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晚唐五代的長期社會動盪後,於儒家封建道德而言,自然甚爲淪喪。趙宋皇朝爲了維持鞏固統治秩序而大力宣揚孝道,便相當重視丁憂制度,鼓勵官員解官守孝。
通常守孝三年,實際上一般是二十七個月。雖然也有所謂“奪情起復”者,但這股風氣遠沒有明朝來得猛烈。不單有兒子爲父母、承重孫爲祖父母丁憂者,甚至有在制度上並不需要丁憂、而當事人主動要求的情況,有爲兄弟,還有爲前幕主、前上司去世而丁憂的例子。
兩年多的時間,夠王倫騰挪的了。而且閻婆惜說房屋是修繕過的,這個很好,會省不少錢。而能夠生活一家人,自然地方是夠的----計劃中的生產基地也不需要多大,一間屋足矣。
更大的好處是在城裡,這省了多少麻煩!
“不妨事,足感盛情----先說明白,小可現在是沒錢的,酬勞只能留待將來,呵呵。”
“官人這麼說,可是對奴家見外了!”
“不見外,這對我們兄弟來說是當下很緊迫的事,若是能拿下,是幫了我們的大忙。”
“奴家馬上就去做。”閻婆惜想了一想,然後果斷地說。
“那就感謝小娘子了。不管成與不成,這份心意小可領受了!”沒有現實的好處,只能說些廉價的感謝了。這時候的王倫,便羨慕很多影視劇裡女子的臺詞:若是對方長得還行,那就是“小女子無以爲報,當以身相許”。若是對方實在難看,便是另一句“來生做牛做馬結草銜環來報。”
在一瞬間,他真的有以身相許的期望。
“官人再這麼客氣,奴家要生氣了!”說是生氣,她卻沒有一點不好的臉色。
閻婆惜真的是上心,說走就走,也不顧外面烈日炎炎,便帶他們直奔位於甜水巷的那處宅院。
估算距離,與她所住的麗香院不遠,卻是一處臨街的所在,上下各兩間,還有一個小庭院及一個小竈屋。在寸土寸金的東京,實在是難得的。
原來那家人姓程,在京已經居六年。因爲事發突然,便急急收拾些箱籠欲回鄉,不及處置房屋。王倫過來,倒趕個巧。
“竟然是閻小娘子----小娘子怎麼突然拜訪敝宅?當真難得。”
姓程的官員顯然對閻婆惜登門十分驚訝,看年齡止在四十歲上下,形象倒是挺不錯,不過在看到閻婆惜時瞳孔的放大和那男人都懂得的面容變化,王倫便斷定這廝不是個好鳥。
特麼的還在孝中啊,裝一下會死啊!
“知道府上不便,本不該打擾。只是我這個表哥剛來東京,想找個房子住下來謀個生計,奴家想到大官人的房子將要空着,便過來看看。如果大官人想轉租的話,價錢可以商量。”
姓程的官員看了王倫一眼,有幾分疑惑,但也僅此而已。
“這個倒是沒想到。實不相瞞,某此次回鄉卻沒打算退房,一來此房難尋,二來難免還要經常來回東京打點,有個地方住宿強比住店。”
知道這姓程的官員肯定在家裡操心丁憂後的安排,閻婆惜看來和他甚是熟稔,輕笑道:“房子便閒着兩年的時間也不好----官人縱是起復也當在兩年之後,便讓我表哥代爲照看兩年也不打緊。不然的話,表哥便只能住在奴家的閣樓上了。”
這麼一說,姓程的官員立刻開明許多:“往日都是程某求小娘子青睞而不可得,現在小娘子有話,某安有不從?不過某即需離京,恐沒功夫分租。如果令表哥能整屋租下,卻再理會。”
這個要求很合理。這套房屋類比小別墅,如果王倫只租個一兩間,對程家來說還要另找別人,費時費力不說,若是人家不願合租,到頭來又是麻煩事一件。
閻婆惜便看向王倫,等他拿主意。
“小可全部租下,就不勞程大官人費心了!”急人之急是王倫的好傳統,爲此稍稍地奢侈一把也能接受,而且閻婆惜爲了幫他,連瓜田李下的嫌疑都言明瞭。
本來,公租房的一間是指一大開間,若是單單兩兄弟居住是足夠了,很多家庭都是租住一開間,然後在室內進行分隔,一家老小都能住到裡面。
但是王倫他們不能。他們租房的主要目的是爲了規模化生產肥皂,所以地方要大。爲了方便生產以及擴充產能,這上下兩層四間房屋,樓底空着做工,樓上兩間居住,倒也舒服得很,只是錢要多花了。不過想到馬上帶來的財源滾滾,這些已經不在話下。
商談出奇的順利,位置這麼好,又有高牆遮蔽,十分適合做些隱秘的勾當。王倫看了,十分滿意,便價錢也能接受:整租下來,年合錢二十貫。
這個價格確實很公道。
因爲和買房動輒千、萬貫相比,租房真的是很便宜的。
要說宋朝是個很幸福的年代呢?連政府都考慮到市民居住的問題。歷屆政府都向東京市場投放大批公共租賃房。天禧元年,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有23300間;天聖三年,增加到26100間;熙寧十年,公屋有14626間,別墅有164所。
這樣不停地投入,光公租屋都夠東京百萬居民的三成住的了。再加上無數的民居,所以在大宋,買房貴而租房便宜。
便宜到什麼程度呢?以上這麼多的公租房,平均下來每間每天花費不到15文。
什麼概念呢?東京的下層市民,不管是擺地攤賣點東西,或者給人家僱傭爲傭人,或者在官營手業場打工,日收入一般是100至300文錢。也就是說,一名下層市民,只要拿出收入的十分之一,便可以租到一間房子,有了一個安身之所。
所以說,宋朝是廉租房的鼻祖。
不過這個廉租房制度也有弊端,就是大多質量較差,以至於租房經常找“店宅務”的麻煩要求修理。所謂“店宅務”,就是公租房的管理機構,他們也是見人下菜,一般情況下只管登記,卻是不管房屋質量。
底層的租房,“店宅務”能夠敷衍了事,但如果是官員就不好辦了。因爲經常發生官員和“店宅務”爲修繕房屋扯皮的事,甚至還捅到皇帝那裡。爲此,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曾以詔書的形式頒佈過一項政策,稱“應宣借宅,如欹側破損者,不須官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