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邪邪的、壞壞的嬌脆嗓音,在我耳邊響起,然後我腰間的軟肉就被一隻小爪子給逆時針旋轉了480度,我那個痛,差點就跪了。
沒想到這倆女人其實已經發現了我的存在。
然後她們就衝了上來,大呼小叫的摁住我,就是一頓暴揍,把我揍得大概連自己都認不出自己來了。到最後,我被虐得趴在地上吐出了舌頭,她們才善罷甘休。
到最後,我折了一根樹枝當柺杖,一瘸一拐的跟着倆女人回到了義莊,哼哼唧唧的躺在“牀”上幾乎起不來了,渾身都青紫一片。這倆女人也太狠了……
這時大家的肚子都嘰裡咕嚕的叫喚了起來,就找出些東西填了肚子。
吃東西的過程當中,我把昨晚的事情跟她們從頭到尾說了一下。爲了顯示自己的英勇蓋世、機智無匹,我添油加醋的把鬥屍王的過程說得驚心動魄,兇險無比。
趙嫣聽得瞪大了眼睛,俏臉顯出惶恐之色。媳婦兒卻是一臉的淡定,俏臉似笑非笑,用充滿審視的神色看着我。
我知道很多添油加醋的東西都騙她不過她的小腦袋,不過趙嫣卻託着下巴,大眼睛眨巴眨巴的,聽得卻入了迷,我只好硬着頭皮吹噓下去。
說到最後,小櫻拍起了手掌,嘻嘻笑着:“蘇壞壞,你真厲害呀,真是英明神武,大概赤手空拳都能把屍王給幹趴了……”
“嘿嘿,哪裡,哪有媳婦兒厲害。追捕屍王這事,還得媳婦兒親自出馬,才能手到擒來……”
在這時候,我只能一個勁的撓着頭皮,小心翼翼的哄着小櫻。
這時剛填完肚子,日頭高照,大家都有些神思睏乏,於是又打了個盹,然後才圍攏過來,開始商討圍剿屍王的大計。
“屍王身受重傷逃竄,肯定會在路經之處,撒下血跡。只要我們順着那血跡找下去,就能把它給找到。並且今天是大晴天,陽光很猛。此消彼長,我們滅掉屍王的機率還是相當高的。”
我把自己的想法先說了。
“恐怕沒這麼簡單。首先,到了屍王這一級別,陽光對它的影響幾乎是不存在的。另外它的藏身之處,不會這麼容易就找到的,說不定要翻山越嶺,在日落之前都未必能找到。而且很可能是在懸崖峭壁、陰氣逼人之處,肯定是兇險異常。所以,與其在那種兇險巢穴跟它死拼,不如想辦法把它引誘出來,在平地上跟它作戰……”
趙嫣卻蹙着柳眉,提出了不同意見。她對殭屍、屍王的瞭解比我強多了。所以我也沒有去反駁她,只好將徵詢的目光望向了小櫻。
“媳婦兒,你覺得呢?”
小櫻神色肅然,歪着腦袋想了好一會兒,才把手一揮說:
“照理說,屍王現在身受重創,實力肯定是大爲下降。我們能在太陽落山之前找到它,並且把它幹掉,這當然是好事。不過這種機率並不高。但是現在機會難得,我們可以先去找一下,如果屍王藏身的地方很兇險,我們就可以退了,再想辦法;如果並不兇險,那敢情好了,那我們就可以跟它鬥上一鬥。憑我們三人的實力,能搞得定它那是最好不過。就算奈何不了它,不過它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致我們於死地的。到那時拼着受點小傷,還是可以全身而退的。然後我們再找到附近有人聚的地方,好好休整一番,做好充分的準備。另外還可以打聽一下屍王的情況,做到心裡有數。說不定還能借助外人的力量,一起對付屍王……”
既然小櫻都這樣說了,趙嫣沒理由不點頭的。
這時正是中午一點多,太陽相當猛烈,事不宜遲,我們稍稍準備了一下,就立即出發了。
昨晚所去過的那小樹林,我仍記憶猶新,所以一下子就找到了。
在小樹林裡,我也很快就找到了我和屍王生死搏鬥過的地方。那裡的痕跡很明顯,到處都是化成了焦炭的草木,有些還被屍王撞得東倒西歪。
而且我還記得屍王飛走時的大概方向。
於是我就帶着倆女人,順着這方位,一路追尋了過去。
我果然沒有走錯路,一路上時不時見到屍王灑在地上、草木上的血跡。
並且,每走一兩公里,就能看到屍王留下的一對腳印。
只是這樹林卻越走越密,遮天蔽日的,連正午的陽光都透不進來,顯得相當潮溼、陰邪,時不時溜出一兩隻紅毛蜘蛛、青頭蠍子什麼的。
我們小心翼翼的戒備着,提防着周圍的環境變化,遇到擋路的毒蟲就儘量用樹枝挑開。
一路上有驚無險,我們又順着屍王的血跡和腳印,追尋了一段路之後,眼前豁然開朗。
前面又是出現了一片開闊的平地,周圍煙沙迷茫,竟讓人產生看不到邊際的感覺,不過最少也有兩三個足球場大。平地上也有一些草木,不過只是稀稀疏疏的分佈着,比草木更茂密的,是一座座墳冢,如包子般隆起,密密麻麻如蜂蛹一般!
