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撲買稅(下)

官,肯定是怕的。

但問題是,大庭長特麼也是官啊!

而現在管事的就是大庭長啊!

那些撲戶事先就想去找官府商量對策,但是官府根本不搭理他們,但如果他們將這些罪名全部承擔下來,那他們可能就完了呀!

但如果通過珥筆的辯護,來解決這個問題,那他們就可以依仗皇庭和司法,去避免遭到官府的報復。

兩害相權取其輕,他們也是被逼無奈,才選擇採納李敏的建議。

畢竟現在河中府也不是官府一家獨大,這麼做還是一線生機。

隨後一個個原告接連出庭,無一例外,全都是指責那些撲戶僱傭的潑皮無賴,濫收稅,濫用暴力,給他們造成很大的損失,情況都是相差無幾。

而李敏則是不厭其煩地將責任全部轉移到官府頭上,真的是一點情面都不給。

如此反覆,那院外的百姓,都已經噓得直喘氣、

但他們的情緒已經被李敏轉移到官府頭上,這官府纔是萬惡之源。

這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啊。

官府自己就那德行,在收稅過程中,也是想盡辦法盤剝百姓,反正各種手段是層出不窮,你說那些撲戶還能遵守依法收稅嗎?

根本不可能。

這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他們只會採取更加極端的手段。

非首腦地官員們現在也已經躺平,經過上回他們與鄉紳互扒底褲,對此也已經漸漸習慣,你們愛怎麼說怎麼說,我們該怎麼做還是怎麼做。

就是這麼簡單。

第一回大家還是有些要臉面,第二回就相對輕鬆自在多了。

關鍵,對方的控訴目標是官府,而不是針對某一個官員。

但如果從雙方的訴訟狀來說,其實這場官司與官府是毫無關係的,但這一番問下來,卻處處充斥着官府的身影,反正被告方几乎將所有責任全部推給官府。

你說我的當事人多收稅,問題是官府也是這麼收的,各種折算、支移,我不根據官府的來算,難道自創稅法嗎?

這要不找官員來問問,只怕這官司都審不下去。

但控辯雙方的珥筆,都不主動要求傳官員出來問話。

這範鎮雖然當珥筆不久,但他是當了幾十年的官,可是非常老練的,既然他告得是撲戶,他肯定就是盯着那些撲戶,到底官府並未對他的當事人造成直接的傷害,如果他傳官員上來問話,不但會節外生枝,會令整場官司都變得非常複雜,也會令他訴訟,變得雜亂無章,觀衆都會納悶,伱到底在告誰?

同時還會讓人猜忌他的意圖,是不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但他對於李敏他們將責任轉移給官府,也從不提出任何質疑,不管李敏怎麼轉移,因爲李敏只是轉移,並不進行反駁,這責任總是在那邊,雙方看似是針鋒相對,但其實是其樂融融。

而對於李敏而言,他們是有足夠的證據將責任推給官府,官府屁股上那一堆屎,誰還看不見麼,那麼不傳官員上來問話,對他其實是非常有利的,至少官府就沒有反駁的機會。

既然原告都不傳,那他就更加不會傳了。

張斐是非常清楚雙方的心思,但對於他而言,要不傳一名官員上來問問情況,他這判決就沒法判,於是他主動傳一名官員上庭來。

這官員名叫李思文,是一個監當官,這種監當官屬於財政最底層的事務官,多半還都是差遣官。

根據宋朝的制度而言,這種差遣官是有權力的官員,但是由於他們是屬最底層的,幹得全都是一些髒活累活,是比較低賤的,也就比吏好一點,這一般科舉出身官員,是不願意當這官,導致很多監當官都是從外面僱來,或者是將吏升上來,這裡面也是魚龍混雜,

但他們也是掌管事務最多的官員,這州縣內所有稅收、庫藏、雜作、專賣全都是他們在管。

他們也就構成了北宋最爲龐大的財、稅官僚隊伍。

而這李思文,就是專管撲買場的監當官。

“本庭長今日傳李監務出庭,主要是瞭解清楚,官府這個撲買稅制度。”

張斐是非常認真地問問道:“李監務可否說說,爲什麼官府會將一些墟市的商稅,甚至一些鄉村兩稅拿出來撲買?”

