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傾玫聽完這個故事,久久地張着嘴,表達着自己的驚訝。她真的沒想到,明洙的身世竟然如此曲折。在他還是年幼無知的時候,已經經歷過生離死別。
“那……我現在應該叫你上官昊武?”童傾玫其實更想問,爲何五歲的他被傳溺水身亡卻出現在遙遠的漁村裡。但是她直接這個話題會太過沉重,關於這個爲什麼,她還是選擇下次再詢問吧。
“不,我依然叫明洙,只是前面冠了個上官的姓。”明洙擡起手在童傾玫的眼前搖了搖手指。
“也算你有點良知。啊,那明叔明嬸知道了嗎?他們得多傷心啊,養了十八年的孩子要禪讓了……”童傾玫說到這,有些爲難地望向明洙。
明洙伸出手點了點童傾玫的腦門,很肯定地笑笑,“我依然是爸媽的兒子啊,這個身份也不會變的。”
“嗯!嘻嘻……”童傾玫這才明朗地笑着,明叔明嬸從小對她很好,每次她被爸爸追着滿村跑的時候,都是明叔幫着攔住爸爸,明嬸帶着她回家給她做飯吃。童傾玫打心眼裡將他們視作自己父母一般尊敬,也不想看到兩位老人家老來無子,難過傷心。
“好了,言歸正傳,保鏢的事,你幹不幹?月薪八千,是你現在工資的四倍,錯過可就沒有了。而且,跟着我混,包吃包住包遊,全齊市你肯定找不到比這更好的工作了。”明洙繼續遊說着童傾玫,一副志在必得的樣子。
“可是……”童傾玫還是有些猶豫,忽然間,腦海裡浮現剛纔在電視裡聽到的消息,明天的記者招待會,與其佯裝一個記者在底下默默地乾着急,還不如光明正大得站在他身邊保護他。
“好了,沒什麼可是的。就這麼定了。收拾收拾東西,待會就跟我走。”明洙就這麼拍板定下了。
“這麼急?”童傾玫有些吃慌,她還沒做好心理準備啊。
“不急了,你不知道我在那個家多無聊,誰都不認識,所謂的家人忙的忙,無視我的無視我,家僕一個個對我跟避瘟疫似的,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會出現在我一米範圍內。哎,我長這麼大第一次體會到被嫌棄的滋味。”明洙說到這,低下頭面露心酸之色,就差再掉幾滴淚更添悲情。
“啊!這麼慘啊……”童傾玫一聽,立刻心軟了,“那我收拾收拾就跟你走,好可憐,沒人說話不得把你這個話嘮憋死。”
明洙計謀得逞,也就不計較童傾玫“話嘮”那個錯誤用詞,他心情大好地站直身子,指着寢室說道,“我來幫你一起收拾啊,這個要不要?那個,好舊,還是扔掉吧。”
“大少爺,你行行好,別添亂。”童傾玫趕緊伸手攔住準備大動手腳的明洙,將他按在椅子上,“你給我乖乖坐着,啥忙都不用幫。不然,我怕等天黑都收拾不好東西。”
明洙調皮地做了個鬼臉,翹起二郎腿,掏出手機,“那我就不客氣了。”說完,低頭打開手機遊戲,自顧自地玩了起來。
童傾玫這才安心地前去收拾東西。其實她的行李真的很少,一年四季的衣服幾乎都是一季兩套,洗漱用品也只有最簡單的洗面奶和麪霜,而唯一算比較大件的一個東西,就是一隻很舊很舊的粉兔子玩偶。
此時,明洙正好玩得眼痠擡起頭來,看到童傾玫正拿着粉兔子發呆,他站起身走到她身邊,湊過頭來,好奇地問道,“你居然還留着這隻兔子,我記得剛認識你那會就有這隻兔子了吧。”
“啊。”童傾玫顯然嚇了一跳,下意識將兔子藏到身後,“額……嗯,你知道,我比較長情,很少扔東西的。”
“是嗎……不過這隻兔子也太舊了,你喜歡我下次送你個新的。”明洙頗爲大方地說道。
“好啊,聽說這個兔子還有款藍色的兔弟弟,今年的生日禮物我就要這個了。”童傾玫說笑着將手中的兔子塞進皮箱裡。
“沒問題,不就一隻玩偶。”明洙頗爲自信地說道。
“要是我沒收到呢?”童傾玫拉上拉鍊,站起身,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要是我做不到,你生日那天,我就在學校廣播室當衆念三遍童傾玫是大美女!哈哈哈哈……”明洙說着立刻後退幾步,果然躲過了童傾玫落空的拳頭。
兩人說說笑笑間,已經收拾完畢,接下來有個問題,怎麼出校門。
明洙揚了揚手中的墨鏡,“怎麼來的就怎麼走。”說完帶上墨鏡和帽子,瞬間將自己僞裝成一個鬼祟的搶劫犯。
童傾玫看着他那一身亮綠的運動服,無語地搖搖頭,“這麼招搖的樣子,竟然沒人認出來。”
兩人一前一後地下了樓,樓下的宿管阿姨見到明洙竟然還熱情地打了招呼,“小帥哥,要走啦。”
明洙稍稍挪下些墨鏡,朝宿管阿姨拋了個媚眼,“謝啦,阿姨。”
童傾玫無語,阿姨,我替整個五幢女生們的安全擔憂!
