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魏公公就交給聯合艦隊了,相較琉球,臺灣的平定和治理纔是當務之急。
七舅姥爺,也就是臺灣警備師團首任師團長郭大風已經帶領,剛剛補充完整的第一旅團登陸嘉義了。
臺灣警備師團雖然是三個旅團的編制,但各旅團卻只有兩個步兵聯隊編制,每步兵聯隊又只兩個大隊兵力,相較近衛師團少了足足兩個聯隊兵力。此外沒有炮兵聯隊,只有騎兵聯隊、工兵聯隊和輜重聯隊,加上師團部和旅團部的非戰鬥人員,總兵力定額只有18000人,比近衛師團少了足足一萬人。
但這個18000人的師團編制到目前爲止也只是紙面上的數字,實際上臺灣警備師團現有實兵只有7500餘人。
而這7500餘人真正能夠發揮出戰鬥力的僅有3000人左右,也就是軍中原有的1200餘肅寧子弟兵,300多遼東降倭,800多南都勳貴家兵和三大營降兵。
此外200多原吳淞水營兵和500多溧陽礦工雖然勉強可以投入戰鬥,但是缺乏實戰經驗,只能做爲預備兵力使用。
剩下的四千多兵力都是臺灣警備師團成立後,各級軍官緊急從家鄉以及特區周邊招募來的。這些新招的士兵三分之一是公公家鄉一帶過來的,餘下三分之二屬於讓人瞧不上的“市井兵”。
所謂“市井兵”就是江南這邊府縣的浪蕩子、無業遊民,只少數是有志於從軍的,大多數只是聽說皇軍這邊差餉高,過來混日子的。
市井兵的戰鬥力是可想而知的,不論是從前還是現在,各邊鎮的將領都不願意招幕市井兵,因爲實在是靠不住。不是說忠誠度,而是說市井兵畏戰、不敢戰,順風仗時能跟着衝一波,逆風仗時往往跑的最兇。而且市井兵“玩意頭多”,不像農民兵們聽話老實。
東南倭患最嚴重的時候,戚繼光就叫市井兵坑的不輕,後來咬牙專招義烏礦工,這才練出了一支戚家軍來。
皇軍眼下並沒有固定兵源補充地,就皇軍的前身武驤右衛後營旗軍那也是公公自個在家鄉拉人頭建起來的,如果按照當下明軍體系的“屬地徵兵制”,皇軍最多僅能在海事特區徵募士兵,可海事特區百姓人口連老加小也不到五千,能徵幾個兵?
皇軍的宣傳工作纔剛剛開始,短期內也不要想有什麼效果。江南這邊的官場對魏公公和皇軍更是恨之入骨,更不可能同意幫助皇軍招兵。所以,這些打着混日子主動來投的“市井兵”就成了皇軍當下最實際的兵源補充之一了。
近衛師團那邊知道警備師團招了大量市井兵後,不少高級將領都在偷笑,準備看警備師團的笑話。
魏公公卻不這麼看,他老人家相信他的皇軍就是口大染缸,不管什麼人進來都將染的和他一樣黑。
只要皇軍始終是一個整體,那麼再多的個體也無法改變這個整體的性質。
對於如何改造人,公公可是有很深的體會的。
所以,魏公公放權給警備師團,讓那些正在各地招兵的軍官們大膽招人,不管什麼人,哪怕對方是個隱藏的殺人犯,只要他肯來當兵,那就統統招進來。那些在家惹事生非,父母管不住的皇軍也要,越多越好。
除此之外,公公還準備跟皇爺活動活動,看看能不能讓皇軍和刑部、各地的按察使司掛上鉤,和這些單位建立良好的、長久的合作關係。
公公的目的自是看中了那些囚犯,公公希望能夠幫助朝廷和地方減輕看押犯人的負擔,這樣一方面能夠讓朝廷和地方節省一批資金,另一方面則是能讓皇軍得到一個固定兵源補充。
溧陽的淾知縣已經和皇軍開展了這方面的試點工作,一個多月前,35名刑期在三年以下的囚犯已經轉交皇軍,現都被編入了警備師團的輜重聯隊服役。
這批囚犯的服役工作由大本營直接監督落實,觀察期爲六個月。六個月後若是囚犯服役表現傑出,公公便準備將試點推廣至浙江和福建。如果在這兩個省的囚犯服役工作推進順利,效果很好,公公便能有足夠的底氣向皇爺正式上報計劃。
姚宗文對魏公公的這個想法很支持,認爲這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所以他跟寧波知府吳克業提了下。
吳克業也覺不錯,便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將這個主意告訴了浙江巡撫高舉。高舉給吳的回信中認爲將刑囚交給皇帝親軍看管,令刑囚爲國服役不是什麼新鮮事,古時就有之。若是皇軍那邊對刑囚的監管到位,不致有刑囚逃脫,那浙江方面是可以爲皇軍提供各府縣在押囚犯的。
但是,高中丞卻提出,刑囚也是人力,既是人力便當付給酬勞。所以,若皇軍真的想要浙江的刑囚,便當按年限付給浙江方面足夠的“保證金”。
高舉的這個“保證金”創意讓魏公公甚覺眼熟,仔細琢磨不就是讓他魏公公花錢買人麼。
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公公便請姚宗文代爲和浙江巡撫衙門洽談具體事務。如果事情談的順利,最遲明年開春,浙江省內各府縣就能爲皇軍提供大約萬餘左右的犯人。推廣至全國,那人數就讓人瞠目結舌了。
根據和浙江、福建談定的地盤劃分,臺北衛由聯合艦隊和臺灣警備師團共同負責。現在聯合艦隊將執行“虎虎虎”計劃遠征琉球,臺灣警備師團就必須獨力完成對臺北衛所屬各千戶所的佔領及維持。
七舅姥爺郭大風拍着胸口保證,他的師團一個月內就能蕩平臺北衛治下的不服土著民。
用郭大風的原話說:“臺灣警備師團必將以鐵與血的精神,將我之軍旗插遍臺北各地!”
