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

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

提要:羣體信念的準備性因素。1.種族。它的影響至關重要/2.傳統,種族精神的綜合反映/傳統的社會意義/它在失去必要性後會成爲有害因素/羣體是傳統最堅定的維護者。3.時間。它建立信念,也毀滅信念/在時間的幫助下從無序走向有序。4.政治和社會制度。錯誤的認識/它們的影響力甚小/各民族不能選擇自己視爲最好的制度/相同的制度名稱下掩蓋着最不相同的東西/理論上不好的制度,對某些民族卻是必要的。5.教育。關於教育影響羣衆的錯誤觀點/統計學上的說明/拉丁民族的教育制度對道德的破壞作用/不同民族所提供的事例。

在研究了羣體的精神結構之後,我們瞭解了它的感情、思維和推理方式,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它的意見和信念是如何形成的。

決定着這些意見和信念的因素分爲兩類:間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間接因素是指這樣一些因素,它能夠使羣體接受某些信念,並且使其再也難以接受別的信念。這些因素爲以下情況的出現準備了基礎:突然會冒出來一些威力與結果都令人吃驚的新觀念,雖然它們的自發性不過是一種表象。某些觀念的爆發並被付諸行動,有時看起來顯得十分突然。然而這只是一種表面結果,在它背後肯定能夠找到一種延續良久的準備性力量。直接因素是這樣一些因素,隨着上述長期性準備工作的延續,它們能夠成爲實際說服羣體的資源,不過,若是沒有那種準備性工作,它們也不會發生作用。這就是說,它們是使觀念採取一定形式並且使它能夠產生一定結果的因素。集體突然開始加以貫徹的方案,就是由這種直接因素引起的。一次騷亂的爆發,或一個罷工決定,甚至民衆授予某人權力去推翻政府,都可歸因這種因素。

在所有重大歷史事件中,都可以找到這兩種因素相繼發生作用。這裡僅以一個最令人震驚的事件爲例,法國大革命的間接因素包括哲學家的著作、貴族的苛捐雜稅以及科學思想的進步。有了這些準備,羣衆的頭腦便很容易被演說家的演講以及朝庭用不疼不癢的改良進行的抵抗所激怒。

有些間接因素具有普遍性,可以看出,它們是羣體一切信念和意見的基礎。這些因素就是種族、傳統、時代、各種典章制度和教育。

現在我們就來研究一下這些不同因素的影響。

1.種族

種族的因素必須被列在第一位,因爲它本身的重要性遠遠超過其他因素。我在前一本著作中曾對它有過充分的研究,故無須再做詳細的討論。在前一本著作中,我們說明了一個歷史上的種族有什麼特點,以及它一旦形成了自己的稟性,作爲遺傳規律的結果,它便具有了這樣的力量,它的信仰、制度和藝術,總之,它文明中的一切成份,僅僅是它的氣質的外在表現。我們指出,種族的力量具有這樣的特點,沒有任何要素在從一個民族傳播給另一民族時,不會經歷深刻的變化。

環境和各種事件代表着一時的社會暗示性因素,它們可能有相當大的影響,但這種影響如果與種族的暗示因素對立,換言之,如果它與一個民族世代繼承下來的因素相反,它便只能是暫時的。

我們在本書下面的一些章節裡,還會不時談及種族的影響,我們會說明,這種影響是如此強大,它決定着羣體氣質的特徵。這一事實造成的後果是,不同國家的羣體表現出相當不同的信念和行爲,受到影響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2.傳統

傳統代表着過去的觀念、慾望和感情。它們是種族綜合作用的產物,並且對我們發揮着巨大影響。

自從胚胎學證明了過去的時間對生物進化的巨大影響以後,生物科學便發生了變化;如果這種理論更加廣爲人知,歷史科學想必也會出現類似的變化。然而目前它尚未得到足夠廣泛的普及,許多政客同上個世紀的學究們相比,仍然高明不了多少,他們相信社會能夠和自己的過去決裂,完全遵照理性之光所指引的唯一道路前進。

