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暑假,陰曆五月底的時候,在我的一個表姑父和他的一個裁縫出身的男徒弟立榮的介紹下,我與北陽村的喬喬認識了。她是我初三語文老師李老師的小女兒。她姐姐紅喬說我和他是同班同學,不過我的印象實在模糊,已經記不得了。見面那一天是在立榮家,我和母親一起去的,她也是和她媽一起去的。她那一天表現得很活氣,給衆人倒茶。而我表現則比較呆板,當我要給其他人倒茶的時候,總是被她搶了先。還沒有見到她之前,表姑父把她描述得特別好,讓人聽了心裡癢癢的。可當我見到她的時候,她與我的想象實在差得比較遠。說實話,我真的有點看不上她,但母親說了一句話讓我改變了主意。母親揹着其他人對我說,你看你年齡已經夠大了,媽給你找一個媳婦也實在不容易,你看差不多就行了吧。於是我在和她單獨談話的時候,就把見面禮錢100元給了她,問她的主意。她開始也沒有接錢,於是我就說,你覺得有可能成的話,就把錢拿上;如果你不拿這錢,那咱們之間的事就算沒有這回事。她接了錢,然後我把這個情況說給了母親聽,母親就高興地到商店去買東西,有給媒人的禮,有給女方的一份禮,也有定親喝茶時吃的幾樣副食。諸多人圍着一張桌子,邊吃邊喝邊閒聊。時候差不多了,她和她媽起身要回去了,我和母親把她們送出門去,又回到屋裡坐了一會兒,也起身告辭了。
因爲農村有一個習俗,六月不成親,所以七月初的時候,媒人才讓我陪她去縣城扯衣服。她和我通過媒人約好了在我們村西的鐵路旁碰頭,可我在那兒左等右等她都沒來。正在我焦慮的時候,過來了一個學生模樣的男孩,他問我是不是姓馬,我說是的,他說他姐在東邊的路上等我呢。原來他是喬喬的弟弟,使他把喬喬用自行車帶過來的。他說完話就走了。於是我回家取了錢,就去追她。她在前面慢慢地走着,我在後面大步流星地趕着。一直到段莊路口我們往常搭車的地方,我才趕上了她。和她說了一會兒話,301路公共汽車來了,我和她就坐了上去,不一會兒就到了縣城。
同樣是在二貿買東西。我原以爲只有她一個人和我去扯衣服,沒有想到她姐紅喬與其婆婆抱着孩子早先乘公共汽車來到縣城,在二貿門口等着我和她呢。喬喬她說她姐一行人是來給孩子看病的,她順便請她姐幫她參謀參謀。於是我和她們就先到二貿買了一些東西,又到其他地方買了一些東西。買的東西差不多了,也到了該吃飯的時候,於是我讓她們吃飯,每人要了半斤餃子吃了。吃完了餃子,我付了帳,順便又給喬喬她閻良的一個表妹捎了半斤。她那個表妹幫其姑媽在二貿賣服裝,我們那天買東西的時候就落腳在她那兒。她長得還蠻俊俏的,見人很熱情,見我跟着喬喬來了,還把我叫了一聲“哥”。而喬喬貌相就不如她了。喬喬好好梳妝打扮一下,跟影星李小璐有點神似,不過她的美麗需要擴大100倍才能成爲李小璐。我和她們一起回到了喬喬表妹那兒,把餃子給了她讓她吃了。這時,喬喬她姐與其婆婆去給孩子看病去了,讓我和喬喬再轉一轉,看還有什麼東西要買的。我和她先到一個手錶店買了一隻手錶,盒裝的,145元,又買了兩身夏天穿的衣服,一身給她,一身給我。我原先不讓她給我買衣服,但她說,我當時身上穿的那身衣服,如果在正式定婚那天穿的話,會丟她的人,所以她纔要買。見她那樣說,我沒有與她理論,只是心裡有點不太高興,似乎人家根本就看不上我,只是勉強同意而已。到了下午,太陽馬上就要落山了,我和她搭上301就從縣城回去了。
到了段莊路口,我和她下了車,向我的家裡走去。快到了的時候,我從遠處望見我家後門的路上人比較多,就領着她從前門的路回了去。前門也有些人,不過沒有後門路上的人多,當我把她從前門引進家的時候,還是被那些人看見了。
到了家中,她和我家裡人打了招呼,就拿出買的東西讓母親看。母親要給她做飯,她攔住了,說坐一會兒就走了,因爲天這個時候已經有點兒黑了。她讓母親把那些東西看了一遍後,和母親又閒聊了一會兒就要回去了。母親讓我送她,我推着自行車跟在她旁邊走。到了大路上,我騎上車,她坐在後座上,我邊騎邊和她漫無邊際地閒聊。
突然,我大膽地問了她一個我很想問她的問題。我問她有什麼打算,想聽聽她對這門親事的看法。她沒有回到並反過來問我的打算。我就對她說,我們家計劃在十月份就給我結婚呢,最遲也超不過過年,因爲我弟弟也到了該定親的時候,不能讓我擋住了人家的路。她聽了說後說道,我給你說,咱們還是三年以後再說結婚的事吧。我聽她這麼一說,整個心都涼透了,再也沒有和她說話。到了廟底村,她讓我停車說她要打電話讓她爸來接她。我沒有理她,車速也沒有減。她自個兒跳了下來,到商店打電話去了,我這才停了車在一旁等着她。她打完了電話,我繼續帶着她往前走。見我沒說話,她就開導我。她說,咱們幹嘛要急着結婚呢?你可以讓你弟弟先結婚,我是沒有什麼意見的。我就問她,是大麥先熟呢,還是小麥先熟呢?她對我說,拿咱們掙的那一點工資,結婚以後誰養活誰呢?我說,結了婚,誰用管誰呢?你要不想結婚,那乾脆就別定婚嘛。她則說,你要是後悔,那就不定婚了。說到這裡的時候,已經到了化莊村,恰好她爸和弟弟也來接她了。於是我和她都下了車,我和她爸打了招呼,她就跟着她爸和弟弟回去了。我則順着剛纔走的路返回了家中。
