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念力
將N9基地圍起來的,是一段長五十三公里的城牆,城牆高10米,牆垛上安裝着機槍,有士兵在上面巡邏。
雷深深記得,中國曾有過一條長達萬里的長城,那大概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城牆了吧。
長城是爲了抵禦野蠻的遊牧民族入侵,而基地的這個城牆,則是爲了防備自己的人民。在城牆內,有各種可供享受的高級玩意兒,各種耳目一新的新時代科技產品,而城牆外的人,是一羣被遺棄者。
雷走到城牆之前,猛一頓地,騰起五米高,接着他甩出了手上用來攀牆的飛虎爪,爪子勾住了牆垛,通過它的幫助,雷很順利就登上了城牆。
城牆後方就是那個巨大的穹頂,覆蓋了整個基地,這個東西是新時代的代表之作,一個偉大的工程,當初耗費了無數人的心血才製造出來,如今成了少數人享受的特權。
穹頂能擋住致命的太陽輻射和宇宙射線,擋住100雷姆以上的輻射雨水和雪花,同時還能利用太陽能發電,爲基地提供能源。
當時建造它的人們想的是,我們這一代拼盡全力製造出這個庇護傘,就是爲了讓後代們能生長在沒有輻射的環境下,如果把所有新生兒都放到穹頂的庇護下,那麼孩子們就能茁壯成長,不會生病,倖存者人口逐漸增多,他們長大後,到外面去開拓,重新徵服這個地球。
「可惜你們太天真了一點。」雷揹着他的巴雷特走在城牆之巔。
這裡是莫爾特給的圖紙上標註的位置,前面有一個哨所,幾個士兵守在那裡,喬哈特說這些守軍都已經換成了他的部下。
幾個士兵很恭敬地跟雷打了個招呼,便不再理會他。
雷看了看四周,穹頂將整個基地都遮在了下方,但是前面不遠處都有一個破洞。這個破洞本應該被立即修補上的,這也是城牆戍兵的一個職責,但是顯然喬哈特的士兵們隱瞞了這個情報。
因爲這個破洞的位置很特殊,它正好在尼古拉斯行宮的上頭,從這裡到那座宮殿頂端,大概還不到一公里,如果將一個狙擊手佈置在這裡,對宮殿裡的所有人都是一個巨大的威脅,說不定就可以一槍幹掉尼古拉斯。
雷走到那個破洞處,把狙擊槍架起來,用一塊灰色的布蓋在槍上,把槍身隱藏了起來。接着便趴下等待目標的出現。
這一等就是四天,這四天裡,不論風吹日曬電閃雷鳴,還是狂風大作暴雨傾盆,雷始終一動不動,保持着最佳的射擊姿勢,一旦目標出現,他就能在2秒鐘的時間內開槍將其狙殺。
這纔是一個真正的狙擊手最寶貴的品質,堅韌不拔的毅力,強大的忍耐力以及耐心。
在末世裡,很多自詡狙擊手的人,都沉醉於自己精準的槍法,而忘了這些基本的品質,嚴格來說,他們都不算是一個合格的狙擊手。
爲了一槍擊斃尼古拉斯,雷必須保持忍耐和專注。他已經等待了四天,但這還不是他的極限,他的極限在哪裡,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或許極限這個東西,就是註定要被不斷超越,纔有存在的價值。
這四天裡,有各種各樣的人出入這座小型的宮殿,但是尼古拉斯始終沒有露頭,他一直藏在宮殿裡面不出來。
第四天的凌晨,尼古拉斯終於走出了宮殿,他端着一杯酒來到人工湖的亭子裡,一邊品酒,一邊仰望星空,動作徐緩不急不躁,很是悠閒的樣子。
從下邊是看不到星空的,因爲穹頂擋住了整個天空。但是在晚間,穹頂上的照明燈會亮起來,光線很黯淡,勉強能讓人在黑暗中看清輪廓。
這些黯淡的燈有大有小,就像是天上的星星,如果不仔細看,人們會以爲自己頭頂上就是一片真正的星空。
尼古拉斯望的其實不是星空,他隔空注視着的,其實是趴在穹頂破洞上的雷。
雷很快就注意到這一點,他知道尼古拉斯已經發現了自己。