民族是在歷史中形成的一個有機體,因此就像其他有機體一樣,它只能通過緩慢的遺傳積累過程發生變化。

支配着人們的是傳統,當他們形成羣體時,就更是如此。他們能夠輕易給傳統造成的變化,如我一再指出的那樣,僅僅是一些名稱和外在形式而已。

對這種狀況不必感到遺憾。脫離了傳統,不管民族氣質還是文明,都不可能存在。因此自有人類以來,他一直便有着兩大關切,一是建立某種傳統結構,二是當它有益的成果已變得破敗不堪時,努力摧毀這種傳統。沒有傳統,文明是不可能的;沒有對這些傳統的破壞,進步也是不可能的。困難——這是個極嚴重的困難——在於如何在穩定與求變之間取得平衡。如果一個民族使自己的習俗變得過於牢固,它便不會再發生變化,於是就像中國一樣,變得沒有改進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暴力革命也沒多少用處,因爲由此造成的結果,或者是打碎的鎖鏈被重新拼接在一起,讓整個過去原封不動地再現,或者是對被打碎的事物撒手不管,衰敗很快被無政府狀態所取代。

因此,對於一個民族來說,理想的狀態是保留過去的制度,只用不易察覺的方式一點一滴地改進它們。這個理想不易實現。使它變成現實的幾乎只有古羅馬人和近代英國人。

死抱着傳統觀念不放,極其頑固地反對變革傳統觀念的,正是羣體。有地產的羣體更是如此。我堅持認爲羣體具有保守主義精神,並且指出,最狂暴的反叛最終也只會造成一些嘴皮子上的變化。上個世紀末,教堂被毀,僧侶們或是被驅逐出國,或是殞命於斷頭臺,人們也許會想,舊日的宗教觀念已經威力盡失。但是沒過幾年,爲了順應普遍的要求,遭禁的公開禮拜制度便又建立起來了。

被暫時消滅的舊傳統,又恢復了昔日的影響。

沒有任何事例能更好地反映傳統對羣體心態的威力。最不受懷疑的偶像,並不住在廟堂之上,也不是宮廷裡那些最專制的暴君,轉瞬之間他們就可以被人打碎。支配着我們內心最深處的自我的,是那些看不見的主人,它可以安全地避開一切反叛,只能在數百年的時間裡被慢慢地磨損。

3.時間

時間對於社會問題就像對生物學問題一樣,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它是唯一的真正創造者,也是唯一的偉大毀滅者。積土成山要靠時間,從地質時代模糊難辨的細胞到產生出高貴的人類,靠的也是時間。數百年的作用足以改變一切固有的現象。人們正確地認爲,如果螞蟻有充足的時間,它也能把勃朗克山夷爲平地。如果有人掌握了隨意改變時間的魔法,他便具有了信徒賦予上帝的權力。

不過,這裡我們只來討論時間對羣體形成意見的影響。從這個角度看,它也有着巨大的作用。一些重大的要素,譬如種族,也取決於它,沒有它便無法形成。它引起一切信仰的誕生、成長和死亡。它們獲得力量靠的是時間,失去力量也是因爲時間。

具體而言,羣體的意見和信念是由時間裝備起來的,或者它至少爲它們準備了生長的土壤。一些觀念可實現於一個時代,卻不能實現於另一個時代,原因就在這裡。是時間把各種信仰和思想的碎屑堆積成山,從而使某個時代能夠產生出它的觀念。這些觀念的出現並不是像擲骰子一樣全憑運氣,它們都深深植根於漫長的過去。當它們開花結果時,是時間爲它們做好了準備。如想了解它們的起源,就必須回顧既往。它們既是歷史的兒女,又是未來的母親,然而也永遠是時間的奴隸。

因此,時間是我們最可靠的主人,爲了看到一切事物有何變化,應當讓它自由發揮作用。今天,面對羣衆可怕的願望以及它所預示的破壞和騷亂,我們深感不安。要想看到平衡的恢復,除了依靠時間,再無他法。拉維斯先生所言甚是:“沒有哪種統治形式可以一夜之間建立起來。政治和社會組織是需要數百年才能打造出來的產物。封建制度在建立起它的典章之前,經歷了數百年毫無秩序的混亂。絕對君權也是在存在了數百年後,才找到了統治的成規。這些等待的時期是極爲動盪的。”

4.政治和社會制度

制度能夠改正社會的弊端

,國家的進步是改進制度與統治帶來的結果,社會變革可以用各種命令來實現——我認爲這些想法仍然受到普遍的贊同。它們是法國大革命的起點,而且目前的各種社會學說也仍然以它爲基礎。

