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路遇山大王
山中無甲子寒盡不知年。
當初雷霆和菲兒進入的山上,此刻正有一男一女閒庭信步般的穿梭于山林之間。兩個人看似不經意般的行走,實際上速度卻快得驚人。兩個人的附近三隻色彩斑斕的大狗一樣的動物,不時的隱現於他們的左右,仔細看時卻發現原來是三隻半大的花豹。
三支花豹是幾個月前,雷霆在打獵的時候無意中發現的。當時他剛剛打死一隻外出覓食的母豹,在不遠處的一處石縫中發現了這三隻剛剛斷奶不久的小豹子。一時間心有不忍,便把他們抱了回去。菲兒見到後非常的喜愛,正好又每日裡無所事事,從此便將它們當成寵物狗一般的養着。
此時距離他們當初逃進深山,已經有三年的光景。當初服用了丹藥以後,一直都在消化吸收着其中的藥力。實際上半年以後藥理便已經被他們吸收了大半,但是兩個人實在是沒有什麼好的去處,反倒是在這深山密林之中,不用爲吃喝發愁,於是兩個人便繼續的留在山中,直到藥力完全的身體消化吸收以後再說。
現在的兩個人已經完全的把藥力吸收,實在沒有什麼再繼續留下去的必要,所以這才決定下山。和當初剛剛逃進山裡的時候完全不同了,經過三年多的時間,雷霆已經從一個瘦小枯乾的少年,變成了一名身高六尺(一米八左右),外表俊朗的青年人,身上的肌肉雖說算不上異常的發達,但也是非常的有型,最主要的是肌肉間蘊藏着巨大的能量。而菲兒此時的身高也超過五尺五,秀麗、淡雅的容貌令人忍不住想去親近。
經過無數次的開啓乾坤袋,雷霆終於從中找到了兩身適合兩個人穿的衣服。經過三年的苦苦修煉,他的精神力已經可以支持他將乾坤袋打開約三秒鐘的時間,但是卻依然不足以支持他,去探查袋中都有什麼可以用得上的物品。
不過經過這幾年的無數次開啓,也並非是沒有任何的收穫,至少他從中找出了兩樣兵器來,一柄超過八十斤的大斧和一把飛劍。如果換做以前的他,肯定不會對這兩把武器假以顏色。那柄大斧是他在一次遊歷歐洲的時候,從一個不知名的黑暗教廷分支機構中得來的。當時他正陪着自己的情侶,在暢遊歐洲大陸。一天夜裡神遊的時候,神識不經意間進入到一間黑暗教廷之內,當時他們正在進行什麼祭祀活動,祭臺之上便供奉着這柄外觀上看上去非常拉風的雙刃戰斧,他一時好奇便潛入進去將其盜走,後來發現並沒有什麼奇特之處,也就將它束之高閣,扔進了乾坤袋中。在一次開啓的時候,無意中將它拿了出來。之前他正在爲沒有一把趁手的兵器而發愁,見到它的重量還算合適,便把它作爲了臨時的兵器。
至於那把飛劍,只不過是一把初級的法器,並沒有什麼奇特之處,以菲兒現在的能力還無法將它收服,不過把它作爲一種普通的兵器,倒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把劍本身就帶有金屬性,也就是自身帶有“銳利”屬性,比起普通的兵器來要鋒利的多,吹毛斷刃倒是不在話下。最主要的是這把劍的外形,非常適合菲兒這樣的女孩子使用,於是便成爲了菲兒的防身武器。
說起來現在的兩個人,即便是站在那裡不動,一般的人要想用刀槍傷害到他們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以雷霆的個性,不去欺負別人就已經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了,又怎麼會讓人去砍他。再說,他們兩個人的身體不怕刀槍,並不意味着他們身上的衣服也不怕。雖說兩個人也算得上是衣着鮮亮,卻是不折不扣的身無分文,一旦身上衣服有了破損,他們可沒有錢去更換新的衣服。
他們並沒有按照當初進山的方向出山,那樣的話即便是出了山,附近幾十裡內也是荒無人煙。所以他們一路向西走,當初他們進山之前,就是想去西北幾十裡外的一座州城的,就他們現在的方向來看,出了山很快便可以到達州城。
就在兩個人一邊趕路一邊聊天之時,正在他們周圍撒歡的一隻小豹子,突然間發出一聲悲鳴。雷霆趕緊順着聲音看過去,只見花豹中的老三“淘氣”,背部被一支利箭穿透,此刻正趴在地上悲鳴。飛身趕過去的的同時,高聲喊道:“手下留情,這幾隻豹子有主人的!”
誰知就在他將將趕到淘氣身邊之時,又是一支利箭飛了過來,目標直指淘氣的右眼。雷霆不由得怒火大盛,伸手抓住飛來利箭的同時,對着菲兒說道:“右邊二十步外,殺無赦!”
