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三、堅決查處違紀問題

三、堅決查處違紀問題

國有國法,黨有黨規。對於黨員幹部來說,黨紀國法是從政做人的底線,是不可逾越的紅線,也是觸碰不得的高壓線。周永康被立案審查,充分體現了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也再次警示黨員幹部:黨紀國法不容違逆。無論是誰,一旦違反了黨紀國法,都終將會受到嚴懲。古人說:“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規、行有所止。”一個人只有敬畏法紀,才能慎初、慎微、慎行。反之,如果目無法紀,必然迷心智、亂言行、丟操守。縱觀一些落馬的貪官,無不是讓貪慾矇蔽了理智,讓權勢淹沒了敬畏,一步步失守法紀的防線,最終走向蛻變腐化、違法犯罪的深淵。這警示每一個黨員幹部,在黨紀國法面前,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僥倖。心懷敬畏,才能慎始敬終;警鐘長鳴,才能警笛不響。

隨着時代的發展,經濟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利益格局和人們道德觀念的多樣化,西方國家生活方式、文化觀念、政治觀念的衝擊,誘發違紀腐敗的因素越來越多,領導幹部違法亂紀呈現出的特點也與以往不同。主要表現在:

一是領導幹部違法亂紀涉及領域廣泛、涉及層面更多,案件數量大增。領導幹部違法亂紀已經由過去單一的特定領域的違法亂紀逐步發展爲複雜的多領域違法亂紀,多層次、跨行業、跨領域的違法亂紀行爲逐漸增多,其侵犯的客體日趨錯綜複雜,對違法亂紀案件的查處也愈加困難。他們在政治上拉幫結派,經濟上相互牽連,結成了廣泛的利益同盟,呈現出明顯的羣體性特徵。往往查出一個帶出一幫,抓住一個牽出一夥,案件牽涉面廣,串案窩案較多。涉案領域也從金融、行政執法、司法領域向一般領域蔓延,從掌握錢、財、物等關鍵崗位向一般領導崗位滲透,鄉科級、縣處級、省部級甚至更高級別的領導人,各個層級都有。目前,腐敗案件發案率比較高的熱點部位,大多分佈在國有企業改制、股票上市、房地產開發、建築、國有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財政撥款項目等領域裡。

二是違紀金額大增,對社會危害巨大。一些領導幹部涉案數額之巨、犯罪危害之大、情節之嚴重,令人觸目驚心。比如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涉案金額6460萬餘元,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涉案金額1223萬餘元,吉林省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涉案金額1919萬元,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涉案金額1296萬餘元,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涉案金額1324萬餘元,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涉案金額1132萬餘元,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涉案金額1095萬餘元,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涉案金額1073萬餘元,等等。

三是單位一把手違紀案增加,窩案、串案呈高發態勢。“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已成爲世人公認的定理。這些年來,“一把手”頻頻出問題就證明了這一點。由於“一把手”處於核心地位,其權力空間大,甚至可以凌駕於制度之上,而且由於現行體制的弊端,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制度對“第一把手”來說,都是“牛欄關鼠”,導致“一把手”在腐敗問題上比其他領導幹部機會更多、成本更低。如在慕綏新、馬向東等違紀違法案件中,涉案的23名主要領導幹部有17人是黨政“一把手”,佔涉案人員的74%;在廣西,有這樣四個人,柳州地委原副書記方貢元、南寧司法局原局長閉振聯、南寧科協原主席歐擁軍和橫縣原縣委書記汪湜波,他們都先後擔任了寧明縣的黨政“第一把手”,後因腐敗行爲而先後受到嚴肅查處。

四是違紀者作案手段更專業、更隱蔽,規避查處能力更強。他們有的利用法律法規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及不健全不完善之處鑽空子,藉機獲取好處;有的利用法律政策的便利,藉着集體研究的幌子,直接制定合乎自己需要的規章制度,爲自己的腐敗行爲披上合法的外衣;有的在幹部提拔或工程招投標等方面,表面上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合理合法,看不出任何破綻,實際上卻暗箱操作,行權錢交易之實;還有的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有的訂立攻守同盟,有的在作案之前就想好了應對之策,反調查能力極強,等等。