最具連續性的經驗一直未能動搖這個重大的謬見。哲學家和史學家們枉費心機地想證明它的荒謬,不過他們卻可以毫不費力地證明,各種制度是觀念、感情和習俗的產物,而觀念、感情和習俗並不會隨着改寫法典而被一併改寫。一個民族並不能隨意選擇自己的制度,就像它不能隨意選擇自己頭髮和眼睛的顏色一樣。制度和政府都是種族的產物,它們並不是某個時代的創造者,而是由這個時代所創造。對各民族的統治,不是根據他們一時的奇思怪想,而是他們的性質決定了他們要被統治。一種政治制度的形成需要上百年的時間,改造它也同樣如此。各種制度並沒有固有的優點,就它們本身而言,它們無所謂好壞。在特定的時刻對一個民族有益的制度,對另一個民族也許極爲有害。

進一步說,一個民族並沒有真正改變其各種制度的能力。毫無疑問,以暴力革命爲代價,它可以改變其名稱,但是其本質依然如故。名稱不過是些無用的符號,歷史學家在深入到事物的深層時,很少需要留意它們。正是因爲如此,英國這個世界上最民主的國家仍然生活在君主制的統治下,而經常表現得十分囂張的最具壓迫性的專制主義,卻是存在於那些原屬西班牙的美洲共和國,儘管它們都有共和制的憲法。決定着各民族命運的是它們的性格,而不是它們的政府。我曾在前一本書中,通過提出典型事例來證實這一觀點。

因此,把時間浪費在炮製各種煞有介事的憲法上,就像是小孩子的把戲,是無知的修辭學家毫無用處的勞動。必要性和時間承擔着完善憲政的責任,我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讓這兩個因素髮揮作用。這就是盎格魯·薩克遜人採用的辦法,正像他們偉大的史學家麥考利在一段文字中告訴我們的,拉丁民族各國的政客們,應當由衷地學習這種方法。他指出,法律所能取得的一切好處,從純粹理性的角度看,表現出一片荒謬與矛盾,他然後又對拉丁民族一擁而上發瘋般制定出來的憲法文本與英國的憲法進行了比較。他指出,後者總是一點一滴慢慢地發生變化,影響是來自必要性,而不是來自思辨式的推理:

“從來不考慮是否嚴謹對稱,更多地是考慮它的方便實用;從來不單純以不一致爲由去消除不一致;除非感到有所不滿,絕對不加以變革;除非能夠消除這種不滿,絕對不進行革新;除了針對具體情況必須提供的條款之外,絕對不制定任何範圍更大的條款——這些原則,從約翰國王的時代直到維多利亞女王的時代,一直支配着我們二百五十屆議會,使它變得從容不迫。”

要想說明各民族的法律和各項制度在多大程度上表達着每個種族的需要,因此沒有必要對其進行粗暴的變革,就要對它們逐一進行審查。例如,對集權制的優點和缺點,可以沉溺於哲學上的考究。但是,當我們看到,一個由不同種族構成的國民用了一千年時間來維護這種集權制;當我們看到,一場目的在於摧毀過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也不得不尊重這種集權制,甚至使它進一步強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該承認它是迫切需要的產物,承認它是這個民族的生存條件。對於那些奢談毀掉這種制度的政客,我們應當對他們可憐的智力水平報以憐憫。如果他們碰巧做成了這件事,他們的成功立刻會預示着一場殘酷的內戰,這又會立刻帶來一種比舊政權更具壓迫性的新的集權制度。

從以上所述得出的結論是,深刻影響羣體稟性的手段,不能到制度中去尋找。我們看到,有些國家,譬如美國,在民主制度下取得了高度繁榮,而另一些國家,譬如那些西班牙人的美洲共和國,在極爲相似的制度下,卻生活在可悲的混亂狀態中,這時我們就應當承認,這種制度與一個民族的偉大和另一個民族的衰敗都是不相干的。各民族是受着它們自己性格的支配,凡是與這種性格不和的模式,都不過是一件借來的外套,一種暫時的僞裝。毫無疑問,爲強行建立某些制度而進行的血腥戰爭和暴力革命一直就在發生,而且還會繼續發生,人們就像對待聖人的遺骨一樣,賦予這些制度以創造幸福的超自然力量。因此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制度反作用於羣體的頭腦,它們才引發了這些大動盪。然而,其實並不是制度以這種方式產生了反作用,因爲我們知道,不管成功或失敗,它們本身並沒有以這種方式產生反作用,因爲它們本身並不具有那樣的能力。影響羣衆頭腦的是各種幻想和詞語,尤其是詞語,它們的強大一如它們的荒誕,下面我就簡單揭示一下它們令人吃驚的影響。

