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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子昂的事情讓他放低警戒,從而暗中操控盛林,最後再來這釜底抽薪的一擊,讓他連掙扎的機會都沒有。
怕是當初他的手裡有的不僅僅是子昂犯罪的證據,就連他的也握有。
他也懊惱曾今就不該讓他進入盛林,這纔給了他機會對付自己。
“我陳世輝聰明一世,卻養了一隻白眼狼。我將盛林交給他,他卻在背後算計我!就算敗訴我陳世輝認栽,可他也休想從我手裡得到這百分是三十的股份,死也別想!”
說着,陳世輝已經轉身,得知所有真相過後,他是寧願魚死網破,也不會讓他如願。
如若他出事,留着盛林也不過是便宜了那畜生,還不如一併毀了。
想要他手裡的股份,從而將盛林徹底納入自己的掌心——做夢!
見他態度堅決,靳北辰也不急,他緩緩起身,對於陳世輝的話卻是嘲弄的勾脣。
只是臨轉身之際,他突然開口,“當年,讓二哥進入盛林是有心栽培還是因爲其能力能給盛林帶來最大的利潤,我想陳老先生比誰都清楚。話何必說的那麼漂亮,當年如若不是擔心陳家無後,二哥還不知道縮在哪條街上,掐死……呵……我想二哥更想跟他們陳家沒有半點關係。
怕是就算餓死在街頭也寧願當年沒有被他帶回去。
不去看陳世輝難看的臉色,靳北辰徑自朝外走去,卻在出門的當口再度停了下來,這一次他轉身看向扭曲着臉憋着一肚子火沒處撒的陳世輝,似笑非笑的道:“你跟陳子昂的結果從來都不是二哥決定的。”
一句意味深長略有暗示的話並沒能換來陳世輝的重視。
此刻陷入被陳子墨揭發的盛怒中的他,如若給他一把刀必定會毫不猶豫的刺向對方的憤怒當中,以至於錯過了最後那自救的機會。
那些證據,很早就在二哥手裡,那還是當年一位競爭對手爲扳倒盛林,無意搜查得到,最後二哥將這件事悄無聲息的解決,並且也將所有相關會威脅到他的證據一併奪走,如若二哥真要對他們爺孫倆動手會等到今天?
無非都是自作孽不可活。
但凡他對二哥公平那麼一點也不至於落到如今的地步。
還有那些骯髒事……
靳北辰是覺得多跟他呆一秒都會空氣中毒。
……
靳北辰離開,陳世輝也不用再多問律師什麼,只是最後穩定心神後詢問:“你有多大的把握?”
每個行業出色的有兩種人。
一種是自身努力的,一種就是老天爺賞飯吃的。
而他們靳家滿門在律師這個行業,恰好又都是自身努力且老天爺還賞飯吃的,中間又以靳家大少爺爲最。
雖然對年年紀比自己小的可以當他的兒子,但跟他對簿公堂,而且還是在這樣不利的前提之下……
律師沒好意思將那句必輸無疑說出來,可只是想想對簿公堂畫面就視死如歸的神情已經讓陳世輝很清楚了。
擺擺手,示意他離開。
就剛纔靳北辰的三言兩語,律師也清楚這陳家大少爺與陳老爺子怕是翻臉了,對於他的毫無自信陳家老爺子應該是憤怒深重,可更清楚如若將他給辭退了,海城怕是沒人再敢接他的官司。
其實,如果不是之前已經簽約,他臨時抽身將要面臨鉅額違約金,這會他也想走人的。
“等一下。”
律師停住腳步,看向佝僂着身軀的老者,彷彿一下子蒼老了太多太多,眼神渾濁不堪,一下子就被人掐滅了那最後一絲光亮。
“你去找一個人……”
……
正如靳北辰所言,盛林就算有陳子墨坐鎮也並沒能挽回多少。
股市還在持續下降,只是要比之前平緩些許,但也不可能改變盛林每天平均蒸發的幾個億的市值,照這種速度下去,很快盛林就快要跌出百強企業行列,甚至於在海城怕是都無法排在前面幾位了。
股民看着心慌,股東和盛林職員看着心驚,雖然新任總裁承諾絕對不會裁員,但照目前的情形來看,如果企業無法承擔這樣多的職員也不是他說不裁就不裁。就算不裁,工資上面怕也有些更改。
就在所有人都惶恐不安的時候,身爲盛林總裁的陳子墨卻格外冷靜,每天該幹嘛幹嘛,該見的人見,該做的事做,好像不曾看到盛林資財在急速縮水一樣。
而所有事情在陳世輝被以多項罪名起訴後推上頂峰,判決未曾下來,但此次審理是公開審理,其中有好幾家權威報社的記者得以進去旁聽,之後更是寫出上萬字的稿件,一經報道,立刻引來譁然一片。
爲此,海城幾乎所有人都在關注陳世輝案件的最後審判。
一審遠比陳世輝所預想要來的早,結果也比他料想的還要嚴重,可他無心顧慮,與其現在在脫罪上浪費時間,他知道或許還有人能夠挽救自己。
“方先生怎麼說?”看向自己的律師,陳世輝急聲問道。
上次讓他去找方誌呈,說是去了帝都要過幾天才回來。
方誌呈也確實去了帝都,庭審的前天才回來。
律師當天晚上就去見了方誌呈,只是第二天庭審還來不及將見面過後的情況告訴陳世輝。
庭審失敗後律師留下兩人有半個小時的時間就第二次庭審的事情進行商議。
可他好像一點也不擔心第二次庭審的可能會有的結果,要知道如果第二次判決下來……
“方誌呈他怎麼說?”
見律師望着自己出神都不知道回答,陳世輝本就不多的耐心也宣告殆盡,低斥的嗓音總算拉回了律師的注意力。
後者無力搖頭。
搖頭是什麼意思?
眼神掃過,儘管如今如此落魄甚至可能後半輩子都得在監獄度過,可這個在商界戎馬一輩子的男人的目光還是駭人的,尤其是那種見慣血腥也習慣血腥的狠戾讓人不寒而慄。
“我沒見到方先生。”
聞言,陳世輝面色陰沉得更可怕,“沒見到?怎麼沒見到?不是說昨天回來的嗎?”
律師點頭,“昨天是回來了,但方先生拒絕了我的面談。”他不清楚爲什麼這個時候陳世輝不擔心自己的官司反倒讓他在這個緊急時刻去找一個外企高管。
還是說對方有什麼過人之處,可以在官司裡起到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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