嘯約束不力,本就不是一個有才華有領導能力的人,除了摔盤摔碗發泄之外也沒什麼本事。
帶着人馬追擊分裂出去的,反而中了人家的埋伏,死傷慘重。
石嘯一怒之下,將怒火發泄在了周邊的百姓身上。至少十幾個村子被夷爲平地,也不知道平添了多少冤魂。其實石嘯對大當家真的那麼敬重嗎?若是的話,當年早就隨着大當家一塊下山了。
大當家走後,連雲寨就是他的一言堂,做土皇帝,比歸順朝廷難道不好?對於石嘯來說,大當家的離開簡直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若是依着他的話,早就做了大當家。只不過,連雲寨之中還算有高人,勸他不要做大當家,這樣的話還能籠絡人心。
前些日子聽聞方固城兵力幾乎盡數調走去了南疆,石嘯的心思就活了。對於連雲寨的馬匪來說,易守難攻的連雲寨固然好,可比不上大燕的都城。若是能一舉將方固城拿下,那他就不只是想做個大當家那麼簡單了,還能做個王甚至做個皇帝玩玩。
這個世上,哪個男人心裡沒有皇帝夢?
從連雲寨到方固城,就算是晝夜不歇輕騎趕路也要走上十幾天的時間。大當家纔剛剛過世三天而已,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他們又怎麼可能是真的爲了大當家而來。
然而這個世界上從來都不缺不思考的人,守城門的將領聽聞是連雲寨的人是來奔喪的,而且人人都穿白衣,他居然真的就打開了城門。
這一切都按照石嘯的計劃進行着,然而沒想到碰到了一個殺星。
亂兵其實是不受控制的,況且石嘯本來就是個軍令不明的首領。他一下令開始殺人,那些亂匪就衝出去了,衝的到處都是。
安爭從大街的這一頭殺到大街的另一頭,殺的人不計其數。可是還有很多亂匪衝進了別的巷子,甚至衝進了百姓家裡。
安爭往前走,看到一戶人家開着門,裡面哀嚎之聲很大。安爭大步走進去,門口面忽然一個馬匪閃出來,一刀砍向安爭的肩膀。安爭的手擡起來,恰到好處的抓住長刀,然後將長刀奪過來順勢一劈,噗的一聲將那馬匪從腦門道肛門劈成兩片。
這刀只是凡品,一刀劈開一個人已經崩了幾處。安爭進屋門的時候,屋子裡三個馬匪甚至連頭都沒回,依然在瘋狂的撕扯着這家裡女主人的衣服,而男主人已經被砍翻在地倒在血泊之中。
安爭長刀一掃,三顆人頭落地,那噴灑出來的血,灑了女人一身。那光滑赤裸的肉體上濺了一片血紅,看起來有一種悽美之感。她身材極好,本在拼命掙扎,那三顆人頭忽然飛起來嚇得她驚叫了一聲,再看時一個身穿黑衣的男人提到站在自己面前。
安爭從地上用長刀挑起來一件衣服,側着頭不看她:“穿上,跟在我身後。”
那女人也不知道怎麼了,竟是沒有想到抗拒,很快就披上了衣服跟在安爭身後出了門。她腳上沒有穿鞋,下身也沒穿衣服,幸好上衣足夠長,遮擋住了那豐滿圓潤的臀,可那一雙白晃晃的長腿,依然充滿了誘惑。
前面街邊,一個馬匪一腳將路過的百姓踹翻,提起刀剛要捅出去,身後一股大力傳來......安爭捏着他的脖子往前一推,那人的身子好像炮彈一樣飛出去,腦袋重重的撞擊在牆壁上,直接撞了個千樹萬樹桃花開。
“跟在我身後。”
安爭將那看起來有些蒼老的男人扶起來,那老者嗯了一聲,然後看到了安爭身後的女子。他沉默了一下,將自己身上的長衫脫下來遞給那女子,女子連忙道謝。
安爭從這條大街重新殺起,屋子裡有馬匪就進屋去殺,大街上有就在大街上殺。因爲擔心還有馬匪出沒救下的人再次遇到危險,救一個就讓他們跟在自己身後,救一個添一人,漸漸的,安爭殺穿了三條大街之後,身後已經有上千人的隊伍了。
而這個時候,方固城裡爲數不多但訓練有素的城防軍開始反攻了。其中原本駐守在兵部之中,守着兵械庫的一百名鐵流火重騎兵是絞殺馬匪的主力。大街上,這一百名鐵流火的重器分成幾排,然後橫掃向前。雖然不如在平原上衝鋒殺敵,但這樣向前滌盪,也有一股別樣的肅殺。
