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性本善 論殺人狂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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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之下才發現,情,人冢旅館在張市地方論壇的知名度不算低,看着貼子裡懸之又懸的簡介,以及被刻意ps處理過的旅館周圍景色的圖片,文沫很理解這些被吸引過去的死者。
年輕人,尤其是80後、90後們,生在相對開放的年代,思想上激進開明,對一切新鮮事物有着十足的好奇心,敢於嘗試任何挑戰。
兇手也是準確抓住了這些人的心理。看看簡介就知道了:在這裡,你會明白愛情的真諦,與你的愛侶從身體到靈魂都得到洗滌,你還在等什麼?ps:爲保證服務質量,每季度只接受一對新人預約,在試煉未開始之前,請保密,不要告訴任何人,失去了神秘感,還有什麼值得期待呢?
所以一直到艾薏生還被人救下,纔在文沫的引導下回想起關於真情試煉的事。在此之前,前三對六位死者的親朋好友無一人知曉他們到底去了哪裡,只知道他們是在度蜜月的時候失蹤了,大致位置應該在界山附近,可是界山之大,直到現在即使祖祖輩輩生活在界山腳下的人也不能說把山裡面的每一片區域都走過來了,又怎麼能在茫茫深山中尋找兩位具體位置不知,行程不詳的失蹤者呢?
如果沒有那隊驢友偶然經過旅館,如果不是兇手突然收手離開,而是將耿霽霖與艾薏仔細隱藏起來,從表面上看,情。人冢旅館是處再普通不過的小旅館了,雖然建設位置偏僻這一點有些奇怪,但絕對不會有人聯想到連環殺手上去。艾薏估計也死定了,他們也會像前三對死者一樣,草草被埋在地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腐爛下去。得見天日還不知道是猴年馬月的事。
從這一點上看,艾薏是獨一無二的幸運兒。可是爲什麼呢?那處旅館的地下室文沫進去看過,絕對精工細做,比地上建築質量還要好,不是一朝一夕能建造出來的,而且這麼隱秘的地方,兇手肯定不會放心找些外人來幹,一旦情,人冢事發。馬上就會有人聯想到他的身上,太容易暴露。肯定都是他自己一點點幹出來的。這樣一個傾注不少心血的地方,怎麼能說放棄就放棄呢?這是讓文沫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同樣百思不解的,還有一直跟着兇手的女人。在案情還不明朗的情況下,從現場的情況來推斷,能得到的信息少得可憐。即使心細如文沫也沒能想到,反社會人格平時遇到一個都勉強,這回卻是一遇就兩個。
是的。跟着男人身邊的這個女人,根本不是男人的妻子。男人家裡有妻有子,卻因爲妻子性格木訥,兩人最初的新鮮勁過去後,到現在連句話都說不上,他十天半月也不回家一趟,即使回去,也僅僅是留家點生活費夠他們母子二人生活的,別的一概不問,天長日久。連兒子跟他這個父親走對面,他都認不出來。
但他不在乎。娶妻生子,是因爲母親整日在他耳邊磨出來的結果。現在老婆娶了兒子生了,他對母親的義務也盡完了,剩下的人生,他要自己做主。能讓他們母子兩個安安生生地過日子,不缺吃少穿,他也算仁至義盡了。
女人便是在男人離開家來張市闖蕩的時候認識的,都是冷血自私的人,很自然在認識後沒多久走到了一起,女人從小沒了父親,母親改嫁後,自己這個拖油瓶被扔給了爺爺奶奶和二叔一家,因爲是女孩的關係,從小她就不得重男輕女的爺奶喜歡,過得可謂悲慘之極,堂弟吃肉她吃糠,明明比堂弟大兩歲,身材卻一直比她大兩圈。就連上學,如果不是村支書總來做工作,她現在就是個睜眼瞎吧。勉勉強強上完初中,她便急不可待地離開家到外面打工謀生。15歲的人了,長得還像12、3歲,哪家正經地方敢要這樣的童工?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都是掙得少累死人的,可是爲了活下去,她不得不向生活低頭。
