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守在門外不遠處的貼身侍衛走過來,小聲說道:
“殿下,您……”
他想說“您才長途奔襲回京,一早還要去上朝,已經很累了,不如早點回府歇息一會”。
南夜千潯擺了擺手,及時截斷了手下的勸阻:
“百里,你去車上眯一會,我和歌大人討論討論案子,等會天亮後直接去上朝。”
“是。”
百里的嘴脣嚅動了幾下,終於吐出一個“是”字,然後默默地退了下去。
歌飛飛在現代就是個夜貓子,在她的認知裡,偶爾熬夜看書研究案例是常事,再加上反正已到了後半夜,剛睡下沒多久就要起來,還不如不睡。
所以,對於拉着南夜千潯討論案子,她沒有半點不好意思,當然前提是她並不知道他是長途奔襲馬不停蹄才趕回京城的。
帶着他來到自己的辦公房,給他沏了杯濃茶,然後精神奕奕地說道:
“潯王殿下,你先說說,對於大潘和張太平的中毒,你有什麼看法嗎?”
南夜千潯正打量這間簡樸的主簿計事房,聞言收回目光,端起茶杯優雅地小啜了一口,皺了皺眉,說:
“你這茶葉在哪買的?太劣質了,改天我給你送幾包好茶來。”
“哦,那我先謝謝了。”歌飛飛也不客氣。
“至於案子,我先說說大潘吧,我當時是將他關押在刑部的大牢的,但他發瘋後力氣實在太大,喜歡用嘴去咬東西,不但差點將牢門的鎖頭給咬壞,還將自己的一副牙齒全咬掉了,後來將他移到地牢裡,可惜沒過多久,他就死了。”
“他是怎麼死的?不會是因爲沒有血喝,而活生生餓死的吧?”
南夜千潯賞了她一個讚許的目光,點頭說道:
“不錯,腦袋瓜蠻聰明,這都猜到了,不過,餓死只是原因之一,他不願意吃飯只喝血,給他準備的家禽血他又嫌棄,雖然餓了幾天,但還不至於馬上死,只是因爲他的毒素已經全身發作,攻入心脈和腦髓,我的解毒丸對他沒用,所以準確地說,他是自己將自己殺死的!”
“自殺?”歌飛飛不解。
“嚴格說不算自殺,他是因爲沒有人血喝,發起瘋來便用嘴咬自己手上和腿上的肉,咬破血管後喝自己的血,最終失血而亡。”
歌飛飛聽得不由打了個寒顫,不敢想像大潘自己喝自己血的畫面,趕緊轉移話題:
“太慘了,那大潘那裡是沒有線索了,現在只有張太平這裡了,我給他催眠後,也只問到一些不太重要的資料,他是在吃了一個走鄉串街的老頭的一串糖葫蘆後,纔出現異常的。
“根據他的描述,這個老頭與鳳儀鎮的那個姓楊的中年大夫,沒有一點相似之處,我猜,要麼易了容,要麼戴了人/皮面具。人海茫茫,我們上哪去找一個易了容的壞蛋?”
歌飛飛垂着頭,覺得目前這件案子,真的是毫無頭緒,一點線索都沒有,太令人沮喪了。
“而且,現在我們已知的就有兩個人中了這種毒,如果那個下黑手的人是別有目的的話,不知道是不是還會有更多的人遭到他的毒手,如此一來,死的人只怕會更多,到時候引起全城乃至全南夜國的恐慌就糟了!”
南夜千潯端着茶杯,並沒有喝,而是沉吟道:
“飛飛,你的擔憂不無道理,我今天下早朝後,再去鳳儀鎮一趟,看看能不能挖掘出新的線索。”
“那好,我也和你一起去。”
歌飛飛見南夜千潯似乎不想帶上自己,便笑眯眯地道:
“你不答應也攔不住我,我可以自己一個人去鳳儀鎮的。”
“算了,你愛跟着就跟着,我只是覺得,你一個小姑娘,又不是捕頭更不是刑部的人,查案不是你份內的事,你去了也只是遊街逛風景。”
歌飛飛對他的輕視很不滿,將頭一揚,傲嬌地說道:
“你也不要看不起女人!女人怎麼了?女人就不能查案斷案?就不能有縝密的分析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哼哼,我的智商可是1……”
南夜千潯被她的模樣逗笑了,接過她的話頭搶先說道:
“對對,你的智商136,我記得,在天旭帝都的時候你就鄭重其事地告訴過我了。”
“你承認就好,那我等你下朝後一起去鳳儀鎮?”
“好,到時候我來接你。”
南夜千潯又和她討論了一下大潘和張太平兩個個案的異同處,直到天亮之際他去上朝。
歌飛飛並沒有等到南夜千潯下朝來接她一起去鳳儀鎮,原因嘛,是因爲某個風流公子橫插了一腳。
事情是這樣的,天亮後,她簡單地洗漱了一番,又去看了看沉睡中的張太平,安撫了張氏夫妻倆,便打算去街上吃早點,然後準時回衙門上班。
結果,當她走出京兆府的時候,剛剛好遇到了提着一隻精美的紅漆食盒的段墨染。
“飛飛,真巧,我正要進去找你,你就出來接我的來了,我們倆還真是心有靈犀呢。”
看了看一臉得意如沐春風的雲城少城主,歌飛飛打了個哈哈,問道:
“你來找我幹什麼?不會是給我送吃的吧?”
