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就是巡防司了,這個部門設立沒有多久,以前北港的治安都是由護衛營負責,但是隨着人口的增多,有人的地方就有紛爭,護衛們處理這些事情往往很粗暴,甚至引發了一些百姓的對抗。
對於這些隱患,李大是看在眼裡的,他知道,護衛營就類似於軍隊,軍隊辦事往往都是簡單粗暴,這是軍隊屬性所決定的。
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紛爭,很多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讓軍隊管這些雞毛蒜皮的事,確實有些不適合。
於是李大設立巡防司,主要負責北港治安,調節衝突,就跟後世的警察差不多。
巡防司主事叫趙七斤,最早跟李大官人起家的兩兄弟之一,李大見他在與人溝通上有一手,而且相對來說這人還是非常正派的,有點嫉惡如仇的感覺,於是讓他掌管巡防司。
在他主管巡防司之後,移民們的各種衝突少了很多,算是沒有辜負李大的栽培。
這些巡防司的巡警都是直接從護衛中選取,他們進了巡防司,之後名稱就改成巡警了,不再是護衛,目前巡防司有巡警500餘人,專職負責北港治安、調節衝突矛盾,並根據飛魚幫制定的各項條例斷案。
現今北港的巡警是集“公”、“檢”、“法”權利於一身,李大也知道這種權利集中會造成很多問題,但是目前北港尚屬初創,搞出後世那些民主制衡方案也不現實。
這個時代,民主概念壓根就沒有誕生,要是你突然實行這些奇怪的政策,怕下屬與北港百姓們會把你當成異端,到時更麻煩。
如今北港製定的各項條例參照大明律,沒辦法,大明朝統治已經200多年了,很多律法已深入人心,參照大明律制定北港各項條例是最省事、省心的。
只是北港製定的各項管理條例,相對大明律來說是大大簡化了,條數不多,多是涉及民生方面,並且大明律中的很多酷刑都被苦役所代替。
對於那些十惡不赦之徒,直接火銃槍決,槍決比起砍頭、車裂、扒皮之類的要文明太多,至少在李大看來是這樣。
關於處決的各種處法,有段時間,李大也惡趣味的研究過,就比如野蠻時期的殺頭、車裂、腰斬、凌遲……,到近代的絞刑,再到現代社會的電刑,直至如今的藥物注射安樂死。
要說痛苦程度,估計絞刑與電刑比殺頭、車裂、腰斬更甚。
前者,被處死之人能清楚感受自己的死亡過程,那種身體上與精神上的雙重摺磨不是當事人都很難體會;
後者,被一刀咔嚓,生命結束,痛苦自然也感覺不到,只是看上去很血腥。
絞刑與電刑只是看上去不那麼血腥,實則殘忍無比,說實話,近代社會對罪犯來說確實不是一個好時代。
只聽他說道:“啓稟幫主,遵照您的吩咐,目前北港治安條例已經快編著完成了,等編著完成後再呈給您過目”。
聽他說完,李大很是勉勵了一番,希望他帶領巡警維護好北港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