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前奏(上)

見袁小剛如此投入,藍煜星倒是有點不忍心給他潑冷水,只好換一個角度說話,算是提醒,也算是安慰:“袁主任,其實你也不必這樣爲難,林書記是省裡來的掛職幹部,掛一年就走了,現在,半年都快過去了,還有半年多時間,估計她就是答應你,也不會在半年之內就結婚吧。”話是這麼說,至於袁小剛怎麼理解,那就是他的事了。

聽了藍煜星的話,袁小剛的精神先是爲之一振:“是啊,她又不會一直在這裡工作,我這不是杞人憂天嘛。”但是,馬上神色又黯然了下來:“她快要走了,看來,我得加把力纔是。”袁小剛嘟囔着,也沒心思理睬藍煜星,徑自去了。

袁小剛走了以後,藍煜星心裡卻是五味雜陳,說不出是什麼感覺。也許,袁小剛今天的事看起來像是一出鬧劇,但是,卻觸動了一個藍煜星從來沒有認真想過的一個問題:林清雅以後怎麼辦?

林清雅還不到三十歲,青春年少,風華正茂,無論從哪一個角度講,她都需要一個愛她的男人來關心她,呵護她,陪伴她。袁小剛性格溫和,心思細膩,的確是一個好男人,但他不是林清雅的良伴,無論是外在條件,還是內在修養,兩個人都有很大的懸殊,林清雅是不會選擇他的。而且,最大的問題是,自己現在還在她的身邊,藍煜星也明白,她現在,也不會把感情轉移到其他的男人身上。但是,長此以往,難道她就要這樣獨守空房、孤老終身?

自己現在已經選擇了談晶晶。對自己的選擇,藍煜星並沒有覺得有什麼問題。首先,和愛小雅一樣,他也深深地愛着晶晶。自己現在已經把從前的兩個人的意識完全融合到了一起,也完完整整地繼承了兩個人的愛,無論是和誰在一起,似乎都很正常。但是,自己現在擁有的是藍煜星的身份,藍煜星的身體,和晶晶在一起也是順理成章。何況,和小雅在一起,無論對她還是對自己,都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所以,藍煜星並不後悔。

藍煜星知道,愛是奉獻,不是索取。愛一個人,就是要讓她開心,讓她快樂,讓她過上她自己覺得幸福的生活。自己現在和談晶晶在一起,出雙入對,林清雅卻是形單影隻。如果是因爲愛,無論是自己對林清雅的愛,還是林清雅對自己的愛,就讓林清雅放棄追求幸福的權利,那這種愛,實在是太殘酷了一些,也太自私了一些,自己不應該也不能這樣做。

可現在的問題是,一旦想到林清雅可能會和別的男人在一起時,藍煜星還是有些接受不了。就像剛纔袁小剛在談到他會與林清雅成婚的時候,儘管藍煜星知道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仍然感覺有一種揪心的痛,鬱悶得整個呼吸道像被堵塞了一樣,幾乎喘不過氣來。所以,當藍煜星開始認真思考這個問題時,覺得自己的腦袋就簡單炸開了一樣,幾乎沒有勇氣想下去。

遠離,也許只有遠離,纔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時間是可以沖淡一切的,儘管自己也捨不得離開她,但長痛不如短痛,讓小雅遠離自己,時間久了,她就算不能完全忘卻自己,也應該可以淡化對自己的思念;只要不在一起,自己就會避免受到這種愛人嫁作他人婦的刺痛。設身處地地想,自己和談晶晶在一起,當然也會進入林清雅的視野,而且,不出什麼意外的話,他和晶晶最終將會正式結合到一起,這對林清雅來說,又何嘗不是一種刺痛?自己想到她和別人在一起都會隱隱作痛,而她真真切切地看到自己和晶晶在一起,當然要承受更劇烈的痛。藍煜星暗暗地下定了決心,等林清雅掛職鍛鍊結束以後,自己就遠遠地離開她。

第二天,林清雅請了假回了北京。也就在這一天,S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了通告,對劉彪買兇殺人一案,法院將於三日後正式公開審理,時間是2月14號上午8點,地點在法院一千平米的第一審判大廳。今年春節來得晚,那一天,也是陰曆臘月二十七。藍煜星注意到了一個細節,劉彪殺人案,本質其實是一宗情殺案,法院卻把庭審時間放在了情人節,也算是一種黑色幽默吧。

13號的晚上,S市已經有了一種不同尋常的氣氛。無論是在P縣,還是在市區,大家都在熱烈地討論着這個案子,好奇的人們,都對這次庭審議論紛紛,雖然大家都不難猜到,像這種已經公開報道的案件,劉彪肯定是必死無疑,但究竟會是一個什麼樣的過程,人們還是充滿了期待。

當日晚七點,林清雅從北京直飛S市,連晚飯都沒吃,就直接從機場趕到市紀委,參加今晚的最後一次預備會。因爲這一次庭審,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紀委書記孫繼堯親自主持召開會議,公、檢、法三長全部出席,928大案專案組的重點組成人員也全部列席了會議,對明天的庭審再做一次專門的研究,這在S市的歷史上還是頭一次,可見市裡對這次庭審的重視程度。

