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7 二重身(13)
李青警官跟秦曉琳一起前去拜訪李白龍。
李白龍在市區有一所偵探所,在郊區有一所別墅。他們來到別墅,不怎麼意外的察覺別墅的一樓被改建的非常大氣,適合接待客人。看來就算在家裡,李白龍也是隨時預備進入辦公狀態。
“爲什麼不直接叫他來警局呢?”秦曉琳忍不住問。
“第一,沒有確切的證據跟搜查證,畢竟你沒有正面看到他;第二,我不想打草驚蛇,我們前去拜訪這種被動方式會降低他的警惕,第三,最重要的一點,我想了解他所居住的地方跟環境。”
對一個警察來說,未雨綢繆是相當必要的事。在李白龍還是嫌疑人的時候弄清楚他的居住環境,關係網等,對於將來案件調查,甚至他成爲逃犯後的抓捕行動都相當有利。
“你們來啦!歡迎!!”
看到興致勃勃跳出來跟他們打招呼的小雪,李青不由神色古怪。
“小雪,你住在這裡?”秦曉琳忍不住問。
“嗯!那邊是小雪的房間,這邊是白龍的房間,這邊是書房,還有這裡是娛樂室——”
小雪不覺得自己住在這裡有什麼不對。
“小雪是李先生的親人嗎?”秦曉琳忍不住又問。
“不是呀!白龍是雪的這個喲~~”
看到小雪比出的手勢,秦曉琳驚悚了。對這麼小的孩子出手真的大丈夫嗎?
“快住手,不要給我製造謠言!”
此時剛剛走出來的李白龍不禁一個爆慄敲小雪腦袋上。
“抱歉,這個孩子太調皮了。”
“哦。”
雖然嘴上這樣答應,但是李青的目光顯然充滿懷疑。
於是李白龍不得不向他們解釋,小夏雪是個孤兒,她的父親是自己的委託人,在去世前曾將夏雪的撫養權交給了自己。所以夏雪變成了他戶籍上的‘妹妹’。但是在小夏雪心中可不承認這個年齡比自己爸爸小得多的男孩是‘哥哥’,於是開玩笑的說自己是童養媳。
“戶籍上的妹妹,也就是說,按照戶籍來說,她其實是李玉青的女兒?”
見到李白龍點頭,李青感到其中有□□。李白龍的年齡的確很年輕,不大可能收養這樣年齡的小女孩。那麼當然只有他的父親出面纔可以——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夏雪的父親爲什麼將撫養權交給一個年輕的男性,而不是直接交給自己的親戚?而李白龍的父親是的總裁,也許是他自己想太多,但總覺得這樣的人物不會做對自己沒好處的事。
“那麼,今天有幸能見到您的父親嗎?”秦曉琳問道。
“父親不住在這裡,這裡只有我跟小雪。”
“你們先坐,我去準備水果!”
小雪蹦蹦跳跳的往廚房跑,秦曉琳見了連忙跟上去,她可不好意思讓這麼小的孩子獨自動手準備食物。李青見狀,藉機跟李白龍交談,詢問自己想知道的情報。
“沒有錯,我的確去見過孫紅。因爲一起案子的緣故,她曾經答應給我重要的線索,但是偏巧在這時候她出了事……爲了避免節外生枝,在一開始警方追問的時候我沒有提起這件事。但是既然你們已經知道了,告訴你們也無妨。”
李白龍開誠佈公的回答。
“案子?”
“是的。之前我告訴過你,我姐姐小時候被綁架過。其實上,事情不是那麼簡單就結束了。”
李白龍開始講述前因後果。他的姐姐李麗莎在十年前左右的時候被綁架,當時的情況相當混亂,父親甚至花錢請了僱傭兵去收拾綁匪。最終,綁匪失敗,死於爆炸之中;自己的姐姐被救出來。
但是爆炸的原因不明,因爲父親所請的僱傭兵也都死在爆炸之中了。是誰救了他的姐姐也不清楚,李麗莎當時似乎一直都是昏迷狀態,醒來就已經在離爆炸地不遠處的空地上了。
“但是那事情似乎沒有結束。”
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地面上寫着紅色的字跡——I will get back for what I left behind(我將爲我留下的東西回來)。
還有,在婚禮之前,李白龍在自己桌上發現了一張字條,I will take what belongs to me.(我將取回屬於我之物)。
當然的,他開始擔心自己姐姐的婚禮會出什麼問題,所以他對參加婚禮的人以及相關其他人員進行調查,結果卻相當的驚人。
“我發現自己的的姐夫孟廖有另外一個身份。”
姐姐跟姐夫是在旅行之中偶遇相識的,兩人一見鍾情,認識了大約三個月左右,決定結婚。本來他們的父親比較反對這個無法帶來任何好處的婚禮,但是姐姐一意孤行,而且姐夫甚至願意簽署一則婚前合約,在合約之中聲明與姐姐結婚之後所有屬於姐姐的財產依然是姐姐的,哪怕是婚後姐姐所得到的財產他也放棄繼承權,全部給他們未來的孩子,如果沒有孩子就捐贈給公益基金會。這份有法律效應的合同是在認證律師監督下籤署的,這樣一來連他們的父親也徹底無話可說,只能讓他們結婚了。
“孟廖的身份從表面上沒有任何問題,當初我也曾經調查過,但是沒有發現有問題的情況。所以我萬萬沒想到,在婚禮前調查參加婚禮的親友時,發現了問題。”
這完全是一個巧合,在調查一位遠房親戚的訪客時,李白龍是親自前往面談的。結果聊起來之後,那位被邀請的朋友總是面色古怪。李白龍忍不住問出來了,那位朋友卻告訴他,新郎的面孔很像他所知道的另外一個人。
“一個叫做江帆的男人,他有着跟孟廖這個名字完全不同的人生跟履歷。無論身份證還是履歷都是真實的,簡直讓人懷疑他們是不是一對長得很像的雙胞胎。但是有一段時間卻能夠對的上——江帆是加拿大籍的華僑,在之前跟着自己的父親住在加拿大,最近幾年纔回國。而孟廖的履歷表明他的父母雙亡,跟親人一起住在新加坡,之前他也在新加坡上學,也是最近纔回國。”
李青微微皺眉,聽到這裡他不認爲是巧合。雖然中國有身份證管理這項措施,但是國外沒有,只能靠護照跟駕照來辨別身份,能夠僞造ID的空間相當大。哪怕就是中國,這樣多的城市跟省會,也難免出現身份證重複,同一人持有兩張真的身份證這種事。正是因爲這樣,藍麟就是靠着這樣的漏洞冒充他的兄弟,使用雙重身份在犯罪世界如魚得水,直到他的兄弟從國外回來,最終揭穿真相。
“你調查了那個叫江帆的人,發現他的過去有問題?”
