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五章 議會

提要:議會中的羣體表現出異質性羣體的大部分特徵/他們的意見的簡單化/易受暗示,但有侷限性/他們難以改變的意見和易變的意見/議而不決的原因/領袖的作用/他們是議會的真正主人/演講術的要點/沒有名望者的演說勞而無功/議會成員的感情誇張/國民公會的實例/議會失去羣體特徵的情況/專家在技術性問題上的作用/議會制度的優點和危險/適應現代要求,但會造成財政浪費和對自由的限制/結論。

我們在議會中找到了一個有名稱的異質性羣體的範例。雖然議會成員的選舉方式因時而異,各國之間也有所不同,不過它們都有着十分相似的特徵。在這種場合,人們會感到種族的影響或者削弱,或者強化了羣體的共同特徵,但不會妨礙它們的表現。大不相同的國家,如希臘、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法國和美國,它們的議會在辯論和投票上表現出很大的相似性,使各自的政府面對着同樣的困難。

然而,議會制度卻是一切現代文明民族的理想。這種制度是一種觀念的反映,即在某個問題上,一大羣人要比一小撮人更有可能做出明智而獨立的決定。這種觀念雖然從心理學上說是錯誤的,卻得到普遍的贊同。

在議會中也可以看到羣體的一般特徵:頭腦簡單、多變、易受暗示、誇大感情以及少數領袖人物的主導作用。然而,由於其特殊的構成,它們也有一些獨特的表現,我們現在就來做一簡單的說明。

意見的簡單化是他們最重要的特徵之一。在所有黨派中,尤其是在拉丁民族的黨派中,無一例外地存在着一種傾向,即根據適用於一切情況的最簡單的抽象原則和普遍規律來解決最複雜的社會問題。當然,原則因黨派不同而各有不同,但是,僅僅因爲個人是羣體的一部分這個事實,他們便總是傾向於誇大自己原則的價值,非要把它貫徹到底不可。由此產生的結果是,議會更嚴重地代表着各種極端意見。

議會有着特別質樸的簡單意見,法國大革命時期的雅各賓黨人爲此提供了一個最完美的典型。他們用教條和邏輯對待人,頭腦裡充滿各種含糊不清的普遍觀念,他們忙不迭地貫徹死板的原則,不關心事實如何。在談到他們時,人們不無理由地認爲,他們經歷了一場革命,但並沒有看到這場革命。在一些引導着他們的十分簡單的教條的幫助下,他們以爲自己能夠把這個社會從上到下重新改造一遍,結果使一個高度精緻的文明倒退到了社會進化更早期的階段。他們爲實現自己的夢想而採用的辦法,與極端質樸的人有着同樣的特點。實際上,他們不過是把攔在他們道路上的一切統統毀掉。他們不管是吉倫特派、山嶽派還是熱月派,全都受着同樣的精神的激勵。

議會中的羣體很容易受暗示的影響,而且就像所有羣體一樣,暗示都是來自享有名望的領袖。不過議會羣體這種易受暗示的特點,又有着很明確的界限,指出這一點十分重要。

在有關地方或地區的一切問題上,議會中的每個成員都持有牢固而無法改變的意見,任何論證都無法使其動搖。例如在貿易保護或釀酒業特權這類與有勢力的選民的利益有關的問題上,即使有狄摩西尼的天賦,也難以改變一位衆議員的投票。這些選民在投票期到來之前就發出的暗示,足以壓倒來自其他方面的一切取消的建議,使意見的絕對穩定得到了維護。

一涉及到一般性問題——推翻一屆內閣、開徵一種新稅等等——就不再有任何固定的意見了,領袖的建議能夠發揮影響,雖然與普通羣體中的方式有所不同。每個政黨都有自己的領袖,他們的勢力有時旗鼓相當。結果是,一個衆議員有時發現自己被夾在兩種對立的建議之間,因此難免遲疑不決。這解釋了爲什麼經常會看到他在一刻鐘之內就會做出相反的表決,或爲一項法案增加一條使其失效的條款,例如剝奪僱主選擇和解僱工人的權利,然後又來上一條几乎廢除這一措施的修正案。

