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_第七十章

我沒有想到五哥會來找到我。他帶我去到了睿山上面,我眼前的是我父親的墳墓。

我早就料到了,早就料到了我父親會有這麼一天的,但是沒有想到來得這麼快。

五哥告訴了我一切。

父親的死打碎了我最後一根神經。

“你看看這個。我才發現的。”當我癱軟在地上的時候,五哥把那個煙盒遞給了我。

我看着上面那些熟悉的字體——替我問問我兒子,他是怎麼做到的。

父親的意思我完全明白了。他要我告訴五哥一切。

自己做過的事情就必須自己承擔。這是父親曾經多次告訴過我的話。

我明白了。

“五哥,請你給我幾天時間。好嗎?請你看着我們朋友一場的份上,等我幾天。我處理好了幾件事情後,我自己來找你。”我已經止住了悲傷,冷靜地對他說道。我沒有說自己的父親,我沒有資格說出他來。

這一刻,我已經決定了一件事情——我要去向我父親懺悔、請罪。去地下着他。

生,對於我來講已經毫無意趣。

我害死了自己的兒子,還有自己的父親,我無法去面對自己的母親。所以,我只有離開,離開這個世界。

我要做的唯一還有一件事情。

韋一笑早就被放出來了。賀加貝死後,警察發現了他的遺書。賀加貝的遺書裡面只有幾段話:我罪孽深重,曾經殺害了自己的結拜兄弟陳小侯,還有一個叫慕容嫣兒的女孩。因爲她和陳小侯知道了我曾經殺害另外一個人的事情。

警察當然不會把賀加貝的遺書拿給我看。我知道其中的內容是因爲那是我一手炮製的。

我的目的很簡單,希望韋一笑能夠因此從監獄裡面出來。既然造成慕容嫣兒死亡的不是他,那麼他的罪名可就輕多了。

韋一笑很快就被放出來了。但是我並沒有去找過他。

但是現在,我覺得自己必須去和他見一次面。我不知道人究竟有沒有來生,所以,我想在自己的這一輩子去見他最後一次。

“你怎麼來了?”韋一笑詫異地問我道。我發現他更加地消瘦了。

“看看老朋友。”我說。

“你不應該來的。我現在什麼都沒有了。醫院開除了我,我的診所也關閉了。”他說。

“所以我更要來。”我說。

“這會影響你前途的。”他說。

“沒關係。我已經找到了自己要去的地方。”我說,隨即從身上拿出一張卡來。昨天,我去到銀行,把我自己所有的錢都取了出來,然後存到了這張卡上。

“你這是幹什麼?”他疑惑地問我道,“上次你給了我老婆那麼多錢,我們已經非常感謝你了。”

“你需要。”我說,“你是醫學專家,戒毒的藥物還需要你繼續研究下去。這些錢也許對你有幫助。”

“你應該把這些錢拿去給另外一個人。”他說。

“誰?”我奇怪地問道。

“你以前的同事,方大姐。”他說。

我更加地奇怪了,“爲什麼?”

“他兒子死了。蔣力。據說他是被你介紹到賀加貝那裡去的。”他雙眼直直地看着我。

我頓時怔住了,“蔣力,死了?爲什麼啊?”

“賀加貝死後,他下面的產業便開始被其它的黑社會搶奪。蔣力很快就沒有了工作。前幾天,他陪他女朋友去看電影,結果遭到一夥人的圍攻,當場就被殺死了。”他說。

我頓時明白了,蔣力的死絕不是一種偶然。他是賀加貝的手下,肯定是被賀加貝的仇家所殺。賀加貝已經死了,他的仇家便不再有什麼顧忌了。

“他女朋友呢?”我問道。

“也死了。”他嘆息着說,“多漂亮的一個女孩啊。在醫院裡面我見到過的。可惜了。”

“這都是命啊。”我說道,心裡並不感到有什麼,“韋老師,這些錢是我給你的。你拿着吧,它們在你身上可能會發揮更大的作用。死去的人已經死去了,別再去管他們。”

“本來我已經不想再去研究什麼藥物了。既然你這麼支持我,我就繼續幹吧。”他說,“這裡面有多少?”

