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明顯不悅,卻也沒說什麼,他只是看着向晚晴半晌,若有所思的樣子,那眼神,把向晚晴看得有些發抖。
「對不起。」男人噙着抱歉的笑容,「剛纔不小心撞到你真是不好意思。」
向晚晴曾經聽到過這樣一句話,「這世上最傷人的不是愛與恨,而是叫『如果』的東西」,如果當年父母沒有搬去別墅區旁邊的出租房裡,如果那天沒有貪玩而認識沈陌,如果毛絨絨沒有告訴她沈陌在商海大學,那麼她就不會遇到沈陌。
可是這個世上沒有如果,陌哥哥還是有女朋友,她還是這樣黯然神傷,整整一下午對着手裡的書發呆;看來所謂的傳言是真的。那個像洋娃娃一樣的女孩,大概就是陌哥哥的女朋友吧。
向晚晴痛苦得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不能自抑地捂住臉、埋在膝蓋間,陌哥哥已經不記得自己了,是真的不記得自己了。
這世上最不能當真的就是孩提時的話,可是天真單純的向晚晴當真了,她自從來到商海大學沒有一刻不期待與陌哥哥的見面,幻想着可以同那個金髮女孩一樣撒嬌地告訴他,陌哥哥,我是晚睛,那個你說要娶來當老婆的晚睛啊。
沒有任何假設,因爲他已經不記得她了,記憶比洪水猛獸更可怕,說沒就沒了。
一旁的毛絨絨看着神傷的向晚晴,真恨不得打自己兩巴掌,她現在是真的後悔當初告訴向晚晴沈陌在商海大學的事了。
「晚晴,你別傷心了,我這就去找那傢伙,告訴他,你叫向晚晴!」
「不要!」向晚晴急忙喚住跑到門口的毛絨絨,深吸一口氣強打起精神,說道:「絨絨,我很好,陌哥哥只是不記得我了,沒有關係,我可以從這刻起和他重新做朋友。」說完,她一咧嘴想要笑一下寬慰毛絨絨,也來寬慰自己傷痛的心,可是她所謂的「笑」在毛絨絨眼裡比哭還讓人心碎。
「晚晴……」毛絨絨不自覺喚道,她張了張嘴想要說什麼,可一觸及到向晚晴黯淡的眼神,最終把話吞進肚子裡,她哪裡知道向晚晴此時心裡在想着什麼。
向晚晴早在知道沈陌有女朋友的那刻起就已經作了決定,與其把已不再愛自己的陌哥哥搶回來,不如默默地守護在他的身邊,默默地愛着他。
愛着一個人有很多種方式,激情的、霸道的、純真的,還有默默奉獻型的。
向晚晴覺得勇敢的愛情不是去向心愛的人表達自己的愛慕之情,而是敢於在愛慕有餘之下,默默地守護在愛人身邊,看着他幸福;愛他並不是佔有,如果在明知道陌哥哥有未婚妻的情況下還要去做無謂的表白,只會給對方造成更大的困擾,與其大家困擾,不如就困擾自己。
時間過得很快,眼看着夏末匆匆過去,秋風颯起。
自從上次在食堂外見到沈陌之後,向晚晴就與他再無交集。
沈陌身爲大四即將畢業的一員,大多時候很少在校園內出現,按照商海大學的安排,最後一年的大學生活,學生們不是在自己家的企業就職實習,就已經開始爲自己未來的人生旅途開始規劃。
而沈陌身爲沈氏集團的準接班人,早已在大三的時候就開始慢慢接觸家族企業,不只如此,聽傳聞,商業頭腦相當了得的沈陌自己在外投資也頗爲可觀,不過表面謙謙公子的沈陌,對於大家來說相當神秘,無人知道待人謙和的沈陌私下做什麼、是個什麼樣的人。
然而即使如此,經過一個月的努力,向晚晴還是把沈陌的作息時間摸了個大概。
只要是星期三,沈陌就會出現在校園裡,活動地點在商海大學東南角的經濟系大樓附近,這可是向晚晴起早貪黑蹲守在經濟系觀察所得。
這日一早,向晚晴就已經徘徊在經濟系大樓附近,只盼望着能遠遠地見一眼心上人。
之前毛絨絨問她,你這樣做傻不傻?