魏公公信麼?
信。
但爲了預防萬一,公公還是命令近衛師團抽調兩個大隊配合臺灣警備師團第一旅團作戰。
按計劃,第一旅團的第一聯隊負責新竹千戶所,第二聯隊負責宜蘭千戶所,近衛師團的兩個大隊負責桃園千戶所,在佔領並完全肅清這些地區的敵對土著民後,第一旅團正式轉爲臺北衛警備旅團,組織當地漢民和親近土著民恢復生產生活,爲隨後的臺南、臺中“掃蕩”提供有力支援。
作戰計劃下發後,第一旅團便磨刀霍霍。與此同時,居住在臺北衛各地的野人土著民收到了明軍的通知,命令這些部落即刻派員同就近明軍接觸,接受明軍指揮,登記戶口黃頁,並領取他們的身份證明。
身份證明爲一紙寫有姓名,年齡,籍貫地址的黃紙,基本和明朝百姓所持有的黃頁相同,但卻多了一個民族欄目。
根據魏公公的指示,民族一欄統一填寫爲漢族。即凡自願接受大明統治的部落,無論之前是什麼番,什麼人,從今往後一律爲漢人。
成爲漢人後,土著民便享受明軍的保護,也享受皇明百姓所享有的一切待遇,同時也承擔向大明納稅的義務。
福建巡撫黃承玄聽說此事後,頗有疑慮,致信魏公公稱野人土著民不服王化,不懂漢字,不說漢話,其部落又大小數十個,習俗更是不同,若強硬將他們定爲漢民,使他們改姓改俗,是否會激起土著民的反抗,憑添無謂傷亡?
黃中丞意不若以所在地區爲民,稱何地人,如住高山之上便爲高山人,住丘谷之中便爲丘穀人,只要他們不強硬反抗官兵,便可視情況給予一些尊重和照顧。這樣想來不但可以得到土著民的支持,也能不致朝堂彈劾。
魏公公卻道:“今島上漢少土多,土漢矛盾又積百年,此我三省聯兵登島,便爲永久納臺灣於我皇明版圖之內。如此,則島民必須盡使其服我明治,教其漢話,漢俗,使島民盡如我漢人一般,此才爲長治久安之道。
否則,他日若有動盪,則盡曰我非漢人,與爾漢人非同宗也非同種,漢人乃是外來者,東番之地非中國所有,鼓譟我漢人離島,必釀叛亂。故不若於初始便定良策,以強硬推行良策,則二三十年後島上盡皆漢人,盡以漢人爲豪,後來者再不復隱憂。”
魏公公稱此策爲“改土爲漢”,黃承玄見回信後聯想湖廣各地的改土歸流之策,遂未再加反對。
“改土爲漢”政策首先推行的地區是靠漢民的親近土著民地區,這些地區的土著民因爲和漢民接觸交流,婚姻嫁娶,從而得到了漢人耕種的技術,部落生活爲之改觀。加之又多在臺灣沿海地帶,知曉海之對面明朝的強大,又見明軍大舉登島,曉得大勢所趨,所以基本上都願意遵照明軍吩咐“改土爲漢”。
各地明軍按照大本營的命令,也迅速在沿海地區建立了“村鄉所”的地方政權模式,即各千戶所下面不設百戶所,而設鄉和村。各鄉又設鄉長和村長負責鄉村治理,受命於千戶所,千戶所又受命於衛。鄉、村長人選由原有漢民和親近土著民的首領出落,明軍不干涉。
總體上,這是魏公公軍民合一的治理思路,適合眼下臺灣的實際情況。將來,這種體系肯定是不合適的,軍政還是要分開的,但那至少是五十年後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