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從二十多年前說起。”殷風靠在椅子的靠背上,看着天花板,沉默了片刻,然後這才緩緩開口:“具體是怎麼回事,我也不是很清楚,因爲關於那時候發生的事情,沒有一點記錄遺留下來,甚至在公安局都沒有任何檔案記錄關於那年的慘案,當年經歷過那個恐怖事件的人,也都三緘其口,無論怎麼樣都不肯泄漏半句具體細節。通過暗中調查,以及結合靈異社和學生會的檔案資料,我只是知曉了一個大概。”
“時間是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也就是十三棟教學樓建成以後。雖然看起來不是很舊,但十三棟教學樓確實已經是建成了二十多年的老建築了。這棟新教學樓是在快要學年末的時候正式裝修好的,準備在新學年開始的時候正式投入使用,但是在它建好後的一個多月以後,準確來說是四十九天以後,參與修建,裝修,甚至是打掃衛生的工人,或者說,所有進過那棟樓的人,那天晚上在那棟樓裡集體服毒自殺,四百多人的屍體鋪滿了從一樓到七樓的樓梯。不過好在那時候已經是暑假,纔沒有造成更大的恐慌。而且**部門得知這一消息後就立馬封鎖了消息,那時候信息的傳遞也沒有現在這麼便利,所以這件事並不爲外人所知。就在警察爲破案焦頭爛額的時候,學校裡又有八名學生失蹤,本來已經是暑假,他們也早已離校回家,但那天他們卻一起回到學校,而且是憑空出現在了十三棟教學樓的門前,他們沒有猶豫,一同走進了十三棟教學樓,就在暗中監視的警察衝出來阻攔他們的時候,卻沒有看到一個人影,剛剛進門的他們就這樣再次憑空消失了,再也沒有出現過,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時間一天天過去,案件一點進展都沒有。就在警方和校方都一籌莫展之際,一位來自普陀山的高僧,邀請當時的校長一起走進了警察局。他們和警察局長一番單獨的促膝長談之後,三人長笑着攜手走進了十三棟,走之前留下話來,說此樓不可強拆,否則會有大禍,不過也不必擔心,他們進入十三棟七七四十九個時辰之後,此樓便可無礙,不會再有任何事情發生。”
“不過校方顯然不願再發生任何不幸,過了好幾天,都不曾讓人進入那棟樓。開學在即,就在校方計劃將十三棟徹底封閉的時候,當年的一個大一新生來到了學校,徑直走進了十三棟,所有人都來不及阻止。就在他們站在樓門前擔心不已,甚至有人爲又一個生命消失在這座樓裡而嘆息的時候,他居然又走了出來。”
“他站在樓門前的臺階上對衆人說,他本是普陀山的俗家弟子,進入十三棟的那位高僧是他的師傅,他的師傅和校長、警察局局長爲了鎮壓十三棟的邪氣,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化作屏障,將邪氣的源頭封印,十三棟從今往後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不幸的是,爲了施展封印,他們三人的魂迷失了,所以他要在十三棟做法三天,嘗試召回他們三人的魂,送入輪迴。”
“這是人之常情,誰都不想看着自己的師傅變成孤魂野鬼無**回,甚至魂飛魄散,而且那三人捨身取義的精神,贏得了衆人的尊重,所以沒人去反對。三天後,他一臉疲憊地走了出來,搖搖頭告訴衆人,他失敗了。然後,他帶着遺憾走了,直到開學的時候他來校報道,並在當天建立了靈異社,組織同學進行各種招靈儀式,希望找得回三位長者的魂,這也成了靈異社的一個傳統,每年剛開學的幾天,都會進行各種招靈活動,同時也作爲招收新社員的儀式,直到現在。因爲有這些背景,學校纔會一直對靈異社的活動持默許的態度。”
“但是,事情並沒有結束,這次事件結束後,又過了三年,也就是在靈異社第一任社長大四剛開學的時候,那年的活動也是有一項招碟仙,也是在十三棟,也是在707教室。和你們一樣,他們也遇到了靈異現象,並被困在教學樓裡,他們逃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就在第二天,最後逃脫的同學死去,第三天,倒數第二個同學死去……社員的意外身亡,讓他感覺到了危險,但是無論他怎麼做,都無法阻止接二連三的死亡,到了第五天,一起參加活動的五人已經死去四個,而他也只是得出了死亡時間和逃出時間相吻合的結論。他很自責,認爲社員的死亡都是他的責任,所以當天晚上零點,他交代好社團的事情之後,獨自走進了十三棟,從那以後,那位靈異社的創始人,再也沒有出來過,而剩下的那個人,也沒有死去。”
“時間過去太久,加上刻意掩蓋,沒人知道他做了什麼,才阻止了那詛咒般的連續死亡,而且也不知道那個生還者的任何資料,連名字都不知道,因此,我們也沒辦法從他的口中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一切都只能靠我們自己!”殷風坐直了身子:“作爲這一屆的社長,我會盡我所能去想辦法救你們,哪怕像他那樣,捨棄我的生命。所以,各位都不要放棄生的希望,要配合我,將這一隱患解決掉。”
聽了這麼一個長長的故事,大家都陷入了沉思。
這次的事情對每個人來說都幾乎是無妄之災,本來只是想通過一次活動來認識幾個朋友,或者是爲平淡的生活添加一些趣味,沒想到卻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如果真的因此而喪命,那真的是虧大發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是誰都不想的,但是,他們的出路在哪?
他們應該怎麼做才能擺脫這令他們一個個等死的詛咒?
即使殷風找到了捨棄他一人讓大家活下去的辦法,他們能夠心安理得地去接受這樣的結果嗎?
雖然這件事學校應該負責,靈異社應該負責,因爲如果沒有他們的隱瞞,誰會去想做危險性這麼大的事?但他們本人也是要負一定責任的,畢竟雖然沒有人告訴他們有危險,但去參加活動也是他們自願的,沒有人逼迫。
都說人是自私的,如果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也許有的人會毫不猶豫的選擇保全自己,但是像這樣一點都不去嘗試,就選擇讓殷風去犧牲,還是有人不會願意。
自己的未來,還是應該自己去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