李思文回答道:“這因爲是那些地方都非常偏遠,官府暫無人力,在當地建立監務來徵稅,就只能採取這種方式來進行徵稅,而且對付官府而言,這是既省錢,又省力,一舉兩得的辦法。”

張斐又問道:“那麼官府是採取通過怎樣撲買方式,將這些稅賣出去?”

李思文回答道:“我們監務是採取實封投狀法,也就是撲戶將自己的價錢寫於狀內,然後封口上交,以價高者得。”

張斐稍稍點頭,繼續問道:“在競價之前,官府是否會給出一個底價?”

李思文點點頭道:“一般是會的。”

張斐問道:“那不知官府是如何計算這底價的,就比如說這撲買稅。”

李思文突然謹慎地瞧了眼張斐,思忖一會兒,纔回答道:“官府是根據當地往年的稅收,以及當地的戶口數、田畝稅來進行評估,最終給出一個底價。”

張斐稍稍點頭,道:“本庭長假設某墟市往後的稅收在一百貫,那麼一般官府又會給出多少的底價?”

這個問題一出,四小金剛、許芷倩、蘇轍他們的目光全都集中在李思文身上。

李思文又認真思索一會兒,“這是不一定的,大概是在八十貫到一百貫之間。”

一些官員聞言,當即面露鬱悶之色。

張斐道:“也就是說,對於撲戶而言,其中利潤是在0到二十貫之間?”

“話也不能這麼說。”

李思文搖搖頭道:“因爲被官府撲買的商稅,一般對於官府而言,都是很難去收的,故此往年收上來的稅,也並不是足額的稅。

此外,承買下來的撲戶,且是可以分期支付的,而且他們連續承買某一墟市的商稅,官府往往在第二年還都會給予他們優惠,適當降低價錢,他們都是有利可圖的。”

那四小金剛聽罷,不禁眼神交流了一番,好似都在說,這人是高手啊!

其實他們這些監當官,遠比韋應方他們要難應付的多,因爲他們是身經百戰,天天就處理各種麻煩事,是能夠從容不迫的應對各種情況。

韋應方他們就只是看着狠,但要從他們嘴裡找到破綻,是相對容易許多。

張斐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個陷阱,如果說稅是一百貫,你又以一百貫的價錢撲買,那麼商人要賺錢,這中間就必須要產生額外的利潤,那麼必然也是百姓來承擔。

但他回答非常好,這一百貫不一定是足額稅,因爲這些撲買稅,都是非常難收,要是好收的話,官府也不會拿出來撲買。

既然官府收到不是足額稅,那你要收到足額的稅,撲戶就是有得賺。

但這是不確定的。

張斐又問道:“適才李監務說到如果連續兩年承買,那麼官府會給予優惠。關於這連續承買,是否有強制性?”

“一般來說是不具有強制性。”

李思文道:“但是承買者若不想繼續承買,必須每年的十月遞交申請,官府纔有準備去將此稅拿去繼續撲買,如果逾期的話,官府也會給予通融,只要有人願意接手,還是可以轉讓的,但是沒有人願意接手的話,官府會要求原承買者,繼續承買一年。”

李敏聽罷,不禁向助手問道:“是這麼回事嗎?”

