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很久沒有運動過了,沒想到會在美國的街頭,和一夜狂奔。
張敬追得越快,孫漁跑得就越快。
女人的體力畢竟是有限的,張敬再沒有運動細胞,也終究是個男人。於是,這場馬拉松的勝利者,就是張敬。
當跑到一個室外棒球場邊上的時候,孫漁死活也跑不動了,一隻玉手抓着棒球場邊上的鐵絲網,伏下纖腰,嬌喘如牛,粉臉紅得像猴子屁股。
說實話,張敬也要不行了,看到孫漁停下來,他也蹲在孫漁身後不遠處,吐着舌頭,雙眼發直。
“你……你別,別跑了,我……我不行了……”張敬連話都無法說連貫。
“你,你不要……不要……不要追我……”孫漁咬咬牙,直起腰踉踉蹌蹌地還要跑。
“喂,你,你還跑?”張敬差點哭了,只好也勉強起身繼續追。
“啊!”突然,孫漁嬌呼一聲,她站住腳,左手握着右手的玉腕,她的右手正在流血。
罪魁禍首是剛纔的鐵絲網,孫漁再次跑的時候,因爲慌張,右手不小心被劃破,跑了幾步才覺得痛。
“喂,你怎麼搞的?”張敬一愣,緊張快跑幾步,來到孫漁身邊。
張敬抓住孫漁的手,仔細一看,還好,傷口並不厲害。張敬連想都沒想,直接從自己的襯衫上撕下一條布,很認真地紮在孫漁的右手腕處,這樣可以減緩流血的程度。
張敬包紮得很仔細,神情也一絲不芶。
孫漁有些尷尬,看看張敬的臉,心頭突然升起一縷溫暖。
她在美國四年了,什麼事都要自己做,生活的艱辛是不言而喻的。很多次發燒感冒到頭暈,也要強支着身體工作,不然她就沒有薪水,沒有薪水就要捱餓。
多少次午夜夢迴。她也希望能有一個人給自己依靠,哪怕和自己說說話。也能讓她的心裡好過一些,最起碼不用面對比生活艱辛還要更可怕的孤獨。
“好了,你得去醫院,不然傷口容易發炎,要是破傷風就麻煩了!”
孫漁如在夢中,只是直勾勾地盯着張敬,根本沒聽到張敬在說話。
“喂。喂,你傻了?”張敬伸出一隻手,在孫漁眼前晃晃。
“啊?啊,咳咳。”孫漁十分尷尬,粉臉微微泛紅,幸虧她本來就累得臉紅,也看不出來,“你……你才傻了呢!”孫漁沒好氣地白了張敬一眼,低下頭轉身就走。
“你別走啊,我是認真的。你得去醫院,這傷可大可小的!”張敬追在孫漁身邊,懇切地勸她。
“不用,我家裡,咳,我家裡有藥水,沒問題地。”
“哦,這樣啊。也好!”張敬也沒多勸,只是自顧自地跟着孫漁,嘴裡還悠閒地吹起口哨。
兩個人一前一後又走出去很遠,突然孫漁再次停下腳步,回過頭無奈地望着張敬。
“你怎麼還跟着我?”
“小姐,我國內的朋友會把錢匯到你地卡里,我不跟着你。跟着誰啊?”張敬攤攤雙手。
孫漁這才明白,剛纔張敬爲什麼死乞白賴地追她,原來是這個原因。
“咳,我,我現在要回家,你……”
“去你家嘍!”張敬連想都沒想。
“什麼?去我家?”孫漁嚇一跳,打量着張敬,“我家裡只有我一個人,你去怎麼可以?”
“你覺得……我是壞人?”張敬指指自己的鼻子。
“哦……其實,小混混也有好人……”
“你覺得我是小混混?”張敬的嘴巴張成O型。
“你不要自卑。真的,其實做小混混沒什麼的,很多英雄都是小混混出身!”孫漁怕張敬傷自尊,還安慰他。
張敬真傷自尊了,沒想到自己看上去,居然像小混混。
“小姐,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我不是小混混,我和小混混沒有任何的關係。我的身份是一名商人,一名正經守法地商人。”張敬擺出一付極認真的面孔。
“商人?”孫漁微微一愣,她真沒想到張敬會是商人,“你做什麼生意的?”
“什麼生意都做,什麼賺錢就做什麼!”
