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打電話是要和王朝吵一架的,但不知道爲什麼聽到趙希希的聲音,竟然不知道該怎麼生氣了。我猶豫了一下,問:“你,你過的不開心麼?”
話一出口我就有些反悔了,這話的感覺,我靠,充滿了備胎的味道。還是太年輕啊。
趙希希笑了笑,說:“還好,你呢,你和那個明微,是不是已經在一起了?”我一愣,不知道怎麼回答,正猶豫呢,電話裡已經傳來掛斷的聲音。
看來,趙希希過得並不好。
如果是以前的話,我會很開心。知道自己前任過得不好,總是一件值得發笑的事情,因爲這就是她離開我的最大懲罰。但聽到趙希希過得不好,我卻有些難過,真的難過。也許是當初太過真心,在感情的世界太用力,慣性作用,雖然傷了心,但還是想讓她過得更好。
這一天過得糟透了,我也不想回家,打個車去找林濤,到了路邊停下,我剛走兩步,忽的感覺不對勁,回頭一看,只見四個穿着黑色緊身衣的男人衝了過來,手裡握着摺疊棍,氣勢洶洶,我吃了一驚,下意識地閃躲,那四個人卻從我身邊衝了過去,一轉彎消失不見。
我一愣,又是黑衣服,摺疊棍,難道又要去對付林濤?我跟上兩步,卻又覺得不對,林濤家在另外一個地方啊。
我還是跟了過去,轉過彎就出了小區,路燈昏暗,旁邊是個居民小花園,我以前和林濤來過。就在這時,裡面傳來一聲叫罵:“狗東西,滾出來吧,我們已經看到你了!”
話音剛落,裡面也跟着傳出笑聲:“蠢貨,你覺得我信麼?”聲音短促,很快就消失了。緊接着就是一陣跑步聲音,我貓着腰順着矮牆看過去,一個大漢站在花園正中,其他三個大漢分作三路,正彎着腰草叢裡摸索。這個居民小公園不大,但雜草叢生,建築敗落,也沒人修,要是有人躲在裡面,還真不容易找到。
我眉頭皺起,就這麼看着幾個人摸索一陣,毫無發現。那站着的男人又叫道:“出來吧,你已經插翅難飛了,還不如出來讓我們抓住回去交差,這樣對大家都好。”
“那是對你們好吧?”左邊傳來嘲諷笑聲,我聽得這聲音有些熟悉,一個男人已經握着棍子往左邊尋找過去,但找到牆角跟也是什麼都沒發現。緊接着西面又傳來聲響:“怕什麼,我有的是時間,大不了就在這裡慢慢耗,等到天亮了,你們還敢公然抓人不成了?”
一個那人立馬提着棍子往西邊找去,可還是沒找到。這種地方陰暗雜亂,想找個人還真不容易。站着的人說:“兄弟,我也不知道你是誰,但我們接了命令,就不能不做。你還是乖乖出來,對大家都好。否則,我可要放火燒了這個小公園了,哼,大不了將警察招來,蹲一趟局子,出來還是要弄你。既然這麼麻煩,還不如你現在直接出來?”
那聲音又從靠近我的南邊傳來:“說的真有道理,不如這樣吧,你們受僱於人,不就是爲了錢麼,我給你們錢,你們別追了,回去洗洗睡吧,大家都別這麼辛苦,豈不是更好?”
那人哼了一聲,說:“少廢話,趕緊出來,否則我可真的這麼做了!”花園裡傳來嘲諷聲音:“哈哈,別裝了,看你那樣子就知道是個膽小鬼,來來來,你放火燒一個我看看?”
那人一愣,面色發沉,忽的掏出打火機來,我一看不對勁,往後退了一步,捏着嗓子叫:“閨女兒,閨女兒,你在哪裡啊,別玩兒了,咱們回家吧,再過一會兒你其他朋友就要來找你啦。”
我一邊裝腔作勢,一邊腳下分塊跺腳,好像是有很多人一樣,花園裡的四個人猶豫一下,提着棍子從另外一邊飛快跑走了。
我又裝腔作勢叫喚了兩聲,確定他們不會再回來,這才走進小花園,笑道:“兄弟,出來吧,我已經幫你把他們趕走了。”
草叢裡悉悉索索一陣,緊接着鑽出一個人來,手上拿着一個很大的橡皮輪胎。我看了一眼,驚喜道:“雷霆?真的是你?”
鑽出來的人正是雷霆。他蓬頭垢面,正在拍打自己身上的落葉枯枝,聽到聲音,擡起頭來看了看,笑道:“哦,是你,你是,你是,哦,對了,吳少凡,就是林濤的兄弟,是吧?”
