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用了整整十年的時間,纔好不容易基本上還清了自己的風流債,不過,現在的表哥又開始嘚瑟了。無獨有偶,此時表哥的弟弟,也就是我的表弟卻深陷債務危機而又不能自拔,這對難兄難弟犯的是同一個錯誤。
窮人永遠是窮人,窮人的窮不是因爲不勤勞,也不是因爲不聰明,窮人的窮而是窮在心態上。表弟的故事是從六七年前開始的,當時的表弟做點小生意,日子過得挺好的,經常和一些朋友聚會喝酒。
在一次和朋友聚會喝酒時,表弟認識了一個在銀行做信貸員的朋友,這位信貸員在酒桌上向大家透露了一個信息。當時的國家銀行政策開始放鬆對信貸業務的限制,他說,現在正是好機會,誰能從銀行貸到錢,誰就是賺了。因爲此時的銀行貸款利息最低,而且貸款門檻也極低,只要能夠成功從銀行貸款幾十萬,把這筆錢隨便投資什麼項目,都能夠賺到錢的。
這真是一個不錯的主意,並不缺錢的表弟心動了,有了這筆錢,隨便拿來做點什麼生意,都是能夠輕而易舉賺到錢的。表弟最終決定以自己的房產做抵押去銀行貸款,最終表弟以極低的貸款利息從銀行貸款三十萬。
這本是銀行的錢,表弟應該拿着這筆錢進行投資做生意的。可是,當表弟拿到這筆貸款的時候,卻立馬自我感覺良好,立馬感覺自己是個有錢人,那幾天的表弟走路都是斜着走的,說話大聲大語,偶爾口出狂言,說自己如何如何有錢,就好像自己真的是個有錢人似的。看着自己家中偶然和他吵架的妻子,竟然想到了休妻重娶,那幾天的表弟天天鬧着和自己的老婆離婚。在旁邊看熱鬧的許多人也慫恿着他的老婆和他離婚,最終,僅僅在表弟拿到三十萬元貸款一個星期以內,表弟這對夫妻就閃電離婚了。這是發生在表弟身上的真事,表弟拿出二十萬元給自己曾經的老婆,閃電離婚了。
錢來的如此容易 ,離婚也是如此的容易,早就已經膨脹了的表弟仗着自己手裡剩下的十萬元錢,很快勾搭上了一個女人。現在的許多女人極其聰明而又現實,她們往往都會把“沉沒”原理運用的爐火純青,所謂的“沉沒”原理,就是這樣的女人和你初次見面就開始向要錢、開始向你要這要那,你花在她身上的錢越花越多,這個女人的胃口也越來越大。
面對自己已經花在這樣的女人身上的許多金錢,一個男人往往是欲罷不能的,一個男人往往是捨不得放手的。一旦選擇放手,自己的前期大額投資就會立刻宣告失敗,可是,要想繼續維持和這個女人的關係,表弟又不得不四處借錢用來繼續維持這樣的一種畸形的關係。
一個嗜錢如命的女人往往會生活的風生水起,而一個愚蠢至極不懂及時止損的男人則註定依舊是窮人。日子本是小康的表弟,就是因爲離婚、因爲被這樣的女人不斷的剝奪着他的財富,最終淪爲窮光蛋。離,心有不甘,因爲表弟在這樣的女人身上已投入太多金錢和時間;不離,他又沒有錢,表弟沒有錢,這樣的女人就不陪她。如此這樣的的惡性循環,最終導致表弟現在欠各種外債一百多萬,最後只得賣掉房子償還債務,表弟最終落得個人財兩空的可悲的下場。
表弟又想起了前妻的好,希望前妻和他破鏡重圓。可是,表弟的前妻因爲有了當初離婚時表弟賠付的二十萬元錢,自己在市裡開了一家特色餐館,生意火爆,早就看透了表弟惡行的表弟前妻對於自己這個曾經的丈夫的幡然悔悟,霸氣的說道,你是什麼德性,我還能不知道嗎?求我回去破鏡重圓,只不過是因爲你現在是個窮光蛋,一旦等你有了錢,“狗改不了吃屎”,你依然會把我趕出家門的。不過,看在孩子的份上,我可以跟你回去,但是,你要答應我一個條件,你給別的女人花了一百多萬,我要的不多,看在曾經夫妻的份上,我只要五十萬,你只要給我五十萬,我就考慮答應跟你回去。
是呀,表弟已經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窮光蛋。正如表弟的前妻所言,此時表弟如果真的能夠拿出五十萬元現金,表弟是絕不可能像狗一樣的央求自己前妻回家的。
這就是窮人爲什麼不能有錢的原因,這也是窮人爲什麼最終還是淪落爲窮人的原因。窮人的窮,窮在心態上,一個窮人一旦有了錢,吃喝嫖賭就是他人生的極致追求!這樣的窮人即使憑着運氣偶爾有了點錢,他的財富也會很快的憑實力被剝奪完,最終,窮人依舊是窮人。
婷婷有錢了,婷婷是一個從小被窮怕了的一個女人,在我的全額資助下,她的服裝小店很快的開張營業了。一個窮人是不能讓她有錢的,這句話對於一個女人同樣實用,婷婷的服裝小店開業以後,生意是出奇的好。那個時候人們依舊習慣上到實體店購買衣服,當面試穿,甚至可以當面修改,這樣的服務極大的方便了人們購買衣服的需求。
僅僅是一間小小的服裝小店就已經讓婷婷這個女人找不到北了。婷婷總是在晚上回家的時候興奮的對我說着今天又掙了多少多少錢,我總是說着,掙點錢攢在那裡,除了必要的開支以外,我們應該多攢點錢,一是可以用於以後服裝小店的業務擴大,二是當時的我正在新建自建房,手裡沒有多少錢,以後我們懷孕生孩子撫養孩子樣樣都需要錢。婷婷對我的建議未置可否,只是稍微愣了一下,依舊在那裡誇誇其談的說着小店是如何如何的賺錢。
讓我不能容忍而又不好意思說出口的一件事,就是婷婷的嘚瑟。那個時候我和婷婷的戀愛關係已經得到雙方父母的認可,每個週末我會和婷婷去她的母親及母親的第三任丈夫家吃飯。每個週末去的時候,婷婷總是財大氣粗毫不吝嗇的買兩條價格每條兩百元的香菸送給她媽媽的第三任老公,除此以外,婷婷還會買不低於一百元的各種冷菜帶過去。臨到她媽媽家的出租屋,婷婷總是吩咐我在路邊的小賣部買一箱價格不菲的啤酒一起稍帶過去,有時是一箱價格不費的白酒。
到了婷婷的媽媽家,婷婷總是大聲嚷嚷着,這道菜好吃,那道菜不好吃,同時又極爲關心的詢問她媽媽的手機話費是否用完了,而後極其大方的拿出手機給她的媽媽和她媽媽的第三任老公每人充一百元話費。如此這樣,我們每去她媽媽家一次,我們就要花費小一千。這筆錢對於當時正在新建自建房的我來說,那是多麼的重要啊,可是婷婷根本就無視我的存在,婷婷認爲她花的錢是她自己掙的錢,她的錢就是她的錢,她的錢和我沒有任何關係的。
男人的自尊讓我只能把這件事看在眼裡、咽在肚裡,我始終認爲,即使我再窮,我也不應該花女人錢的。不過,這個店裡收入的錢也應該有我一部分的,至少這間服裝小店是由我全額資助開張營業的,可是,婷婷不管這些,婷婷認爲這間服裝小店就是她的,當然開店的所有收入也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