出於同樣的理由,每屆議會也有一些非常穩定的意見和一些十分易變的意見。大體上說,一般性問題數量更多,因此在議會中議而不決的現象司空見慣——所以議而不決,是因爲永遠存在着對選民的擔心,從他們那裡收到的建議總是姍姍來遲,這有可能制約領袖的影響力。不過,在無數的辯論中,當涉及的問題議員們沒有強烈的先入之見時,處在主導地位的人依然是那些領袖。

這些領袖的必要性是顯而易見的,因爲在每個國家的議會中,都可以看到他們以團體首領的名義存在着。他們是議會的真正統治者。組成羣體的人沒了頭頭便一事無成,因此也可以說,議會中的表決通常只代表極少數人的意見。

領袖的影響力只在很小的程度上是因爲他們提出的論據,卻在很大程度上來自他們的名望。這一點最好的證明是,一旦他們不知因爲什麼情況威信掃地,他們的影響力也隨之消失。這些政治領袖的名望只屬於他們個人,與頭銜或名聲無關。關於這個事實,西蒙先生在評論1848年國民議會——他也是其成員之一——的大人物時,爲我們提供了一些非常具體的例子:

路易·拿破倫兩個月以前還無所不能,如今卻完全無足輕重了。

維克多·雨果登上了講臺。他無功而返。人們聽他說話,就像聽皮阿說話一樣,但是他並沒有搏得多少掌聲。“我不喜歡他那些想法”,談到皮阿,沃拉貝勒對我說,“不過他是法國最了不起的作家之一,也是最偉大的演說家。”基內儘管聰明過人,智力超強,卻一點也不受人尊敬。在召開議會之前,他還有些名氣,但在議會裡他卻籍籍無名。

對才華橫溢者無動於衷的地方,莫過於政治集會。它所留心的只是那些與時間地點相宜、有利於黨派的滔滔辯才,並不在乎它是否對國家有利。若想享有1848年的拉馬丁以及1871年的梯也爾得到的那種崇敬,需要有急迫而不可動搖的利益刺激才成。一旦危險消失,議會立刻就會忘記它的感激和受到的驚嚇。

我引用上面這些話,是因爲其中包含着一些事實,而不是因爲它所提供的解釋,其中的心理學知識貧乏得很。羣體一旦效忠於領袖,不管是黨的領袖還是國家的領袖,它便立刻失去了自己的個性。服從領袖的羣體是處在他的名望的影響之下,並且這種服從不受利益或感激之情的支配。

因此,享有足夠名望的領袖幾乎掌握着絕對權力。一位著名衆議員在多年時間裡因其名望而擁有巨大的影響力,在上次大選中由於某些金融問題而被擊敗,此事廣爲人知。他只消做個手勢,內閣便倒臺了。有個作家用的下面一席話說明了他的影響程度:

這位X先生,讓我們付出了三倍於我們爲東京灣付出的慘痛代價,主要是因爲他,我們在馬達加斯加的地位長期岌岌可危,我們在南尼日爾被騙走了一個帝國,我們失去了在埃及的優勢。X先生的謬論讓我們丟失的領土,比拿破崙一世的災難猶過之而無及。

對於這種領袖,我們不必過於苛責。不錯,他使我們損失慘重,然而他的大部分影響力都是因爲他順應了民意,而這種民意在殖民地事務上,目前還遠沒有超越過去的水平。領袖很少超前於民意,他所做的一切幾乎總是在順應民意,因此也會助長其中的所有錯誤。