五是案件性質更惡劣,外向型案件增加,對外負面影響更大。首先,資本積累型腐敗特徵顯露。腐敗分子從對生活資料的佔有發展到對生產資料的佔有,從享樂型的財富積累發展到資本的積累,從經濟腐敗向政治腐敗和司法腐敗發展,危害甚大。其次,案件性質惡劣。一些黨員幹部喪失黨性原則,拉幫結派,徇私枉法,膽大妄爲。有的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有的甚至僱兇殺人,直接淪爲罪犯。再次,權錢交易嚴重。近些年來,幾乎每個被查處的高官背後,都有大款和商人的影子,都有權錢交易的勾當。最後,生活作風腐化墮落。大多數貪官往往集政治蛻變、經濟貪婪、生活腐化、作風專橫於一身,惡劣行徑令人髮指,而且外向型腐敗問題嚴重。有的利用資本跨地域、跨行業、跨國境流動的機會,與地區外、行業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結,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國際間法律的差異,將在國內的非法所得轉移到境外;有的與境外不法商人合作,在境外進行交易,贓款贓物滯存境外;有的實行有計劃的撤退,以“合理”名目將妻子兒女弄到境外,將鉅額不法資產轉移出境,一有風吹草動,自己便迅速抽身外逃,溜之大吉;等等。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些領導幹部能夠如此囂張、明目張膽地違紀呢?歸結起來主要有:

第一,領導幹部自身存在問題,部分領導幹部個人私慾膨脹,權欲思想嚴重。一是腐朽思想侵蝕。我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所造成的影響流毒甚深,特權思想、等級觀念、裙帶意識等封建積習遠未肅清。“千里做官爲錢來”、“不爲發財,做官何來”的腐朽思想意識依然存在。二是個人私慾膨脹,宗旨意識淡化。領導幹部違法亂紀,主要是他們的價

值觀、利益觀、權力觀發生了偏差,個人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惡性膨脹。他們沒有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利益觀和權力觀,變“公僕”爲主人,不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而是爲個人、家庭或小集團謀私利,索賄受賄瘋狂斂財。

第二,反腐敗體制機制不夠完善。一是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機制不夠完善,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式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和黨員思想變化的實際,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制度建設存在不足。一些領域腐敗現象頻發多發,多數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體制不健全不完善有關。據統計,1996年以來,全國有13個省交通廳(局)的28名廳局級幹部因經濟問題被查處,有的甚至前“腐”後繼,連續幾任廳長出問題,這就明顯與投融資體制、招投標制度、行政審批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制度執行不力有關。三是監督機制不暢。監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有恃無恐。有的賣官鬻爵、收受賄賂長達數年,卻長期未被發現。特別是領導幹部權力過大,存在上級監督不到、下級監督不了、同級監督不好、羣衆無法監督的現狀。

第三,監督乏力,制約不夠。從已經公佈的領導幹部違法亂紀案件來看,在對領導幹部的管理檢查上存在着形式主義,打不開情面,監而不管,督而不查的現象,甚至有時忽視了管理和監督,導致有的領導幹部雖存在違法亂紀行爲卻沒有被及時發現,最後越陷越深。一是現行地方紀檢監察部門受雙重領導,實際只受同級領導,當地黨委政府可以決定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升降去留,這對查處違法亂紀案件十分不利。特別是對“一把手”監督難以到位,導致“一把手”腐敗問題非常突出,而“一把手”腐敗往往帶動了其他官員的腐敗問題;二是幹部人事制度缺乏公開、不民主。不良的競爭機制,爲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提供了機會,同時又成爲派生其他腐敗的源頭;三是財政管理體制不健全,資金監管不力。例如,“小金庫”事實上成爲腐敗現象滋生的重要經濟源頭。

第四,執行不嚴,懲處力度不夠,執紀執法不嚴。少數單位執行紀律並沒有真正落實,有失之於軟、失之於寬的現象。少數單位領導在是非面前不是當鐵匠、動真格,而是當木匠、當和事佬,和稀泥。還有的以“家醜不可外揚”、“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爲藉口,使犯錯誤的幹部逃避追查。

當前,面對領導幹部違法亂紀的新情況新問題,該如何有效遏制違法亂紀行爲呢?

