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陳太忠聽得眉頭一皺,心說你們上手段的時候,也不知道悠着點,真是能給我添亂,不過下一刻,他決定還是先弄明白一點,“在分局裡被打死的?”
“哪裡,小偷小摸是歸派出所管,”朱奮起乾笑一聲,“是被憤怒的羣衆打死的……”
盜竊是發生在人民商場,小偷是兩個年輕人,一個打掩護望風一個負責偷,在偷一個女士的時候,被攤主發現了,攤主大喊一聲,“你個賊娃!”
“找死啊你,”這倆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時候根本就沒在意攤主,這年頭的事情就是這樣——哪怕別人都知道他倆在偷東西,只要失主不知道,那就無所謂。
尤其是這攤主,在固定地方做買賣,須得防小偷的同夥找後賬,所以小偷偷東西的時候,最不怕的就是攤主。
而這個攤主的反應,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況下,攤主也就是使個眼色什麼之類的,還要防小偷惦記上,哪裡有這麼直接喊的?
偷錢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後發現被偷的女士緊走兩步,躲到了一邊,也不敢叫真,於是他心裡大定——他並不知道,這女人其實不是本地人。
於是他掏出一把匕首,對着攤主就紮了過去,“尼瑪……叫你多事!”
攤主是賣衣服的,手邊別說秤砣什麼的,連個勺子都沒有,而衣服又不能拿來抵擋——扎壞了就不值錢了,見狀忙不迭一閃身。
不成想。望風的那位提起手裡的雨傘,衝着他的眼睛就紮了過去,總算他躲得及時,雨傘尖只是在額頭劃了很大一個口子。
這也是做賊的慣例,一旦被發現,先表現出窮兇極惡來,狠狠地收拾一頓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後就襯着這股子蠻橫鎮住別人的時候,擡腳走人。
尤其是,發難的是隱藏在一邊的望風者。旁人想要管這個不平。就要擔心旁邊是否還隱藏着第三個、第四個同夥。
不成想,這個舉動,是徹底地激怒了攤主,他一抹額頭。發現滿手的鮮血。於是大喊一聲。“北崇的爺們兒,往死裡打,打死算我的!”
其實不待他說話。旁邊就撲過來三四個年輕人,手裡拎着板凳、剪刀什麼的,又有人將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將兩個賊人絆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後,大家報警,結果望風的那位被重物擊中額頭,搶救無效死了,另一個偷竊的傢伙,左邊脾臟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來是要作證的,聽說死人了,她有點害怕,結果北崇人告訴她,沒啥可怕的,區裡獎勵見義勇爲,有陳書記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煩。
“那……死就死了吧,”陳太忠一聽是這種因果,一點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嗎?”
“目前還沒有,不過當時有省臺辦的人在場,還有籍貫北崇的臺胞,”朱奮起苦笑着回答,“真是運氣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麼時候輪到外人說話了?”陳太忠很不屑地哼一聲,“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誰想唧唧歪歪,告訴他們,衝我來……我說話算話,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該。”
陳書記在還是陳區長的時候,就表示過,要整頓北崇的社會風氣,對小偷小摸之類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不能像大城市一般,對各種小偷小摸行爲徹底漠視。
“可是臺辦的人也說,現在是法治社會,”朱奮起鬱悶地嘆口氣,“書記,您能來一下醫院嗎?”
“我去醫院幹什麼?”陳太忠很奇怪地發問,“我都說了,誰不服氣找我來,無非是一個小偷,被憤怒的羣衆打死了,大家很嫉惡如仇……這不是應該的嗎?”
他心裡確實是這麼認爲的,所謂小偷,爲什麼叫小偷呢?那就是要偷偷摸摸地行竊,見勢不妙就要撒腿跑人——知道自己心虛嘛。
偷的時候不許別人管,還大大咧咧地打擊報復,這還叫偷嗎?這叫搶!
“他有個同夥,脾臟破裂了,這個怎麼辦?”朱奮起問起另一個問題。
“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醫藥費分局墊付,”陳太忠輕描淡寫地發話,想到白鳳鳴都要讓學員付學費,他覺得自己實在太好說話了,“等小偷好了之後,做工抵債。”
“那我知道了,”朱奮起壓了電話之後,長嘆一聲,陳書記你說得再輕鬆,終究是死人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扛得住嗎?
