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頓下來之後,蘭正剛決定和沙裡聯繫。
聯繫的方法是蓖麻仔告訴的,不過這個交換條件是放阿伊走。蘭正剛本來也不想怎麼樣這個女的,這跟他也沒多大關係,所以乾脆就做個順水人情把她放了。一開始的時候,阿伊死活不走,後來蓖麻仔以死相逼她才走的。
蘭正剛不禁感慨,真是一個烈女子。
蓖麻仔說他以前跟沙裡聯繫都不是直接見面,而是利用中間的人聯絡。沙裡的毒品做的大,所以就很害怕國際緝毒的人,或者是其他地方的毒販找他。和沙裡聯絡是一個技術活,這不僅要掌握着適當的時間,還要掌握一些其他內部的黑話,像上次蘭正剛他們那樣大搖大擺的走到鎮子,然後直呼其名的去找沙裡,這是一種最不合適的辦法,可當時的他們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幹了。
這次蘭正剛他們不能再大搖大擺的跟沙裡聯絡了,因爲沙裡很有可能去殺了他們。
蘭正剛決定自告奮勇單槍匹馬去見沙裡,陳青要跟着他一起去,被他拒絕了,他說多一個人就多增加一份危險,還不如一個人去來的痛快。
至於,聯絡到沙裡之後還怎麼展開聯絡,陳青想到了一個辦法,用最古老的飛鴿傳書。
金三角這地沒有手機訊號,蘭正剛他們又不能帶着一個電臺到處轉悠,那隻能用鴿子了。信鴿倒是能買到,大街上到處都是。
可鴿子放在哪成了一個問題,最後還是陳青這小子想出來的餿主意,他說讓蘭正剛背一個大的背囊,就把鴿子放在裡面;實在餓的時候,還能拿這玩意充飢。
準備好一切之後蘭正剛就出發了,他帶着一把“虎牙”軍刀和一隻鴿子騎着一輛租來的摩托車就上路了。
按照蓖麻仔指示說,去見沙裡或者要給沙裡傳遞消息必須進到叢林裡,找那些跑馬幫的人,雖然說現在的交通工具基本上已經取代了馬這種動物的運輸,但是在密林中,馬幫還是很有市場的。
找到這些跑馬幫的之後,你就說自己有東西要給各個山頭的老大,他問你哪個山頭的時候,你就說大黑胖子。
大黑胖子無疑是指沙裡,接着,沙裡的人會出來。他們會搜你的身,然後問你什麼事?要不要見見老大,你就把自己的事情告訴他們就行了 。
蓖麻仔還說了一下他們之間聯絡的黑話,也就是接頭的暗語。
蘭正剛說記住了,就出發了。
走到山裡頭的時候,蘭正剛遠遠地看見了一個揹着揹簍的男子正在林子裡穿梭。不用說,一般人肯定把這人當做來山上幹活,可蘭正剛看到他腰裡的那把馬刀,就知道這個人是蓖麻仔所說的“聯絡人”。
蘭正剛大步的走到他面前道:“天這麼熱,你怎麼還在這?不怕太陽曬嗎?你看這塊的水都快被曬乾了?”