向晚晴聽後微微一笑,這事沒有傻不傻一說,只有值不值得,她認爲很值得,更何況她也沒有做什麼?不是嗎?正想着,耳邊傳來沉穩的腳步聲。
向晚晴正蹲在經濟系大樓旁桂花樹下,鼻息間全是甜蜜的花香,隨着腳步的臨近,向晚晴就覺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來,每到禮拜三,雖然只是遠遠地看沈陌一眼,她也覺得心滿意足。
慢慢地,她朝思暮想的人從面前走過,留下的,只是一個頎長的背影。
「老三。」在走過一叢桂花樹後,沈陌身邊的黃髮男子忍不住開口道:「那女孩……」
沈陌身子稍頓,卻未停留地繼續向前走。
「那女孩也真命苦,如果我沒記錯,每個禮拜三她都會遠遠地在那看着你。」
「石明哲……」沈陌陰沉的聲音響起:「給我閉嘴。」
石明哲無所謂地聳聳肩,「莫不是你還在惦記你的小玫瑰?」他毫不在意身邊人散發出明顯的怒意,繼續口無遮攔地說道:「那枝帶刺的玫瑰有什麼好的?老三,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要在『夜』裡找?」石明哲明顯話中有話。
「更何況,你都有未婚妻了,雖然辛娜刁蠻任性、纏人不可理喻,缺點一大堆,但是畢竟屁股是屁股、胸是胸的,如果這樣你還不滿意,不是還有一朵小野菊……」
他已經說到唾沫四濺,自顧自地往前走了幾步覺得不對勁,回頭一看,正對上一雙陰厲的眼神,他不自覺打了個冷顫。
沈陌卻站在他身後,冷若冰霜地道:「第一,辛娜不是我的未婚妻,第二,以後『愛一夜』的事情都交給你打理了,最後,馬上滾出我的視線。」
石明哲看了看自己的結拜兄弟怒髮衝冠的樣子,沒有異議地走了。
沈陌心情確實不好,確切的說,自從那一夜被一枝帶刺的玫瑰放了鴿子,他的心情就沒回轉過來,一個活人怎麼說不見就不見了呢?他本有十成的把握將這枝帶刺的玫瑰一根根拔掉刺,結果……他不禁自嘲地勾起嘴角,結果卻反倒被這玫瑰傷了自己的心。
沈陌哪裡知道,自從那一夜後,帶刺小玫瑰夥同小姐妹連夜搬家了。
向晚晴不解地看着桂花樹下楞神的沈陌,她從他寂寞的背影看出他心情不佳,該不該上前去安慰他一下呢?向晚晴蹲着有點累,稍稍挪了一下發麻的腳丫子,卻不小心碰到了旁邊的石頭,一屁股跌倒在地,即便她已經咬住脣,卻還是發出細弱的驚呼。
「你還好吧?」沉穩的聲音在頭上響起,向晚晴詫異地擡起頭,對上一雙清澈的眼睛。
沈陌此時已經走到向晚晴的身前,看着跌倒在地上的女孩子,幾不可聞地皺了下眉頭,他的記憶中好像見過她,一時間又想不起她的名字,他忍不住開口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向晚晴只覺眼前的人鍍了一層光,鏡片反射下,她還來不及看清他的表情又慌亂地低下頭,暗自安撫自己亂跳的小心臟,耳根滾燙,緊張地咬着下脣,正欲開口回答時,沈陌的手已經遞過來,手上拿着一方手帕。
他揚着溫柔的笑着,「你的嘴咬出血了,擦一擦吧……」
「謝、謝謝你的手帕。」此時,咬破的脣角傳來淡淡的腥甜,可是,這些向晚晴都不在意,她很想告訴沈陌自己是晚晴,那個他兒時說要娶的女孩。
可是隻一秒,她的眼神又黯淡無光,誰又會把兒時的話當真呢?除了自己這個大傻瓜。