菲兒應了一聲,抽出腰間長劍向着右邊撲了過去。
而雷霆的話音剛落,又是三支利箭飛來,這一次目標直指雷霆本人。只見他雙手一揮,三支利箭便到了他的手中,緊接着甩手向着利箭射來的方向扔了回去。
三聲慘叫過後,一個粗獷的聲音從右面傳來:“大膽的狗才!青石寨的人你們也敢殺,莫非是活得不耐煩了嗎?!”
雷霆根本就不去理會對方的話,只是蹲下身去查看淘氣的傷勢。還好,利箭只是將背部的毛皮穿透,並沒有傷及筋骨。只需將利箭拔下,敷上些草藥養上幾天便可痊癒。打了個呼哨,讓另外兩隻花豹來到自己身邊後,便着手處理淘氣的傷口。三隻花豹的年齡尚小,都還不滿一歲,別看已經比一隻成年狗的塊頭還要大出許多,卻還沒有學會自己捕獵,遇到獵手連自保的本領都沒有,所以雷霆纔會將它們叫回到身邊,保護它們的安全。
就在雷霆仔細的爲老三淘氣處理傷口的時候,不遠處先後傳來了十餘聲慘叫。等到他在淘氣的背部輕輕地拍了拍,示意它可以起來了的時候,菲兒已經回到了他的身邊。柔聲說道:“一共十三個人,殺了其中的十二個,有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子逃跑了。”
雷霆知道她這是不忍心下手,站起身將她摟進懷中,說道:“跑就跑了吧。一個小孩子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說到這裡,話音一轉問道:“第一次殺人,害不害怕?”
“一羣落草爲寇的亂民,人人得而誅之!”菲兒咬牙切齒的說道。
雷霆不知道菲兒爲什麼會如此的恨這些人,也可能是因爲什麼他所不知道的原因吧。不過他也不想問爲什麼,怕會由此引起菲兒傷心地往事。輕輕地撫了撫菲兒的臉頰說道:“不怕就好。走,我們去看看能不能從他們的身上找到些有用的東西。”
林中的十幾具屍體從衣着上來看,還不算是太過寒酸。不過他們的身上連一枚銅錢也沒有搜到,這令雷霆有些失望。他們遺留在地上的兵器,也都是些個粗製濫造的刀劍,根本就讓他提不起興趣,倒是那個身穿着一件皮甲的傢伙的腰間,掛着一張做工還算精良的大弓,至少在賣相上要比雷霆自己動手做的那個要強出不少。拿在手中試了試,兩擔的硬弓將就着可以用了。再看看他腰間的箭壺,裡面只有二十四支箭,比起那些個小嘍囉們的箭做工要精細,淘氣身上的那一箭便出自他的手。
再看看他手中的那把鬼頭刀,做工也很粗糙,刀面之上有些不夠平滑,想必是鑄造這把刀的工匠的手藝不夠過硬,連最起碼的拋光都達不到要求,水平可見一斑。拿在手中掂了掂,只有二十斤左右,隨手又扔在了地上。雖說還缺少一把趁手的短兵器,但是分量也未免太輕了。至於那些小嘍囉手中的刀劍,就更加的不用去看了。
看來想要一把趁手的短兵器,從他們這裡是指望不上了。拍了拍手上並不存在的塵土,拉着菲兒繼續趕路。
往下山的方向走了小半個時辰,來到了一條山道之上。剛剛沿着山道向下走了不遠,就聽到身後遠遠地傳來熙熙攘攘的聲音。吩咐三隻花豹躲進一旁的樹叢之中,然後和菲兒兩個人站立於山道之上,等着對方的到來。
時間不長,一個彪形大漢在幾十名小嘍囉的簇擁之下,來到了雷霆的近前。先是仔細的上下打量了雷霆一遍,當見到他後背之上揹着的雙刃戰斧之時,眉頭不自覺地跳了一跳,拱手施禮道:“這位小哥兒有禮了。”
雷霆換了一禮,不過並未開口說話。
“敢問這位小哥兒尊姓大名,因何來到這山中?”
“在下雷霆。之前因躲避戰亂,這才躲入山中,現在正打算前往會州投奔親友。不知閣下叫住在下有何賜教?”
“賜教不敢當。只不過兩位剛剛是否在山上殺過人?”
雷霆聽後眉毛一豎,道:“是又怎麼樣?”
那大漢神情一整,說道:“誠然,戰亂之年人命賤如草芥,根本就不值錢,但是二位剛纔所殺之人,是我青石寨的人。我這個做寨主的,如果就這麼放你們走了,只怕是今後在手下人面前威信全無了。所以,在下在此想領教領教二位的高招。請吧!”說完之後,那大漢接過了手下人遞過來的馬槊,擺開了架勢,等待着雷霆的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