我們這裡所討論的領袖進行說服的手段,除了他們的名望之外,還包括一些我們多次提到過的因素。領袖若想巧妙地利用這些手段,他必須做到對羣體心理了然於心,至少也要無意識地做到這一點;他還必須知道如何向他們說話。他尤其應當瞭解各種詞彙、套話和形象的神奇力量。他應當具備特殊的辯才,這包括言之鑿鑿——卸去證明的重負——和生動的形象,並伴之以十分籠統的論證。這種辯才在所有集會中都可以看到,英國議會也不例外,雖然它是所有議會中最嚴肅的一家。英國哲人梅因說,

在下院的爭吵中可以不斷看到,整個辯論不過是些軟弱無力的大話和盛怒的個人之間的交鋒。這種一般公式對純粹民主的想象有着巨大的影響。讓一羣人接受用驚人之語表達出來的籠統的斷言,從來就不是什麼難事,即使它從未得到過證實,大概也不可能得到證實。

以上引文中提到的“驚人之語”,不管說得多重要也不能算過分。我們多次談到詞語和套話的特殊力量。在措辭的選擇上,必須以能夠喚起生動的形象爲準。下面這段話摘自我們一位議會領袖的演說,提供了一個極好的範例:

這艘船將駛向我們那片坐落着我們的刑事犯定居點的熱病肆虐的罰殖民地,把名聲可疑的政客和目無政府的殺人犯關在一起。這對

難兄難弟可以促膝談心,彼此視爲一種社會狀態中互助互利的兩派。

如此喚起的形象極爲鮮活,演說者的所有對手都會覺得自己受着它的威脅。他們的腦海裡浮現出兩幅畫面:一片熱病肆虐的國土,一艘可以把他們送走的船。他們不是也有可能被放在那些定義不明確的可怕政客中間嗎?他們體驗到的恐懼,與當年羅伯斯庇爾用斷頭臺發出威脅的演說給國民公會的人的感覺是一樣的。在這種恐懼的影響下,他們肯定會向他投降。

喋喋不休地說些最離譜的大話,永遠對領袖有利。我剛纔引用過的那位演說家能夠斷言——並且不會遇到強烈的抗議——金融家和僧侶在資助扔炸彈的人,因此大金融公司的總裁也應受到和無政府主義者一樣的懲罰。這種斷言永遠會在人羣中發生作用。再激烈的斷言、再可怕的聲明也不算過份。要想嚇唬住聽衆,沒有比這種辯術更有效的辦法。在場的人會擔心,假如他們表示抗議,他們也會被當作叛徒或其同夥打倒。

如我所說,這種特殊的辯論術在所有集會中都極爲有效。危難時刻它的作用就更加明顯。從這個角度看,法國大革命時期各種集會上的那些大演說家的講話,讀起來十分有趣。他們無時無刻不認爲自己必須先譴責罪惡弘揚美德,然後再對暴君破口大罵,發誓不自由毋寧死。在場的人站起來熱烈鼓掌,冷靜下來後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偶爾也有智力高強、受過高等教育的領袖,但是具備這種品質通常對他不但無益反而有害。如果他想說明事情有多麼複雜,同意做出解釋和促進理解,他的智力就會使他變得寬宏大量,這會大大削弱使徒們所必需的信念的強度與粗暴。在所有的時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時期,偉大的民衆領袖頭腦之狹隘令人瞠目;但影響力最大的,肯定也是頭腦最偏狹的人。

其中最著名的演說,即羅伯斯庇爾的演說,經常有着令人吃驚的自相矛盾,只看這些演說實在搞不明白,這個大權在握的獨裁者何以有如此大的影響:

教學法式的常識和廢話,糊弄孩子頭腦的稀鬆平常的拉丁文化,攻擊和辯護所採用的觀點不過是些小學生的歪理。沒有思想,沒有措辭上令人愉快的變化,也沒有切中要害的譏諷。只有令我們生厭的瘋狂斷言。在經歷過一次這種毫無樂趣的閱讀之後,人們不免會與和藹的德穆蘭一起,長嘆一聲:“唉!”