原來竟是一片亂葬崗。
由於年代久遠,歷經風吹雨打,很多墓碑傾側倒塌,棺木也已經露出,地面隨處可見白森森的骸骨,一片狼藉破損。
這裡離義莊並不遠,想必是成千上百年來,義莊那些無人認領、無法運回故土的屍首,都埋到這裡來了。
當然,這裡並不都是舊墳墓,也有很多新墳,有的墳頭還插着香支寶蠟,紙錢隨地亂飛。看來,這附近果然是有人煙聚集之地。
就算是在正午,烈日當空,這亂葬崗上空仍是有一層淡淡的、薄薄的煙沙霧霾,竟然是連陽光都穿射不透!灰濛濛的籠罩着,讓整個亂葬崗顯得溟濛昏暗!可見此地實在是陰氣濃重,可能會有妖邪兇厲之物作祟!
這時候,一陣陰風猛的從我們的背後刮來,從墳場上卷掠而過。
這風不大,但猛的一刮,卻讓我差點站立不穩,脊背發寒,颳得分場上飛沙走石,塵土紙錢飛揚。
此地相當不太平!
我、小櫻和趙嫣互相看了一眼,都暗暗的提高了警惕。
一條小路歪歪扭扭的向墳場正中延伸而去,而屍王的血跡,每隔一段距離,就三點兩點的灑在那小路上,一直到煙沙渺茫之處。
我們都各自準備好了術法,準備順着這小路追下去,不過小櫻卻突然伸出一條手臂,攔住了我們,還豎起一隻手指在脣邊噓了一聲,示意我們安靜。
“有情況?”
我一顆心立即提了起來。
小櫻就指了一下那煙沙迷茫之處的一塊地方,對我們眨眨眼。
我們就順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是看到了一隻只牲畜,體型大如牛犢,散佈墳堆各處,在那煙沙迷茫之處蹦躂、跳躍。
那牲畜毛色灰黃夾白,很容易和灰濛濛的煙沙混合在一起,如果不仔細流溢,還真看不出來。
不愧是小神婆,小櫻那雙骨碌碌的大眼睛,總能透過普通表象,看出和普通人不同的情況和問題。
趙嫣把眼睛眯成了一條黑色絲線,仔細的看了那些牲畜一會兒,俏臉猛然顯出異常震驚的神色,差點就大叫出聲,不過幸好她及時捂住了嘴巴,再用蚊子一般的聲音對我們說:“是食屍狗!”
“食屍狗?”
我和小櫻都是第一次聽說,把疑惑的眼神望向了她。
原來,在苗疆蠱域,像我們眼前的這種墳場,其實並不少見,只要是有人煙的地方,附近十公里之內,總是會有一個的。
這墳場平時一般人都不會來的,很多野狗、流浪狗便來到這裡,偷吃新墳的貢品什麼的。久而久之,這裡就成了野狗的樂園。
除了偷吃貢品,這裡的野狗還會在那些年久失修的墳冢裡,刨出屍骨來啃咬。
隨後,這些野狗便是越發大膽和貪婪,就連剛下葬的屍首,也要從新墳裡刨出來吃掉。
苗疆蠱域的原始居民,有着袒身入葬的習俗,就是不備棺材、去掉衣服,直接埋入墓地裡,寓意與自然融爲一體,更容易超脫昇天。這就爲野狗啃屍提供了莫大的方便,只要把墳墓刨開就行。久而久之,野狗就成了食屍狗,一雙前爪鋒利有勁,脾氣也變得兇邪暴虐。
當然,它們只對死屍的氣味情有獨鍾,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會攻擊生人。
第一次聽說食屍狗的存在,我腦洞大開的同時,也暗自驚悚。
“不過那也說不定,因爲一般的墳場,都不會有這樣陰邪詭異的煙沙霧霾籠罩。所以我們還是儘量不要驚擾到那些食屍狗。一條兩條我們當然不怕,但如果是幾十條、上百條蜂擁而來,我們就很難對付……”
趙嫣俏臉顯出懼色對我們說。
“儘量不要驚擾到食屍狗,這當然沒問題,不過我們該如何搜尋屍王?”
我撓撓頭對她說。
“噓……別吵,我發現另有情況,我們再湊近一點看看!”
小櫻對我們揚一揚手,就縮着身子,躡手躡腳的往靠近那食屍狗的墳堆裡湊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