第一,狠抓幹部教育,強化個體素質,進一步增強自律意識,築牢防止領導幹部腐敗的根基。一是加強廉政教育。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防線不牢是大多數違法亂紀行爲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須要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切實幫助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通過教育,把法律、紀律以及他律逐漸轉變爲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強制變成內在的自覺,使黨員幹部乃至普通羣衆對不搞腐敗不只是迫於對懲治腐敗的恐懼,而是出於對自己、對家庭、對他人以及對黨的事業負責,出於對權力和人身自由的珍惜,出於對自我人格的尊重,經常地自覺地把自己的行爲放在黨性、道德和法律的天平上稱一稱,不斷反思和約束自己。二是加強政治思想教育。防治腐敗,教育是基礎。古人云:“道德當身,故不以物惑。”因此要加強對領導幹部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黨風廉政教育,並對其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使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牢記爲“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勤政、務實、清廉,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的作風,自覺抵制各種腐敗思想和文化的侵蝕,消除導致領導幹部腐敗犯罪的內因,永做人民的公僕。三是加強法治教育。深入普及有關職務犯罪的法律知識,增強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使之自覺遵守各種法律規範,運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爲,維護法律尊嚴,切實做到學法、知法、護法、守法,防止領導幹部思想上的蛻變,構築一道法律“高壓線”。

第二,建立、完善預防腐敗的制度保障體系,注重源頭治腐,發揮制度的預防作用。完善的科學的制度,是拒腐防變、高效廉潔的保證。要加強制度建設,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從體制和制度上保證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就要從以下幾方面實施:一是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監督管理納入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建立科學合理的審批管理機制、審批運行機制和審批監督機制。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加強網上行政審批服務,等等。二是深化財政制度改革,強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切實加大對預算內外資金的監管力度,紮實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強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三是積極推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建設工程項目公開招標投標、政府採購招標、產權交易進入市場等制度,擴大政府工作透明度,進一步規範政府行爲。四是建立和完善對主要領導幹部,掌管人財物的重點行業、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領導幹部的管理制度,防止濫用決策權、審批權、資金調撥等權力,努力形成用制度規範領導幹部行爲、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切實減少和防範領導幹部濫用權力腐敗現象的產生。五是建立健全科學的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機制。要進一步深化領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避免人事管理中的跑官、要官、買官;要完善幹部考察、評價制度,推進幹部能上能下;要增加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透明度,落實黨員和羣衆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六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集體研究決定製度。在班子內部,重大事項堅持集體討論決定,是減少和防止領導幹部

一個人說了算的重要途徑。凡是重大決策、幹部任免、重要建設項目安排等必須經過班子成員集體討論決定,不搞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確保決策的規範化、科學化。七是建立健全公開透明制度。對領導幹部的監督,最爲有效的方式就是讓其行爲特別是權力運作的過程、結果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開,避免暗箱操作,接受人民羣衆監督。要大力推行政務公開、事務公開、財務公開,除不宜公開需要保密的決策外,凡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事項,以及領導者個人廉潔自律的有關情況,都要公開,增加透明度,減少隨意性,把權力運作過程呈現於人民羣衆面前,消除權力暗箱操作產生腐敗的條件。八是堅持和完善“三任審計”制度和述職述廉制度。“三任審計”制度即對領導幹部實行任前審計、任中審計、離任審計。任前審計,把好用人關,嚴防“任人唯親”,近親繁殖。任中審計,把好用權關,防止領導幹部權力的濫用和異化,確保權力的健康運行。離任審計,把好退崗關,堅決避免經濟上有問題的幹部異地做官,甚至升官。同時要進一步堅持和完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幹部每年要定期報告本人及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情況,自覺接受人大評議和監督。九是規範領導幹部收入和財產申報制度。收入和財產申報制度的核心是使領導幹部在任職期間的財產公開化,接受公衆監督。如果領導幹部在任職期間財產明顯增加且與其正常的收入不相稱,那就要向公衆說明這些財產的來源,否則就要受追究。這樣既可對領導幹部的腐敗起到早期的警報作用,又可爲檢察機關依法查辦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撐。

