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自由共和國,十二月,圳灣市,南嶺路四巷七號。
在一間破舊狹小的出租屋裡,一位叫李一的青年從牀上醒來,他的頭髮像天線一樣高高豎起,看上去有些滑稽。
“呵哦——”
李一雙手舉過頭頂,伸了一個大大的懶腰。
但在過去的十幾天裡,他的身體經歷了一場詭秘的異變。不僅改變了他的部分容貌,也讓他的身體素質和生活狀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他無時不刻不覺得自己有用不完的精力。
按照往常,李一起牀的第一件事應該是打開電腦,玩一把遊戲。自從異變以來,他很久沒有在鍵盤上操作過了。
於是李一按下了電腦主機的開關。
“風男一選,快樂上臉,來去如電,我心如燕!”
“只要我‘逸’得夠快,隊友的問號就追不上我!來了,老弟!”
電腦登入桌面之後,屏幕上自動彈出一則新聞。
他頓時眉頭緊鎖,臉上的快樂也漸漸凝固。
“南嶺路殺人事件,嫌疑人李一……殺人?什麼意思,這是寫的什麼東西?”
原來彈窗裡面的新聞內容竟然和他有關。
“這怎麼可能是我乾的?應該是和我同名同姓的人吧……”李一自我安慰道。
他慌忙點開了其他的網頁,卻發現“李一”這個名字已經持續佔據了這幾天新聞頁面的版頭。
“我怎麼可能是殺人犯,這說的肯定不是我。一定是哪裡弄錯了!”李一始終覺得新聞上報道的肯定不是自己。
直到他再一次將臉湊近電腦屏幕,鼠標滾輪快速地上下滑動,再三確認着網頁上的嫌疑人照片——照片中是一個面容清瘦,因爲熬夜過多而略顯憔悴的青年男子。
沒錯,這就是自己!
“我他媽……這十多天我在家,門都沒出去過,我怎麼就殺人了?”
“用意念嗎!”看着這鋪天蓋地說自己殺了人的新聞,他腦袋裡面出現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李一定眼一看,只見其中一則新聞寫着:
“三月一日晚,在圳灣市龍田區南嶺路,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件。據法醫調查,受害者生前大量飲酒,昏迷路邊,之後不知什麼原因受到疑似鈍器的猛烈攻擊,導致重傷。
現場狀況慘不忍睹,受害者面目全非,真正的致命傷是胸腔撕裂,死者爆體而亡。至於案件發生的具體原因目前還在調查當中。
這已經是近兩個月以來,本市發生的第二起同類的是惡性死亡案件。
另外,現場還發現了其餘四個人的血跡,根據血跡的分析報告,現已經查明瞭四人的全部身份。其中三名當事人已經主動現身警局。他們自稱也是該起案件的受害者,身上都各自帶着很嚴重的傷。
第四個人至今還未現身,他極有可能就該起案件的主犯。
經警方鑑定,第四名案發現場人員爲男性,25歲,姓名李一,德州市龍潭縣人,案發前在圳灣市工作五年。警方初步將他定爲此案重要嫌疑人,正積極實施抓捕。
希望這則報道能夠引起各位市民的注意,如果遇到該男子應注意防範和舉報,幫助警方早日破案。”
新聞的末尾,還插入了幾張兇案現場的照片。
李一一下子就認出了現場,他再次回想起十多天前發生的那件事——那不就是那天遇到小混混“撿屍”的地方嗎?
而且新聞裡那個受害者的照片,雖然血淋淋的畫面被打上了馬賽克,但是李一認得那條路和周圍的環境,還有那個女人身上穿的紅色連衣裙,黑絲襪,高跟鞋。、
“這三個不要臉的東西怎麼能說自己是受害者?我纔是受害好嗎!”李一對這件事既感覺非常意外,又覺得很憤怒。
雖然,那三個混混身上的傷確實是自己打的……
“但是我也是被逼無奈纔出手的啊,而且我還被他們捅了一刀,差點死掉!”
他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想起自己當時被混混們刺中腹部的時候。肚子上的肌肉不由得往裡一縮。
“現在該怎麼辦?這麼多天過去了,警察應該滿世界找我呢,可是圳灣就這麼大,爲什麼還沒有找到這裡呢?難道這世上真有一個和我同名同姓,還長得一模一樣的人?“
“不,行得正坐得端,不是我乾的我幹嘛要背鍋!我得主動去警察局澄清這件事……”李一心想。
咚咚咚!
這時候敲門聲忽然響起,李一嚇了一跳,驚問:誰啊!
“我是房東,有人說樓上漏水,就是你這間屋子,我想進來看看,你這房裡的水管是不是有什麼問題。”門外有聲音應到。
“噢!”李一起身去開門。
但是門剛剛纔打開一道小縫,就被一股蠻橫的力量給撞開,李一被撞倒在地,還沒來得及回神,就被三四個人壓住,手也被反扣在背後鉗住了,緊接着被人用手銬銬了起來。
李一擡頭一看就明白了,原來這是便衣警察,是來抓他的。
帶頭的警察頭上受了傷,額頭上貼着一塊紗布,他蹲下來,對着李一笑了笑,得意地說道:“你這傢伙挺狡猾啊,跟了你好幾天,你竟然敢躲到自己的家裡來了。當真以爲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你這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自以爲很聰明,還不是被我抓了個正着?哈哈哈……”
“警察先生,我想這裡面肯定有誤會!”李一說道,“我這幾天都一直在家裡沒有出去過,冤枉啊!南嶺路的那件事不是我乾的啊!”
