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你別這麼說呀,怎麼晚了呢,咱們馬上想辦法,送他去省醫院。”
“我早跟他說過,可他不聽啊,對,他說了,即使去看病,也得把眼前的案子破了纔去。這可怎麼辦哪!”
李斌良想到魯鵬的執拗樣子,也有些撓頭。
魯妻:“李局長,我也不指望別的了,我只請你儘量照顧他,讓他少挨點兒累,他有啥不對頭的,及時告訴我,行嗎?”
難道,這就是她的最高要求嗎?李斌良不知如何回答纔好。
魯妻:“李局長,你後來的,對老魯還不十分了解,不過,他這性格你肯定看出來了,犟,心眼太少,太實,除了幹工作,別的啥也整不明白,所以,總是吃虧,讓人整。李局長,你別誤解我,我不是不通情達理的人,可他是我的男人,我實在是心疼啊,說實在的,他的病全是因爲工作累得呀,我跟他結婚這麼多年,他睡過幾個囫圇覺啊?淨過陰陽顛倒的日子,他又這麼拼命,身體能好得了嗎……”
魯妻泣不成聲了。
李斌良完全相信,她說的是實話,魯鵬就是這樣的人。
一個平凡而偉大的人,一顆普通而崇高的心靈。
好一會兒,李斌良才把魯妻勸得平靜下來,走進魯鵬的房間,沒等他開口,魯鵬就把他的話堵了回去。
“李局,我,跟你說,我,是不會,離開,專案組的。要,讓我,住院,等案子,結了,再說。那時,我一定,聽你們的,行嗎?李局,求你了……”
魯鵬也動了感情,哽咽起來。
這種情況下,李斌良還能說什麼呢?
偵破陷入僵局,線索好像處處可見,可是,一個也查不下去,一個也難以取得突破。
李斌良一時想不出好辦法,只好去市公安局,向林蔭彙報了一下情況,請求指示。
林蔭聽完李斌良的話笑了:“指示?指示什麼?我只能指示你一定把案子查個水落石出。具體怎麼辦,還得靠你自己。”
“我是山窮水盡,想不出辦法纔來找你的呀。林局,現在看,徐進安和關偉真的有問題,而且非常嚴重,他們這種人,手裡拿着槍,穿着警服,萬一再幹出什麼事就壞了,必須儘快解決他們的問題。”
林蔭嚴肅起來,他當然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可是,現在動他們,時機肯定不成熟。”
“是啊,怎麼辦呢?”
“這……斌良,你別犯愁,人一犯愁大腦就不好使了。我想,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他們真是內奸,炮製了一起冤案,只要我們下到功夫,肯定能查出破綻的!”
這話有點兒啓發,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是他們炮製的冤案、假案,那麼,一定有破綻可以發現。
李斌良覺得心頭亮了點兒,可是,仍然有問題需要解決。
“可是,要想查清真假曲直,必須對他們進行審查,可是,那不就驚動他們了嗎?”
“是啊,萬一驚動他們,他們肯定會製造障礙,甚至幹出更嚴重的事來,怎麼辦呢?”
林蔭隨手抓起桌子上的一本書,沉吟起來。
這是最大的難點:要想查清事實,必然驚動他們;而不想驚動他們,就很難查清真相。
必須想個兩全的辦法:既查清他們的犯罪事實,又不驚動他們。可是,上哪兒去找這種辦法呢?
李斌良無意地向林蔭手上的書看了一眼,發現那是公安部刑偵局下發的《致命失誤》,眼前忽然劃過一道亮光,忍不住叫出聲來。
“哎,林局,有了!”
林蔭:“有什麼了?”
李斌良:“有辦法了。”
“什麼辦法?”
“這本書。”
李斌良指向林蔭手上的書,林蔭把書的封面攤到手上:“這是公安部下發的,全是我們公安民警執行任務時遭受傷亡的案例,要大家認真學習,接受經驗教訓……明白了,你是要利用它?”
“對,我要組織刑警大隊認真學習這本書,而且,還要結合實踐,現身說法!”
“好辦法,太好了,這個辦法肯定行,既不驚動他們,又能查清事實。就這麼幹……對了,爲了配合你,我以市局名義下發個文件,要求全市公安機關刑偵部門認真學習這本書,從中吸取教訓!”
“那就更好了。林局,咱們馬上行動!”
李斌良親自來到刑警大隊,組織全體刑警學習《致命失誤》。他在動員會上說:“這本書是用我們弟兄的鮮血寫成的,對我們刑警更有特別重大的意義,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一個案例一個案例地學習,而且,還要搞現場模擬演習,重現當時的場面,使大家有個直觀的印象,以便今後遇到同類情況時心中有數,應對有道。當然,我們要學習破案兩不誤……”
於是,學習和現場演習開始了,每學完一個案例,李斌良就要求刑警大隊找一個相似的環境,派出相同數量的人員,演習一下案例發生的整個過程,讓刑警大隊人人受到教育。還別說,大家積極性很高,而且,七中隊長還提出了建議:“類似的教訓我們也有啊,陳雲清不就是被罪犯殺害的嗎?咱們也得學習演練哪!”