雖然是疑問句,李青卻是用肯定語氣來陳述。
李白龍深吸一口氣,又呼出來。
“是的,江帆的父親因故意殺人罪被關押,之後被執行了死刑。那起案子是這樣的,一起森林大火奪走看林人的性命,一開始他的父親因縱火被抓,但是後來發現新的證據,證明那起案子是一起兇殺案。看林人是被先擊倒重傷,之後被丟入屋中被燒死的。”
火?李青聽到燒死這個此,心底卻劃過一絲涼意。他想起了藍麟跟布蘭特教授這對兄弟,最初也是火焰將他們的人生完全改變。之後藍麟上一次離開之前,刻意製造大爆炸,燃起熊熊烈焰,彷彿是一種暗示。
“我懷疑江帆就是我的姐夫,要知道當初爲他父親做辯護的人是王律師,而調查當初調查案子的警察就是亨利。”
亨利!李青想到鐵軌事件中死亡的男子不由心中吃驚,難道說鐵軌事件之中的其他失蹤者跟受害人只是□□,兇手真正的目標其實是亨利嗎?不對,如果江帆是新郎也是兇手,他是無法分開身籌備婚禮的同時去火車上殺人。除非他有一個同夥。
“難道說,把亨利從香港叫來的人是你?”
李白龍點點頭:“是的,我沒想到他認識孫紅,甚至還收到一份奇怪的請帖。”
“那麼你又是爲什麼找上孫紅?”
“我跟王律師電話聯繫,想要詳細瞭解當初那起案子的情況。王律師當然不肯告訴我,說這是保密的信息。當然,我給他打了不少錢——爲了我的姐姐的幸福,這只是小意思。”
李青無奈的看着這位公子哥,就算自給自足也無法改變他本質是富二代的拓跋。
“王律師告訴我說,他可以給我自己手頭的資料,但是最重要的一樣東西在很多年前他就已經交給了孫紅。這讓我非常驚訝,孫紅是我父親的秘書,跟我也比較熟,所以我也跟她聯絡了,表示希望得到那份證據。”
“王律師爲什麼要把東西交給孫紅?”李青問。
李白龍無奈的笑了:“非要我說的這麼直白嗎,孫紅是我父親的秘書,其他的我不能再多說了。”
也就是說,是李白龍的父親讓孫紅從律師手中拿到了那份東西。這樣想也很合理,自己的女兒結婚,肯定要調查未來女婿的背景。那麼可能跟李白龍一樣,左右調查,最終調查出了那場火災,還有相關的證物。
如果所謂的證物就是秦曉琳帶回來的筆記本,那麼從上面的文字來看,大約是被燒死的看林人的記錄。如果是那樣的話,看林人明顯是被謀殺的,當初加拿大警方的推斷並沒有錯誤。問題是真正的兇手是否真的是江帆的父親?李白龍的父親,的董事長又是基於什麼理由讓孫紅保存當年的證物?
“我知道,你大約想要直接去見我的父親,質問他前因後果。奉勸你不要浪費時間,他的律師團隊不會讓你多挖出一個字,再說了,別說是你,就連我父親都不肯告訴。如果想打開缺口,說不定直接找我姐夫更便利。”
李青挑眉:“謝謝你的建議。不過,有些事不試試看不會知道答案。還有一件事我想問,當初孫紅告訴你了情報之後,你怎麼沒有直接去取走證物?”
李警官懷疑當初秦曉林取走證物後,跟蹤她的人就是李白龍。
“那時候我突然接到了姐姐的電話,說是父親突然說不讓她跟姐夫結婚了,她哭的很厲害,說是要尋死。我怕真的出事,只好過去了一趟。我去了一看姐姐已經冷靜下來,而且姐夫也在安慰她。爸爸雖然很生氣,但是沒有再多說什麼,只說等案子解決了再談這件事。所以等我處理完這邊再過去,東西已經被人取走了。”
“除了你的家人,還有誰能證明?”
“我們家的僕人,司機都能證明。當時吵得很厲害,大家都聽見了。周圍倒是沒有鄰居,畢竟我們住的是別墅。”
……有錢了不起啊!李青真的很想K李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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