我笑了笑,“別問。反正我已經不需要了。”

“你這話什麼意思?”他看着我,“你妻子和兒子的事情我已經知道了。你不要想不通啊。”

我搖頭,“死了的人已經死了,活着的人還是要好好活下去的。”

我想平靜地離開,不想讓任何人知道自己已經有了離開這個世界的想法。

從韋一笑那裡出來後我去到了自己的辦公室。我還要錄完自己最後想說的話。

明天,當太陽剛剛升起的時候,我將離開這個世界。

今天晚上,我還要去見一個人,花蕊。

她是我這輩子唯一的遺憾。

在離開這個世界前,我想讓她恨我。

阿嬌、杜楠、曾子墨……這些女人我都不想見了。我已經留下了遺囑,自己的車和房產都留給了阿嬌。她和其他的女人不一樣,因爲她對我是真心的。這也是我唯一可以留給她的東西了。還有那幅畫,不,是兩幅畫。

“你在什麼地方?”我沒有想到的是,韋一笑的老婆竟然給我打來了電話。

“我不想見任何人。”我說,心想:找到了花蕊後馬上就把電話扔了。

“你不要想不開。”她着急地在對我說,“我都聽老韋講了,我很擔心你。”

“我沒事。”我對着電話苦笑說。我發現,女人真的很敏感。她感覺到了我不想活下去的願望。

“你千萬不要想不通啊。”她還在說,語氣裡面帶有哀求。

“我的死活你就別管了。”我有些厭煩起來。

“你真的想去死?”她問道。

我猛然地掛斷了電話。

它又在響起,聲音很淒厲。

我沒有接聽,我知道還是她。

不一會兒,進來了一則短信,是

她發來的——

我肚子裡面的還在是你的。你別想不通。

我頓時怔住了,看着那則短信,我猛然地大笑了起來。

太好了!我更可以笑着離開這個世界了!

不過,我還是給她回覆了短信:我很高興。謝謝你!

我相信:她暫時不會在懷疑,在明天太陽升起的時候,那時候她纔會知道一切。

“花蕊,今天晚上一起吃頓飯吧。我明天去西藏。可能不會再回來了。”我打通了自己這一生最後的一個電話。

“好吧。”她沒有拒絕我。

花蕊,對不起,我必須得到你了之後才能夠無怨地離開這個世界。我在心裡對她說。

五哥,當你收到我的這份錄音的時候,我已經離開兩天了。裡面有你要知道的一切。現在,我已經正在朝着那片黑暗走去。

我很高興,心情好極了。

再見。哦,我們不可能再見了。除非有來生的話。

費志雄沒有想到秦勉會自殺。

他是那麼的年輕,但是他卻選擇了自殺。

“昨天晚上你和他在一起?”他傳訊了花蕊。

“是的。”花蕊的眼睛有些紅腫。

“你給我們講講情況。”費志雄很客氣,因爲花蕊畢竟是周市長的女兒。

“他給我打了電話,約我吃飯。”花蕊說,“然後我們去到了一處酒店,我和他都喝醉了,後來的事情我都不記得了。”

“然後呢?”費志雄問。

“天亮後我發現他不見了。忽然想起他昨晚上說過的話,他對我說:‘明天我就要去天堂了。’喝酒的時候我以爲他所說的天堂是西藏,因爲他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是那樣說的。但是,早上他不見了的時候我忽然緊張了起來。後來才知道他已經死了。”

費志雄沒有多問。對花蕊,他僅僅是例行公事。他很清楚,秦勉的死與花蕊無關。他還清楚,當秦勉從旋轉酒樓跳下去的那一瞬間,花蕊就在不遠的地方看着他。她的眼淚在“嘩嘩”往下流。她看着他跳了下去,她沒有阻止他。

她本來應該很恨他的,但是卻實在恨不起來。

那天下午,黃昏的時候,花蕊接到了秦勉的電話,“今天晚上一起吃頓飯吧。我明天去西藏。可能不會再回來了。”

她猶豫了一瞬,即刻地答應了。她的內心還是想和他在一起的。

晚上,兩人去到了一處酒樓,五星級的酒樓。秦勉沒有要雅間,他和她就坐在酒樓的窗戶旁。幾樣精緻的菜品,還有一瓶茅臺。

“你真的準備去西藏?”花蕊首先問道。

“是。那是我的天堂。”秦勉回答。

“我也很想去。”花蕊說。

“我先去看看,如果那裡真的很好的話,我再通知你。”秦勉說。花蕊從他的眼裡看到了一種憂鬱,還有一份真情。

“好吧,那今天我給你餞行。”花蕊說,隨即親自去打開了那瓶茅臺酒,然後給他和自己斟上。

(本章完)