我點點頭,走過去攙扶他,他將那橡皮輪胎扔在地上,笑着說:“還好還好,這個小花園裡有個兒童樂園廢棄的車子,我用這個車子鑽來鑽去,倒是把那羣傢伙給騙過去了。不過主要還是謝謝你啊,真是有緣。”
不知道爲什麼,看着這個雷霆的時候,總是忍不住想笑,因爲跟着他的一定是很好笑的事情。我笑着點頭,說:“對啊對啊,真是太有緣了,先出去吧,小心那些人又回來了。”
我們走出小花園,剛走兩步,雷霆指着旁邊的小飯店說:“帶錢了沒?餓死我了。”
我一愣,笑着點頭。兩人走入小飯店,雷霆要了一道菜,又要了一大盆飯,然後狼吞虎嚥起來,我看他的確是餓了,又要給他叫菜,他揮了揮手,喝了一口水,笑道:“別叫別叫,我又不是打劫的,這麼一碗飯加一個菜就夠了。嘿,說起來,我已經兩天沒吃飯了。”
我驚訝道:“兩天?爲什麼?”
“還能爲什麼,當然是被那羣狗給追的太兇了,根本沒時間停下來吃個飯,呵呵,現在總算支開他們了。說來還真是謝謝你了,來來來,這些飯菜我不吃了,送給你吃吧,聊表敬意。”雷霆一邊說笑,一邊將自己剩下的飯菜推過來。
我忍俊不禁,笑着說:“不用不用,你吃吧。我幫你是應該的,畢竟上次你幫了我大忙,要不是你的話,我和林濤都要被那些人打死了。不過這些人爲什麼追你?我在林濤家裡見過他們。”
雷霆看了我一眼,笑道:“原來你已經見過了,嗯,也正常,林歆蕊跟那林濤住在一起了,有她的地方,這些人總會出現。”
一聽到跟林濤有關,我頓時眉頭大皺,急道:“這些人,這些人到底是幹什麼的?”
“幹什麼的,那一身打扮,樣子,神態,還看不出來麼?”雷霆笑道:“不就是混混了麼,還能是幹什麼的。”
我一愣,笑道:“不是吧,要是混混的話,怎麼會追着你打?你也就是混混麼,那個林歆蕊,不也是混混麼?”
“哈哈,說得好,我是混混,對呀,他們呢,就是專門收拾混混的。”雷霆吃了口飯,笑着說:“對了,這羣人有個統一的稱號,叫‘拳頭’,是一個僱傭組織的人。”
我聽得雲裡霧裡,有些反應不過來,結巴道:“拳頭?僱用組織?什麼意思,也是,也是你們這些混混裡面的奇怪名稱麼?”
“這可不一樣。”雷霆笑道:“你瞧,你一個正經的上班族,跟你說這些,你也不懂。還是少說好了。反正,你讓你那兄弟,早點離開林歆蕊,這纔是最重要的,否則,你兄弟肯定要捲入這些是非裡。老闆!再來點兒飯!”
老闆的臉都要黑了,雖然飯不要錢,但也沒見過這麼不要臉一直加飯的顧客啊。雷霆的話讓我覺得有些害怕,不敢再問下去,只能改口:“咱們倆也真是有緣,不過怎麼看你都不像是個混混。”
雷霆笑道:“誰生活好好的,會來當混混?”
我點點頭,說:“有道理。這些打打鬧鬧的事兒,我還真不想參與。”雷霆又狼吐虎咽完最後一口,然後跳了起來,笑道:“對啊,這些事兒不適合你這個好人,我走了啊,謝謝你這頓飯,我銘記於心。”
他一邊說着一邊往外走,最後一個字飛出來的時候,人已經走得沒影兒了。
真是個奇怪的男人。
走出小餐館,我立馬去找林濤,到了他家樓下卻發現陽臺上黑暗一片,家裡根本沒人。以前這個時候,林濤是肯定會回家的,這也是我佩服他的一點。但現在都不在家,肯定是被林歆蕊帶着出去鬼混了。
我只能打道回府,走進家門的時候,第一眼就看到了抱着枕頭坐在沙發上的明微。她穿着寬鬆的t恤,盤着腿睡着了,腦袋朝前一點一點,桌子上放着三個碟子,一份煎雞蛋,一份麪條,還有一條黑色的魚。
陽臺上昏暗的燈罩在明微身上,卻讓我看到了不一樣的溫暖。心在這一刻有些輕微的觸動。
如果明微是我的老婆,這份簡單的生活會很美好。
我自嘲地笑笑,正要換鞋,忽聽一聲嬌喝:“小賊!”緊接着一個枕頭飛了過來,準確無誤地砸中我的腦袋。明微一躍而起,站在沙發上,揉了揉眼睛,看清楚是我,哼道:“喲,鬼混的人知道回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