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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分.5.會面)
張三仔拿過塑料袋,仔仔細細的數了,果然一分沒少!
他問林彤,“怎麼會在櫃子裡的?”
林彤無奈的回答他,“前天掃地看見它掉在地上的,我就放在櫃子裡了。”
張三仔指着他,顫抖的說,“你你你你你...”
“好了,這下不用吵了吧。”林彤拉開他和李玉華說道,“都是一個寢室的,擡頭見低頭見,鬧什麼!還讓人看了笑話!”
說罷,他毫不猶豫的關上了寢室門,把一堆人好奇的視線阻隔在了門外。
張三仔這邊心虛的低下頭,難得的和李玉華道了歉,“對不起。”
李玉華看到這貨倒也識趣,就不跟他一般計較了。他重重的從抽屜裡拿出飯盒,喊着林彤,“走,吃飯去!哥們兒請你!”
林彤也不好掃他的興,就跟他一同出去了。
李玉華跟他說,“你還是帶個飯盒的好,萬一食堂的餐具帶着甲肝乙肝,就麻煩了。”
林彤連忙回覆他,“嗯,知道了。”
他心想,這個人倒真是熱心。
途中接到張峘的短信:在幹什麼?老婆我想你了---
林彤無力,回覆到:在忙。
張峘又發到:有沒有想你老公的大香蕉啊?
林彤直接回復他:去死!
張峘:我死了你就成寡婦了。
林彤:你要是死了,我立馬找別人。
李玉華看他一直髮着短信,便問道,“你女朋友?”
林彤輕輕的“嗯”了一聲,就把手機收起來了。
他不怎麼喜歡食堂的飯,一般能在外面吃就在外面吃,也是張峘給他慣得,嘴巴刁得很。
李玉華問他,“都不合口味啊?”
林彤又“嗯”。
李玉華擡頭看着他,覺得他怎麼跟個娘兒們似的,長的倒還真是秀氣,比有些娘兒們還好看。
林彤放下筷子說道,“我吃好了,你慢慢用,我去買瓶礦泉水。”
他手指細白,喝水的時候輕輕的扭開蓋子,擡起漂亮的手腕,喉結可愛的一動一動的,看的李玉華一陣呆愣。
林彤問他,“你吃完沒?”
“吃完了吃完了!”李玉華連忙拔完最後幾口飯,慌慌張張的收拾好飯盒。
其實以林彤的長相,還是很受小女生歡迎的,典型的白馬王子。還是冷酷型的,就更有挑戰性了。
他們班的班長是個很不錯的姑娘,人會來事兒,又很善解人意。開學的第一天,聽到林彤報上自己的名字,不禁大呼,“哇!---你就是那個林彤啊,高考語文作文寫情詩的那位啊!我一直以爲是個女孩子的名字呢!”
---真沒想到是個帥哥。
於是,導致班上的女生都想着,做他女朋友豈不是壓力很大?
---其實做他男朋友壓力更大!
張峘接到某人“你要是死了,我立馬找別人。”的短信,眉毛都快氣的燒着了!尤其是這事兒他有淫影!那盤錄像帶的事情他至今還十分的耿耿於懷!更不會說是讓他去找別人的!
林彤接到他連環奪命Call的電話,只好一個接一個的掛掉,最後不耐煩的接了,口氣不善的問着張峘,“...幹什麼呀?”
張峘也生氣了,強硬的說道,“爲什麼不接我電話?”
林彤一聽更毛了,“那你老打我電話幹什麼?”
張峘冷冷的問他,“你在幹什麼?”
林彤聽着這口氣,只覺得頗爲莫名其妙,“我還能幹什麼?我人就在學校啊!”
張峘又問道,“你短信是什麼意思?”
林彤要無語了,“我說着玩兒的!”
但是---張峘這邊“啪”的掛掉電話,貌似火氣很大。
他覺得這一世,他和林彤之間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他好想念以前乖巧聽話的他,而不是現在這樣,他總覺得自己是在一步步的付出,最後林彤還不放在心上!
人都是一樣的,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前一世他不珍惜林彤的時候,林彤就對他死心塌地。這一世,林彤沒有了從前的記憶,被動的接受了他從一開始就全部給予的好,所以也對他這般的無所謂!