第四卷_第六章第三卷_第十六章第四卷_第三十七章第五卷_第十三章第五卷_第三十三章第三卷_第十九章第四卷_第三十四章第六卷_第四十五章第二卷_第十五章(下)第六卷_第四十四章第五卷_第七十章第三卷_第十章第三卷_第三十六章第一卷_第三十章第六卷_第三十六章第六卷_第四章第一卷_第三十三章第六卷_第二章第六卷_第三十二章第五卷_第十八章第一卷_第十三章第五卷_第二十二章第二卷_第二章(下)第四卷_第五十九章第三卷_第四章(上)第五卷_第七十三章第六卷_第五十四章第四卷_第二十一章第三卷_第三十八章第五卷_第七十二章第二卷_第二章(下)第三卷_第十六章第一卷_第二十六章第六卷_第四十四章第四卷_第七章第五卷_第八章第一卷_第十三章第五卷_第二十三章第六卷_第六十四章第四卷_第三十章第二卷_第二十章第六卷_第五十九章第三卷_第二十六章第三卷_第二十二章第五卷_第七十六章第二卷_第二章 (上)第四卷_第七十一章第三卷_第十三章第二卷_第十九章(下)第三卷_第二十一章第五卷_第五十八章第六卷_第六章第四卷_第五十三章第二卷_第二十一章(下)第五卷_第六十三章第一卷_第十五章第二卷_第十七章第四卷_第四十一章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五卷_第四十五章第二卷_第一章第六卷_第六十一章第一卷_第二十六章第二卷_第十九章(下)第五卷_第三十九章第二卷_第十二章(上)第四卷_第二十四章第四卷_第十七章第五卷_第二十七章第五卷_第三十九章第三卷_第二十三章第五卷_第七章第四卷_第七十一章第四卷_第七十章第六卷_第三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六章第四卷_第四十九章第二卷_第十二章(下)第五卷_第五十三章第六卷_第三十七章第四卷_第七十一章第六卷_第三章第二卷_第十八章第五卷_第十六章第二卷_第五章(下)第三卷_第三十六章第五卷_第四十五章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五卷_第三十三章第六卷_第四章第二卷_第七章(下)第三卷_第三十八章第三卷_第三十四章第一卷_第二十三章(下)第六卷_第二十八章第五卷_第七十五章第五卷_第十四章第六卷_第四章第一卷_第十七章第四卷_第六十四章
第四卷_第六章第三卷_第十六章第四卷_第三十七章第五卷_第十三章第五卷_第三十三章第三卷_第十九章第四卷_第三十四章第六卷_第四十五章第二卷_第十五章(下)第六卷_第四十四章第五卷_第七十章第三卷_第十章第三卷_第三十六章第一卷_第三十章第六卷_第三十六章第六卷_第四章第一卷_第三十三章第六卷_第二章第六卷_第三十二章第五卷_第十八章第一卷_第十三章第五卷_第二十二章第二卷_第二章(下)第四卷_第五十九章第三卷_第四章(上)第五卷_第七十三章第六卷_第五十四章第四卷_第二十一章第三卷_第三十八章第五卷_第七十二章第二卷_第二章(下)第三卷_第十六章第一卷_第二十六章第六卷_第四十四章第四卷_第七章第五卷_第八章第一卷_第十三章第五卷_第二十三章第六卷_第六十四章第四卷_第三十章第二卷_第二十章第六卷_第五十九章第三卷_第二十六章第三卷_第二十二章第五卷_第七十六章第二卷_第二章 (上)第四卷_第七十一章第三卷_第十三章第二卷_第十九章(下)第三卷_第二十一章第五卷_第五十八章第六卷_第六章第四卷_第五十三章第二卷_第二十一章(下)第五卷_第六十三章第一卷_第十五章第二卷_第十七章第四卷_第四十一章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五卷_第四十五章第二卷_第一章第六卷_第六十一章第一卷_第二十六章第二卷_第十九章(下)第五卷_第三十九章第二卷_第十二章(上)第四卷_第二十四章第四卷_第十七章第五卷_第二十七章第五卷_第三十九章第三卷_第二十三章第五卷_第七章第四卷_第七十一章第四卷_第七十章第六卷_第三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六章第四卷_第四十九章第二卷_第十二章(下)第五卷_第五十三章第六卷_第三十七章第四卷_第七十一章第六卷_第三章第二卷_第十八章第五卷_第十六章第二卷_第五章(下)第三卷_第三十六章第五卷_第四十五章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五卷_第三十三章第六卷_第四章第二卷_第七章(下)第三卷_第三十八章第三卷_第三十四章第一卷_第二十三章(下)第六卷_第二十八章第五卷_第七十五章第五卷_第十四章第六卷_第四章第一卷_第十七章第四卷_第六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