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在我家一住就是一個月,最後姨父姨媽實在看不下去了,只好把她接了回去。因爲自己的女兒總不能讓她在別人家呆一輩子吧!用姨媽的話說是,只怪自己命不好,養到這樣一個女兒,只好自己認栽了。表姐這回,似乎到也乖了一些。不管怎麼樣,人都是要講良心的,儘管她經常沒臉沒皮,但心裡也清楚,自己的確是傷了父母的心。所以,這一次被接回去之後,她乖了許多。也不出去酒吧玩了,家務活也主動幹。只是,就憑她那個性,不知道能這樣乖得了多久?咱就走着瞧吧!
我的生活依然是沒有太多變化,心裡時常會想念着兩個人,一個讓我想念着是充滿溫暖的,每次想起她,臉上都會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就像個神經病一樣,自個人在那裡發笑。
而另一個卻是讓我感到刺痛的,每次想起她,我都有一種不願意想起的衝動,我會強逼着自己轉移注意力,儘量不要去想起她。可是,有的時候環境總是逼着我不停地想起。每走到一個熟悉的地方,就會想起曾經跟她在一起的時候。
走在街上,路過那家鞋店,想起曾經就在這個地方,她看中了一雙鞋子,我悄悄買了給她,她嫌價格貴,非要拉着我去退掉。呵,說真的,她的確是一個好姑娘,不像表姐那樣拜金,跟男人出去買東西,專挑名牌買。想着這麼賢惠的一個女人,就要成爲別人的妻子了。心裡實在是不知道應該祝福她,還是應該恨她。
我自嘲地笑了一下,覺得自己挺傻逼的,我跟方芳走到這個地步,竟然都是因爲一些小事情,有時候我覺得自己跟她挺像的,都是挺悲觀的人,挺愛糊思亂想的人,也挺多疑的,患得患失。動不動就懷疑彼此已經不愛了。我想,大概是太害怕失去的原因吧。覺得沒有安全感,覺得看不到未來,覺得沒有底氣。在愛情上,我跟她一樣慫,沒有勇氣。慫的原因,就是顧忌太多,都太現實,她最大的顧忌,恐怕就是她媽了。不想讓她媽傷心,所以她情願讓我傷心,讓她自己傷心。我真覺得跟她,實在是沒有未來,讓人看不到希望。算了,還是讓她去結婚吧!可是,心裡竟然還是捨不得,就這樣失去她,真的心有不甘,甚至覺得自己將來可能會後悔……
思糊亂想了好一陣,一擡頭,竟然看見她站在我對面,她也是來這裡尋找回憶的嗎?
我們就那樣怔怔地彼此對視着,彼此的眼神裡都充滿憂鬱。這是上天註定的嗎?我們竟然會在這個地方碰見。
我們就那樣怔了好一陣,最後,在附近的公園石凳上坐了下來,大概是覺得我們需要說點什麼吧!可是,該說點什麼纔好呢?
我們就那樣沉默在坐着,坐了很久,想必彼此的心裡都是在糾結而又掙扎的吧!
最後,還是我先開了口,我彷彿像是在對她說,也彷彿是在自言自語,道:“沒想到,你就要結婚了!”
她也像是在自言自語地回了一句:“是呀!”
接下來,又陷入了沉默,心裡卻愈發地痛了,我多想開口說,你不要結婚吧,不要結婚,不要嫁給那個人。可是卻發現自己開不了這個口。若是我開口求她,反招她拒絕呢?那我的自尊會受不了的,我那麼愛面子的一個人,容不得自尊被踐踏。我多希望她先開口告訴我說,我不結婚了,因爲我忘不了你。可是爲什麼,她卻遲遲不開口。爲什麼要沉默!
我們依然就那樣沉默着,沉默着……
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終於,她站了起來,說:“時間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我也站了起來,心裡緊跟着又是一痛,我們的相遇,竟然就只有沉默。爲什麼不開口留她?爲什麼?
她憂鬱地看了我一眼,轉身走了!看着她的背影,我在心裡說道,快說話呀,快叫她呀,快留住她呀,她就要走了呀,你啞啦!你快說話呀!可是發現自己嘴巴就像被粘住了一樣,就那麼眼睜睜地看着她越走越遠,越走越遠!直到消失不見!當我再也看不到她的那一刻,我慌了,想着有可能這輩子真的失去她了,我慌了,不,我不能就這樣沒有她,不能……
我慌忙地向前衝去,我要留住她,哪怕丟了自尊我也要留住她,哪怕就算是求她也好,怎麼樣也罷,我不想失去她!
可是當我衝過去的時候,已經不見了她的身影,我四處尋找,只見着人來人往的人頭,她淹沒在人海中,消失不見。難道這也是上天註定的嗎?註定我們有緣無份嗎?
算了,也許她根本就不愛我了,否則,她也不會一句話不說就走了,如果真心愛我,又憑什麼要等我先開口,是啊!大概她也是那麼想的吧!如果真心愛她,又憑要她先開口。
我覺得,我們就像是進入了一個死穴,一個互不相讓的死穴。按道理,我是一個男人,我應該讓着她,可是在愛情面前,沒有男女之分。只怪,我跟她的個性實在是太像了。像得連自尊都一模一樣。連自私都一模一樣,誰也不肯往前一步,雙方都死守着自己的陣地,誰也不肯先服軟。非要耗到不見棺材不落淚的時候吧!
是啊,那個棺材馬上就要見到了,她結婚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近了。
看着日曆上,用紅筆勾出來的日期,我自己在痛苦掙扎,糾結。離她結婚的日子還有三天,不行,我等不下去了,我們不能再這樣耗下去,再耗下去,她就真的成了別人的妻子了,那樣我會後悔一輩子的。我要去告訴她,我還愛她,至於她要不要留下來,那就是她的事情,總之,我不能就這樣任其發展,我得使一使力。
這樣決定了之後,我就去找她,我去他們單位去找她,她同事說她已經請了婚假,是哦,你看,我都急昏了頭了,都要結婚了,怎麼可能還在上班。我又馬不停蹄地跑到她們家那裡,打算去她家找她。剛好在小區門口遇見她跟那男的買東西回來,大概是婚禮上需要的東西吧!看起來挺喜慶的。
我激動地站在門口,看着她,她也怔怔地看着我,似乎明白我有話跟她說,然後就把那男的給支走了,她說:“你先回去吧!我有點事兒。”
那男的疑惑地看了她兩眼,又看了我兩眼,然後拿着東西就往小區裡去了。
我走到方芳面前,認真在看着她,道:“你可不可以不要結婚!”
方芳怔了一下,翻了翻眼睛,表情看起來要哭了的感覺,然後又咬了咬嘴脣,轉過臉來,生氣地看着我,道:“現在這個時候你跑來跟我說這種話,你不覺得有點晚嗎?”
我着急地道:“是,我知道我早就應該對你說這句話,可是……”我激動地拉住她,道:“方芳,你不要嫁給那個男人好嗎,我忘不了你,真的我忘不了你,我不能就這樣失去你……”
方芳氣憤地甩開我的手,吼道:“張正義,我拜託你清醒一點好不好,這都什麼時候了,你還跑來跟我說這些,你這不是故意擾亂我心思嗎?”
我又激動地抓住她道:“你還愛我的對不對?對不對?否則怎麼會擾亂你的心思?既然你還愛我你就不應該嫁給別人。”
方芳又怒氣地甩開我的手道:“張正義,你別太自以爲是了,我不愛你了,我告訴你,我早就不愛你了,我就要嫁給別人,不關你的事,請你不要再來騷擾我。”方芳說完,就要往裡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