那助手立刻道:“是有這個規定,但是你要去申請的話,又要經過重重審查,官府可能會派人跟你交涉,也有可能不搭理你,這拖着拖着你就逾期了,這官字兩個口,咱們怎麼說得過他們。”

這北宋的官員,都是懂法的,因爲必修課,他們不會明目張膽的去違法,他們會懂得去規避律法,設置於設計一些規則,去盤剝百姓和富戶。

規定是十月申請,但問題是你的申請要達到監當官這裡,才能算數,其實就是給官府一個機會,逼着撲戶繼續承買,如果沒有傻缺接盤的話。

而張斐對此也表示疑惑,問道:“不知這申請期限是基於何理由?”

李思文道:“關於撲買稅的坊場多半都是放在每年的十一月進行,故此撲戶最晚十月必須遞交申請,我們才能將此稅又放在十一月進行撲買。一旦過了十一月,十二月大家就準備過年,只能拖到明年,但到那時候,是很難立刻找到承買者的。”

“原來是這麼回事。”張斐點點頭,又繼續問道:“那不知官府可有規定,他們最多能夠收多少稅錢上來?”

“沒有。”

李思文道:“撲買稅主要集中在墟市的商稅,但是商稅是不定的,我們沒法去規定,雖然其中也有少數的農稅,但這農稅也是不定的,比如說在天災之下,朝廷會給予適當的減免,亦或者朝廷會突然赦免一些人的稅,這都是沒法規定具體數額。

但是每個人都必須守法,我們已經在契約中寫明多少戶,亦或者哪個墟市的稅,這個稅自然就要遵從稅法,這一點應該是不需要寫到契約中去的。”

張斐又問道:“那如果撲戶少收上來稅,官府會給予補助,亦或者支持嗎?”

李思文搖搖頭道:“不會。民間撲買也都不會這麼做。”

張斐點點頭,又繼續問道:“那如果撲戶在收稅過程中,存有暴力繳稅的行爲,官府又會怎麼處理?”

李思文立刻道:“這不歸我們管,我們就只管撲買場。”

這回答的真是滴水不漏。

最後直接一腳,將皮球踢給了縣衙。

張斐只能又傳縣尉劉大興上庭作證,縣尉就是專管治安方面的事,相當於現在的皇家警察。

劉大興道:“確實有百姓上門告狀,如果證據確鑿,我們也會給予處罰的,但往往都是百姓先抗拒交稅,雙方纔發生衝突,而我們又不清楚監務那邊與撲戶是如何簽訂契約的,所以很多事,我們也不好管。其實他們稅監具備處理這類事務的權力,一般發生在墟市的稅務糾紛,也都是他們在處理,我們縣衙主要是管賊盜方面。”

剛剛下去的李思文,直接站起身來道:“我們是有處理這類事務的權力,但前提是這墟市還是歸我們管,撲買出去的墟市,又不歸我們管,我在那裡一個人都沒有,怎麼去管,這理應由縣衙來處理,到底那些墟市都是屬於縣衙的管轄範圍。”

劉大興當即就反駁道:“你們之間的契約,我們又不清楚,如果說違法就得抓,那多半都是百姓先抗拒交稅,那我們是不是都得抓起來。”

雙方開始互踢皮球。

不得不說,在宋朝踢皮球,那是相當簡單,因爲權力過於分散,又有大量的重疊,一旦出事,很難去找到誰來負責。

其實監當官的權力不小,他都有權執行苔刑,懲罰那些不交稅的百姓。

但已經撲買出去的墟市,是不是屬於監當官的管轄範圍,這就還真不好說,到底他們監務在那裡是一個人都沒有,他們怎麼去管,百姓也都是找縣衙,也不會找他們啊。

但是不是屬於縣衙,其實也不好說,原本是屬於監務的,但是監務將這部分權力賣給商人,就縣衙而言,不管你們賣給誰,那都是屬於你們監務的,那你們就應該負責,而不應該由縣衙負責,關鍵縣衙也不清楚你們之間的契約是怎麼籤的。

他們這一番太極拳打出來,換得全場最大的噓聲,以及千萬道鄙視的目光。

在這衆目睽睽之下,你們還這麼玩,真的當我們傻麼?