想到與極端狹隘的頭腦結合在一起的強烈信念能夠給予一個有名望的人什麼樣的權力,有時真讓人心驚肉跳。一個人要想無視各種障礙,表現出極高的意志力,就必須滿足這些最起碼的條件。羣體本能地在精力旺盛信仰堅定的人中間尋找自己的主子,他們永遠需要這種人物。

在議會裡,一次演說要想取得成功,根本不取決於演說者提出的論證,而是幾乎完全依靠他所具有的名望。這方面最好的證明是,如果一個演說者因爲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失去名望,他同時也就失去了一切影響,即他根據自己的意志影響表決的能力。

當一個籍籍無名的演說者拿着一篇論證充分的講稿出場時,如果他只有論證,他充其量也只能讓人聽聽而已。一位有心理學見識的衆議員,德索布先生,最近用下面這段話描述了一個缺乏名望的衆議員:

他走上講臺後,從公文包裡拿出一份講稿,煞有介事地擺在自己面前,十分自信地開始發言。

他曾自我吹噓說,他能夠讓聽衆確信使他本人感到振奮的事情。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自己的論證,對那些數字和證據信心十足。他堅信自己能夠說服聽衆。面對他所引用的證據,任何反對都沒用處。他一廂情願地開講,相信自己同事的眼力,認爲他們理所當然地只會贊同真理。

他一開口便驚異地發現大廳裡並不安靜,人們發出的噪音讓他多少有些惱怒。

爲何不能保持安靜呢?爲何這麼不留意他的發言呢?對於正在講話的人,那些衆議員在想些什麼?有什麼要緊的事情讓這個或那個衆議員離開了自己的座位?

他臉上掠過一絲不安的神情。他皺着眉頭停了下來。在議長的鼓勵下,他又提高嗓門開始發言,他加重語氣,做出各種手勢。周圍的噪聲越來越大,他連自己的話都聽不見了。於是他又停了下來。最後,因爲擔心自己的沉默會招來可怕的叫喊:“閉嘴!”便又開始說起來。喧鬧聲變得難以忍受。

當議會極度亢奮時,它也會變得和普通的異質性羣體沒什麼兩樣,這時它的感情就會表現出總愛走極端的特點。可以看到它或是做出最偉大的英雄主義舉動,或是犯下最惡劣的過失。個人不再是他自己,他會完全失去自我,投票贊成最不符合他本人利益的措施。

法國大革命的歷史說明了議會能夠多麼嚴重地喪失自我意識,讓那些與自己的利益截然對立的建議牽着鼻子走。貴族放棄自己的特權是個巨大的犧牲,但是在國民公會期間那個著名的夜晚,他們毫不猶豫地這樣做了。議會成員放棄自己不可侵犯的權利,便使自己永遠處在死亡的威脅之下,而他們卻邁出了這一步;他們也不害怕在自己的階層中濫殺無辜,雖然他們很清楚,今天他們把自己的同夥送上斷頭臺,明天這可能就是他們自己的命運。實際上,他們已經進入了我曾描述過的一個完全不由自主的狀態,任何想法都無法阻止他們贊成那些已經把他們衝昏了頭腦的建議。下面的話摘自他們中間的一個人,比勞-凡爾納的回憶錄,極典型地記下了這種情況:“我們一直極力譴責的決定,……”他說,“兩天前、甚至一天前我們還不想做出的決定,居然就通過了;造成這種情況的是危機,再無其他原因。”再也沒有比這更正確的說法了。

在所有情緒激昂的議會上,都可以看到同樣的無意識現象。泰納說:

他們批准並下令執行他們的所痛恨的法令。這些法令不只愚蠢透頂,簡直就是犯罪——殺害無辜,殺害他們的朋友。在右派的支持下,左派全體一致,在熱烈的掌聲中把丹東,他們的天然首領,這場革命的偉大發動者和領袖,送上了斷頭臺。在左派的支持下,右派全部一致,在最響亮的掌聲中表決通過了革命政府最惡劣的法令。議會全體一致,在一片熱烈叫喊的讚揚聲中,在對德布瓦庫東和羅伯斯庇爾等人熱烈的讚揚聲中,不由自主地一再舉行改選,使殺人成性的政府留在臺上;平原派憎惡它,是因爲它嗜殺成性,山嶽派憎惡它,是因爲它草菅人命。平民派和山嶽派,多數派和少數派,最後都落了個同意爲他們的自殺出力的下場。牧月22日,整個議會把自己交給了劊子手;熱月8日,在羅伯斯庇爾發言後的一刻鐘內,同樣的事情又被這個議會做了一次。

這幅畫面看起來昏天黑地,但它十分準確。議會若是興奮和頭腦發昏到一定程度,就會表現出同樣的特點。它會變成不穩定的流體,受制於一切刺激。下面這段有關1848年議會的描述,來自斯布勒爾先生,一位有着不容懷疑的民主信仰的議員。我從《文學報》上把這段十分典型的文字轉引如下。它爲我曾經說過的誇張感情這一羣體特點、爲它的極端多變性——這使它一刻不停地從一種感情轉向另一種截然相反的感情——提供了一個例子。

共和派因爲自己的分裂、嫉妒和猜疑,也因爲它的盲信和無節制的願望而墜入地獄。它的質樸和天真與它的普遍懷疑不相上下。與毫無法律意識、不知紀律爲何物的表現相伴的,是放肆的恐怖和幻想。在這些方面鄉下人和孩子也比他們強。他們的冷酷和他們的缺乏耐心一樣嚴重,他們的殘暴與馴順不相上下。這種狀態是性格不成熟以及缺乏教養的自然結果。沒有什麼事情能讓這種人吃驚,但任何事情都會讓他們慌亂。出於恐懼或出於大無畏的英雄氣概,他們既能赴湯蹈火,也會膽小如鼠。

他們不管原因和後果,不在乎事物之間的關係。他們忽而灰心喪氣,忽而鬥志昂揚,他們很容易受驚慌情緒的影響,不是過於緊張就是過於沮喪,從來不會處在環境所要求的心境或狀態中。他們比流水還易變,頭腦混亂,行爲無常。能指望他們提供什麼樣的政府基礎?

幸運的是,上述這些在議會中看到的特點,並非經常出現。議會只是在某些時刻纔會成爲一個羣體。在大多數情況下,組成議會的個人仍保持着自己的個性,這解釋了議會爲何能夠制定出十分出色的法律。其實,這些法律的作者都是專家,他們是在自己安靜的書房裡擬定草稿的,因此,表決通過的法律,其實是個人而不是集體的產物。這些法律自然就是最好的法律。只有當一系列修正案把它們變成集體努力的產物時,它們纔有可能產生災難性的後果。羣體的產品

不管性質如何,與孤立的個人的產品相比,總是品質低劣。專家阻止着議會通過一些考慮不周全或行不通的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專家是羣體暫時的領袖。議會影響不到他,他卻可以影響到議會。

議會的運作雖然面對所有這些困難,它仍然是人類迄今爲止已經發現的最佳統治方式,尤其是人類已經找到的擺脫個人專制的最佳方式。不管是對於哲學家、思想家、作家、藝術家還是有教養的人,一句話,對於所有構成文明主流的人,議會無疑是理想的統治。

不過,在現實中它們也造成兩種嚴重的危險,一是不可避免的財政浪費,二是對個人自由不斷增加的限制。

第一個危險是各種緊迫問題和當選羣體缺少遠見的必然產物。如果有個議員提出一項顯然符合民主理念的政策,譬如說,他在議案中建議保證使所有的工人能得到養老津貼,或建議爲所有級別的國家僱員加薪,其他衆議員因爲害怕自己的選民,就會成爲這一提議的犧牲品,他們似乎不敢無視後者的利益,反對這種提議中的政策。雖然他們清楚這是在爲預算增加新的負擔,必然造成新稅種的設立。他們不可能在投票時遲疑不決。增加開支的後果屬於遙遠的未來,不會給他們自己帶來不利的結果,如果投了反對票,當他們爲連選連任而露面時,其後果就會清楚地展現在他們面前。

