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評估公司鄭丹的時候,已是十一長假之後了。當然,這時間是在九月底我電話聯繫她時她定的,理由是十一前公司事多活忙,恐怕沒有時間接見我。
金安房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在城市西南角的四季鄉,雖叫“鄉”,但城市化發展已經讓這裡成爲了寫字樓林立的商務區。金秋十月,走出暑熱酷夏,天氣涼爽宜人,走在去評估公司的路上,自己的心情也和這天氣一樣清涼舒坦,自然是源於我家的案件、這場官司、這場“債戰”終於要撥雲見日——至少要撥開雲霧了。
鄭丹是位四十歲左右的女士,很熱情地接待了我。這是我第一次走進“房屋評估公司”,單從企業的內部格局設置來說與一般的企業沒區別:前臺、沙發、辦公室、業務室、會議室、員工格子間……讓我覺得自己孤陋寡聞的還是“房產評估”四個字,若不是“親臨”官司,我這個自詡“大明白、大學問”的人竟不知道除了房屋買賣有房產公司、中介公司,這評估也需要公司。
鄭丹收取了北昌區法院的委託司法鑑定函,問我:“您就是金侖先生?”我笑答:“抱歉,我不是金侖,我姓劉。”於是我把金侖拒絕支付評估費用,而我們作爲依然可承擔此款項的財產保全方來支付。鄭丹點點頭表示理解,做她們這行的,恐怕多一半的業務也是跟法院、官司、原被告打交道,想必也不會覺得這樣的安排有什麼奇怪。
鄭丹讓我在大堂稍等,她去問財會室提前已經計算出的評估費用。很快,坐在沙發上等待了不到十分鐘,鄭丹回來了,告訴我,評估費用是一萬三千五百元。
這雖然是我第一次接觸這個行業,但提聽到這個數字也吃驚不小,評估費用真的不算便宜。無怪金侖死活不再支付評估費了——就算最後是可以從賣房款裡報銷的。但我們比他着急,他不出,再貴我們也出。
我數出評估需要的錢,交給了鄭丹,鄭丹用前臺的一個微型點款機點了一遍,表示數字無誤,隨後讓我再次稍等,她去給我開具**。
當**拿到手中後,我沒有着急離開,而是和鄭丹探討了一下評估的細節問題。我問,一來,評估的日期定沒定?鄭丹回答:這得評估組按順序排定日期,但至少半個月之後。我點點頭。二來——這是謝同假設後並讓我問詢的:假設評估公司定好日子並去了,那麼如果被執行人不在家(法院自然要提前通知商軍家中留人的)或故意出門躲藏起來不配合或在家也不開門怎麼辦?鄭丹笑了,說這正是他們在這些年的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所以也是他們擔心的,並請我再見到謝同時問問,到時可不可以謝同法官一起前往並攜帶法警(當然他們也會聯繫謝同商議此事)。我表示一定轉達。三來,我問鄭丹:如果不進屋可不可以?比如外圍看看,測算一下,然後用咱們現在手頭掌握的那些二手房中介公司曾拍攝過的室內照片做參考可以不可以?鄭丹大笑道:當然不行,評估一套房子是需要至少一到兩個小時的,是以各種國家規定的評估標準估算,也就是將室內外面積、房屋構造、建築材料構成、裝修情況等等等因素用一整套最精密的測算方法來評估,最後的評估報告都會是很厚的一“本”材料。我這才恍然大悟,心想看來評估日真得搬動謝同了。四來,我問鄭丹:評估日我們原告、申請執行人用不用前往?鄭丹說以前倒有先例一同前往,但原告在不在意義不大,更何況原被告之間大多是“敵對”關係,弄不好“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其實不去爲妙,但這看你們法官需要不需要你們跟着去了。
我感謝了鄭丹,並表示希望作爲評估組負責人的她能儘快安排評估時間並及時與謝法官及我取得聯繫,鄭丹說這是必須的程序,他們與法院是長期合作單位,聯繫溝通上不成問題,讓我放心。
回去的路上,我還真比較“心情不錯”的——就跟當年孫悅那首歌唱得差不多。那是2017年10月9日週一,我想,等明天,去北昌區見到謝同,我將這一切彙報給他,就坐等評估了,評估出來拍賣,拍賣後拿款結案,我和家人的平靜日子就快回來了。
然而人生沒有戲劇化就不叫人生如戲了。此時,離我期待的我和家人的平靜日子的迴歸,尚早。
待轉過天來到北昌區法院執行局,才得知——謝同出差了,至少三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