她一直以爲自己對沈陌的感覺只是單純的依賴感覺,那種清純的仰慕,然而這一刻,沈陌的溫柔體貼,再次深深地打動了她的心,她終於明白她愛他,比小時候愛得還深,更加堅定了她執着的心。
他總是如此溫柔,從第一次的重逢,到這一次的「巧遇」,他都是貼心的爲她着想,雖然現在她對他而言不過是個「陌生人」,一想到這溫柔只是客套,不是專屬她一個人的,她的心就狠狠地抽痛。
就在這時,桂花叢中走出一個纖細的身影來,「陌。」
金髮女郎穿過桂花叢中,細碎的花辦飄揚在空中,清香幽幽飄來,陽光拉長她背光而站的身影,略微能瞥見來者不悅的神情,說話的聲音也尖細刺耳,「陌,你不陪我,居然在這裡陪這個丫頭嗎?」
向晚晴還沒反應過來,金髮女郎一個箭步朝她走來,在眼前一晃,手臂高高揚起。
「夠了,辛娜。」沈陌「刷」地一下站起來,單手抓住揮舞在半空的手臂,將來者拉到自己的懷中,低沉着聲音道:「辛娜,注意你的身分。」
辛娜趾高氣揚地瞪了一眼坐在地上的向晚晴,而後憤懣的臉上瞬間染上嬌態,嫵媚至極,向晚晴自慚得別過臉,心中隱忍着刺痛。
「我身爲你的『未婚妻』,只是擔心你嘛。」辛娜刻意把「未婚妻」三個字加了重音,似乎在宣告自己的所有權,右手摟過沈陌的胳膊,撒嬌道:「陌,明天就是你的生日,我們開個Party吧。」
沈陌看也不看她,直接冷冷地回絕:「沒興趣。」說完,他從她懷中抽回自己手臂,自顧地走開。
辛娜哪裡肯放過他,急忙粘了過去,「你不喜歡熱鬧是不是?那明天就我們兩個人一起過生日,我在天府合院開間房……」
開間房……這三個字深深地印在向晚晴的腦海中,他們……已經發展到這一步了嗎?她不禁苦笑,按着隱隱作痛的太陽穴,心裡只是想着,明天陌哥哥生日,該送什麼給他好呢?這確實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從蛋糕、布偶到香檳美酒、汽車模型全想了一遍,她足足想了一天一夜,想破了頭都沒想到要送什麼給沈陌,那已經不再是兒時記憶的陌哥哥了,他離她已經很遠、很遠了。
不知不覺中向晚晴來到天府合院對面的街上,天府合院是一棟三十二層高的花園大飯店,它與商海大學僅隔着兩條街,遠遠望去,黑幕下的天府合院在跳躍閃動的五彩霓虹中絢麗輝煌,可誰又能真正看清楚它背後的紙醉金迷。
向晚晴這瞬間突然覺得自己身在「愛一夜」的門外,一樣的絢麗輝煌、一樣的紙醉金迷、一樣的……遙不可及。
倏然間,一張模糊卻頗爲冷峻的臉浮現在自己的眼前,也許是觸景生情,向晚晴腦中居然想到了那個搶走自己初吻的男人,不是都已經兩清了嗎?爲什麼會在這個時候會想到他來;下一刻,向晚晴略微煩悶地拍了拍腦袋,提着先前買的小生日蛋糕,往對面的天府合院走去。
「陌哥哥在第幾層呢?」向晚晴站在角落裡仰頭張望,她可不敢明目張膽地跑進去問,只能默默地站在天府合院的陰暗中,默默地迎風站着,哪怕只見一面,一面就好。
這樣的她,如此懦弱,如此卑微,可真的一點也不像「愛一夜」裡那個膽大、魅惑的火紅玫瑰!咦?她怎麼又想到這裡了?該死的「愛一夜」、該死的Moore!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她也不會失去初吻,也不會……現在想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