那個背揹簍的男子一聽這是聯絡的黑話就愣了一下,一會,他淡定地回道:“沒辦法,總要吃飯。你看那地上的蟲子都沒回去,我還要去找點蘑菇。”
“要找蘑菇要在半夜。”蘭正剛道。
“半夜的蘑菇有水,我怕這籃子撐不住。”
暗號對上了,蘭正剛知道這個傢伙就是蓖麻仔所說的那個人,那個人看了蘭正剛一眼,也知道了他是來幹什麼的了。
“說吧,你有什麼事?”那人說道。
“送一封信給大黑胖子。”
“要多久送到?”那人問道。
“越快越好。”蘭正剛道。
“最快一天,快馬加鞭。不過你要出點跑腿費。”那個人爽快的說道。
“有沒有更快的?我這件事很急,錢方面不是問題。”蘭正剛焦急的說道。
“來這的都着急,可我總要趕過去不是?這一路都是山路,車不能過去,只能騎馬慢慢地的走。你這樣吧,再多給我一輩的錢,我今天夜裡就出發,保準明天一早就給你送到。”那個人說着把自己後背的揹簍放了下來,一副奸商的樣子跟蘭正剛討價還價起來。
蘭正剛也沒來得及跟她廢話,他把自己口袋裡的美元抽出來幾張遞給那人之後,就開始寫信。
蘭正剛寫的是漢字,他相信沙裡肯定有人能看懂這些字。在信中,蘭正剛說自己已經抓到了蓖麻仔,並且找到了那些埋藏起來的毒品,只是他們幾個人的車壞了,再加上走小路的不便於運走那些貨,所以讓沙裡派人到J城來接。
寫好之後,蘭正剛覺得有些不妥,就在信件上加了“速來“兩個字。
將這些東西遞給那人之後,蘭正剛就趁着黑夜下了山。
他順着小路回去的時候正趕上夜裡,因爲這時候已經不能再用什麼交通工具,蘭正剛就只得步行在叢林裡走。
在密林中行走實在不是什麼好的選擇,可蘭正剛知道自己不能走大路,他的身上不僅帶着防身用的手槍和匕首,揹包裡還有一些美鈔。要是被佤邦自衛軍的人逮到的話,那麻煩可就大了。
就算不被自治軍查到,一些大路上也會常有些強盜劫匪出沒,自己萬一遭遇了他們,弄不好也是一場惡鬥。
相比於那些危險,蘭正剛覺得林子裡安全的多,他喜歡在這裡面行走,雖然在這裡面行走比在外面的速度慢得多。
在叢林裡行走比在外面艱難的多,體力的消耗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不過這些對他來說都不是什麼問題,他受過叢林戰的專業訓練,懂得怎麼樣在密林裡辨別方向和保存體力。
走着走着,蘭正剛忽然聽到密林中一陣聲響。蘭正剛當地停下腳步,同時腰裡的那把手槍和匕首也都拔了出來。
又響起了一陣聲音,蘭正剛覺察到了危險,他知道這聲音絕對不是那種風吹動而產生的,這種聲音很有節奏,肯定是人或者什麼動物發出的。
忽然,蘭正剛背囊裡的鴿子驚恐的拍動着翅膀從他的背囊裡鑽了出來。
蘭正剛意識到不妙,鴿子玩意最有靈性,不遇到危險不會叫。
他俯下身子觀察四周,忽然“梭梭”響聲的再次傳來。
蘭正剛皺了一下眉頭。遠處,一隻麂子的竄了出來,一個勁的往前跑。
蘭正剛意識到了危險,他知道這隻小傢伙這樣瘋狂的奔跑只有一個原因——它遇到了危險。
在這裡林子裡會是什麼危險?除了狼,那就是金錢豹了,蘭正剛這樣想到。
蘭正剛趕緊上樹,他手裡的手槍和匕首這時候也準備好了,狼不會上樹,金錢豹來了他保證能打死那玩意,蘭正剛這樣想到。
這時,啪的一聲槍響傳來。他循聲望去,漆黑一片,什麼也沒看到。只見那隻鴿子已經驚恐的飛了起來。
蘭正剛再回頭看那隻麂子,只見那頭奔跑的麂子已經奄奄一息的栽倒在地上,它流着血,鼻孔喘着氣。
“有人!”蘭正剛決定繼續在樹上觀察,在沒看到那個人之前,他不會暴露自己的位置。
一束燈光從遠處照來,之間一個身材瘦小的男子跑了過來,他走到那隻奄奄一息的麂子前,拔出腰間的一把自制短刀一刀扎到了那個麂子前,一刀結果了它。
收拾完這些之後,那個男子就把自己手裡的單管獵槍收起來,然後高興地把那隻幾十斤重的麂子扛到肩膀上。
蘭正剛一直在看着他的一舉一動,心裡想這個傢伙原來就是一個偷獵的。他不禁暗笑,這些年隨着經濟的發展,金三角這些地區偷獵狩獵的人也多了起來,這裡面本來是一些原始森林,自然野生動物很多,所以狩獵的人一股腦的涌了過來。
雖然各地政府也打擊過一些非法狩獵,但這玩意就跟一個在廁所會惹上臭味一樣,只是治標,不可能治本。
看到這個小子,蘭正剛不禁笑了,這小子的槍法不錯,就憑他手裡的那杆爛槍能打的這麼準,這小子絕對是一個奇人。
如果加以訓練,他的槍法不會亞於陳青。
看來自己要去會會這小子,蘭正剛心裡想到。
那小子轉身要走的時候,蘭正
剛忽然對着他的腳下開了一槍,那一槍打的實在很刁鑽,子彈正好在離他腳下還有幾公分的地方鑽進了土裡。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是對方故意的。
“站住!偷了這東西是能說走就走的嗎?”蘭正剛說道。
那人把身上的麂子扔到地上,雙手想要舉起來,他開始的動作很慢,可忽然猛地轉身拉槍。
“啪!”