就這樣苦熬了五年,到她二十歲上,還是在社會上如浮萍般飄着,唯一不的是,是她終於可以換個輕鬆又掙錢的工作了,出賣自己的身體,是既沒學歷又沒本事的她能找到的最好工作,她吃的這些苦夠多了,不想再過三餐溫飽不繼的可憐生活,她也想吃好喝好。反正這種工作又不累,每天陪笑陪吃陪喝,再躺牀叫兩聲,錢輕輕鬆鬆到手,至於有些男人實在長得噁心怎麼辦?沒事,只當被狗啃了。
第一次遇到男人,是在夜市的小攤前,一聽啤酒,一枝煙,兩盤小菜,男人眼中的冷漠就這樣吸引了她。兩個有故事的人,心很容易就走到了一起。哦,不,應該說女人的心裡很快裝進了男人,不是因爲愛,愛是什麼東西?不當吃不當喝,對她來說,一文不值。
是因爲孤獨吧?人是社會的動物,他們都是掙扎在社會最底層的小角色,沒有人會在意他們,沒有人會真的將他們當成一個人來看待。可是他們也有情感需要,也希望被人關心重視,希望能活得像個人樣。
只有有過同樣經歷的人才會明白女人的想法,男人恰好是其中之一,而且她從男人的眼裡看到的也不會情慾,而是同病相憐的疼惜。
是的,同病相憐,沒人愛他們,他們便也不去愛人,因爲只要不付出,就不會期待回報,更加不會在得不到的時候傷心難過。別人沒有義務一定要對你好,冷血嗎?也不是,只不過因爲他們給不起別人愛,所以不敢給罷了。
看到這裡你能明白了吧?女人與男人,只是精神上的相互慰藉,身體上的相互需要,而這一切,與愛無關,只因爲寂寞。
那處旅館,他們住了將近兩年。男人有技術,比較能掙錢,那麼偏僻的地方蓋個不大的旅館,總共也沒花多少錢,多數還都用在買材料上,人工上的活,都是男人一個人乾的。不得不說,男人很聰明,什麼東西都是一學就會,在建築工地上學會瓦工、學會看圖紙,學會打地基,什麼蓋房子的方法都學得差不多了,蓋個小旅館當然不在話下。
有什麼女人不明白,男人只要想,就可以找份好工作安安心心掙錢養家,照樣生活得很好。爲什麼會跟她一樣選擇做社會底層苦苦掙扎的小角色呢?
當初男人是怎麼回答的呢?女人回想了半天。哦,對,他說,你不覺得這樣的生活纔有意思嗎?是的,有意思,親手毀掉一件美好的事物所產生的成就感,很讓女人着迷,原來她也可以扮演上帝,看着那些衣着光鮮,平時對她不屑一顧的人匍匐在她的腳下乞求她的仁慈,她得到了精神上空前的滿足。
所以他們纔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尋找合適的目標,殺戮也是會成癮的。
那麼,男人爲什麼突然離開旅館呢?經營這麼久的地盤,那是女人真心當做家的地方,說放棄就放棄了。女人離開得心不甘情不願,卻不敢違背男人的命令,這個男人,自己早就知道他根本是沒有心的,他的心早已經硬得變成石頭,無論如何捂不熱的,別看他們現在在一起什麼都挺好,女人心裡明白得很,一旦有一天,自己不再被他需要,或者稍微做些事觸犯了他的利益,他也可以像殺那些人一樣殺死自己的。
怕死嗎?女人認真地想了想,怕的。螻蟻尚且偷生,她當然也想活下去。可是有那麼恐懼嗎?恐怕沒有。自己從記事起開始,就總是多餘的存在,爸爸死了,媽媽不要她了,姥姥不疼,奶奶不愛,二叔一家討厭至極,自己活着,不過是嚐遍人生的酸甜苦辣,受盡別人的白眼罷了。死就死了,也許下輩子,她能活得比現在好點,至少,能有一個真心疼愛自己的人吧?
但這些話她不敢跟男人說,這是她身邊唯一能帶給她溫暖的人了,現在她還不想失去。
男人有男人的想法,他不願意告訴別人。
再仇恨這個社會,他也討厭孤獨的感覺。情,人冢幾乎可以說得上與世隔絕,十天半個月不見一張新面孔,整天對着女人這同一張臉,他厭倦了。
可是這麼對他胃口的女人,如果殺掉換一個,他無法保證自己還能找到可以分享心底最深處秘密的人。女人對他的意義遠比他認爲的要重要。所以他必須離開,殺陌生人他無所謂,這些人幸福的笑臉太礙他的眼了,但是女人還有用,還不能殺。
回到城市中,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羣,男人叨着一支菸,慢慢吐着菸圈,在他的眼裡,這些人都可能成爲他的獵物,哪讓他們都可以在陽光下堂堂正正地生活,開開心心地度過,他恨,他怨,他得不到的,這些人怎麼可以得到?
他心底的殺意,最終還是控制不住地翻涌上來,沒有人知道,這樣一個想毀掉整個世界的人,究竟能做出多麼瘋狂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