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舉案齊眉
沒有華麗的辭藻,沒有什麼海誓山盟,更沒有幾多甜言蜜語……我和景琳就這麼的走在一起,過起柴米油鹽的日子!
看似在尋常不過的結合卻又是那麼的不尋常,命中註定也難以形容,其中的美妙跟浪漫吧!
遙想當年,第一次見到景琳的時候,看她第一眼的時候,我腦海中便閃過一個念頭,這個女孩會不會是未來的媳婦呢?
到今天看來,我和景琳結成伉儷,真得就是命中註定,雖然,這幾個字,稍顯得蒼白無力,但也實在找不出更好的詞語來形容了!也就只好用這幾個詞語。
第一次相見那日,我有幸送佳人回家,時值夜前,我倆翻山越嶺,卻不幸在遇狼嶺上遭遇餓狼!餓狼受驚,召喚狼羣,在狼羣下山之前,我拼命擋住餓狼掩護景琳下山,否則,狼羣到達之後,我們兩個都會葬身狼腹!
萬分危急之時,最好的選擇就是,我擋住,先前遭遇的兩隻餓狼,讓景琳快速的下山,結局是景琳活下命來,我在狼羣到達之時,我只身葬身狼腹!
當時,沒有考慮太多,只覺得這是最好的辦法了,我是個男人,我不能丟下一個弱女子,自己一個人逃命跑了!
我當時告訴景琳說,‘我們兩個人之中,只有一個人能活下來,而我希望,那個活下來的人是你!’
我拼命地把景琳往山下推,可她執意不走,她說,是她執意要走遇狼嶺的,是她造成這樣的局面,她不能丟下我一個人待在這嶺上被一羣惡狼吞噬!
她堅貞不屈的選擇留下陪我,等我再次推她下山的時候,已經沒有了機會,因爲,狼羣已經蜂擁而至!
狼羣非常迅速的把我倆團團包圍,而我,再次選擇把景琳護在身下,如果我倆一定會被狼羣吃掉,那麼,就讓狼羣吃掉我吧!
當時,被我護在身下的景琳,在最絕望的時候,給我說了一句訣別的話,她說:
“如果,還有來生,來生,我一定嫁給你!”
我瞧着兇殘的狼羣,對她說:“來生太遲,如果,我們還能活下來,我這輩子非你不娶!”
千鈞一髮,就在狼羣對我倆發起攻擊的時候,身爲看山人護林員的恩人出現,他扛着土製又威力巨大的獵槍,把狼羣打得落花流水,倉皇而逃!
恩人,虎口拔牙,在狼羣的包圍圈裡把我和景琳救了下來,也許,真的是,我倆命不該絕吧,一把獵槍卻能幹翻整個狼羣,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到現在,我感覺來,那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但,它卻那麼真實的發生了,但唯一遺憾的是,恩人,救下我倆之後,便下落不明!村裡的老人也說,秋山之上根本就沒有什麼護林員跟看山人,恩人是誰,就、至今都是一個迷!好在,我後背上留下的黑砂給了那段恩情最好的銘記!
黑紗是土製彈藥裡最好的原料,當年恩人在打跑狼羣的時候救下我命的時候,也傷及到我,但能活下命來,已是最好的恩賜了!
當然,最讓人欣慰的事情,就是,我和景琳實現了當初在絕境中的諾言!景琳,說,活下來,她嫁我,我說,活下來,我娶她!
我們做到了,我們實現了誓言,我終於把我用命救下來的女人娶回家!這又是上天對我最好的恩賜!
現在,我和景琳居住在秋山湖畔的新宅裡面,它是一棟別出心裁的中式二層小樓!依山傍湖的,真是美哉!
記得,那年的冬天過得特別的快,彷彿眨眼之間,便由冬轉春,即將上演着一幕草長鶯飛梨花黃的極致景象!
白天的時候,景琳就去鎮醫院上班,傍晚歸來,偶爾值夜班,我就去陪着她,而我呢,只要是白天,只要不出活的時候,我便在新宅的籬笆院裡,挖坑種樹!
我特別用心的,遠走他鄉,買來幾株觀賞櫻花,種在院裡,梨樹,桃樹,葡萄樹,那就更不用說了,院裡院外,都快種滿了!
進入三月中旬之後,櫻花盛開,梨花相映,桃花爭紅……
清風一徐,櫻花瓣兒,便洋洋灑灑的飄落,至美至極,特別是站在櫻花樹叢間的景琳,那窈窕倩影,那人面桃花相映紅!彷彿置身人間仙境一般!
