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六十年前的那場噩夢,或許況國華和況復生的一生根本不會是這樣——以血爲生,永遠重複着同樣的痛苦。
六十年前紅溪村的那個夜晚,是況國華和況復生一生的痛。如果一切可以重新選擇、重新來過,況國華會不會再選擇去幫什麼驅魔龍族馬氏一家的後人去消滅什麼殭屍王將臣?也許他會,又或許他不會。但有一件事卻可以肯定,那就是,他們所有的悲劇都是由那晚,由馬家,由將臣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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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的餘暉灑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煞是好看。可這一切卻與隱藏在角落裡的人兒無關,因爲她現在要做的只是等待獵物出現,抓住他,然後收工回家。
遠處,有人正急匆匆的往這邊跑,似乎身後有人在追他一般。凝目一看,還真的有人。那是一個戴着茶色眼鏡,看起來約莫三十歲的男人,一身黑色,似是要與暗夜融爲一體。男人不慌不忙的追着距他始終不足五十米遠遠的人,直到追的那人再沒力氣逃跑。
隔壁的角落裡,牆邊,靠着一個看似百無聊賴,實則正全神戒備着的年輕女孩。一身簡單的白色裝束,配上女孩嘴角那似有似無的自信微笑,不得不說,女孩真的是個美人胚子。
“賤人強,你跑不掉的,乖乖束手就擒吧。”
“死差佬,你好煩啊,我不就偷了點東西,能不能別像冤魂一樣的纏着我。”
“身爲警務人員,逮捕像你這樣不守律法的人是我職責所在。"
“......”
“......”
接下來的對話,還有一分鐘之前那不知從什麼地方傳來的尖叫聲,角落裡的女孩已經沒心思、也不想再聽下去了,因爲她的獵物已經到手,可以收工回家了。
走出角落時,天已經快黑了。
不遠處的欄杆上,男人早已成功的逮住了所謂的賤人強。似是有感應一般,在女孩踏出角落第二步時,男人突然回了頭,目光盯着女孩,帶着前所未有的複雜神色。
女孩微撇過頭,看了男人一眼,隨即,頭也不回的轉身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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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蔥年少的歲月,誰都曾有過夢。或平凡,或偉大,卻是最想要的。
十二年前,當司徒奮仁還只是一個從孤兒院初入社會的小角色時,他有過偉大的理想和奮鬥目標,但一切都被現實給磨平了。
究竟什麼是現實?
司徒奮仁曾不止一次的問過他自己,得到的答案卻始終如一——當你努力想要得到,並且付出實踐,卻始終無法得到時,這就是現實。
十二年的時間足以磨平一個人的棱角,使其變得"光滑圓潤";十二年的時間足以讓一個人不再有愛心,即使有,也不會再輕易顯露出來;十二年的時間足以改變所有的"我以爲",但卻有很多東西是時間改變不了的。比如,友情,還有,感覺。
四年前,馬小玲離開**去美國的前一天,王珍珍——馬小玲從小玩到大好朋友曾經目睹了一場在別人眼中也許不算什麼的好人行爲。雖然,那個好人並沒有看見王珍珍,但王珍珍對他卻是印象深刻——有些許蒼白的俊朗容顏,身長玉立,卻好似滿懷心事。也許以後都沒機會再見那個人,但王珍珍卻會永遠記得他,把他藏在心底最深處。
究竟是命運的成全,還是命運的捉弄?當轉盤轉動一圈,重新回到最初的起點,即使已無法回到從前了,可一切似乎又開始有了似有似無的交集!
當況天佑遇上馬小玲,司徒奮仁遇上王珍珍,這四個命運手下的可憐人,他們又能不能用愛去創造命運的奇蹟呢?
一切都是未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