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樂帶着李志。
一路潛回到原本的位置。
對面,那場狩獵,還沒停止,還在繼續進行。
那頭巨龍,仍然沒有任何的反擊之力,只能本能地挪動着笨重的身軀,想要避開撕咬。
然而行動能力上的短板,讓它根本就無法擺脫糾纏,兩方邊打邊走,已經從最初的位置,向左前方移動了好一段距離。
看那巨龍渾身多處,都被咬破了皮膚,鮮血如注。
可是仗着體型巨大,大到連那不可一世的恐龍霸主,在它面前,都顯着像條小狗兒。就像一頭獵豹,在面對一隻成年大象一樣。
所以一時之間,這溫馴的大巨龍,竟然沒有被殺倒!
那些尾巴上的、大腿上的傷口,雖然在霸王龍那油桶一樣巨大的大嘴巴的撕扯下,皮肉外翻,鮮血淋漓。
但相較於它的巨大體型來說,這些傷害,倒又不算什麼。
就好像跟一個人,皮膚上到處被貓撓破了皮一樣,雖然很疼,但一時之間並不致命。
就是這麼長久下去的話,這大傢伙,也肯定扛不住的。
螞蟻多了,都能咬死大象!
當鮮血流盡,當大腿支撐組織被破壞,當心臟器官被咬破,它那兩百多噸重的龐然之軀,必須要轟然倒下,然後成了霸王龍口中的美餐!
餘樂看着這一幕,倒也不太着急了。
就憑這速度,四隻霸王龍,想要殺死那大巨龍,還得攻擊好半天才行呢。
在這段時間內,目標絕對不會離開,夠餘樂將它們一一瞄掉了。
而且看它們殺了獵物之後,極大可能還會原地飽餐一頓。
要不是爲了吃這大傢伙的肉,它們也不會這樣勞師動衆是吧?
“走!再往上靠近點!”餘樂招呼了一聲身後的李志。
李志有些不解:“爲什麼呀,這裡已經看得夠清楚的了。怕瞄不準嗎?”
“不是。”餘樂搖搖頭,道:“怕打不疼。”
他估算了一下,現在兩地的距離,大約在三百米左右。
阿卡三四百米的有效射程,在這距離上是可以瞄準的。
憑他餘樂的槍法,在這個距離上,雖然不敢說要打人左眼,絕不會打偏到右眼上去。
起碼打腦袋,是絕對不至於打到胸口上去的!
只是,距離太遠,子彈的初速降了,彈頭威力就不會很大。
在這麼長的距離上,打死人是綽綽有餘,但想對霸王龍這樣的巨型大塊頭,造成傷害,恐怕就差了點效果了。
反正現在那四隻兇殘傢伙,注意力全在那大巨龍身上,絕對不會注意到隱藏在草叢裡的餘樂兩個小身板的。
正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餘樂決定,要靠近他們一百米左右,再進行攻擊!
兩人拔開草叢,躬身前行。
最後在一個隆起的小土坡上,停了下來。
此時,距離對面那個戰場,頂多只有一百一二十米的距離了。
李志已經有點心驚肉跳了:“靠這麼近,靠不靠譜啊?我怎麼感覺它們一個衝鋒,就能趕到咱們眼前了?”
餘樂道:“放心。四隻霸王龍,一心逮着那大巨龍咬,大巨龍移動到哪裡,它們就會跟到哪裡,絕不會到處亂跑的。就算倒黴,那大巨龍往我們這邊來,你看它那蝸牛一樣的移動速度,也夠咱們從容撤離的了。”
李志道:“那要是咱們開槍,槍聲吸引了幾隻大暴龍的注意力,跑過來咬咱們怎麼辦?它們的速度,可不慢呢!”
餘樂半蹲着身,一面架着槍,笑着回道:“咱們現在不是藏在草叢裡嗎,它們不會發現咱們的。它們現在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搏殺那隻大巨龍的身上呢。”
“另外也別太高估了它們的智力了,還能辨識槍聲,然後過來糾出背後放冷槍的‘小人’?放心,包它們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李志聽得咧嘴而笑:“那兄弟你還真是藝高人膽大呀!那個……要我幹什麼嗎?一起打還是?”
餘樂這時,已經瞄上了自己的目標,是那隻攻擊大巨龍右側大腿的小霸王龍兒子/女兒!
邊回李志的話道:“不用,我一個人打就夠了,李哥你負責盯哨周圍環境,如有不對情況,及早提醒我撤!”
“砰!”
說着話,便已經摳了一梭出去。
一百多米的距離,打一個十多噸的目標,對於餘樂這種受過專業槍械訓練的人來說,閉着眼睛都能打,不用怕跑偏。
他沒有瞄那大傢伙的腦袋,而是瞄到它的小腿骨上去!
他已經不是第一次與這種兇獸打交道了。
上回剛剛登陸長江口,就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與它的另一隻同類打了場遭遇戰。
事後他還特意去研究了一下那具被他打死的恐龍屍。
研究什麼?
他可不是什麼搞學術的斯文學者,去研究霸王龍的生活習性或者身體構造什麼的。
他只是要研究,怎麼幹對方!
就是以後要是再遭遇到同樣的對手的話,怎麼懟它,才最奏效,最立竿見影!
蛇也有七寸呢,沒有什麼東西是無敵的。
每一種強大的生物,都會有其對應的弱點。
而對霸王龍最快速見效的弱點,那就是它的腿了。
雖然這部位並不致命。
但它的龐大而笨重身軀,卻需要它的兩條腿來做支柱!
只要兩條腿一廢,那就成了沒牙的老虎,空有一身本領,卻無處施展了!
其次纔是心臟!
霸王龍的胸腔部分,骨頭少,是一塊軟皮,步槍子彈打進去,絕對能洞穿它的心臟。
打得準的話,一槍就行!
心臟被打爛,起不了泵血功能,那它也肯定不用活的了。
最後纔是大腦!
雖然說大腦才應該是最致命的器官。
但可惜霸王龍整個腦門的比例有點太大了。
外面一副大顱骨包裹着,子彈能不能順利鑽進去不說,鑽進去也不定能找得到大腦。
誰知道它那小腦仁藏在哪個旮旯角呢?
你要說顱骨裡全是腦?
那好像也不能吧!
能有那麼大的腦,那它早就進化成恐龍人,在這個世界上,建立一支先進的文明瞭!
還用當茹毛飲血的野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