“放你的老母豬屁!”帶頭警察忿忿地罵道,“十多天都過去了,你這麼聰明,這些天在大街上跟我們繞來繞去,就是抓不到你。這一會兒被我們逮到了,你就連撒謊都不在牛皮上打一下草稿了?”
“什麼十多天跟你們繞來繞去?您在說什麼啊!”李一滿心的不解,他根本不知道這警察到底在講些什麼,到底是什麼意思。
“還狡辯?”
帶頭的警察面露譏諷的笑容,他彎下腰,解恨一般捏了捏李一的臉說道。
“帶回去!”帶頭警察向左右命令道。“有什麼話,跟我們回到警局再說!”
說罷,李一便被一個警察用黑布矇住了腦袋,押出了房間。
李一被帶到警局後,警局門口早就圍着一批記者,李一剛剛一下車就被記者們一頓“咔咔咔”的亂拍。
帶頭警察顯得有些不耐煩,對手下的人說:“不是說消息還不透露出去的嘛,怎麼現在這麼多人守在門口,搞得像賣老鼠藥似的!”
手下的人搖了搖頭表示也不知道。
這時候,一個頭發散亂的中年女人擠出人羣。她滿臉怒相,掛着眼淚,握着拳頭,步履蹣跚地朝李一這邊走過來,一邊哭喊一邊罵。
她罵李一該死,是個不要臉的畜生,她女兒這麼漂亮李一都能下得去手,真是該下地獄,讓閻王爺剝了他的皮,將他扔下油鍋。
即便走路都有些不穩,但她罵起人來的樣子,有力有氣,一點也不像一個傷心過度的老母親。更像是被憤怒衝昏了頭腦的可憐老女人。
女人罵完李一,她又衝着警察們喊,一定要替女兒鳴冤做主。她死死地抓着帶頭警察的胳膊,將頭緊緊地貼在警察的肩膀上,眼淚和鼻涕抹了帶頭警察一身。
她忍不住地哀嚎,朝着記者們大喊,我女兒死得太慘了,警察們一定會替她主持公道。如果不能,她就一頭撞死在警察局門口。
記者們紛紛舉起自己手裡的攝像機,咔咔咔地拍着。
見記者們手裡的相機咔咔作響,中年女人更是將自己的悲痛哭嚎淋漓盡致地展現在鏡頭面前。
帶頭的警察有些不耐煩。
從他臉上的表情來看,這位受害者的母親,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
但自己作爲警察,他又沒有辦法,所以只能一邊勉強地笑着,一邊用力地扒開中年女人的手,安慰地說道:放心,我們一定會給您的女兒一個說法。
說完,他嘆了口氣。
這起案件本來應該低調處理,爲的就是不引起市民恐慌,現在警局門口變得這般熱鬧,他真不知道事後怎麼跟局長交代。
這時,他使了個眼色,讓身邊的手下將中年女人扶到一邊坐下。並守着她,其實是不讓她再一次衝上前來,干擾自己押送疑犯。
看到這些情景的李一,心裡既緊張又害怕。雖然他非常肯定這起案件絕對不是他做的,但是眼前的人海輿論確實讓他有些發慌。
要知道,言語輿論也是可以殺人誅心的。
“警官,請問你們抓的這個李一,確認就是兇手嗎?”人羣中冒出一個記者問道。
帶頭警官平淡地回答:“現在案情還不完全清楚,我們還需要進一步的證實。”
“還證實什麼啊,我早就已經聽說已經有三個認證指認這個李一就是兇手,現場也確實有他的血跡,指定就是和受害者發生肢體衝突的時候留下的!”一個熱鬧的羣衆在人浪的後排迫不及待地喊道。
“對!這已經是本市第二起類似的案件了,我可不想我所生活的城市變態橫行!”
“對!你們收了納稅人的錢,就應該擺出該有的姿態!”
帶頭警察一聽,臉上頓時有些不爽。他平日裡最不喜歡的事,就是有人衝他說“你們收了納稅人的錢,就應該怎樣怎樣”,搞得他好像欠人家的似的。
“我說了!既然你們已經知道了這件事,那我們肯定會給你們一個交代。”
再聽這些人胡攪蠻纏地說下去,帶頭警察可能會罵人,於是他催促着手下趕緊進入警局。
但這時好幾個記者突然衝上前來,將手裡的鏡頭對準李一。
“李一,目前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兇手是你,請問你作何感想?”
“李一,你知道圳灣市刑事法案對待兇殺案犯的處置結果嗎?”
當記者問出這個問題的瞬間,李一的臉上閃過一絲惶恐。要不是李一的腦袋上蒙着黑布,圍觀的人很有可能又會因爲李一的這一反應起鬨,說他做賊心虛,一定就是兇手。
至於圳灣市刑事法案對待兇殺案犯只有一種處置方式,那就是”死刑“。
李一才25歲,什麼都還沒幹,大好年華,人生起步。
誰會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