不過總算還好,當時下手的人太多,致命一擊到底是誰幹的,這不好查清楚,而且,陳書記就不讓查了。
但是這年頭,終究是法治社會了,雲中的趙老漢在自家院子裡的樹上抹毒藥,毒死了別人家的羊,就要賠錢,最後在縣政府門口服毒自殺。
而前屯的劉老二在自己的莊稼地裡下毒,毒死了李大嘎子的奶牛,也要承擔責任,這就說明——保護自己財產的行爲,不一定是正確的。
那見義勇爲打死人,可就更難說了,而且還被臺胞看了去。
他是這麼想的,陳太忠可不這麼認爲,法院有解讀法律的權力,但是我區政府有制定政策法規的權力——見義勇爲,就是要鼓勵的。
大約在下午五點左右,陳書記正在區黨委辦公,韓世華帶了四個人進來,他指着一個肥碩的男人介紹,“書記,這是省臺辦的劉主任……想跟您談一談。”
“哦,劉主任啊,坐,”陳太忠笑着站起身,先伸手跟劉主任握一握,然後招呼這四位坐下,“我們太期待臺辦的支持了,也非常歡迎臺胞的投資。”
“這就是咱北崇的臺胞,張興旺張老先生,”劉主任指一指身邊雞皮鶴髮的老人,笑着介紹,“張家是北崇三輪鎮的望族,他的兩個親哥哥……嗯,不在了,但是張家在鎮子上,還有一些遠房親戚。”
“原來是北崇的臺胞,”陳太忠又伸手跟張興旺握一下,很熱情地發話,“歡迎回來,多走一走看一看,看一下家鄉近幾年的發展變化,能住下就更好了。”
他絕口不提人民商場反應的情況,就只當不知道了。
他想裝聾作啞,但是對方卻不肯干休,一個四十歲左右、穿着很考究的中年女人聞言,不屑地笑一聲,“變化……還真是沒什麼變化,街道很落後,老百姓的素質也跟不上去,我們親眼看到,一個竊賊被活活打死。”
“這位是?”陳太忠理都不理她,而是側頭看一眼劉主任,不是每一個阿貓阿狗,都能跟我說話的。
“這是小女張寶琳,”張興旺顫巍巍地回答,“她生在臺、灣,對老家沒有什麼印象,年輕人說話沒分寸,陳書記你不要介意。”
“我有說錯嗎?”那張寶琳聞言,不服氣地提高了聲音,“這街道明明很破舊,還不如臺、灣的鄉下,法治更是沒有,只見到野蠻和粗暴。”
張興旺嘿然不語,那劉主任低下頭喝茶,陳太忠見狀,看一眼韓世華——你幹啥呢?難道對付這種小女人,也要我出馬?
韓主任稍微怔了一怔,馬上笑着回答,“張女士你這麼說,就是不瞭解情況了,你沒在北崇待過,這裡一向是這樣,民風淳樸,鄰里鄰居關係都處得相當好,見了小偷人人喊打,這屬於守望相助……區裡也正在大力提倡見義勇爲。”
“我沒有看到淳樸,只看到野蠻,看到多數人的暴政,”張女士很不客氣地回答,“偷竊是不對的,但是罪不至死,就算該死,也當由法治部門來裁定。”
韓世華猶豫一下,辯解道,“他們偷竊被發現之後,傷人了,這引起了公憤。”
事實上,韓主任並不是很認同區裡搞的那一套見義勇爲,不過他現在是陳書記的大管家,萬一表現不好,很可能就失去這個位置,所以他必須幫忙說話,但是這個辯解……難免就有力度不夠的嫌疑。
“公憤便可以殺人?”張寶琳不屑地哼一聲,“大陸的邏輯,真是古怪。”
“見義勇爲,能有效地保障社會風氣,”陳太忠淡淡地回答,“人人愛我我愛人人,本來就應該是這樣,難道大家都冷漠地面對小偷橫行,坐視他們持刀行兇,這樣就好了?說來說去,被偷的不是你。”
“你怎麼知道,我沒有被偷?”張寶琳看他一眼,很是義憤填膺的樣子,“這種多數人的暴政,我回國之後,會向媒體曝光的。”
“回國?”陳太忠聽得眼睛一眯。
“曝光?”韓世華的眉頭一揚,羣衆自發地打死小偷,這顯然證明了大陸的法制建設不夠健全,“張女士你應該多走一走看一看,北崇現在的治安非常好,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靠的就是這種守望相助的精神,靠的就是區裡非常注重道德建設。”
“以犧牲法治換來的安寧,不要也罷,”張寶琳這嘴皮子還真跟得上,口口聲聲不離法治。
你都認爲自己是外國人了,閒得蛋疼管這些?陳太忠的眼睛又是一眯:是在秀優越感?
“好了寶琳,”張興旺輕咳一聲,中止了女兒的言論,“正事重要……陳書記,我此次回鄉,是想問一問,我張家在三輪鎮上的祖產,能否還回來?”(……)
PS:今日首更到,召喚十一月的保底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