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黎承睿的人都知道,他有個青梅竹馬的未婚妻,名叫程秀珊。
黎家與程家是幾十年的老街坊,兩家父輩來往甚密。黎承睿與程秀珊從小一塊長大,高中時代自然而然確定了戀愛關係,這麼多年相處下來,兩人平平淡淡,無波無瀾,年紀到了,便順理成章地進入談婚論嫁的階段。
黎承睿對此從不懷疑,也沒有產生過抗拒。他跟程秀珊之間太熟悉又太般配,就如衆人眼中的模仿情侶,不在一起都天理難容。
即便是後來遇見了林翊,他的內心掀起驚濤駭浪一樣的情感,他清楚自己對那個少年產生非比尋常的情愫,但他並不打算去爲此做出任何不合適的事。因爲他的腦子裡有深深的道德約束,他是個循規蹈矩的人,他打心底認爲,僅憑感情,沒人有權利去改變一個男孩的生活,甚至,他也沒權利去改變自己的生活。
他黎承睿站出來,不僅是一個單獨的個體,還是各種社會身份,各種人際網絡的交匯點,他是執法隊伍中的一員,長期的紀錄要求令他下意識裡並不反感服從這種事,因爲服從是保障整體行動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在執行任務中,他服從上級的指令;在家中,他服從長輩的期許;在社會關係中,他服從親朋好友們所期待的有正義感有是非觀的好警察好男人形象;在跟程秀珊的交往中,他服從於一個有擔當有教養的男人對一個女人該負的責任感。
更何況,在這麼多年相處,程秀珊無疑已經成爲他家人一樣的存在,他們瞭解對方的習性脾氣,知道對方的喜好。程秀珊與其說是他的女人,不如說更像他的好友。他們能一塊欣賞槍械,一塊討論□□□□的身材,他們有他們自己多年積澱下來的默契,也能恰如其分做到相互理解,偶爾睡到一塊時,對彼此的身體也不排斥,長時間單獨相處時也感覺舒服,他們就如相伴多年的老夫老妻那般,即便不刷牙不洗臉也能在對方面前放鬆自若,毫無負擔。
曾經黎承睿以爲,如果要選一個女人一塊過一輩子,程秀珊是最好的選擇。
他是真的從未想過跟程秀珊之外的女人結婚的可能性,他也沒想過去背叛程秀珊,他覺得程秀珊對自己的感情應該也是這樣,不然,這麼多年下來,他們不會相處融洽,毫無阻滯。
可突然之間,這個女人多年來在自己生活中經營的形象卻被這樣一個消息弄得轟然倒塌,一種深刻的陌生和荒誕猶如爬牆藤蔓一般從腳腕處蜿蜒攀上身體,直到將他整個人淹沒,在滅頂的冰涼中,黎承睿想,難道自己認識的知道的,相處了十幾年的女人,從來都不是真正的程秀珊?
在他面前永遠知性聰慧的程秀珊,只是他所理解的一小部分,那個女人,他其實遠遠不懂。
可即便如此,他也想不明白程秀珊爲什麼要揹着自己去跟一個醫生偷情?黎承睿努力回憶吳博輝的臉,腦袋大而圓,五官平淡而無特色,身材不高,露出的手掌很肥短,就算黎承睿再不自戀,也必須承認,單就外形而言,自己比吳博輝要好不只一個檔次。而更重要的,是這個跟她偷情的醫生還牽涉進一樁很可能因猥褻男孩而引發的謀殺案中,他說不定就是真兇。
這樣的人,到底有什麼吸引了程秀珊,吸引到她要走背叛自己的一步?