「他既然發現了我,爲什麼還要出來?」雷心裡想,尼古拉斯本可以一直躲在宮殿裡不出來。
「他在挑戰我,這樣悠閒的態度,分明是在告訴我,我一定打不中他。」雷心裡想:「既然你要跟我玩,那就來試試我的槍子吧。」
雷並不懼怕尼古拉斯,儘管所有人都說他是個厲害到難以想象的老怪物。
雷瞄準了尼古拉斯的眉心,扣下了扳機。巴雷特的巨響打破了夜晚的寧靜,一枚20毫米口徑的巨大子彈從上往下射向了目標。
尼古拉斯伸出手臂,狙擊子彈便停了下來,從三倍音速變成了靜止狀態,懸停在他手掌前十公分的地方。
接着尼古拉斯輕輕一彈中指,子彈像飛火流星一樣,從原路返回,射向了雷。
眼看着子彈高速射向自己,雷想要移動躲開,卻發現自己的身體好像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束縛住了,就像被吸入了沼澤泥淖之中。
「該死,難道是念力場?」雷瞬間手段全開,力量爆發和振空同時啓動,這才勉強躲開了射過來的子彈。
他收起槍轉身就跑,他已經明白了自己跟尼古拉斯之間的差距,自己不可能一槍殺死他,留下來反而有危險。
雷想走,尼古拉斯也攔不住。
尼古拉斯突然咳嗽起來,他喘着氣,頹然坐回椅子裡,拿酒杯的手都在顫抖。
「我老了嗎?」尼古拉斯搖頭自言自語:「不,我是最強的,我應當獲得永生。」
雷回到了伯格的莊園,他又盤算着離開了,他必須出外歷練才能讓自己變得更強,必須不斷戰鬥,他的能力才能獲得提升。
雷已經明白一點,如果尼古拉斯已經能夠操控念力場,那麼自己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擊敗他的。
深夜,雷來到希爾瓦娜斯的房間,這個女人已經熟睡,她姣好的容顏在月光的清輝下,更顯得純潔美麗。
雷用食指勾起女人尖尖的下巴,摩挲着那兩瓣柔軟紅潤的脣瓣,臉上露出淡淡的笑意。
在雷小時候,老媽一直在他耳邊嘮叨,做男人要負責人,如果一個女人願意跟着你,就絕不能始亂終棄,要許諾給她一輩子的幸福。
她老媽經常向他抱怨,說他的父親不是個負責的好男人,因爲他總是拋下孤兒寡母,一離開就是大半年。雷也很無奈,因爲他父親是個海洋研究員,總是跟着科考船四處出海。這很危險,海洋上經常有風浪,有漩渦有海嘯,但是他父親必須出海,這既是他的理想,也是他們一家的經濟來源。
雷並不太懂愛情,他沒有談過戀愛。因爲他始終記得老媽的話,男人要負責任,但是在他只有十來歲的時候,他並不覺得自己的能力足夠負起這個責任,所以他沒有去追求任何一個女生。
雷的家庭並不富裕,他不講究穿着打扮,也沒有錢帶女人買衣服、下飯店、看電影,他也不喜歡圍在女孩子身邊轉悠。他沒有去追女生,也沒有女生看上他,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現實。
所以一直到進入大學,他依然是純潔的處男之身,初吻都沒有送出去。他並不後悔,因爲他的心很清楚,這些女孩不是自己想要的,心目中那個女孩還沒有出現。
他心裡許諾,如果自己遇見了她,一定會全力去追求,用一輩子來守護她。
這不是一個靠譜的諾言,一輩子有多長?也許五十年、一百年,也許明天的戰鬥中,就死掉了。但是不管生命的長短,都願意承擔這份責任,這便是男人。
雷把寫着自己這次離開緣由的便籤放到牀頭櫃子上,轉身從窗戶裡閃了出去。
他總是喜歡在夜晚離開,因爲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自己的行蹤,敵人不知道他是否離開,去了哪裡,便不敢輕易進攻這個莊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