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頃城讓我一夜成名,但其實,我並不認識頃城。
我之所以知道這個人,是因爲她們總在宿舍裡、教室裡談論他,說他如何如何的純淨俊美,說他如何如何的溫柔紳士,無論我多麼孤僻離羣,我都能經常聽到有關他的事情。
男人於我形同虛設,我對男人沒有任何感覺,當然也沒必要掩上自己的耳朵。
而且,我從不正眼看男人,也從不談論男人,包括剛纔,我也沒有正眼看過他。
沙綺總說我無心無情,她完全不瞭解我--我確實無情無義無慾無求,她其實瞭解我,她不瞭解的只是,我不僅討厭男人,也討厭女人--包括我自己。
就像現在,大大的鏡子就在我面前,但我沒有正眼看。我不愛照鏡子,也很少照鏡子,我甚至不記得自己長什麼樣。我能確定的只是,我長得就像別人說的那樣,是個老巫婆。
不喜歡照鏡子的女人,不是真正的女人,我早就放棄了身爲一個女人的自覺。
當皮膚和水一樣冰冷時,我終於關上水龍頭,走出來。
早已等得不耐煩的vivi狠狠地踢了一下牀腳,罵了句:“神經病!”然後抱着衣服跑進衛生間,關門的聲音很大,流水的聲音也很大。她急着去約會,我耽誤了她的寶貴時間。
宿舍裡沒有其他人了,每個人的桌上和牀上,都堆放着鮮花,頃城送給我的那束,最大。
vivi的手機響個不停,宿舍電話也響個不停,我知道,全是男生約她們出去的電話。
這個宿舍,有四個人,系花沙綺,班花關娜和vivi,其中卻夾雜了一個同樣有名的巫婆叢琳--也就是我,很多人都說,如果這個宿舍沒有我,就是全校最美女生宿舍了。
我是宿舍的污點,也是班級的污點,沒有人願意親近我,除了沙綺--如果沒有她的親近,一切對我來說都很完美。這世上本就沒有完美,所以,我也忍了。
沒完沒了的電話聲,讓我開始心浮氣躁,我有什麼理由要因爲別人承受這種噪音?
低下頭,地上還殘留着不久前澆在我頭上的武器的遺骸,五彩斑斕的顏色,同樣刺激我的眼睛。我移開目光,桌面上那束巨大的紅玫瑰,鮮豔欲滴,撐得我的眼睛一片血紅。
我討厭光明,討厭色彩。
我喜歡黑暗,喜歡寂靜。
又吵又亮又有顏色的地方,不適合我生存,我不能再呆在這裡了。
其實,外面也不適合我生存,雖然足夠陰暗,卻流動着洶涌春情,同樣能殺我於無形。
今天是情人節,別人的節日,我的末日。
情人節於我,就像滿月於狼人和吸血鬼,讓我抓狂並徹底暴露劣性。
滿目所見,都是影影綽綽的成雙成對;雙耳所聞,都是暗香浮動的竊竊私語;我惶惶然,如疾走在夜色中的魅,白天已被人氣侵蝕重創,急切尋找一塊沒有人氣的黑暗休憩。
然而,我找遍了整個校園,卻尋不到一寸靜土。我所棲身和隱藏的黑暗,在這個晚上,被傳說中的情侶徹底佔據,每每我欲靠近,那些暗潮洶涌的柔情蜜意,就鋒利地宰割我的神經與理智。我東躲西藏,成了走投無路的孤魂野鬼。
我想崩潰,想朝天長嘯,想撕裂這夜。
可,如果夜晚被撕裂了,黑暗何處容身?我又該飄落何處?
惱怒之中,我抓起地上的石頭,兇猛砸向幽暗中浮動的春情,妄想奪回自己的失地。
然而,在這個黑暗供不應求的晚上,飢渴的情侶們並沒有輕易放棄領地,回以我幾句“神經病”“哪個變態在搗亂”等後,繼續隱在黑暗中揮霍氾濫成災的春情。
於是,我轉戰下一處,希望能收回哪怕一寸的失地,然而,傳說中的情侶們的毅力超出我所想象,不管砸向他們的石塊如何有力堅硬,他們也絕對不會多花一分鐘的時間去追殺侵略者。他們的防守天衣無縫,我落荒而逃。
一次次地失敗,將我逼到了半明半暗的教學區,只有這裡,於這晚纔不被情侶們青睞。
我無處可去了,只能坐在教學樓前面的石椅上,等待時間流逝,等待萬籟俱寂。
至少,這裡沒有卿卿我我的所謂情侶,我痛恨看到甜甜蜜蜜的所謂愛情。
活於愛情者,必死於愛情,我就是經典教材,縱然有人知曉,也無人肯閱。年少輕狂的女孩,在被愛情所滅之前,永遠不會相信愛情會有末日,前車之鑑純屬偶然。
滿園春意,讓我這把愛情的骨灰顯得愈加過氣,隨時都有可能化爲風塵。
我恍恍惚惚地想,爲什麼人們都喜歡慶祝情人節?就我所知,情人節的來源是爲了紀念一段悲劇的愛情,如果兩個人能夠相愛相守,每天都是情人節。只有不能永恆和複製的東西,才需要紀念,比如出生,比如死亡。人們之所以熱衷慶祝情人節,是因爲心裡都明白,愛情遲早會消逝,雙方遲早會分手,所以才需要抓住每一個機會享受。
我這麼說,戀愛中的女人一定不認同,但夢醒了的女人,一定贊同。
即使四處竄逃,即使幹了一些壞事,我還是不能滿足,但是,我累了。
身累,心也累,我疲憊地看着冷清清的夜色,希望這個夜能快點結束。這種時候,我又開始懷疑我是不是真的愛過,我是不是真的幸福過,雖然我問過自己千百次,但心裡的痛苦告訴我,那是千真萬確的事。想這些,讓我很累,可我無法控制。
他,是不是也在夜色中享受那樣的美妙?是不是隻有我,獨自在夜色中被風化成石?
迷離的夜色中,出現一道雅緻的身影,剎那,我睜大眼睛,摒住呼吸,又出現幻覺了嗎?
哪怕只是幻覺,我還是忍不住多看幾眼,那是不以我的意志爲轉移的本能與習慣。
然而……我強壓下那種我不能面對的失望與失落,收回目光,繼續淡漠地看着夜色。
人影近了,走到我旁邊。正常情況下,我應該立刻走人,不給自己與別人接觸的機會,也不給別人接觸我的機會,但現在,我確實累了,沒有力氣動彈。
沒想到,這個不速之客居然得寸進尺,說話了:“叢琳,你好!我是剛纔惹你討厭的頃城,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你,我可以在這裡坐下嗎?”
不可以,很不可以,請馬上滾開--我連說這句話的力氣都沒有。
他等了一會,見我沒拒絕,就在我對面坐了下來,還把手裡的東西放在石桌上。
隨便他吧,這個人只不過是路上的一顆小石子或路邊的一片落葉,我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