黎承睿只覺自己腦子裡很亂,他深深呼吸了一下,迫使自己冷靜下來。然後,他掏出電話,給黃品錫打過去,簡單地說:“明日帶阿珊來問話吧。”
“阿睿,這件事交給我就好,你不用管。”黃品錫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其實,不需要帶去我們那的……”
“瞞不住的。”黎承睿打斷他,冷靜地說,“她是關鍵證人,身上也許有重要線索,不能瞞。”
黃品錫一下沉默了,然後說:“兄弟,或者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我同她的事,以後再說,”黎承睿閉上眼,籲出一口氣,然後說,“明日按規定我不方便直接參與,但我會在隔壁的。”
“你不來也沒關係,不要勉強。”
“沒事。”
“也許現在說這句不合適,”黃品錫支支吾吾地說,“不過現在發現,總好過以後老婆跟人跑路你是最後一個知情者……”
“品叔你可以閉嘴了,”黎承睿又好氣又好笑,卻還是在臨掛電話前說了句:“謝謝。”
他掛了電話,突然覺得心裡像長草一樣荒蕪雜亂,他這個時候不想回公寓,下了車庫,開了車,茫然地上了路,忽然之間,很想看一看林翊。
這個念頭一冒出,渴望的情緒便排山倒海,他忍耐不住,就如冬夜裡行將凍僵的人渴望溫暖的火種,就如幽暗大海上的帆船渴望一盞指引的燈。
他的男孩,也許靠近他,看見他呆乎乎的表情,跟那麼深黑的眼睛對視,這一身的疲憊和猶如裹了泥巴一樣的骯髒感會得以清理。
他毫不猶豫地開車往林翊家走,像要衝開看不見的障礙一般,他憑着心裡的血性和慾望奔赴到男孩樓下,空氣因爲這種近海城市的溼氣大而變得有些灰濛濛,他一路上沒有思考,只有本能,那本能就是見他,抱住他,必要的時候佔有他。
他亟待少年清新的氣息環繞自己,或者說,亟待說,亟待少年用他的清澈無瑕來洗滌自己在生活中遭遇的這些壓力和挫敗感。
可等到車來到林翊樓下,黎承睿卻冷靜了。
他想其實他是能走到那一步的,把男孩佔爲己有並不是不可能,可在那樣之後呢?他有什麼資格弄糟那個男孩既定的人生?他有什麼立場,替另一個活着的個體決定他的性向和選擇?
黎承睿苦笑了一下,到底是捨不得。
他熄了發動機,靜靜坐在車裡,然後他搖搖頭,下了車,點燃了一根菸,吸了兩口後再掐滅。
這時他的電話響起,黎承睿一看,程秀珊的名字跳躍着。
他任電話響了許久,也猶豫了許久,按下通話鍵的那個手指,怎麼也按不下去。
這時黎承睿莫名想起當初他在美國受訓,很難得才能回港一次,多少人猜他跟程秀珊一定要分手了,因爲雙方都條件不錯,分居兩地,各自都有各自精彩的人生。可他們倆誰都沒提過分手這兩個字,寧願靠着電郵,靠着電話堅持了下來,那時候也沒覺得有多難受,甚至後來見了面還能彼此調侃一下對方。
程秀珊說:“老實講,在美國有沒有揹着我跟鬼妹偷食?”
黎承睿笑哈哈地說:“她們一個個太兇殘,我頂不順啊。”
程秀珊給了他一個白眼,狠狠擰了他的胳膊說:“夠膽偷食就不要讓我抓住,不然閹了你聽到沒?”
黎承睿想自己當時回了句什麼來着,似乎是程秀珊你不得了母夜叉比鬼婆還兇殘之類,兩個人嘻嘻哈哈,打鬧了半天。
當年隔得那麼遠都過來了,怎麼現在離得近了,近到都談婚論嫁了,反而過不下去?
他長長嘆了口氣,又狠狠一拳砸在自己車上。
這時突然聽見有人叫他:“黎sir。”
黎承睿猛地擡頭,赫然發現林翊穿着單衣單褲,偏着腦袋,似乎很費勁在理解什麼,眉頭皺着,眼睛黑白分明。
黎承睿難以置信地看着林翊,開了口,居然有些結結巴巴:“你,你這麼晚不在做功課怎麼倒下來了?”
“媽咪讓我下來買腸粉當宵夜。”林翊說。
“那你買了嗎?”
“還沒,”林翊搖頭,睜大眼睛認真地問他:“你不喜歡你的車嗎?”
黎承睿一愣,問:“什麼?”
“我看見你打它,你不喜歡它嗎?”
黎承睿一時語塞,解釋說:“不,我只是想到不開心的事,隨手打了一下。”
“那就好。”林翊嚴肅地點點頭,“我喜歡你的車。”
黎承睿笑了,剛剛的鬱悶似乎在少年的目光中得以消散,他拍拍自己的車問:“那要不要坐你喜歡的車去?”
“不用,很近的。”林翊想了想問,“你也肚餓嗎?”
這是他第一次問出類似關心的話語。
黎承睿只覺心頭狂跳,深呼吸了一下,才點了點頭。
林翊掏出錢包看了看,然後宣佈:“我夠錢請你吃雲吞麪的。”
“什麼?”黎承睿意外地愣了下,隨即笑着說,“哦不用了,黎sir請你。”
“你有不開心,嗯,媽咪說,請人吃雲吞麪就好了。”林翊笨嘴拙舌地說。
黎承睿只覺心裡軟如春泥,看着這個少年,他笑着說:“那我要吃兩碗哦。”
林翊堅決搖頭:“那我就不夠錢了。”
“我買就好。”
“可那樣你就不會開心啊。”
黎承睿看着他苦惱的樣子,再一次涌上微笑,他心裡默默地說,只要有你在這,我怎樣都會開心。
有點不滿意已寫的,明天不更,修文,後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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