回到家,小東他媽(我管她叫“亮姐”)正和母親在談論喬喬。亮姐見我回來了,只向我誇說這次引回了一個好媳婦,而我則生氣地罵喬喬“不是好東西”。她們驚訝地問我怎麼啦,我就把喬喬剛纔說的話重複了一遍,並說我和她大吵了一通。她們都怪我不對,說我不應該問人家關於結婚的問題。我則陳述了我的觀點,說她三年不結婚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中途的時候,碰到更合適的對象時毀婚另定。晚上睡覺的時候,父親也知道了我和喬喬之間發生的爭吵,他和母親一起聲討起我來,我則和他們大吵了一陣就睡覺去了。
第二天,母親去北陽村的立榮家敘說昨天發生的事情,立榮立即去喬喬家探聽情況。我去了樊村的表姑父家給他彙報情況,把昨天的事一五一十地講給了他聽,並問他下一步該如何打算。他說他先到喬喬家去一趟,聽聽人家的意見,而自己就裝作什麼也不知道,否則就屬於明知故問了。
又過了一天,表姑夫來我家了,給我家人敘說了他帶來的消息。他說,喬喬說扯衣服那天晚上真把她能氣死,並向他數落了我的不是。而他則予以一一反駁。我們全家人就問他最後的結果,他卻說還沒有定下來呢。吃過飯,他就走了,和父親一起去了立榮家。到了晚上,我們家裡其他人左等右等不見父親回來,就讓我拿着手電去接父親。我快要走到的時候,碰到了父親,於是我和他一起回到了家。到了家中,父親向家裡人敘說了他、表姑父、立榮、喬喬和她爸他們一起商討的經過,他們一致認爲我那天晚上跟喬喬爭吵實在是大錯特錯,而人家喬喬在她爸的勸說下才原諒了我,決定再給我一次機會。問到事情最後的結果,父親說他們讓我在開學之前到人家喬喬家裡去一趟,道上個歉,再從頭開始。
於是,過了幾天,我就到何寨街道買了東西,騎着自行車去了喬喬家。因爲不知道她家的具體位置,所以我就問了在路上玩的幾個小孩子,他們給我說清了地方。於是,我到了她家門口就推門走了進去。先碰到了她爸李老師,我和他打了招呼,給他遞煙。後來見到了她媽,我也和她打了招呼,給她倒茶。喬喬她開始沒在,她弟弟回來說她在她姐姐家,於是李老師就打電話,叫喬喬回來,說我來了。等了一會兒,喬喬她就騎着自行車回來了。和我打過招呼後,她就招呼我在她的房子坐,邊喝茶邊閒聊。本來媒人讓我這次來是向她道歉的,可我總覺得那樣的話實在很傷面子,所以自始至終我都沒有給她說過一句對不起。不一會兒,該吃飯了,於是我和她一家人圍着一張桌子吃了一頓飯。吃完了飯,她又和我在房子閒聊了一會兒。我看時間差不多了,就和她家裡人打過招呼,告辭了。他們把我送到了門口,我自個兒騎着車子就回去了。
到了一個星期六,我先給她家打了一個電話問她在不在,她接了電話讓我過去。於是我買了些東西,騎着車子去了她家。到了她家,我和她家裡人打過招呼後,她讓我坐在她的房子裡先閒聊。閒聊了一會兒,我隱隱約約聽到了母親的聲音。我出來一看,果然母親也來了。原來她和立榮一起到喬喬家裡來詢問我和喬喬之間的事到底該怎麼辦。於是我在屋子外面拿了個凳子坐下了,立榮問喬喬她爸這門親事該怎麼辦,她爸說要聽喬喬自己的意見。他把喬喬從房子裡叫了出來,讓她表個態。喬喬她出來後說,她的主意還是三年後才結婚,並且不想在農村結婚,肯定要在城裡買房住。他爸就又問我的意見。我於是就說:按照她的想法,在城裡買房,最少得成十萬元;假設我和她每人每月掙1000元的話,一年除過花費,也最多攢不了兩萬元;那麼如此算來,我和她結婚的話,最少得過五年,你說是不是?媒人和母親就都勸說喬喬能否把條件放寬一些,比如先結婚後買房?但喬喬態度十分堅決,絕不改口。於是媒人就說,那這門親事就算了吧。母親和我也都同意媒人的意見,我們就一起從她家裡走了出來。她爸讓我把帶來的東西捎回去,我不肯,他爸硬是給我掛在了車頭上,我再也沒說什麼。
過了幾天,我家裡人通過媒人和她家裡算了賬,她家裡給我們退回了我爲她在縣城買東西的錢。於是,我和她之間的事就到此爲止了。
一次,我和母親去街道上會,走到半路的時候,碰到了喬喬。她和母親打了個招呼,而我並沒有理她。我覺得我和她是走不到一條路上的,彼此最好不要再碰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