第三,強化監督體系,將權力置於監督之中。“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因此,既要完善以權力制約權力的黨政內部監督體制,也要置權力於人民的監督之下,完善人民監督機制。反腐敗“一把手”是關鍵,當前裸官不能當“一把手”就是一個很好的開端。要破除現行的“一把手”體制,有效的措施和辦法有四條,而且缺一不可:一是各級黨委常委會嚴格實行集體領導制度,絕不能由一個人說了算,“一把手”只有一票的權力;二是落實和完善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三是實行票決制。重大決策及任用重要幹部要由全委會或黨代會代表無記名票決,徹底摒棄舉手、鼓掌式的“一致通過”;四是徹底改變任用幹部初始提名制。應建立健全選拔任用幹部的提名辦法,由“一把手”或少數人初始提名辦法是不可行的。以上四條的中心意思是分權制衡,主要是分散和弱化主要領導幹部手中的部分權力。

第四,加大執紀力度,查出違紀行爲。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實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堅決查處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的行爲,對黨員個人,該警告的警告,該撤職的撤職,該留黨察看的留黨察看,該開除黨籍的開除黨籍,該移送司法機關的移送司法機關,決不姑息養奸。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該改組的改組,該解散的解散,決不手軟。如按照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於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要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於發佈、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或者爲上述行爲提供方便條件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在查辦案件方面,當前要突出三個重點:一是要查處社會關注的領導幹部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問題,特別是利用審批權、人事權、司法權嚴重違法亂紀的案件;二是要查處損害羣衆利益、與民爭利的違法亂紀案件;三是要查處房地產開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及道路、橋樑等其他建設工程領域的違法亂紀案件。對領導幹部違法亂紀的案件,要如實公佈案情,公開發布信息,徵詢社會對其懲處的意見,堅持法律和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決做到嚴懲腐敗分子,警鐘長鳴,從而對領導幹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確保我們的領導幹部不犯錯誤或少犯錯誤。

我們黨作爲執政黨,面臨的最大威脅就是腐敗。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以頑強的意志品質和零容忍的態度,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決查處了薄熙來、徐才厚、周永康、令計劃等一批違法亂紀幹部,不敢腐的震懾作用得到發揮,不能腐、不想腐的效應初步顯現,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展現了中央反腐倡廉、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和信心,黨風、政風及民風親情迴歸,人民羣衆進一步感受到了國家振興、民族振興的希望。

各級領導幹部和黨員都必須明白:紀律面前一律平等,黨內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我們要以頑強的意志品質,嚴肅查辦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職權、權錢交易、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辦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辦羣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辦工程建設、土地管理、礦產資源開發、房地產開發、產權轉讓、政府採購、民生工作、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辦侵害羣衆政治權益、經濟權益、人身權利的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讓腐敗分子在黨內沒有任何藏身之地。同時,還要依法加大對行賄行爲的查處力,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有關人員的責任追究,努力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本章完)

