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起訴書宣讀之後,十一名被告將依次審判。屠鵬本人作爲原城主,也是鬆河城一系列血腥罪行的策動者和直接負責人,第一個受審。
公訴方起訴他的罪名包括反·人類罪、戰爭罪和種族滅絕罪。
有十五位證人出庭,當庭控訴屠鵬的罪行。
一位名叫尹玉華的半大孩子站上證人席。他大概只有十二歲的模樣,生的白淨,長相討喜。屠鵬的私人府邸中隨時有超過兩千名奴隸伺候他的起居,尹玉華不僅是其中的一員,更是貼身服侍最接近屠鵬的一個。
“六百二十二人。”這個半大的孩子在證人席上準確的報出這個數字,“屠鵬本人親手殺死的平民有六百二十二人。”
辯方律師立刻提出反對,他們質疑622這個數字的準確性。算算時間尹玉華初入屠鵬府時也不過六七歲年紀,這麼小怎麼可能準確記住每一件事。
屠鵬本人更是大聲咆哮:“小華子,我對你不薄!你爲何作僞證污衊我!”
他站起來面向陪審席大聲陳詞:“我屠鵬身爲城主,每天業務繁忙。就算我親手殺過幾個人,但怎麼可能一個一個殺掉六百多人,我哪有那麼多閒工夫!”
屠鵬覺得任何人都可能出庭指控他,但唯獨小華子不會,這是他從小喂到大的最忠誠的狗。
陪審團衆人交頭接耳交換意見。這時席上的尹玉華冷漠道:“大人是說我數錯了?那我現在再數一遍吧。”
說完,他脫掉自己的上衣,露出身上密密麻麻的刀疤。
本來尚算自信的屠鵬,見到這些刀疤時,瞳孔驟然收縮。多年前,他見一個六歲的孩子用匕首在自己的胸口劃口子,一時新奇問爲何這麼做。
那時的尹玉華告訴屠鵬,這是因爲覺得沒有伺候好大人,他在懲罰自己給自己加深印象。屠鵬深感欣慰,覺得這孩子是個忠僕的料子,因此之後幾年恩寵有加。
現在看來,這些傷疤根本另有用意。
“我不會寫字,只能用刀刻下他們的樣子讓自己永遠不會忘記。”十二歲的少年郎,聲音低沉如地獄中的惡鬼,他指着心口的一條刀疤,“這是我爸,你那天不開心,順手把他的頭拍碎。
這是阿偉,他也是六歲。在擦地板的時候正好擋着大人的路,被你一腳踢死。
這個我不知道名字,我喊她姐姐,她經常抱我。那天大人功力有突破,很開心,就在她身上試了一拳。”
尹玉華一條傷疤一條傷疤的數,他怎麼可能數錯,他怎麼可能忘記。審判現場不時傳出低低哭泣的聲音,屠鵬頹然坐倒。
他當然記不清自己碾死過幾只螞蟻。
但那些被碾死的並不是螞蟻,總有人會記下這一筆一筆的血債。只是誰能料到,一個僅僅六歲的孩子,能有這麼堅忍的意志。
“不用數了。”辯方律師武冰玉見庭審氣氛逐漸不妙,旁聽席上怒火越燒越盛,立刻站起來阻止,“我方認可622這一數字。”
孟正初大法官敲敲法槌:“好了孩子,可以停下了,你的勇氣與信念令人欽佩。今天之後,把你的每一條疤痕背後的故事,告訴這個世界。但是今天,你的任務已經完成。”
尹玉華仰天閉目,眼淚長流。
孟浩然是關鍵證人之一。他原本是鬆河修行者組織的書記官,深得信任。後來主動申請調離,爲鬆河開展野外尋寶工作。在此期間,孟浩然接觸魏開成的鬆河抵抗組織,成爲平民在屠鵬集團中最重要的內應之一。
他掌握了屠鵬集團的大量機密。
孟浩然向陪審團出示了幾份會議紀要。其中有一段屠鵬在會議上的講話:
“……未來的世界必然屬於修行者,凡人滅絕是歷史的必然。既然天道如此,爲何我們不加速這個過程呢……”
在另一次例行會議上的講話:
“……根據天璟的彙報,城東的下水區擁擠大量的賤民,造成許多下水設施損壞。百秋,你近期設法做個清理……”
這些原本都是屠鵬集團的內部談話,範浩然忠實的記錄下這一切,並在今天成爲呈堂證供。
有一位名叫湯弘的修行者出庭指認,在靈紀兩年七月時接到屠鵬的直接命令,對出逃的平民進行追殺。
當時城中的平民不堪忍受屠鵬集團的殘暴統治,他們挖了一條地道挖穿城牆,一窩蜂的逃離鬆河城。平民們寧可在野外與妖魔共處,也不願在鬆河城中生活。
六十多支修行者巡邏小隊接到屠鵬的直接命令,尾隨追殺這些出逃的平民,鬆河城外廣袤的山野間到處都是屍體。