不由得他們不重視。好事不出名,壞事傳千里,928大案公開以後,其離奇曲折的案情,前後四條人命的重大損失,早已被全國各地的報刊媒體報道,網上也炒得沸沸揚揚。S市,這個兵家必爭的戰略要地,在和平時期,似乎還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被重視過。就在今天晚上,來自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包括中央電視臺、新華社、人民日報社在內的全國各大媒體的電視記者、平面媒體記者、網絡記者齊聚S市,爭搶庭審的第一手資料,大家都想一鳴驚人。平時,這些無冕之王們是市委、市政府想請都請不到的,可是,他們今天卻不請自來,這搞得負責這一塊的宣傳部長焦頭爛額。

第十一章 民風(上)第十九章 約定第十章 禮物(上)第十五章 轉折(上)第十二章 狩獵(上)第四章 蒙冤(1)三十章 憶苦三十八章 天晴三十八章 天晴第二章 僵局(3)第八章 深入(上)三十六章 頑抗第七章 玄機(上)第十三章 新局(下)第二章 中秋(下)第二章 感恩(上)第十八章 真兇第七章 玄機(上)第四章 轉機(3)第五章 暗算(上)第十二章 和諧(下)第五章 暗算(下)第十七章 再會第十一章 夜話(下)第三章 入手(2)第二十三章 危局(上)第六章 雙姝(下)第十二章 識破第八章 深入(下)第十四章 曙光(下)第一章 官聲(1)第三章 暗戰 (3)第四章 蒙冤(3)第六章 雙姝(下)第十六章 斷點(下)第二十章 證據(下)第二章 中秋(下)第八章 雙星(2)第三章 暗戰 (3)二十八章 質問第十七章 渾水(下)第十一章 行動第三章 戴德(上)第三章 考察(下)第五章 交鋒 (2)二十四章 黑幕第五章 脈絡(下)第四章 障礙(下)第二十一章 惡夢(上)第四章 應對(下)第五章 選擇(下)第七章 迂迴(下)第六章 開槍第十一章 矛盾(下)第二十二章 喋血(上)第十一章 夜話(下)第四章 障礙(下)第一章 歸途(上)第六章 逼供(上)第八章 傷情(3)第十二章 狩獵(上)第三章 攻堅(3)第一章 變化(上)第三章 入手(1)第五章 暗算(上)二十五章 爭執第十九章 震撼(下)第一章 重逢(2)第十四章 激辨(下)二十二章 驚奇第四章 臨戰(3)第五章 交鋒 (2)第十九章 約定尾聲第十三章 新局(下)第十章 水落(上)第十四章 激辨(上)第八章 商定(下)第十九章 震憾(上)第十三章 新局(下)第六章 逼供(上)第十八章 端倪(下)第十一章 挑戰(上)第五章 脈絡(上)第十四章 爆料(上)第三章 攻堅(3)第十九章 約定第二章 公考 (2)第二章 公考 (2)第二章 公考 (3)第八章 商定(上)第十九章 約定第五章 交鋒 (1)第二十四章 沉浮第十二章 前奏(下)第二十一章 惡夢(上)第三章 餘生第八章 商定(下)第十章 蹤跡第五章 大亨(下)
第十一章 民風(上)第十九章 約定第十章 禮物(上)第十五章 轉折(上)第十二章 狩獵(上)第四章 蒙冤(1)三十章 憶苦三十八章 天晴三十八章 天晴第二章 僵局(3)第八章 深入(上)三十六章 頑抗第七章 玄機(上)第十三章 新局(下)第二章 中秋(下)第二章 感恩(上)第十八章 真兇第七章 玄機(上)第四章 轉機(3)第五章 暗算(上)第十二章 和諧(下)第五章 暗算(下)第十七章 再會第十一章 夜話(下)第三章 入手(2)第二十三章 危局(上)第六章 雙姝(下)第十二章 識破第八章 深入(下)第十四章 曙光(下)第一章 官聲(1)第三章 暗戰 (3)第四章 蒙冤(3)第六章 雙姝(下)第十六章 斷點(下)第二十章 證據(下)第二章 中秋(下)第八章 雙星(2)第三章 暗戰 (3)二十八章 質問第十七章 渾水(下)第十一章 行動第三章 戴德(上)第三章 考察(下)第五章 交鋒 (2)二十四章 黑幕第五章 脈絡(下)第四章 障礙(下)第二十一章 惡夢(上)第四章 應對(下)第五章 選擇(下)第七章 迂迴(下)第六章 開槍第十一章 矛盾(下)第二十二章 喋血(上)第十一章 夜話(下)第四章 障礙(下)第一章 歸途(上)第六章 逼供(上)第八章 傷情(3)第十二章 狩獵(上)第三章 攻堅(3)第一章 變化(上)第三章 入手(1)第五章 暗算(上)二十五章 爭執第十九章 震撼(下)第一章 重逢(2)第十四章 激辨(下)二十二章 驚奇第四章 臨戰(3)第五章 交鋒 (2)第十九章 約定尾聲第十三章 新局(下)第十章 水落(上)第十四章 激辨(上)第八章 商定(下)第十九章 震憾(上)第十三章 新局(下)第六章 逼供(上)第十八章 端倪(下)第十一章 挑戰(上)第五章 脈絡(上)第十四章 爆料(上)第三章 攻堅(3)第十九章 約定第二章 公考 (2)第二章 公考 (2)第二章 公考 (3)第八章 商定(上)第十九章 約定第五章 交鋒 (1)第二十四章 沉浮第十二章 前奏(下)第二十一章 惡夢(上)第三章 餘生第八章 商定(下)第十章 蹤跡第五章 大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