除了這第一個擴大開支的原因外,還有一個同樣具有強制性的原因,即必須投票贊成一切爲了地方目的的補助金。一名衆議員沒辦法反對這種補助,因爲它們同樣反映着選民的迫切需要,也因爲每個衆議員只有同意自己同僚的類似要求,纔有條件爲自己的選民爭取到這種補助金。

上面提到的第二個危險——議會對自由不可避免的限制——看起來不那麼明顯,卻是十分真實的。這是大量的法律——它們總是一種限制性措施——造成的結果,議會認爲自己有義務表決通過,但是由於眼光短淺,它在很大程度上對其結果盲然無知。

這種危險當然是不可避免的,因爲即使在英國這個提供了最通行的議會體制、議員對其選民保持了最大獨立性的國家,也沒有逃脫這種危險。赫伯特·斯賓塞在一本很久以前的著作中就曾指出,表面自由的增加必然伴隨着真正自由的減少。他在最近的《人與國家》一書中又談到了這個問題。在討論英國議會時,他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自從這個時期以來,立法機構一直遵循着我指出的路線。迅速膨脹的獨裁政策不斷地傾向於限制個人自由,這表現在兩個方面。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被制定出來,對一些過去公民行爲完全自由的事務進行限制,強迫他做一些過去他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同時,日益沉重的公共負擔,尤其是地方公共負擔,通過減少他可以自由支配的收益份額,增加公共權力取之於他並根據自己的喜好花銷的份額,進一步限制了他的自由。

這種對個人自由日益增加的限制,在每個國家都有斯賓塞沒有明確指出的各種具體的表現形式。正是這些大量的立法措施——大體上全是些限制性法令——的通過,必然會大大增加負責實施它們的公務員的數量、權力和影響。沿着這個方向走下去,這些公務員有可能成爲文明國家的真正主人。他們擁有更大的權力,是因爲在政府不斷更換的過程中,只有他們不會受到這種不斷變化的觸動,只有他們不承擔責任,不需要個性,永久地存在。實行壓迫性的專制,莫過於具備這三種特點的人。

不斷制定一些限制性法規,用最複雜的條條框框把最微不足道的生活行爲包圍起來,難免會把公民自由活動的空間限制在越來越小的範圍之內。各國被一種謬見所騙,認爲保障自由與平等的最好辦法就多多地制定法律,因此它們每天都在批准進行一些越來越不堪忍受的束縛。它們已經習慣於給人上套,很快便會達到需要奴才的地步,失去一切自發精神與活力。那時他們不過是些虛幻的人影,消極、順從、有氣無力的行屍走肉。

若是到了這個地步,個人註定要去尋求那種他自己身上已經找不到的外在力量。政府各部門必然與公民的麻木和無望同步增長。因此它們必須表現出私人所沒有的主動性、首創性和指導精神。這迫使它們要承擔一切,領導一切,把一切都納入自己的保護之下。於是國家變成了全能的上帝。而經驗告訴我們,這種上帝既難以持久,也不十分強大。

在某些民族中,一切自由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限制,儘管表面上的許可使它們產生一種幻覺,以爲自己還擁有這些自由。它們的衰老在造成這種情況上所起的作用,至少和任何具體的制度一樣大。這是直到今天任何文明都無法逃脫的衰落期的不祥先兆之一。

根據歷史的教訓以及各方面都觸目驚心的那些先兆判斷,我們的一些現代文明已經到達了衰敗期之前那些歷史上早已有之的時代。所有的民族似乎都不可避免地要經歷同樣的生存階段,因爲看起來歷史是在不斷地重複它的過程。

關於文明進化的這些共同階段,很容易做個簡單的說明,我將對它們做一概括,以此爲本書做結。這種速記式的說明,也許能夠對理解目前羣衆所掌握的權力的原因有所啓發。

如果我們根據主要線索,對我們之前那些文明的偉大與衰敗的原因加以評價,我們會發現什麼呢?