因爲平民四散而逃,修行者們不得不化整爲零。湯弘在一處無名的小荷塘中發現一隊逃跑的平民。每一片翠綠的荷葉下,都藏着一個驚恐絕望的身影,這怎麼可能瞞得過修行者的感知。
在湯弘準備動手的時候,他發現其中有一個平民是自己中學時的語文老師。他一時心軟,沒有動手也沒有聲張,而是將通往濱海的路線告訴老師。
這是一場九死一生的逃難,湯弘的語文老師死在半路上。但是一百多人中,最終有三人成功逃到濱海。他們一直活到現在。
青北審判調查委員會在濱海找到這三人,他們站出來證明湯弘確實在當晚放過平民們一條生路。
因爲這個原因,公訴方認定湯弘在罪行中進行過道德選擇,因而免於對他的起訴。
另外一個被免於起訴的證人出庭作證時令人意外,其人是鬆河城行刑官鄒貴,人稱鬼見愁。當他出現在證人席上時,旁聽席上鬆河的居民們破口大罵。孟正初不得不開口維持秩序。
鄒貴生的五大三粗,頂着一顆光頭,滿臉凶神惡煞。他是行刑官,落到他手上的平民沒有一個能活下來的。
城門兩邊綿延數裡的尖樁,和其上穿刺的屍體,正是他一手炮製。
而且此人平日裡最好吹噓手中的梟首快劍,大量被抓捕的抵抗組織成員還沒來得及上尖樁受火刑,就被他以試劍爲由一刀砍下腦袋。
平民畏他如虎,抵抗組織恨他入骨。本來他也應該坐在被告席上,但是芮青簽發的三張處分決定,成了鄒貴的保命牌。
當初屠鵬希望鬆河城門外能豎起十里尖樁,用以震懾不安分的平民。但是因爲大半被抓捕的平民都被鄒貴直接砍了頭,這個目標遲遲無法達成。
芮青就此事質問鄒貴,鄒貴只說自己看到賤民就手癢,怎麼也忍不住想砍人。芮青下了幾分處分決定,罰了鄒貴幾個月的俸祿之後,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直到今天站在證人席上,鄒貴纔有勇氣對所有人說出真相:
“如果我不做,他們一樣會死,而我也會死。但是我砍他們的頭,他們至少死的痛快,不會受什麼罪。”
可是站在這莊·嚴的法庭當中,面對着鬆河居民們憤怒,鄒貴並沒有什麼底氣。
“我……確實有罪,或許,我能救出幾個人,但我沒有這麼做……”
說到這裡,鄒貴悔恨交加。有好幾次機會,他也許有機會能放走幾個人,但他不敢嘗試。他的手上沾滿鮮血,這是無論如何也洗不乾淨的。
“你無罪。”
孟正初莊重平和的聲音自審判席上傳來:
“法不強人所難。
法律絕不會要求任何人在明知不可敵的情況下站出來對抗邪惡。生命皆畏懼死亡,這是自然法則。
但法律要求每個人心存底線,在能夠做出選擇的時候,選擇良知與道德。
世人常說,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本庭否定這個觀點。
本庭認爲,是否無辜,要看那一片雪花是否有選擇的機會。
鄒貴,你在雪崩時,選擇善念,你使數萬罹難者免遭極端痛苦,並且聰明的保全了自己,這是難能可貴的。
如果鬆河的每一片雪花都如你一般,也不會釀成今日之慘劇。
本庭認爲,你無罪,他人不得怨恨你,你亦無須怨恨自己。”
鄒貴老淚縱橫,他深深的向法官鞠躬退場。
旁聽席上的謾罵也化爲沉默。庭審現場的每一個人,包括外面收聽的每一個人,都在細細回味孟正初大法官所說的每一句話。
數千裡外,望安城議事大廳,數百名修行者圍坐電臺旁,傾聽來自濱海的聲音。一開始熱熱鬧鬧七嘴八舌,現在卻鴉雀無聲。
城主武琛長嘆一聲,他看着窗外的落雪,吩咐道:“錢洋,你帶人在城裡轉轉,看看平民的過冬衣物是否充足。”
錢洋起身領命。
另一座城市中,城主下令,將倉庫中儲備的凍肉全部搬出來。
“今天冬至。”他說,“我們全城一起吃頓餃子!”
全城歡呼。
同樣的事情,在神州大地的各處不斷上演。
平淳要塞前,新世會大軍的營帳中,主帥陸思賢招來副手。
“傳令下去,準備撤軍。”
“這……”副手猶豫道,“會長的命令……”
“回去再說吧。”陸思賢看看還在播放的電臺,以及營帳中面色晦澀難明的衆將,沉聲道,“道義已不在我們這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