“哦……來美國是跑貨的?”孫漁點點頭,又下意識地問。
“跑貨?什麼跑貨?”這回輪到張敬不明白了。
有一類人,他們往返於美國與中國之間,每次來往,都會帶出發地的一些東西,然後到另一個國家去販賣。雖然飛機上旅客不能帶太多東西,不過有一些貨物,只要帶一點點,就能賺到一些錢,比方說美國的電子產品或者中國的工藝品。
這種商業行業,就
貨。
聽到孫漁的解釋,張敬被氣笑了,堂堂的食腦雷神,更是首屆食腦峰會上的雷神之神,居然被人懷疑去做跑貨那麼低級地生意。
“算了,你願意怎麼想就怎麼想吧!”張敬已經懶得向孫漁解釋。
“咳,你真是商人?”這時候,孫漁重新打量張敬,目光閃爍得很厲害。
“當然了,小姐,你見過我這麼文質彬彬的小混混嗎?”張敬擺了一個很性感的POSE,確實不像小混混,很像是午夜牛郎。
孫漁暗自咬咬牙,決定拼一回。她也不知道爲什麼自己會這樣,平常她獨身生活非常謹慎的。
“好吧,你就在我家裡住一晚吧!”孫漁似乎不想再讓張敬看到她臉上的表情,話剛說完,就扭過頭盈盈地向前走去。
“恐怕我還得吃你一頓,嘿嘿!”張敬樂了,又追上孫漁的身後。
“你要付錢的,包括晚餐和住宿。”
“不是吧?要多少錢?”
“你一共就給五百美金算了。”
“喂,五百美金?你不如去搶!”
“我這可是打過八折的,你去試試住酒店,看會花多少錢。”
“你家裡比酒店還好嗎?”
“那當然了!”
站在孫漁地家裡,張敬久久無言。孫漁已經去做晚飯了,只把張敬自己留在客廳裡。
孫漁的家是一個一室一廳的單元,面積最多五十平方,房子裡所有的擺設都很破舊,但卻很乾淨,一塵不染的。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是這間單元沒有窗子,是地下室,全天二十四小時都不會有陽光。
張敬真是很難想像,在這樣一個對他來說,比鴿子籠大不了多少的地方,孫漁自己一個人一過就是四年。要是放到張敬身上,他非瘋了不可。
“飯好了,快吃吧!”孫漁笑容滿面地從廚房裡端出兩隻大碗,碗裡盛着煮好的麪條,上面還有一層辣肉醬,熱氣騰騰地。
把麪條放在客廳裡的餐桌上,孫漁才發現張敬在看着這個房子發呆,頓時,她就明白張敬在想什麼了。
“咳,是不是覺得,和酒店有差距?”孫漁的笑容有些傷感了。
何止是有差距,要是好一點的酒店,洗手間裡都比孫漁的家舒服豪華。
“你一直住在這裡?”張敬伸出手,摸摸身邊的牆,那牆上已經遍佈斑駁。
“是啊,四年了!”孫漁點點頭。
“我覺得,這裡應該是養老鼠的,而不是住人的!”張敬沒有說笑,而是一種義憤。
“那有什麼辦法,這裡房租很便宜。”孫漁也沒有生氣,低下頭輕聲地說。
轉過頭,看看孫漁,張敬覺得氣氛有點沉重。
“呵呵,其實無所謂啦,人嘛,活着開心就行了。來,我們吃飯。”張敬笑起來,拋掉那些不開心的想法,跑到餐桌邊,看看碗裡的面,“哇,炸醬麪哎,我最喜歡了,來一起吃啊。”
“好啊!”女人地情感不像男人那樣容易控制,她有些勉強,但還是坐到張敬身邊,一起拿上筷子。
兩個人不再說話,都沉默下來,只顧吃麪。吃着吃着,張敬突然停下筷子,看着那碗麪發呆。
孫漁的粉臉立刻冷化,“啪”地一聲就把手裡的筷子給摔了。
“是不是不喜歡吃啊?”孫漁很嚴肅地問張敬。
“啊?沒有啊……”張敬一愣。
“你要是不喜歡吃,就不要吃。我知道,麪條怎麼有酒店的西餐好吃呢?你去吃西餐好了。我告訴你,像你這種人我見得多了,一門心思以爲美國遍地是黃金,想來這裡發財,又吃不了苦。吃不了苦你出來幹什麼?在國內多好,這裡不是天堂,沒有你要的理想,這裡只有麪條和餅乾。你知道不知道,我這四年來,除了麪條和餅乾什麼都沒有吃過!”孫漁像發了瘋一樣,也不管張敬什麼反應,尖叫着劈頭蓋臉就把張敬一通訓。
張敬頭一次被人訓卻不會發火,他看着孫漁,心裡只有悲哀。來之前他從來未曾料到,在美國這種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裡,會有這樣的一些中國人。
“你以爲我喜歡吃嗎?我吃到想吐啊!在國內的時候,我也是一個有爸爸疼媽媽愛的女兒,我也會挑食,經常因爲飯菜不好吃,就跑出去吃肯德基。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用什麼就用什麼,我……我……”訓着訓着,孫漁的聲音開始發顫,然後就變成哽咽,再然後就是無聲地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