馬匪越來越分散,可他們性子裡的陰厲暴烈卻變不了。就正如草原上的狼一樣......傳聞之中,草原狼是這個世界上最貪婪的物種。飢餓的狼羣會完全不顧風險的對馬隊發動進攻,明明知道牧民手裡的弓箭和彎刀不好惹,但爲了吃肉還是會瘋狂的撲出去。
草原上的人說,草原狼若是咬住什麼東西是絕對不會鬆開嘴的。他親眼見過草原狼咬在馬肚子上,馬疼的狂奔,踩爛了狼的下半身。即便如此,那狼也不肯鬆開嘴,最後狼和馬同歸於盡。
這些亂匪就是這樣,一開始做着春秋大夢。現在安爭一個人就把他們的大夢打碎,現在就剩下貪慾了。他們瘋狂的殺人搶劫,只要是女人就被他們侮辱。
安爭身後的隊伍越來越大,看起來壯闊,可那都是受害者。安爭身後的人越多,證明那些馬匪做下的惡越大。
大街小巷,到處都在廝殺。
年輕人終於覺悟,他們開始拿起來一切可以成爲武器的東西跟馬匪拼命。從一開始的不敢反抗,都後來逐漸的行成了一定的規模。他們血氣方剛,只是習慣性的恐懼。當他們拿起武器的那一刻,他們都是英雄。
戰爭持續的時間從中午到晚上,又到第二天天亮。
肯定還有馬匪是漏網之魚,他們扔了自己的兵器和戰馬,脫掉帶血的衣服就能混進人羣。依然還在反抗的都被亂棒打死了,這是方固城有史以來第二次全城無眠。上一次,還是幽國和永國霸國的聯軍險些攻破方固的時候。
一個被推翻了的茶攤裡,安爭坐在凳子上怔怔出神。
他往四周看了看,大街上到處都是屍體,近萬的馬匪用盡方固城裡,也不知道禍害多少百姓。城中的守軍在有組織的繼續排查,不過現在已經找不到幾個馬匪了。
肅勇將軍王英文找到安爭,臉色發白。他年紀並不大,只有二十五歲,是兵部尚書王開泰的侄子。現在方固城裡,王英文的軍職最高,帶着不到三千守軍負責方固城的安全。但這三千守軍,其中有兩千人是招募的新軍,還沒有經過多少正規訓練。
昨天的亂戰,一開始他們還是被擊潰了的,若非安爭一個人力挽狂瀾,馬匪說不定已經將守軍殺光了。縱然那一百名鐵流火重騎再悍勇,人數也太少了。
“國......國公爺。”
王英文看着安爭,嘴角都在顫抖着:“卑職有罪。”
“昨天是誰在城門當值?”
“是杜忠武。”
“人呢?”
“卑職馬上把他叫來。”
沒多久,一身是血的杜忠武臉色慘白的過來,看到安爭之後撲通一聲跪下。
他擡起頭看了看安爭,張了張嘴卻終究什麼都沒有說出來。
“你找個地方自盡吧,我會給你一個戰死的名聲。但即便如此,我依然要奪下你的軍職,你過去的榮譽,你身上屬於軍人的一切。”
“卑職......知道。”
“我會安置好你的家人。”
安爭擺了擺手:“傳令下去,讓軍中所有人知道這件事。如果不疼,就不會有人長記性。我記得我給你們每個人都漲了至少三次俸祿,這錢不是給你們享受用的。從參軍的那天起,你們就應該明白,軍人的職責是什麼。也許你們認爲這不公平,認爲憑什麼你們要保護別人,要打打殺殺,每天都沒準被誰殺了。那點銀子,真的夠買你們的命嗎?”
“不夠,每個人的命都是無價的。”
安爭擡起手指了指遠處:“城裡死了多少人?他們加起來,比你的命要重。”
杜忠武站起來,附身一拜:“卑職是死罪,但卑職不敢在賊死盡之前死,卑職請求給我一隊人,在城中搜索。等到殘匪肅清,卑職......卑職就死。”
安爭嗯了一聲:“你去。”
然後安爭看向王英文:“你用人不對,調度無方,亂起之後你比手下人心還要亂,說明你沒能力做這個將軍。自己把甲冑卸了,然後去南疆找你伯父王開泰從兵做起。”
“卑職......遵命!”
王英文抹着眼淚走了,連頭都沒敢回。
安爭長長的嘆了口氣,站起來的時候,看到了那人人身上帶血的送葬隊伍。昨天至今日,出殯沒有成,死人沒有送走,卻不知道救了多少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