5.教育

在當前這個時代的主要觀念中,首當其衝的是這樣一種觀念,即認爲教育能夠使人大大改變,它會萬無一失地改造他們,甚至能夠把他們變成平等的人。這種主張被不斷地重複,僅僅這個事實就足以讓它最終成爲最牢固的民主信條。如今要想擊敗這種觀念,就像過去擊敗教會一樣困難。

但是在這個問題上,就像在許多其他問題上一樣,民主觀念與心理學和經驗的結論有着深刻的差異。包括赫伯特·斯賓塞在內的許多傑出哲學家,已經毫不費力地證明,教育既不會使人變得更道德,也不會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改變他的本能,也不能改變他天生的熱情,而且有時——只要進行不良引導即可——害處遠大於好處。統計學家已經爲這種觀點提供了佐證,他們告訴我們,犯罪隨着教育,至少是某種教育的普及而增加,社會的一些最壞的敵人,也是在學校獲獎者名單上有案可查的人。一位傑出的官員,阿道夫·吉約先生,在最近一本著作裡指出,目前受過教育的罪犯和文盲罪犯是3000:1000,在50年的時間裡,人口中的犯罪比例從每10萬居民227人上升到了552人,即增長了133%。他也像他的同事一樣注意到,年輕人犯罪增長得尤其多,而人盡皆知的是,法國爲了他們,已經用免費義務制教育取代了交費制。

當然不能說,即使正確引導的教育,也不會造成十分有益的實際結果——誰也沒有堅持過這種主張。就算它不會提升道德水平,至少也會反映在專業技能的發展上。不幸的是,尤其在過去25年裡,拉丁民族把它們的教育制度建立在了十分錯誤的原則上,儘管有些最傑出的頭腦,如布呂爾、德·庫朗熱、泰納等許多人提出了意見,它們依然不思悔改。我本人在過去出版的一本書中指出,法國的教育制度把多數受過這種教育的人變成了社會的敵人,它讓無數學子加入了最惡劣的社會主義者的陣營。

這種制度——它可能很適合拉丁民族的稟性——的主要危險來自這樣一個事實,即它是以根本錯誤的心理學觀點爲基礎,認爲智力是通過一心學好教科書來提高的。由於採用了這種觀點,便儘可能強化許多手冊中的知識。從小學直到離開大學,一個年輕人只能死記硬背書本,他的判斷力和個人主動性從來派不上用場。受教育對於他來說就是背書和服從。

一位前公共教育部長朱勒·西蒙先生寫道:“學習課程,把一種語法或一篇綱要牢記在心,重複得好,模仿也出色——這實在是一種十分可笑的教育方式,它的每項工作都是一種信仰行爲,即默認教師不可能犯錯誤。這種教育的唯一結果,就是貶低自我,讓我們變得無能。”

如果這種教育僅僅是無用,人們還可以對孩子們示以同情,他們雖然沒有在小學裡從事必要的學習,畢竟被教會了一些科勞泰爾後裔的族譜、紐斯特里亞和奧斯特拉西亞之間的衝突或動物分類之類的知識。但是這種制度的危險要比這嚴重得多,它使服從它的人強烈地厭惡自己的生活狀態,極想逃之夭夭。工人不想再做工人,農民不想再當農民,而大多數地位卑賤的中產階級,除了吃國家職員這碗飯以外,不想讓他們的兒子從事任何別的職業。法國的學校不是讓人爲生活做好準備,而是隻打算讓他們從事政府的職業,在這個行當上取得成功,無需任何必要的自我定向,或表現出哪怕一點個人的主動性。這種制度在社會等級的最底層創造了一支無產階級大軍,他們對自己的命運忿忿不平,隨時都想起來造反。在最高層,它培養出一羣輕浮的資產階級,他們既多疑又輕信,對國家抱