人都是自私的,世上沒有百分百的愛情。至少這一刻,張峘心裡是極不平衡的。
就是真正一開始很和諧的婚姻,婚後兩人有了車有了房有了固定的不菲收入,小孩也乖巧聽話,老公還是受不了誘惑的去找小三...在面對絕對利益的時候,原配還會在財產分割的問題上手下留情麼?
答案是不會!
她只會想到,“我憑什麼要去便宜別人?”
---看來人性裡真的是有弱點的。
張峘只是聽到林彤的一句玩笑話,他就覺得自己怒火中燒,如果這一世他辛苦付出得來的林彤,揹着他找了別人,他不知道自己還能怎麼辦。原諒他---還是繼續對他好?
正因爲有了這種想法,他開始懷疑自己。
從高二到大一,這一世,他們已經在一起已經快三年了。加上上一世兩人在一起的時間,早就已經超過了十年。...可是這真的只是愛情嗎?
對他來說,林彤已經是一種習慣。他習慣懷裡有他,習慣了他默默的等待,習慣了他的倔強和驕傲---也習慣了這一世,自己一手給他養出來的王子病和任性...
所以放手,怕是不可能了吧。
他坐在車裡,煩躁的打開車窗,深深的吸了幾根菸,思考過後,開車去了Z市。
他去了兩人經常去的江邊,去了上一世他們一起上過的大學,去了兩人經常開房的酒店,去了兩人總是逛的街道...
也去了他高中時,每晚送他回家的深巷子。
他們有太多太多的回憶,對於張峘來說,那些記憶太過深刻。怎麼能輕易抹掉?
雙子座的男生,一向都是花心的。可是一旦確定了命中的另一半,便就將是永遠的忠誠。
張峘這個人就是典型的雙子男,他並不是沒心沒肺,並不是不能去愛。前一世的他太愚鈍,這一世的他太清醒。
可他卻還是愛他。
他爲他的一言一行牽掛,爲他的玩笑話計較...他是清醒,只是清醒的看着自己越來越沉淪。
還記得那一年,林市長被檢舉,緊接着鋃鐺入獄。張峘不是不能幫的,林彤卻去求了別人,他氣,他恨!他索性也就不管不問。
因爲他都知道了林彤和王安的事,一個圈子裡玩的應該就也都知道了。
他好面子,要是林彤再回來找他,他也不會要他了!
---可是林彤死了。
這一齣戲可真是滑稽。
在他還自命拽的不得了的想着“他回來找我,求我,我也不稀罕!”的時候,---林彤的生命卻戛然而止。
他也看到了他的日記,包括那該死的錄像帶...就在他車禍發生的前一晚。
等到真正抱着愛人的屍體,他只有被命運深刻作弄的感覺。當時一片混亂,所有人都請他離開現場---
現場真是一片慌亂,警察趕來維持秩序,記者們還是爭先恐後的想要獲得第一手新聞,而他,卻安靜的抱着愛人冰冷的身體。
他只覺得,他懷裡的他好瘦,甚至比以前更輕,更沒有了溫度...
那一刻,他想起了,林彤爲他做的那麼多那麼多的事,想起了他每晚回家,在沙發上看到的熟睡的他...他想起了總是給他變着花樣做着可口飯菜的他,他想起了他在知道自己有別的女人之後,依舊還是跟着他的他...
於是他後悔了。
後悔自己總是死要他那不值錢的面子,後悔自己總是對他的不珍惜。
所以,這一世,他才追着他,不計回報的對他好...他不想自己再次後悔。
“有什麼關係呢?”張峘想到,“即使他真的喜歡上了別人。”
他還是林彤,還是他愛着的林彤啊。
沒什麼好計較的了,兩個人的命運...早就深深的糾葛在了一起,不是麼?
我們的林大公子要是知道,他的一句玩笑話,惹得張峘那麼的胡思亂想,他一定不會再發那樣的短信了!
他聽到張峘掛掉電話,還在思考着,“一句玩笑話,他值得那麼生氣?”
