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恆用撤約來威脅他,一大早,就派了助理把撕得粉碎的合同,丟到東方財團的會議桌上,他不得不同意。”
怪不得一大早不見東方褚的影子,東方財團肯定是亂成一團了!
* * *
一個多月後,我的傷口才基本痊癒,紗布也盡數拆掉,傷口雖然癒合,一條條傷痕卻依然清晰,暗紅色的疤猙獰着,原本如玉的身體,此時醜陋的不堪入目。
裴恆找了最好的整容醫生幫我做疤痕修復手術。
進入手術室之前,他寵溺的捏了捏我的臉,“這就是不聽話的後果,算是那人替我給你的懲罰吧,是重了點,不過,夠深刻的。”
東方褚遠遠的倚在牆邊,慵懶清冷的看着我,卻又柔情瀲灩,意味深長——他的眼神,我依然不懂。
凱文坐在他身邊的椅子上,閉着眼睛,頭靠在牆上——他在自責沒有保護好我,怕無法祛除傷疤。
裴也則慵懶的玩着手機裡的遊戲,事不關己的樣子,感覺到我在看他,擡眸對我笑了笑,那笑容依然吊兒郎當。
手術室中,醫生看着我身上的傷口,淡漠感慨,“皮開肉綻的鞭痕,哼哼……打你的人一定下了重力氣!”
“我會一一償還的。”我發誓,一定會!
他笑,“那我不是又多一個病患?”
“你會替一個變態狂休整疤痕嗎?”
“醫者父母心,所有的病人都是病人!”
我無語,卻無法遏制心底對冷家和東方淺的仇恨。
* * *
爲了我“肚子裡的孩子”,一連兩天,東方褚都悶不吭聲的想辦法。
但是,他的確沒有什麼好辦法——裴也對我提到的法子,他並沒有想到。或許早已經想到過,不好明說,也不喜歡我。
我不希望他用那樣的法子,不只是他嫌我髒,我也嫌他髒,我們這樣尷尬詭異的關係,將來有個孩子,只是夾在中間,不好做人!
更讓我鬆一口氣的是,儘管我們要結婚,成爲夫妻,他卻也沒有再吻我。
晚上在我入睡之前,他在書房處理公事。
我睡着之後,書房中的他,已經不見蹤影。
早晨醒來,他已經站在更衣室的門口穿衣照鏡,準備去吃早餐。
整個東方家異常微妙,也並沒有如期的大張旗鼓準備婚禮,老爺子在餐桌上也沒有提及。
談論最多的就是,財團陡升的危機。
從父子三人和冷靖遠凝重的口氣可以感覺到,他們面臨了一個很大的挑戰,股票一直狂跌,股東們在半夜就會打電話到臥室來找東方褚,他時常急匆匆的跑去書房處理,電話和手機一個接一個的響。
東方淺在用餐時變得戰戰兢兢,生怕老爺子怒火三丈。
二夫人一直解釋是市場如何如何,分析的頭頭是道,又壓了經濟危機出來,賭牌般,一邊說,一邊觀看着老爺子的臉色。
冷靖遠和冷索也幫忙說好話,冷靖遠一再表示會度過難關。
殊不知,老爺子是擔心此時冷薔薔鬧分家,靜默壓抑。
而東方淺則擔心繼承人位子不保,又怕會被冷薔薔和冷靖遠壓迫着將財團逼向絕路!
但是,苗夢看我的眼神,卻像是在乞求什麼。
難不成,她真以爲是我讓東方財團垮掉?
隱約感覺到是裴恆在動手腳,他是不會眼睜睜的看着我和東方褚結婚的!
冷薔薔經常往裴家跑,她就等於是東方財團的半邊天,裴恆定然會借用她在東方財團不可估量的力量,內外夾擊。
裴也時常接到裴恆的電話,他陪着我也是聊天干坐着,總是,莫名其妙的溜得不見人影,這些天更是沒有來過,凱文總對我說,裴也最近很忙。
我翻出近期的財經報紙和雜誌來看,瀏覽了一些網站資料,卻被嚇了一大跳——裴氏要吞併東方財團!
各方衆說紛紜,有人說,東方財團勢力減弱,卻還是塊兒大肥肉,只怕裴氏有心無力。也有人說是裴氏和東方家多年的競爭壓抑到了極點,終於爆發。更有人聯繫到了裴愉和東方淺的婚事……
只有我知道,裴恆只是不想讓我嫁給東方褚,他在威脅,在警告,也是在宣告,沒有人敢動屬於他的東西!
這一切,東方褚卻對我只字未提,還讓傭人將所有的新聞雜誌都拿走,電視也不準開,像是在警告什麼,卻靜默無語,看着我的眼神,忽而溫柔,忽而疏遠,像是在隱忍心痛,像是貪戀,卻又像是在憤怒……
其實,只要我給裴恆打個電話,溫柔勸說兩句,他就會收手。
但是,我沒有。
我找不到我的手機,也被監視着,打不出電話。
不是我見死不救,是他們不給我救的機會……卻也該報復一下——這就是利用我的代價!
我和東方褚之間唯一的改變就是,他發現了裴也添置在更衣室裡大片的女裝,花花綠綠,都是最新款的國際品牌女裝,晚裝禮服,休閒睡袍,披風,圍巾,運動衫,瑜伽服……將他的衣服擠在了一個角落,就像是裴氏吞併東方財團的勢頭,空前猖狂!
“那些衣服都不是我出錢,努力穿吧!”他等於是在告訴我,衣服是裴恆買的。
記得裴恆在休息室裡撕裂我的裙子時,曾經咆哮,“不要穿他給的衣服,記住……鞋子也不要,下次讓我看到,沒有這麼便宜!”
原先冷索塞進更衣室的那些女裝,都被清理掉了,不知道丟去了什麼地方。
總之,所有的衣服都是裴也一手置辦,裴恆付賬,連絲襪也不例外,更衣室裡塞的滿滿當當,梳妝檯上,多了一大堆的化妝品和首飾盒……
雖然,我不住在金屋,我和裴恆相隔這麼遠,漫長的分不清多久沒有見面,卻依然能感覺到他如此的激烈,激烈的要將我居住的東方家,變成屬於他的金屋!
對於孩子的問題,裴恆當然不希望我和東方褚孕育一個。
他早已經想了一個一箭雙鵰的辦法。
當然,這也需要另一個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