在文明誕生之初,一羣來源不同的人,因爲移民、入侵或佔領等原因聚集在一起。他們血緣不同,語言和信仰也不同。使這些人結爲整體的唯一共同的紐帶,是某個頭領沒有完全得到承認的法律。這些混亂的人羣有着十分突出的羣體特徵。他們有短暫的團結,既表現出英雄主義,也有種種弱點,易衝動而性狂狷。沒有什麼東西把他們牢固地連繫在一起。他們是野蠻人。

漫長的歲月造就了自己的作品。環境的一致、種族間不斷出現的通婚和共同生活的必要性發揮了作用。不同的小羣體開始融合成一個整體,形成了一個種族,即一個有着共同的特徵和感情的羣體,它們在遺傳的作用下日益穩固。這羣人變成了一個民族,這個民族又有能力擺脫它的野蠻狀態。但是,只有在經過長期的努力、必然不斷重複的鬥爭以及無數次的反覆,從而使它獲得了某種理想之後,它才能夠完全形成一個民族。這個理想具有什麼性質並不十分重要,不管是對羅馬的崇拜、雅典的強盛還是真主安拉的勝利,都足以讓一個種族中的每個人在感情和思想上形成完全的統一。

在這個階段,一種包含着各種制度、信念和藝術的新文明便誕生了。這個種族在追求自己理想的過程中,會逐漸得到某些它建立豐功偉業所不可缺少的素質。無須懷疑,它有時仍然是烏合之衆,但是在它變幻不定的特徵背後,會形成一個穩定的基礎,即一個種族的稟性,它決定着一個民族在狹小的範圍內變化,支配着機遇的作用。

時間在做完它的創造性工作之後,便開始了破壞的過程,不管是神靈還是人,一概無法逃脫它的手掌。一個文明在達到一定的強盛和複雜程度之後,便會止步不前,而一旦止步不前,它註定會進入衰落的過程。這時它的老年期便降臨了。

這個不可避免的時刻,總是以作爲種族支柱的理想的衰弱爲特點。同這種理想的衰弱相對應,在它的激勵下建立起的宗教、政治和社會結構也開始發生動搖。

隨着這個種族的理想不斷消亡,它也日益失去了使自己團結強盛的品質。個人的個性和智力可以增長,但是這個種族集體的自我意識卻會被個人自我意識的過度發展所取代,同時會伴隨着性格的弱化和行動能力的減少。本來是一個民族、一個聯合體、一個整體的人羣,最終會變成一羣缺乏凝聚力的個人,他們在一段時間裡,僅僅因爲傳統和制度而被人爲地聚集在一起。正是在這個階段,被個人利益和願望搞得四分五裂的人,已失去了治理自己的能力,因此在最微不足道的事情上也需要領導,於是國家開始發揮引人注目的影響。

隨着古老理想的喪失,這個種族的才華也完全消失了。它僅僅是一羣獨立的個人,因而回了自己的原始狀態——即一羣烏合之衆。它既缺乏統一性,也沒有未來,只有烏合之衆那些一時的特性。它的文明現在已經失去了穩定性,只能隨波逐流。民衆就是至上的權力,野蠻風氣盛行。文明也許仍然華麗,因爲久遠的歷史賦予它的外表尚存,其實它已成了一座岌岌可危的大廈,它沒有任何支撐,下次風暴一來,它便會立刻傾覆。

在追求理想的過程中,從野蠻狀態發展到文明狀態,然後,當這個理想失去優勢時,走向衰落和死亡,這就是一個民族的生命循環過程。

(本章完)

本書完結,看看其他書:
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
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