但是一個下午,張峘竟然都沒有開機,短信也沒回。
“額...他這是怎麼了?”林彤不明白。
不巧的是,晚上他接到母親的電話。
母親告訴他,她過來A市了,方便的話,晚上就一起吃個飯。
“好吧。”林彤只得回覆她。
他的父母一向是甩手掌櫃,母親難得要發揮一下自己的母愛,他總不好拂了她的面子。
沒想到,這一世,居然是在這樣一種的情況下,遇見了張峘的眼中釘肉中刺。
---王安。
A市雖然土地規劃的不是很好,市中心也沒有Z市繁華,但是有錢人還是有的。
既然有錢人要消費,還是有地方容納的下的。
---這是一家不錯的西餐廳。
晚上來這裡浪漫一把的人還是很多的,林彤好不容易跟的士師傅解釋清楚了這個地方在哪裡,卻還是遲到了半個小時才抵達目的地。
到了餐廳,發現母親已經等在那裡。
她招呼着他,“寶貝兒,在這裡!”
林彤在她對面坐下,看着漂亮的印着玫瑰花的桌布,以及懷舊復古的餐具,不解的問道,“...晚上有四個人?”
“額...是的”,母親尷尬的說着,“本來是應該早點介紹的,就是我跟你說過的,那個人......”
她不太好啓齒。
林彤一見此情形便明白了,那個...恐怕是她的新對象吧。
沒想到自己居然穿戴的如此隨便,便先行趕來...是不是有點失禮?
罷了罷了,反正是她要和他在一起,也不關我什麼事。
於是他和母親簡單的聊着天,知道對方居然湊巧的還有一個比他大幾歲的兒子,此次見面對方也一併趕過來認識一下了。
---過了大概半個小時,對方纔姍姍來遲。
“你好。”林彤先開了口。
---母親所說的“那個人”是個四十幾歲的男子,穿着很紳士的西裝,打着領帶,模樣倒還不錯,身材也沒發胖,倒是不怎麼顯年紀。他兒子,也還可以,也沒有打扮的很正式,和他一樣,都是簡單休閒的衣服。
“你好,林彤是吧?不介意的話,稱呼我一聲王叔叔吧。”“那個人”和藹的說道。
林彤非常禮貌的喊了一聲,“王叔叔。”
他的兒子也對他禮貌的笑着,伸出手握住他的,“你好...林彤。”
林彤只好也回握住對方的手。
“這個人...目光可真是犀利。”林彤想着,正要抽出自己的手,手心突然被對方的指尖輕輕蹭了一下,他不禁皺起眉頭擡眼看向對方,對方還是一臉笑的無害,無比坦然的神情。
“無意的吧?”林彤想道。
作者有話要說:昨天被你們說在字數上偷懶,而且新文開了,兩邊都想更新,所以字數就變少了。
...今天補回來。看得過癮吧?
張?和林彤的大學生活還是相當精彩的。
只是要慢慢的娓娓道來...強調一遍噢!重生的只有張?,沒有林小彤同學,大家仔細看就知道了!比如我會在字裡行間透露---
“前一世他不珍惜林彤的時候,林彤就對他死心塌地。這一世,林彤沒有了從前的記憶,被動的接受了他從一開始就全部給予的好,所以也對他這般的無所謂!”
所以是有跡可循的~
同志們不要急,連載的文是這點不好,可是連載的文有連載的樂趣啊!而且我看到網上很多《重生之把君擄走》的盜文,我現在就很生氣!
還是你們最好了,在晉江上不計回報的追我的文,我真的很感動!
我開的新文,講的是MB的故事,編輯說,大家可能不愛看,我開了可能效果不好。
我不知道你們愛看什麼,我只知道寫小說並不是爲了人們的追捧。曾經的曾經,高中時候,我打着手電筒在被窩裡寫詩---對於我,寫文章只是一種樂趣,我只是一個很開心的想要把自己腦海裡的故事分享給大家的普通人。我從沒有想過要靠這個掙錢,我也知道現在盜版商這麼多,也不可能真的靠這個吃飯!
所以我還是會堅持,因爲我真正要追求的東西,並不是商業性質的文!
跟你們老實說吧,我的一章V文現在收益就幾塊錢。真的只是一瓶礦泉水的錢!我不在乎這個,我在乎的是自己的努力,和你們大家的認可!
你們的每一個評論,每一次的留言,我都深深的感動着。我把你們當做朋友的。
真的,真的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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