着迷信般的信任,把它視同天道,卻又時時不忘對它表示敵意,總是把自己的過錯推給政府,離了當局的干涉,他們便一事無成。

國家用教科書製造出這麼多有文憑的人,然而它只能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於是只好讓另一些人無事可做。因此,它只能把飯碗只給先來的,剩下的便全都成了它的敵人。從社會金字塔的最高層到最低層,從最卑賤的小秘書到教授和警察局長,有大量吹噓文憑的人在圍攻各種職位,商人想找到一個代他處理殖民地生意的人難上加難,成千上萬的人卻在謀求最平庸的官差。只在塞納一地,就有兩萬名男女教師失業,他們全都蔑視農田或工場,只想從國家那兒討生計。被選中的人數是有限的,因此肯定有大量心懷不滿的人。他們隨時會參與任何革命,不管它的頭領是誰,也不管它有什麼目標。可以說,掌握一些派不上用場的知識,是讓人造反的不二法門。

顯然,迷途知返爲時已晚。只有經驗這位人民最好的老師,最終會揭示出我們的錯誤。只有它能夠證明,必須廢除我們那些可惡的教科書和可悲的考試,代之以勤勞的教育,它能夠勸導我們的年輕人回到田野和工場,回到他們今天不惜任何代價逃避的殖民地事業。

如今,一切受教育的人所需要的專業教育,就是我們祖輩所理解的教育。在今天,憑自己意志的力量、開拓能力和創業精神統治世界的民族中,這種教育依然強盛。泰納先生這位偉大的思想家,在一系列著名篇章——下面我還會引用其中一些重要段落——中清楚說明了,我們過去的教育制度與今天英國和美國的制度大體相似。他在對拉丁民族和盎格魯·薩克遜民族的制度進行不同尋常的比較時,明確指出了這兩種方式的後果。

也許人們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會認爲,繼續接受我們古典教育中的全部弊端,儘管它只能培養出心懷不滿和不適應自己生活狀況的人,但是向人灌輸大量膚淺的知識,不出差錯地背誦大量教科書,畢竟能夠提高智力水平。但是它真能提高這種水平嗎?不可能!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條件是判斷力,是經驗,是開拓精神和個性——這些素質都不是書本能夠帶來的。教科書和字典可以是有用的參考工具,但長久把它們放在腦子裡卻沒有任何用處。

如何能夠讓專業教育提高智力,使它達到大大高於古典教育的水平呢?泰納先生做過出色的說明。他說:

觀念只有在它們自然而正常的環境中才能形成。促進觀念的成長,需要年輕人每天從工場、礦山、法庭、書房、建築工地和醫院獲得大量的感官印象;他得親眼看到各種工具、材料和操作;他得與顧客、工作者和勞動者在一起,不管他們幹得是好是壞,也不管他們是賺是賠。採用這種方式,他們才能對那些從眼睛、耳朵、雙手甚至味覺中得到的各種細節,有些微不足道的理解。學習者是在不知不覺中獲得了這些細節,默默地推敲,在心中逐漸成形,並且或遲或早會產生出一些提示,讓他們着手新的組合、簡化、生意、改進或發明。而法國年輕人恰恰在最能出成果的年紀,被剝奪了所有這些寶貴的接觸、所有這些不可缺少的學習因素。因爲有七八年的時間他一直被關在學校裡,切斷了一切親身體驗的機會,因此對於世間的人和事,對於控制這些人和事的各種辦法,不可能得到鮮明而準確的理解。

……十人之中,至少九個人在幾年裡把他們的時間和努力浪費掉了,而這是有效、重要、甚至是決定性的幾年。他們中間有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人,是爲了考試而活着——我這裡指的是那些被淘汰者。還有一半或三分之二成功地得到了某種學歷、證書或一紙文憑——我指的是那些超負荷工作的人。在規定的某一天,坐在一把椅子上,面對一張桌子,在連續兩小時的時間,又涉及一大堆學科,非要讓他們成爲一切人類知識的活字典——這種要求是太過分了。在那一天的那兩個小時裡,他們也許正確或接近正確,但用不了一個月,他們便不再是這樣。他們不可能再通過考試。他們腦子裡那些過多的、過於沉重的所學不斷流失,且沒有新東西補充進去。他們的精神活力衰退了,他們繼續成長的能力涸竭了,一個得到充分發展的人出現了,然而他也是個筋疲力盡的人。他成家立業,落入生活的俗套,而只要落入這種俗套,他就會把自己封閉在狹隘的職業中,工作也許還算本份,但僅此而已。這就是平均收益,收入肯定不能抵消開支。而在1789年以前,法國就像英國或美國一樣,採用的卻是相反的辦法,由此得到的結果並無不同,甚至更好。

