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趕緊離開這兒。”格雷福斯道。
“彆着急。”崔斯特拍了拍他的肩膀,“辛吉德沒有出現,就說明至少表面上他還不想跟咱們撕破臉皮,那麼咱們也就沒必要這樣做。”
“這人明知道蒙多要殺我們,還把我們的地址泄露給他,你還想和這個人繼續合作?”格雷福斯難以置信的道。
崔斯特點了點頭。
“你聽我說。”他道,“我們本來也不是完全信任他,所以沒關係的,只需要在阿雷戈這件事上,我們是同仇敵愾的就可以了。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聯手擊敗哈特,其他的事情都不是很重要。”
“你說的有道理,可是讓我跟一個對我沒安好心的人共事,我覺得我做不到。”格雷福斯沉着臉。
崔斯特哈哈一笑:“放輕鬆,老夥計。你不想住在這裡,咱們就搬出去,只不過這件事情讓我來說,怎麼樣?”
格雷福斯點了點頭,不過臉色依然不是很好看,對於他來說,人就應該是愛憎分明的,喜歡的人就一起喝酒尋歡,不喜歡就拔出槍來戰個痛,崔斯特這樣曖昧不明的態度,他以前不懂,未來也不想明白。
第二天一早,崔斯特還沒來得及去找辛吉德,辛吉德反而先找上門來了。
“咱們商量一下之後的事情吧。”辛吉德道,“前幾天你們在賭坊已經成功的引起了注意,我估計再過一段時間,阿雷戈就會開始找藉口批捕你們了。不過,正因爲你們分散了阿雷戈的注意,趁着這幾天,我已經偷偷研究出了一些不錯的東西,再給我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進行實驗,就可以拿去搞事情了。”
“那這段時間我們要做什麼?”崔斯特問道。
“你們先好好養傷吧。”辛吉德道,“我也沒想到,阿雷戈居然能請到戲命師,好在你們也算是命大。”
“圖奇的事情呢,有頭緒了嗎?”崔斯特道。
其實對他來說,圖奇並沒有哈特和阿雷戈來的吸引人,但是畢竟是差點把自己害死的傢伙,崔斯特也不介意教訓他一頓的。
更何況,最開始和辛吉德談條件時,就是以扳倒“閃電”爲藉口,崔斯特要時刻提醒自己,保持對圖奇,以及對“閃電”的興趣才行。
“圖奇啊。”辛吉德桀桀一笑,“你放心,不過是隻死耗子而已。耗子這東西再厲害,用點藥立刻就會無影無蹤了。”
“那就好。”崔斯特道,“另外有一件事,昨天晚上我們在這裡被人襲擊了,所以我們打算換個地方住。”
“被襲擊?”辛吉德顯得非常驚訝,“是什麼人,有頭緒嗎?”
崔斯特不動聲色的掐了一下險些沒控制住拍案而起的格雷福斯,而後道:“是個大塊頭,他自稱叫蒙多,不知道你認不認識?”
“蒙多啊。”辛吉德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他是個徹頭徹尾的殺人狂,毫無來由被他盯上的人至今沒有成千也有上百個了。被他盯上的話,難怪你們要換地方住了。”
“是呢。”崔斯特嘆了口氣,“回想起來都覺得毛骨悚然,所以只能換地方了。”
“既然這樣的話,需不需要我給你們找地方住?”辛吉德道,“地下街那邊,我知道一些不錯的客棧。”
“不必了。”崔斯特笑了笑道,“地下街那地方太逼仄,我們住不慣,到時候我們自己找地方就好了。”
“那如果我們想要再次約見的話,該怎麼辦呢?”辛吉德眯起眼睛。
“我們每天都會來到這附近,約定一個隱秘的信號就好。如果你有話要說,看到信號我們就會停下。”崔斯特道。
辛吉德沒有立刻說話,看得出來他對這樣的提案不是非常情願,不過,思索了一會兒後,他終於還是點了點頭:“那就這麼定了。不過,計劃的第一步進行的很順利,後面的步驟你們可千萬不要掉鏈子啊。”
“放心。”崔斯特道,“我們想搞定圖奇的心情,一點都不比你想搞定阿雷戈的情緒弱。”
這樣一來,事情算是商量好了,崔斯特帶着格雷福斯跟辛吉德告別之後,便去尋找新的住處。
“咱們去哪裡住?”格雷福斯問道。
“還是之前那家旅店。”崔斯特道。
格雷福斯楞了一下:“剛纔辛吉德可說過,他對地下街的不少旅店都很熟悉,我們還去地下街住,是不是有點自尋死路?”
“別忘了我早就跟你說過,那家店中全是亡命之徒。”崔斯特道,“別說辛吉德了,就算是阿雷戈,在那家旅店也不敢輕舉妄動的。”
“也好。”格雷福斯沉吟了好一會兒,終於點了點頭,“如果剛纔辛吉德說的是真的,恐怕過不了多久咱們就會被全城通緝。那時候,咱們就算想去別的地方住,也沒有那個資本了。”
於是,兩人輕車熟路的來到地下街,所幸那間旅店還有最後一個空房,這一次住進去時,格雷也沒有像第一次那樣緊張了。
因爲兩個人都還有傷在身,所以他們沒有這麼快就出去尋找那個“黑市”,而是又休息了一天一夜,第三天時,才由格雷福斯出去打探黑市的消息。
不久,格雷福斯回到旅店:“他們說那羣行商人大概明天就可以到祖安了,到時候他們會在祖安的雜貨市場擺攤,咱們直接去看就可以了。”
崔斯特點了點頭,硬仗在即,手裡要是沒點過得去的武器的話,那就真的太危險了。
次日一大清早,崔斯特和格雷便去到雜貨市場,此時行商人正在慢慢聚齊,各自安置攤位。
商品琳琅滿目,最爲惹眼的當然是珠寶商人,而最多的就是武器商人了,有一個攤位擺着各種鑲嵌了金珠寶玉的刀具,吸引了大量買主駐足,但是崔斯特和格雷福斯都毫無停留之意。
他們走馬觀花的尋覓着,走到一個角落時,崔斯特突然注意到了一個老商人。
這人通體看上去都是暗紅色的,似乎是遭遇了什麼嚴重的裂傷,個子很矮小,頭卻大大的,頭髮和鬍子都非常明顯。他的攤位上只用破桌布墊着一些鏽跡斑斑的武器,但就是這些武器吸引了崔斯特的注意。
他快步走上前去,拿起一柄滿是灰塵的短劍,用袖子擦了擦,就可以看到幽藍色的劍身。
“識貨啊。”老商人道,“這個三萬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