李斌良:“對對,我們怎麼光顧學別人的,把自己現成的案例忘了。我看這樣,徐大隊,你和關隊長分別把當時的情況講一下,讓大家聽明白,然後,咱們再找個相近的環境,演習一下。”
徐進安和關偉聽了這話,面面相覷。
關偉:“這……有用嗎?”
李斌良:“太有用了!其實,這本書中的案例好多還沒有你們那個精彩,咱們一定演習一下。對,徐大隊,你和關隊長一定好好講一講,給大家指導一下!”
徐進安:“這……好吧,不過,讓我們準備一下!”
李斌良:“你們自己經歷過的事情,還準備什麼?”
徐進安:“這……時間太長了,有些細節都記不清楚了……我們回憶一下,然後再講。行吧?”
李斌良想了想:“行,不過,抓緊點兒。”
在等待徐進安和關偉準備的時間裡,李斌良暗中調來當初的案卷復卷,找到徐進安和關偉被詢問頁,認真看起來。
關偉的詢問筆錄:
……
問:關隊長,你把當時的經過說一下,儘量詳細點兒。
答:行,不過,當時那麼亂,有些細節可能記不清了。
問:你記得什麼說什麼,從開始說起吧。你是怎麼趕到遠香茶樓的?
答:啊,我是接到茶樓老闆的電話,說有兩個人在他的茶樓裡綁架了一個人,槍口指着腦袋,他偷偷跑出來給我打的電話。
問:他爲什麼不報110,給你打了電話?
答:啊,我們認識。
問:只是認識嗎?
答:我們很熟,平時我常去茶樓喝茶,跟他說過,茶樓發生什麼事情可以隨時找我,所以他纔給我打的電話。
問:你接到電話後都採取了哪些行動?
答:當時,情況緊急,我先後報告了陳隊長和徐大隊,然後自己就趕去了。
問:你趕到茶樓後,又發生了什麼事?
答:我剛到茶樓,陳隊長就來了,我倆就一起衝進去了。
問:衝進去了?
答:對,陳隊長說情況緊急,沒等後邊的人上來,就帶我衝進去了。
問:你們沒想到,這會驚動綁匪,危及人質生命甚至你們的生命嗎?
答:啊,我說的衝進去,指的是衝進茶樓裡邊的包間,其實,我和陳隊長是一點一點兒摸進茶樓的,按照茶樓老闆的指點,認準了出事的包間,才衝進去的。
問:好,繼續講,衝進去後看到了什麼?
答:看到耿鳳君正用槍頂着袁總的腦袋。
問:然後呢?
答:然後,陳隊長就把槍對準他,讓他把槍放下。可是,萬萬沒想到,耿鳳臣突然從後邊衝上來,一槍將陳隊打倒了。
問:耿鳳臣當時沒在包間裡?
答:是啊,我們當時以爲他們弟兄都在包間裡,才衝了進去,誰知,耿鳳臣在外邊藏着呢,就吃了大虧!
問:後來呢?
答:後來我就開槍了,把耿鳳君打死了,可是,耿鳳臣趁這個機會逃跑了。
問:再後來呢?
答:再後來,徐大隊就來了,我聽到他在外邊喊“站住”,還響了幾槍,後來聽說,他是追趕耿鳳臣,可是沒有追到,讓他跑了。
……
初看上去問題不大,但是,稍微用用腦,問題就出來了。
首先,陳雲清在後援未到的情況下,帶關偉貿然衝入茶樓解救人質就有問題。凡是警察都知道,對付控制着人質的綁匪是非常艱難的任務,一般都要集中絕對優勢的警力,查明發案現場情況,制訂周密的方案才能實施。陳雲清怎麼會這麼冒失,帶着關偉就衝進去呢?
當然,從另一方面也說得過去:情況緊急,爲了避免造成惡果,抓住戰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了進去,制服綁匪,也說得過去。可是,這個案件不存在這樣的條件啊!
其次,陳雲清被耿鳳臣槍殺也有問題。他們既然是摸進茶室之後衝進包間的,那麼,事前肯定應該對包間外的茶室進行過偵查,既然偵查過,爲什麼沒發現耿鳳臣,而是等他們衝進去,槍口對準耿鳳君時,耿鳳臣卻突然冒出來,從後邊衝上去,向陳雲清開槍呢?
