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荷花擡腕看看錶,指針已經停留在七點一刻,再過半個小時,肉球的電話就會催命般地來了,他急匆匆地把空錢夾往口袋裡一塞,嘴上嘀咕抱怨了幾句,就往樓梯口衝,在出門的一刻他忽然想到了什麼,回頭朝宇恆喊:“小子,明天我還來。”
“門開着,隨時可以進來。”宇恆歡欣雀躍地跑到樓梯旁,目送他離開別墅。
阿濤走到書房門口時,忽然頓住腳步,對志峰說:“對面好像有人在偷看我們。”
“沒注意到,難不成有人還會對兩個大男人的生活產生興趣?”
“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孩子。”
“他不是在偷看我們,是看前面那家按摩店吧。”志峰笑地很詭異,走進書房,泡了兩杯咖啡,繼續剛纔討論的話題,“金希攜款逃走,我看荷花也逃不了干係,現在就看你的決定,要不要報警?”
“算了,聽說他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工作,自己最信任的大哥又逃走,心裡應該不會好過,再說叫他收的都是些小錢……”說到這裡,他就想起那天莫名其妙收到的碟片,當初以爲是某個客戶寄來的樣品碟,於是就隨意地放在玻璃桌上,結果志峰當着他和肉球的面放進了影碟機,電視畫面上全是他和荷花在洗手間裡纏綿的畫面,下面配了幾句勒索的話,氣的他當場想抓狂。
這種勒索的方式,蹩腳到讓被勒索的人想跳義烏江。
他以爲自己在玩小孩子過家家嗎,他真懷疑,以前他是怎麼可以在一大班大亨的圍剿之下全身而退。
或許,他本來就沒有真的要勒索他的意思,只是想用這種方式疏離自己。
“阿濤,阿濤……”志峰拍拍他的胸口,嗔怒道,“跟我聊天,竟然走神的這麼厲害。”
“在理一些事情。”
“有什麼事情比員工攜款逃跑更重要?”
阿濤喝了一口咖啡,盯着咖啡上的泡沫,推翻了剛纔自己的決定:“找個人跟着荷花,依金希的個性,應該幾天之內就能把那點錢揮霍掉,到時候只能向荷花要錢。”
志峰很不滿於他放不開荷花的這種心態,但表面上又不能表現的太過,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我知道了。”——他知道,他不僅知道金希爲什麼要攜款逃走,還知道金希具體藏在哪裡,——有時候,愛一個人需要用一些手段,肉球也罷,他自己也罷,都不過是愛情的俘虜而已。
以後,即使陰謀敗露,也可以坦然地告訴對方,我們是爲了愛,才做這麼瘋狂的事情。
誰又能責怪一個爲愛瘋狂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