很多時候,我都稱謂景琳爲‘櫻花仙子,因爲,她出生在櫻桃之鄉,又正好是風華正茂的一代,所以,稱她爲櫻花仙子一點也不爲過!她就是這麼至真純美的女人!在這大山之間美得不可方物!
新宅,秋山,香山,秋山湖,我倆便常常的置身這湖景山色之間,徜徉在我倆心中的桃花源之中!
自從,我倆搬入秋山湖畔的新宅之後,秋山湖便成了我的自家湖!我買來大量的魚苗在裡面放生,一是,放生,功德一件,二是,觀賞,取悅景琳,三,也是門子營生,自己吃能吃多少,等到收漁期,魚肥的時候,打撈起來,就能賣錢……
在空閒的時候,我有用楊木打造了一艘小木船!只要是景琳不上班的時候,我們倆便乘着小木船在湖裡劃上幾圈!那愜意的場景,那佳人一笑的畫面,都彷彿達到了人生的極致!
愛一個人,就是這樣吧,我傾盡所有,爲我所能,只要,你能喜歡,我便能置換一個世界,只求換你開心一笑!
就這樣,我倆就這樣過着不羨鴛鴦不羨仙的生活,但是生活中那種美妙依然,不可言喻!那種溢上心頭眉梢的幸福,真的不可名狀!
自從我倆領證生活在一起之後,我倆根本不需要磨合,在一起非常的自然,景琳她不會洗衣,不會做飯,但,這些事情,我全包了!洗衣做飯,樂此不疲!
我覺得應該拋棄家庭婦男這一詞彙,因爲,細想,能爲自己心愛的女人,洗衣做飯,其實,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此言非虛!我就是這麼經歷的。
愛一個人,她的全部就是我的全部,她的一切便是我的一切,她想做什麼,我絕對的順從,她有什麼命令,我絕對的服從!
愛一個人,就是讓她感覺踏實,讓她有安全感,每天臉上都掛着開心的笑容,這點,我想我都一一做到了!
我們倆從沒有因爲生活瑣事而吵架過,因爲,兩個人能相濡以沫的在一起,已經是上天最大的恩賜跟最幸福的事情!
每天看彼此一眼,都是大大的滿足,此生相愛相知,實屬最難得的事情,我倆一直倍感珍惜,對於感情,我倆更是小心翼翼的呵護!
我感覺天底下,沒有比我更愛景琳的人了吧,以前,也有人想給我一決高下,想瞧瞧,誰比誰更愛景琳!我的挑戰者可謂無數,其中,不乏富商大賈,但是,他們都在我面前失敗鎩羽而歸!
因爲,我始終堅信這麼一句話,說,沒有感情基礎的兩個人不一定會分手,但,他們從不知道愛情是個什麼東西,他們也從不羨慕嚮往愛情,那麼,兩個人就是簡單的生活在一起,沒有色彩,沒有斑斕,平淡如水!
有感情基礎的,又有一些難以複製的經歷的男女,走在一起,那感情一定是牢固到難以附加!
我和景林就屬於後者,從一開始相見,到現在結成伉儷,都是那麼的順其自然,是那麼的讓人感覺不可思議!
日子日復一日,我倆總是能找到幸福的閃光點,以至於,我倆慢慢的成長,爲彼此付出,爲彼此改變!
景林開始學着做飯燒菜,即便火候拿捏不準,味道很差,但依舊是最美的晚餐,景林最大的空閒時間,就是下班回家之後,也就是這個時間,她試着做學晚飯!
我對她也沒太大的要求,不管味道如何,只要讓我填飽肚子就好!真的再無他求,只因,景林喜歡,她怎麼做都行!
時間一去幾月,在我的努力下,景琳懷孕了,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景琳懷了我的寶寶,我倆都知道瞞是瞞不住了!
我倆便決定奉子完婚,告知雙方父母之後,我們開始着手置辦婚禮!日子就定在五一前後!景琳的月份不是很大,還能經得起婚禮的考驗,也不至於傷了身體!
這次,我終於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做了爸爸了,名字,我都給想好了,是個女孩的名字,邵景辰,取我倆的姓,良辰美景的辰,豈不妙哉,
爲什麼要取個女孩的名字呢?因爲,我覺得我跟景琳的第一個孩子,一定是個女孩!後來證明,的確是個女孩,唯一遺憾的是,她並沒有遺傳她媽媽景琳的美貌,而是幾乎百分百的隨我,是個可愛型的萌女孩……
自從景琳懷孕之後,我便幫她向醫院裡打好報告,讓景琳安心在家養胎,掙不了幾個錢不說,在累着身體!
景琳倒是欣然接受,爲了我們第一個孩子,她甚至毅然決定辭掉鎮醫院的工作,她說,孩子小,她要一直陪她長大,所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