當然,也可以解釋爲,他們進入茶室後觀察不細,導致疏漏,被耿鳳臣從他們的眼皮下溜了過去。
可是,如果耿鳳臣真的藏在茶室,看到他們進來,爲什麼沒有反應,非要等他們進入包間後才發難呢?
其三,耿鳳臣射殺陳雲清的過程也有問題。根據關偉的陳述,他是從後邊突然衝上來,一槍將陳雲清打死的。那麼,茶樓的包間不是很大,他爲什麼打死陳雲清而不打關偉,卻讓關偉一槍把哥哥打死呢?殺一個警察是死,殺兩個警察同樣是死,他爲什麼不向關偉開槍報復,反而拔腿逃跑呢?
或許,可以解釋成爲着慌,害怕……
可以解釋,但是,缺乏說服力。
李斌良把疑問放到一邊,又開始看徐進安的詢問筆錄。
……
問:徐大隊長,說說吧,從你接到報告開始。
答:好。我是接到關偉的報告,趕到現場的。
問:到現場後,你都看到了什麼?
答:啊,我跑到茶樓附近時,就聽到了槍聲,我就趕快往那邊跑,快跑到茶樓跟前時,一眼看到耿鳳臣從裡邊跑出來。我命令他站住,可是他不聽,我就向天上鳴槍,他還是不聽,我就向他開了幾槍,可是,他越跑越快,很快跑遠了。
問:繼續說。
答:後來,我就進了茶樓,正好關偉扶着袁萬春從包間走出來,告訴我說陳雲清死了,耿鳳君也死了,我到包間門口瞅了瞅,看到了他們兩個的屍體。
問:然後呢?
答:然後,大隊伍就上來了。
問:就這些?
答:對,就這些。
問:案情這麼嚴重,你去茶樓時,爲什麼不通知110呢?
答:沒顧上啊。再說,我也鬧不清到底是真是假,把大家都折騰上去,萬一是個假案怎麼辦?
……
這份筆錄要比關偉的簡單得多,疑點不像關偉那份那麼明顯,但是,也能看出一些來。最明顯的是徐進安接到關偉的電話沒有報告就很可疑,按理,這麼重大的案件,他接報後應該馬上反饋給110或者局領導,可是,他卻沒有報告。還有,到達茶樓後,他看到耿鳳臣逃跑的事也有疑點,要知道,耿鳳臣已經親手擊斃了陳雲清,又親眼目睹哥哥死在關偉手下,這時候,情緒肯定已經失控,逃跑中,徐進安向他連開幾槍,他卻沒有還擊,只是一個勁兒地逃跑,有點兒讓人難以置信。
可是,這種疑點沒法追究,要是提出,徐進安肯定能拿出很多說辭來抵擋。
接着,李斌良又看了受害人袁萬春的筆錄,也比較簡單,他只說,受到耿氏兄弟的邀請,去茶樓“喝茶”,可是,進入那個包房後,卻突然被二兄弟用槍口頂上,逼着他簽字,把配貨站廉價讓給他們,後來,茶樓老闆報了警,關偉來到後,擊斃了耿鳳君,救了他,而他也目睹陳雲清在他面前被耿鳳臣擊斃。
筆錄雖然不長,可是疑點卻很多。一、袁萬春這個人外出時,身邊總是帶着幾個手下當保鏢,可是,這次卻偏偏沒帶,而找他“喝茶”的兩個人又是他平時的死對頭。這有點反常。二、耿氏兄弟用槍口頂着他的頭部,讓他簽字讓出配貨站的做法也讓人不解。因爲,袁萬春是市裡的名人,影響力很大,即使他簽了字,事後也完全可以找公安機關報案,或者通過法律訴訟將權益爭回。如果這樣,耿氏兄弟將會付出慘重的代價,他們怎麼會採取這麼愚蠢的做法呢?
最後,李斌良又看了茶樓主人的筆錄,他說,他給耿氏兄弟上茶時,看到他們懷裡好像有槍;待袁萬春來到包間,他發現他被槍口逼上後,害了怕,急忙跑出茶樓報案,等關偉和陳雲清來到,又把他們引入茶樓……
話雖不多,同樣也有明顯漏洞。首先,耿氏兄弟怎麼會找一個和自己毫無關係的茶樓做這種事呢?做這種事怎麼對在場的老闆一點兒也不防備呢?怎麼會允許他走出茶樓報警呢?還有,這個茶樓老闆雖然把陳雲清和關偉引進茶室,但怎麼會看到包間內發生的情況呢?難道,他跟着關偉和陳雲清進去了?
一切都很不正常。
放下筆錄後,李斌良去了一趟遠香茶樓,是以茶客的身份去的,儘管茶樓易主,重新進行了裝潢,可是,室內的結構和包間的位置並沒有改變。李斌良喝了一壺茶之後,心中有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