一聲槍響,蘭正剛卻已經側滾翻出。他料到這小子會出這麼一招,可惜他用的是老式的獵槍,如果他手裡是一把自動槍,蘭正剛估計自己就沒那麼幸運了。
可惜,他手裡不是,這時候,他手裡的獵槍已經打光子彈了。
可這漢子並不服氣,他竟然抽出身上的馬刀想要跟蘭正剛搏鬥,蘭正剛轉身跳開,手裡壓上膛的手槍已經頂在了他的腦袋上。
“說吧,你是黑的還是白的?”那漢子不服氣的問道。
“我既不是黑的,也不是白的。我是路過這的,你這個偷獵的,怎麼這麼狠?偷獵還想殺人?”蘭正剛沒好氣的問道。
“少說廢話;要是白的,你就結果了我,我可不想蹲大獄,罰錢我身上也沒有。如果你是黑的,那隻麂子你可以拿走,不過我的獵槍得給我留下,要是我吃飯的傢伙。”
“我既不要你的獵槍,也不要你的麂子,只是覺得你不錯,給你找一個發財的機會。”蘭正剛手槍,把他的獵槍遞給他道。
“什麼發財的方法?”這個男子這才注意了一下蘭正剛,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蘭正剛,這個人穿着一身特製的叢林作訓服,膠底穿的是高幫的叢林靴,頭上還戴着叢林帽,後面的一個多功能背囊裝的鼓鼓的,腰裡的那把匕首倒是很漂亮,可惜沒有自己的馬刀大,有些活幹不了。
“你到底是幹什麼的?”那個人問道。
“我是能讓你發財的,你先說說你你吧,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你叫什名字?”蘭正剛坐了下來,那個漢子也跟着坐了下來。
“我叫巖康,是佬族人,現在四處流浪,以打獵爲生。其他的就沒了,說說你吧,你是幹什麼的?看你這身就是有錢人。”巖康上下觀察着蘭正剛。
“你今年多大?”蘭正剛點上一根菸抽了起來。
“20!”巖康從蘭正剛的煙盒裡拿出一根香菸,也點上,可他沒抽習慣,剛抽兩口就嗆得直咳嗽。
蘭正剛齜牙笑了,他知道佬族和緬甸的撣族、中國的傣族等等,都是同屬於一個民族,只不過不同的國家叫法不同罷了。
“你的槍法不錯,在哪學的?”蘭正剛問道。
巖康笑道:“哪裡學過?我就是自己學的,沒辦法,我從小打獵,不過我和其他的人不同,我每天只打一隻,不論大小,這我給自己定下的規矩。再說,我是從小就打獵了,又不是其他人那樣,看到賺錢了纔打的。”
“你小子還真有點骨氣,說,喜歡打槍嗎?”蘭正剛問道。
“喜歡啊,可你看我這把槍。”巖康把槍端出來看了看,那把老式的獵槍已經破舊不堪,可這個小子還當個寶貝似的。
“那你怕死嗎?”蘭正剛又問道。
“怕死?誰都怕死,可我這些年什麼都見了,也不像是一般人那麼怕了。”
蘭正剛看着巖康,他的臉上有着一種
“跟我走吧。”蘭正剛道。
“跟你走?”
“對,跟我走,吃香的喝辣的,還能打槍。”蘭正剛道。
“那是幹什麼的?我不能就這麼稀裡糊塗的跟着你走了?”巖康問道。
“我是僱傭兵,僱傭兵你懂嗎?就是別人給我們錢,讓我們去打仗。”蘭正剛這樣說。
巖康笑了,敢情這樣就能扛槍了。
“好!”巖康笑了。
兩個人就這樣說定了,他們接着把那隻麂子烤了吃。吃完之後,巖康扔下手裡的步槍跟着蘭正剛走了。
他開始了他傭兵的日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