剛出了宿舍樓,就見前方停着一輛黑色的豐田轎車,明洙掏出車鑰匙按了按,車子立刻有反應地叫了叫。
“你居然有車?不對,我應該問你居然只要了輛豐田車,電視裡的富二代不是都開着認不出牌子的豪華跑車,在學校裡招蜂引蝶嗎?這樣好像更像你的性格吧。”童傾玫酸溜溜地說着。
明洙幫童傾玫將行李放到後備箱,隨後很紳士地打開副駕駛座的車門,邀請她進去,隨後自己回到駕駛座,關上車門,發動車子,這纔回答她剛纔的問題,“車子是管家的,我借來用用,不然你以爲我怎麼可能平安無事地出現在學校。”
“哦……”童傾玫應了一聲,乾脆靠在車背上,等着明洙將車子駛出校門。
“既然你要進上官家做我的保鏢,有些事情你必須知道。有錢人家就是有一點煩,規矩多又死板地不許逾越。如果到時候管家給你洗腦的時候,你記得應付地點頭就可以了。人前裝着點,人後我們以前怎麼相處就怎麼相處。那個家目前只有三個人,我爸上官思雲,繼母金秋月,還有一個哥哥叫上官昊霖。爸跟哥都很忙,一般只有晚上纔會在家,我爸比較和善些,你那麼有禮貌沒什麼問題,至於繼母和我哥……”明洙說到這,略微停頓了一下。
童傾玫敏銳地察覺到明洙面色的變化,她立刻心領神會,“我懂,能避開就避開,不得不相見的時候我會畢恭畢敬,絕對不會讓他們找到一絲機會借我難爲你。”
明洙雙眼一亮,忍不住輕笑一聲,“倒也沒你想的那麼誇張。只不過因爲我的忽然出現,他們有些排外,可能態度不會那麼友善,希望你到時候別太往心裡去。”
見明洙難得如此彆扭的解釋着,童傾玫反倒不習慣了,“再不友善也沒你狠毒吧,我都被你訓練了十八年,早就有百毒不侵的身體和意志了。放心……”
“謝謝……”明洙很輕地吐露出這兩個字,但是無比真摯。
童傾玫只覺得渾身雞皮疙瘩全部起立,一掌拍在他的肩膀上,“客氣什麼!再說就見外了。什麼謝不謝的,別噁心我。”
明洙嬉笑,已經換了表情,“我就知道,你可是女中豪傑,我的偶像。”
“切……”童傾玫纔不稀罕明洙假意的奉承,“我困了,眯一會,快到了喊我。”說着閉上眼假寐。
傻瓜明洙,在那個上官家不好過吧。看你眼神中的爲難,就知道所謂的繼母和哥哥,態度不只不友善而已吧。那樣一個家,你一個人太難熬才拜託我陪着你吧。放心,我願意,也深感榮幸。只要能幫到你,我就心滿意足了。
童傾玫心想着間,嘴角微微揚起。
紅燈,車子暫停。明洙轉過視線,正好看到童傾玫微笑的模樣,他的心不由更柔軟了些。
其實,他真的不想拖童傾玫進這趟渾水。這個家,他不過呆了一個禮拜,已經疲累不已。父親的歉疚,繼母的厭惡,哥哥的無視,都是沉重的負擔,讓他窒息。而與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也讓他無法適應。
可是,他無法選擇,新聞已經爆出,他回不到過去的生活。雖然他依然對五歲以前的記憶模糊不清,他依然抗拒着去相信那個故事裡悲情的歌星和薄情的富商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可是他已經親自打電話給遠在漁峰村的養父母,從他們的口中得知他是被人販子拐賣到漁村,當時膝下無子的明氏夫婦花了兩千塊買下他。
而能讓他在沉悶的氛圍裡稍感安心的,只有童傾玫。十八年的相處,十八年的默契,或許只消彼此一個微笑,就能讀懂其中的意思,他想,如果有童傾玫陪在身邊,那麼,再難熬的日子,也會好過些吧。所以,他放縱自己自私一次,只有這一次,他想讓童傾玫繼續存在自己的生命中,共活。
紅燈轉黃,又轉綠,明洙收回視線,車子再次開動。開往前方筆直的柏油馬路,也開向兩人未知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