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和馬小駒談了一中午,這事情基本上就算定下了。
下午,吳良參觀了一下魔都的事業部,中規中矩,沒有什麼大的特色,吳良也沒什麼要說的。
他問馬小駒借了一輛車,給吳黎打了個電話,得知這丫頭下午正好在收拾房間。
一個多月的假期,吳黎算是玩美了,天南地北的跑,臨近開學這才才收拾心思,抽空回了一趟家,然後直飛魔都,回到魔都學校附近買的房子。
房子的產權自然是落在吳黎的名下。
吳黎知道老哥有錢,根本就不知道什麼叫節約,房子的裝修怎麼喜歡怎麼來,前段時間還嫌棄房子小,想換個大點的。
吳良可不慣她這毛病,“房子大了打掃起來費勁,啥時候我要是看見你房間裡亂的和個狗窩一下,那對不起,這房子我就收回來!”
吳良這次來,原本就是想搞個突然襲擊,看着丫頭有沒有像人住的地方,他坐上車一路就往吳黎的住處趕。
等到了地方,敲開門,這丫頭正在吭哧吭哧的拖地,吳良進屋看了看,一切都還不錯,就是陽臺上洗曬的衣服較多。
吳良估摸着這些衣服要是得乾透,至少得兩天時間,沒辦法,魔都靠海,又是夏天,溼熱天氣真的讓人無語。
吳黎給長期不用的被褥翻開,底下都有點長毛了,看得吳良一陣吐槽,“還是咱洛城好,夏天的熱都是一種乾熱,熱的人痛快!”
吳黎不知道哪根筋不對了,開始數落吳良,“呵呵,洛城好,也不見你暑假的時候回去一趟!”
吳良撓了撓腮幫子,心說,這丫頭現在就開始爲洛城的那幾個姐姐叫屈了?“我這不是肩膀還沒好呢麼,好利索了我肯定第一時間回去!”
“你說那話誰信啊,俺羞羞姐說了,寧願相信母豬會上樹,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張破嘴!”吳黎的嘴巴嘚吧嘚吧嘚,說得吳良臉上白一陣青一陣的。
最後吳良使出鈔能力,“我說,你P股是坐到哪一邊的?想不想要零花錢了?”
吳黎的學費是老爹老媽出的,雖然吳良有錢,但是這是規矩,應老頭的話說就是,“我還沒老的不能動呢,吳黎的學費你不用管!你也別給她那麼多錢,小心大手大腳慣了,畢業以後一個人錢不夠花就害人了!”
吳良對老爹的說辭持讚賞態度,學費老頭出,他自己給老爺子一張卡,需要用錢了就從裡面拿,就這,老爺子死活都不要,吳良最後沒招了,只能從別的地方想辦法了。
房子搞一套大的,省的過年回去還得住賓館,四室兩廳的剛剛好。
車子備一個,也不是太好的車,就是普通的大四凹凸,老爺子不會開車?
開玩笑,當年也是開過坦克的好不好,這玩意兒有啥難的。
無非就是個駕照的問題,加上老爺子喜歡賣弄,“看,這是我兒子給我買的車,這是我兒子給我買的新衣服。。。”
吳良老媽不讓他開車,老頭根本就閒不住,自己找個駕校報了個班,硬生生在兩個月之內拿到駕照,然後就開着新車上路了,還邀請吳良媽體驗,給吳良媽氣的直罵,“你嘚瑟個啥勁,還想領個小的回來是咋地?”
老爺子不爲所動,他知道開車是個熟練工種,得經常開才行,這半年下來,跑了五千公里,總算開的有模有樣,只待一年實習期結束,就打算上高速轉悠一圈。
這些家長裡短,吳良媽給吳良打電話的時候說了許多,嘮嘮叨叨的數落老頭的不是,吳良聽完之後總是在勸,“老爹好不容易有個愛好,你就由他去吧,總比坐那裡打麻將強!”
這句話,吳良媽總算是聽進去了,比起老頭喜歡打麻將,似乎喜歡開個車出去溜達一羣也不是是壞事兒。
總之,都是些家裡的瑣事,吳良幫着吳黎收拾屋子的時候,吳黎也是嘮嘮叨叨個不停,眼看吳良要給她的零花錢掐斷,那哪行,叉起腰就又開始邀功了,“喂,你個沒良心的,虧我還在羞羞姐跟前說你好話來着,你等着,下次我見她了,肯定給你說成個大劉忙!”
吳良一聽吳黎還幫自己說話了,急忙問道,“咦?沒想到啊,俺妹子居然還能替他哥考慮,稀罕啊,走,上街給你買衣服去!”
吳黎扔下笤帚就走,吳良在後面吆喝,“剛乾完活,你都不想着衝一下?”
“呃!”
等到吳良坐到沙發上都快睡着的時候,吳黎才擦着頭髮出來,吳良仔細打量了一下這丫頭,講真,他自己這麼帥,吳黎又能差到哪去?
女大十八變,高考前吳良給吳黎送考題的時候,這丫頭還一臉的稚嫩,一看就是個高中生,這大學上完一年,變得自己都有點不認識她了,個子又高了那麼一點點,穿衣打扮上也稍顯成熟了一些,以往最愛的牛仔褲也不見了蹤影。
穿着一條碎花連衣裙子,很是養眼。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以前學習太認真,給眼睛看的近視了,戴着一副眼睛,遮掩她的光芒!
吳良給她定義,這叫藏拙,太漂亮的容易招惹是非,還不如簡簡單單的打扮一下,年輕人還是要給活力展現出來。
提起買衣服,吳黎興趣大增,在車上認識了一下司機,肖子風,喊了聲肖大哥之後,就開始給吳良嘀嘀咕咕的說要買什麼!
其實去年在香江的那次之外,吳良還真沒怎麼陪吳黎逛過街,在他的印象當中,還是吳黎上大學後來了一趟洛城,他帶着小妹逛了逛商場,給他買了件歐麗的一條牛仔褲,花了吳良五百大米。
然而,就這一件小事,吳黎過了多少年都會掛在嘴邊,“我哥窮的時候,還惦記着我,給我買了一條五百塊的牛仔褲,那會兒我哥一個月才掙多少錢?”
時境過遷,當年的那種感覺再也找不到了,反正吳黎喜歡,吳良還是會刻意的捧個場,喊一聲“漂亮!”
等到逛了兩個小時之後,吳良腿軟走不動的時候,再看吳黎,她的手裡卻只有一條牛仔褲和一個T恤衫,一如同吳良曾經的記憶一樣。
吳良奇怪的問,“剛纔那麼多衣服,就沒有個喜歡的?”
吳黎伸出手中的購物袋揚了揚,“哥你是大忙人,難得陪我逛個街,還僞裝的跟着大明星似的,買的多了,我可能會忘,就買這兩件,我會永遠記得這兩件衣服是老哥送我!”
吳良聽的就是一愣,他想的更多。
的確,隨着他自己慢慢熱衷於自己的事業,對家人的關懷似乎少了許多,除了拿錢來砸,好像爲家裡並沒有做出什麼貢獻。
連自家老妹都十分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時光。
他,
吳良,
是不是真的太無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