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這是一份幫死人忙以及送人去死的工作。幹這一行的第一點要求就是絕不能放過一點線索,細節往往最爲關鍵,第二點便是“善不從警”,因爲作惡的人遠比躺在正義光輝之下曬太陽的你更加險惡,你若是不去用更險惡的心理去揣度他們,那麼在繁雜線索的指引下,只會和真兇越離越遠。』
盧易就是一名優秀的刑警,雖然他自認爲不是一個好人,否則也不會殺妻屠女。當然,這都是他話,今晚盧易接手了一個最不像兇殺案的案子,死者被瘋狗給撕咬的不像樣子。
警笛響徹了整個公園,安陽郊區的公園向來以大著稱,林子深得很,若是路燈不夠給力,進去了就兩眼一抹黑。
“怎麼樣,看出什麼端倪了沒?”盧易披着外套,時值十月中旬,秋風瑟瑟,在這樹林深處他自顧自地燒起了火,吞雲吐霧。
張明作爲盧易的助手也有不少年頭,曉得盧易的怪脾氣,便只挑重點跟他說:“死者的屍骸被這條瘋狗給吞了三分之一,面目全非,周邊的碎肉大部分都是死者的;雖然屍體破壞的較爲嚴重,但所幸的是,他的家人已經認過,是一個名叫朱川的四十多歲男人,在金融街工作。”
盧易朝着屍體那兒瞅了幾眼,發現實在太過不堪入目,便收回了視線,轉而問道:“家人?誰來了?”
張明指着另一邊,被幾個刑警圍住的、約莫三十八九的、衣着光鮮的男人。
“他是死者的弟弟,朱程。”
“親的?”
“應該是,不過老大你也知道,那個時候的戶籍……”
盧易點了點頭,示意張明不必再說。
“張明,貌似這次的案子……我們來得太晚了呢。”他的眉頭突然皺起,眼角閃過一絲火光——那是菸頭火芒的映射。
“確實,不過,當初第一個發現的人,也就是這旁邊的包子鋪老闆認爲這是一起意外傷害事件,死者是被瘋狗給咬死的,不牽扯謀殺。公安來的也算及時,若不是後來抓到的那個持刀的賊,我們也不會過來摻和這檔子事。”張明聳了聳肩。
“包子鋪?賣小吃的?”
“狗不理包子,推車買賣。”
盧易突然將眼睛斜過去,盯着死者手裡拎着的那袋名爲狗不理包子的小吃。沉思了一分多鐘後才罷休。
“走,我們去拜訪一下第一嫌疑人。順便讓法醫幫狗給解剖了……”
往往,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最有嫌疑,包子鋪老闆更是渾身上下處處透着詭異。
事發地點離包子鋪沒多遠,推車買賣很是靈活,轉移賣點十分方便。鑑於此,盧易先是用“去檢查一下軲轆的痕跡”爲理由支開了張明,隨後單刀直入地問老闆。
“你第一次看見被害人是什麼時候你還記得嗎?”
老闆無奈地笑了一下,“我這裡也沒個鐘錶,而且黑燈瞎火的誰知道啊……手機我也不可能在做買賣的時候老是打開來看時間吧?”
盧易環顧了一下四周,公園的路燈分佈比較稀疏,若是不在路燈底下做買賣,確實惱火。
“怎麼不去路燈底下?”
“我當時打算收攤了,誰知道最後一個顧客趕着來買。”老闆的表情很是無辜,非常適合去演戲。
當然,適合演戲這是盧易的想法,他很喜歡觀察嫌疑人的舉止神態,他在上警校的時候,最喜歡的課程便是犯罪心理學和變態心理學。
“能跟我說一下你是怎麼發現死者的嗎?我需要你儘可能地講詳細一些。”盧易在說這句話的時候,嘴角勾起了一個詭異的弧度。
“成。”
※※老闆的陳述※※
或許是入秋了,今天天晚的特別快,平日裡還能呆上個把鐘頭,一到今天就全沒戲了。路燈不知道爲什麼還沒亮,既然沒亮,黑布隆冬的誰願意在這“荒郊野嶺”的地方擺攤?於是我打算早點收攤回家。
半路上,突然迎面走來一位西裝革履的成熟男人,不過看不清相貌,只是覺得他說話的語調和語氣都有些不自然,彷彿是在剋制着什麼、忍受着什麼。
他要了我這裡所有的包子,我跟他說剩下的都差不多涼了,生意不做了。
他卻說不是自己吃小吃,而是要喂狗。
嘿,我這就樂呵了,拿狗不理包子去喂狗,這人是不是在演情景喜劇啊?
想歸想,做歸做。三籠包子全給他用塑料袋裝好,裝了兩層,怕喂的狗直接上來搶,到時候他架不住。
畢竟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他可別真以爲狗不理包子狗就不理了。
買賣結束,我這邊貨也清了,回家別提多爽快。但不知道怎麼的,我就是愛操心的命。總覺得那個男的精神有些不正常,想回頭瞅瞅。喲!這一回頭可把我嚇慘了。
回去的路上一個人影都沒有,恰好路燈全部亮了起來,就像是打開了一條通往陰間地府的通道一般,滲人的緊。
這恐嚇還接連不斷,剛起了雞皮疙瘩又被一聲犬吠給驚得汗毛倒豎……之後,也就是報警那檔子事了。
※※
盧易眯着眼睛,補問了他一句:“你平時呆到幾點?”
“大概七點左右吧,晚上七點左右。”老闆很是確定地點頭。
這時張明回來了,告訴盧易車軌的大致移動方向,和老闆說的分毫不差。
“但是這裡一到六點燈就亮了……”盧易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又去“拜訪”下一位——賊。
“老闆報警後,警察來了,你還是沒跑出去,就這麼一直呆在公園裡啊?我要是你,我早撒丫子跑路了!”盧易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望着他。
賊是一名二十來歲的小夥子,不知是在被捕的時候由於掙扎的原因還是其他,他的身上全是爛泥,髒兮兮的。
賊緊緊抿着嘴不說話,就這麼幹巴巴地瞪着盧易,似乎是在無聲地反抗着。
“對我用冷暴力是沒有用的,回到警局裡,有法子讓你開口!”盧易狠聲說。
“我不是賊,我是證人。”小夥子的眼神非常堅定。
“一千起案件中,至少有四百多起的罪犯是沒有來得及逃離抓捕的,而其中又有一百多起的罪犯很有想象力,說自己是死者託付的證人。你說……我該不該相信你呢?”盧易帶着笑意說。
“我不是賊,我是證人。”
他重複的這句話惹惱了張明,張明正想上去給他來一拳讓他清醒清醒,卻被盧易拉住了。
“別急,我們也有證據證明你有很大的嫌疑:第一,你在公安搜索的途中奪路而逃,行爲上很可疑;第二,你口袋裡裝有水果刀,刀上有血跡;第三,你拿走了屍體身上的貴重物品,比如錢包和手機。而那些幹警搜索的途中,恰巧你‘順’來的手機響了……”盧易喜歡把話說一半,留下的飛白往往會促使對方鑽入話裡設置的情景,變成被動的一方。
小夥子舔了舔上嘴脣,看他這個樣子是有話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