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三、貴在經常、重在認真、要在細節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三、增強制度執行力第三章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_二、完善黨建工作格局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三、貴在經常、重在認真、要在細節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三、樹立程序意識,遵循組織程序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三、抓好道德建設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三、深化對從嚴治黨規律的認識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三、貴在經常、重在認真、要在細節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一、嚴格按照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規定辦事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一、做到有紀可依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三、責任分明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一、抓好思想理論建設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五、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一、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三、增強制度執行力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三、樹立程序意識,遵循組織程序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一、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四、抓常、抓細、抓長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三、增強制度執行力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三、抓好道德建設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二、樹立團結意識,維護黨的團結第十三章 營造從嚴治黨的大氣候和小氣候_二、各級黨組織要主動思考、主動作爲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三、建立長效制度機制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一、做到有紀可依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三、堅決查處違紀問題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一、黨的建設的成功經驗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一、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三、抓好黨員隊伍建設這一基礎工程第十一章 發揮人民監督作用_二、暢通兩個渠道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一、樹立政治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二、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然要求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三、抓好黨員隊伍建設這一基礎工程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五、樹立原則意識,管好身邊人員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一、樹立政治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二、抓好黨性教育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四、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第十一章 發揮人民監督作用_一、依靠人民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五、樹立原則意識,管好身邊人員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一、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二、樹立團結意識,維護黨的團結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一、做到有紀可依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五、樹立原則意識,管好身邊人員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四、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三、責任分明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四、抓常、抓細、抓長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五、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二、切實履行執紀職責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三、增強制度執行力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二、環節銜接、措施配套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二、聚焦解決突出問題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五、樹立原則意識,管好身邊人員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三、責任分明第三章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_一、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制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四、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一、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二、要做到“三個深刻認識”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一、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一、嚴格按照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規定辦事第三章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_一、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制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一、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第三章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_一、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制第十三章 營造從嚴治黨的大氣候和小氣候_二、各級黨組織要主動思考、主動作爲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四、樹立組織意識,服從組織決定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三、深化對從嚴治黨規律的認識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三、堅決查處違紀問題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一、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五、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一、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一、抓好思想理論建設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一、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第十三章 營造從嚴治黨的大氣候和小氣候_一、從嚴治黨的大氣候正在形成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三、建立長效制度機制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三、完成黨的執政任務的迫切需要第十三章 營造從嚴治黨的大氣候和小氣候_一、從嚴治黨的大氣候正在形成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二、環節銜接、措施配套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二、抓好黨性教育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一、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
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三、貴在經常、重在認真、要在細節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三、增強制度執行力第三章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_二、完善黨建工作格局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三、貴在經常、重在認真、要在細節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三、樹立程序意識,遵循組織程序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三、抓好道德建設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三、深化對從嚴治黨規律的認識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三、貴在經常、重在認真、要在細節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一、嚴格按照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規定辦事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一、做到有紀可依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三、責任分明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一、抓好思想理論建設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五、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一、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三、增強制度執行力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三、樹立程序意識,遵循組織程序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一、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四、抓常、抓細、抓長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三、增強制度執行力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三、抓好道德建設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二、樹立團結意識,維護黨的團結第十三章 營造從嚴治黨的大氣候和小氣候_二、各級黨組織要主動思考、主動作爲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三、建立長效制度機制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一、做到有紀可依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三、堅決查處違紀問題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一、黨的建設的成功經驗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一、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三、抓好黨員隊伍建設這一基礎工程第十一章 發揮人民監督作用_二、暢通兩個渠道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一、樹立政治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二、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然要求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三、抓好黨員隊伍建設這一基礎工程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五、樹立原則意識,管好身邊人員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一、樹立政治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二、抓好黨性教育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四、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第十一章 發揮人民監督作用_一、依靠人民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五、樹立原則意識,管好身邊人員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一、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二、樹立團結意識,維護黨的團結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一、做到有紀可依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五、樹立原則意識,管好身邊人員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四、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三、責任分明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四、抓常、抓細、抓長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五、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二、切實履行執紀職責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三、增強制度執行力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二、環節銜接、措施配套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二、聚焦解決突出問題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五、樹立原則意識,管好身邊人員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三、責任分明第三章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_一、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制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四、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一、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二、要做到“三個深刻認識”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一、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七章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一、嚴格按照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規定辦事第三章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_一、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制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一、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第三章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_一、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制第十三章 營造從嚴治黨的大氣候和小氣候_二、各級黨組織要主動思考、主動作爲第十章 守紀律講規矩_四、樹立組織意識,服從組織決定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三、深化對從嚴治黨規律的認識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第八章 嚴明黨的紀律_三、堅決查處違紀問題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一、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五、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一、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一、抓好思想理論建設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二、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一、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第十三章 營造從嚴治黨的大氣候和小氣候_一、從嚴治黨的大氣候正在形成第九章 持續深入改進作風_三、建立長效制度機制第一章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_三、完成黨的執政任務的迫切需要第十三章 營造從嚴治黨的大氣候和小氣候_一、從嚴治黨的大氣候正在形成第六章 堅持從嚴管理幹部_二、環節銜接、措施配套第四章 堅持思想建黨_二、抓好黨性教育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二章 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_一、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第十二章 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經驗和規律_二、積極借鑑國外執政黨建設的經驗教訓第五章 堅持制度治黨_一、搞好制度配套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