此後這位著名的歷史學家又向我們揭示了我們的制度與盎格魯·薩克遜人的差別。後者並沒有我們那樣多的專業學校。他們的教育並不是建立在啃書本上,而是建立在實物教學上。例如,他們的工程師並不是在學校,而是在車間裡訓練出來的。這種辦法表明,每個人都能達到他的智力允許他達到的水平。如果他沒有進一步發展的能力,他可以成爲工人或領班,如果天資不俗,他便會成爲工程師。與個人前程全取決他在19或20歲時一次幾小時考試的做法相比,這種辦法更民主,對社會也更有利。

在醫院、礦山和工廠,在建築師或律師的辦公室裡,十分年輕便開始學業的學生們,按部就班地經歷他們的學徒期,非常類似於辦公室裡的律師秘書或工作室裡的藝術家。在投入實際工作之前,他也有機會接受一些一般性教育過程,因此已經準備好了一個框架,可以把他們迅速觀察到的東西儲存進去,而且他能夠利用自己在空閒時間得到的各種各樣的技能,由此逐漸同他所獲得的日常經驗協調一致。在這種制度下,實踐能力得到了發展,並且與學生的才能相適應,發展方向也符合他未來的任務和特定工作的要求,這些工作就是他今後要從事的工作。因此在英國或美國,年輕人很快便處在能夠儘量發揮自己能力的位置上。在25歲時——如果不缺少各種材料和部件,時間還會提前——他不但成了一個有用的工作者,甚至具備自我創業的能力;他不只是機器上的一個零件,而且是個發動機。而在制度與此相反的法國,一代又一代人越來越向中國看齊——由此造成的人力浪費是巨大的。

關於我們拉丁民族的教育制度與實踐生活不斷擴大的差距,這位偉大的哲學家得出瞭如下結論:

在教育的三個階段,即兒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如果從考試、學歷、證書和文憑的角度看,坐在學校板凳上啃理論和教科書的時間是有點長得過頭了,而且負擔過重。即使僅從這個角度看,採用的辦法也糟糕透頂,它是一種違反自然的、與社會對立的制度。過多地延長實際的學徒期,我們的學校寄宿制度,人爲的訓練和填鴨式教學,功課過重,不考慮以後的時代,不考慮成人的年齡和人們的職業,不考慮年輕人很快就要投身其中的現實世界,不考慮我們活動於其中、他必須加以適應或提前學會適應的社會,不考慮人類爲保護自己而必須從事的鬥爭、不考慮爲了站住腳跟他得提前得到裝備、武器和訓練並且意志堅強。這種不可缺少的裝備,這種最重要的學習,這種豐富的常識和意志力,我們的學校全都沒有教給法國的年輕人。它不但遠遠沒有讓他們獲得應付明確生存狀態的素質,反而破壞了他這種素質。因此從他走進這個世界,踏入他的活動領域之日起,他經常只會遇到一系列痛苦的挫折,由此給他造成的創痛久久不能痊癒,有時甚至失去生活能力。這種試驗既困難又危險。這個過程對精神和道德的均衡產生了不良影響,甚至有難以恢復之虞。十分突然而徹底的幻滅已經發生了。這種欺騙太嚴重了,失望太強烈了。

以上所言是否偏離了羣體心理學的主題?我相信並非如此。如果我們想知道今天正在羣衆中醞釀、明天就會出現的各種想法和信念,就必須對爲其提供土壤的因素有所瞭解。教育能夠使一個國家的年輕人瞭解到這個國家會變成什麼樣子。爲當前這代一人提供的教育,有理由讓人灰心喪氣。在改善或惡化羣衆的頭腦方面,教育至少能發揮一部分作用。因而有必要說明,這種頭腦是如何由當前的制度培養出來的,冷漠而中立的羣衆是如何變成了一支心懷不滿的大軍,隨時打算聽從一切烏托邦分子和能言善辯者的暗示。今天,能夠找到社會主義者的地方,正是教室,爲拉丁民族走向衰敗鋪平道路的,也是教室。

(本章完)

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三章 羣體的觀念、推理與和想象力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四章 羣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一章 羣體的分類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三章 羣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一章 羣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二章 羣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四章 選民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一章 羣體的一般特徵第一卷 羣體心理_第四章 羣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第三卷 不同羣體的分類及其特點_第二章 被稱爲犯罪羣體的羣體第二卷 羣體的意見與信念_第二章 羣體意見的直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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