“飛飛你真是聰明,這都猜到了,喏,這是我親自給你做的早餐,裡面全是你愛吃的,快趁熱吃。”
歌飛飛接過食盒打開一看,除了小米粥,還有一籠牛肉小包子、一碟百果糕、一碟鮮花餅、一碟油酥小銀魚、一碟涼拌牛肚、一碟醬滷鵝掌,確實都是她愛吃的。
“你怎麼準備這麼多?我可不是墨荷,胃口沒那麼大。”
“傻瓜,這是我們兩人份的,我也還沒吃,怕粥和包子冷了對你胃口不好,便趕緊給你送來了。走吧,我們進去吃。”
段墨染將歌飛飛推進府衙裡,跟着她來到主簿計事房,和她邊吃邊聊着她不在家的趣事。
在離京兆府不遠的歌飛飛的小院裡,段墨荷和橘子洗漱完來到廚房,準備吃她們的早餐。
結果,廚房的桌上空了一大半,除了剩幾個饅頭、一碟鹹菜和一鍋小米粥外,那些好吃的都沒了。
“真是奇怪,我先前明明看見,橘子你準備了很多好吃的呀,有什麼小包子、鵝掌、牛肚的,一會工夫就沒了,難不成它們,長腿飛走了?啊啊啊!誰偷了我的早餐?!”
段墨荷圍着桌子團團轉,覺得非常奇怪,百思不得其解。
而另一邊,段墨染陪着歌飛飛正吃着從他們廚房消失不見的早點,在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中,知道了她等會要和南夜千潯一同去鳳儀鎮的事情。
眼珠轉了轉,他漫不經心地說道:
“飛飛,我正好要和阿豹出城去鳳儀鎮一趟,聽說那兒常有山上的獵戶賣獸皮什麼的,我想去碰碰運氣,馬上就要到冬天了,雖然南夜四季如春,但十二月和元月這兩個月,早晚還是非常冷的,備
一點野獸皮你們也好過冬,順便再買點野味回來,給你們打打牙祭。”
“那就多謝段大公子啦,需要多少銀子?我到時候一併付給你。”
“銀子的事就算了,你幫我醫好了十七妹,又照顧她這麼久,算是我報答你的吧。話說,我和阿豹吃完早飯就走,你乾脆和我們一起去好了,萬一那個什麼潯王殿下被皇上留在皇宮討論要事,還不知道他今天能不能去得成鳳儀鎮呢。”
其實他今天根本就沒有這方面的安排,這是他臨時起意想出的理由,理由嘛,自然是因爲他想跟她在一起咯。
不過,他最後說的那句話倒是很有道理。
歌飛飛也覺得等在這裡浪費時間,不如早點趕到鳳儀鎮,今天興許還能趕回來。
寫了個條壓在手下的桌子上,讓他們轉告南夜千潯她不等他了,然後,她便上了阿豹的車,和段墨染一起去了鳳儀鎮。
在路上的時候,由於段大公子的好奇,本着多一個人知道便多一個想法子的原則,她便將在鳳儀鎮發生的血案原原本本講給他聽了,聽得他倒抽幾口冷氣。
等到了鳳儀鎮,段墨染吩咐阿豹去採買獸皮和野味,他自己則全程陪着歌飛飛。
兩人第一時間去的,是那個姓楊的遊醫住過的客棧。
客棧掌櫃見到歌飛飛,便笑着迎了上來:
“歌小姐,沒想到你又來鳳儀鎮了,你這是想打尖吶還是想住店吶?”
“掌櫃,我現在京兆府衙門就職了,今天是特意過來找你打聽點情況的。”
“啊,以後不能再叫你小姐了,恭喜歌大人,祝你鵬程萬里,前途似錦,歌大人有什麼事請直說。”
“還是上次那個楊大夫的事,大潘的案子沒找到幕後之人,我們就結不了案。所以我想去楊大夫住過的房間再看看,另外,麻煩你儘量努力回想一下,看看能不能回憶起一些之前疏忽了的細節。”
“好的,我會配合官府辦案的,歌大人,請往這邊走,我先帶你去那間房。”
幾分鐘後,歌飛飛再次來到了楊大夫曾經住過的房間,這是客棧裡最偏僻最簡陋的末等房,房費很便宜,才十文錢,房間裡除了一張簡陋的木板牀外,就沒有任何傢具了。
當初,她和南夜千潯也來看過這間房子,因爲房間一目瞭然,兩人在裡面走了一圈,沒有發現任何線索,便掃興地走了。
這次,她決定仔細再檢查一遍。
段墨染皺着眉頭看着幾乎可以說是空蕩蕩的屋子,不解地說道:
“飛飛,現在離大潘發瘋那事過去也有一個多月了吧?這間房間之後肯定也住了不少的人,如果真有什麼線索的話,只怕也早就被無意中抹掉了。”
在這樣一間房間裡找線索,豈不是純屬浪費時間?
歌飛飛正色道:“萬事沒有絕對,在現在毫無頭緒的情況下,不放過任何一處細節,從看似平常或者不可能當中,找出哪怕一絲絲異常,也是好的。我現在所做的,有點類似於在一大片麥苗中找出那一根小小的雜草,爲了找到它,哪怕翻遍整個麥田,也在所不惜。”
段墨染雖然很佩服她的執着精神,但顯然還是沒有被她說服。
明擺着這兒一目瞭然,前前後後又不知道住了多少流水的房客,哪還有線索留給他們?這明顯是在做徒勞的無益功嘛。
不過,見她檢查得很專注很認真,他便不好意思再勸她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