你們不就是一夥的嗎?

但他們也不是玩給百姓看的,而是玩給皇庭看的,你皇庭不是講證據嗎?

行!

那我們就互相踢皮球,我們自己都不知道這該歸誰管,你會明白?

因爲他們不是被告,張斐也只是詢問一些專業性的問題。

這噓聲過後,雙方就正是進入到結案陳詞的環節。

範鎮先站起身來,道:“這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我朝,不管是商稅,還是農稅,可都是有着非常詳細的規定,而目前證據已經充分證明,被告並沒有根據稅法去收稅,他們向我的當事人,徵收了一倍,甚至於幾倍的稅。

而對方珥筆所言的計稅法,首先,他們是毫無憑據的,其次,那些人也並沒有向我的當事人解釋清楚,爲什麼要繳納這麼多稅,可百姓當然是有權詢問清楚,在沒有弄明白之前,百姓也是有權拒繳。

然而,對方卻是採取暴力的手段,或搶、或逼迫,甚至於輕薄我當事人的妻子,從而給我的當事人造成巨大的損失,在此我懇請皇庭判我方勝訴,並且懲罰被告賠償我當事人的一切損失,以及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經過這兩場官司,張斐大概也弄清楚範鎮的風格,攻擊性不強,而且問得也不多,但他總能抓住最關鍵的問題。

他們怎麼踢皮球,我不管,也與我無關,我只管我當事人的利益。

範鎮坐下之後,李敏便站起身來,道:“對方說得不錯,這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但是我的幾位當事人都是嚴格遵守了與官府的契約,以及官府所賦予我當事人的權力。

對方說我當事人多收稅,這都是毫無根據的,因爲在契約中,並沒有規定,我的當事人最多能夠收多少稅,同時在契約中的有很多條例,都是強調一點,撲戶是自負盈虧,這無不在鼓勵撲戶多收多得。

而關於這一點,方纔李監官的回答是可以給予充分的證明,當我的幾位當事人所收上來的稅遠低於撲買金時,官府是不會給予我當事人任何補助的,官府甚至都不准我當事人在契約到期時,拒絕繼續承買。

也就是說,多收少收,只能是各憑本事。至於對方指責的暴力手段,那更是斷章取義,事實已經證明,都是對方先拒絕交稅,我當事人的手下才會採取暴力手段。

要知道我當事人的權力,是來自於監務,而監務在面對拒繳稅收時,是可以處以苔刑,最多可達六十苔。

那麼我的當事人也應該具有這權力,但是我們當事人也並未有這麼做,他們只是使用武力拿走相應的稅收,這目的是稅,而不是要傷人。

這甚至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手段,方纔我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很多撲戶所僱傭的收稅人都被那些鄉民打傷,但官府也不會給予任何支持的。

如果有人指責這份撲買契約有問題,這我很難去反對,但不能指責我的幾位當事人有罪,因爲這是毫無道理的,我的幾位當事人是完全遵守與官府的契約。故此,我懇請大庭長判我的幾位當事人無罪。”

“多謝控辯雙方的陳述。”

張斐點點頭,又偏頭看向助審團,道:“八位助審員,你們可有結果?”

八人同時點點頭,是毫不猶豫。

張斐笑了笑,又道:“如果你們需要慎重思考的話,本庭長也可以給予你們一些時辰去思考。”

八位助審員齊齊搖頭,表示完全不需要。

“那好吧!”

張斐笑着點點頭,然後問道:“認爲該判定原告勝訴的,請舉手。”

八個助審員同時高舉起手來,恨不得都站起來。

這還用思考,必須是原告取勝啊!

對方的行爲是多麼的可惡。

“多謝幾位助審員的協助。”

張斐笑着點點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氣,突然向前面的四小金剛問道:“你們!”

話一出口,四個人恨不得將腦袋埋到文案裡面去。

“哇你們就這點出息。”

張斐氣得下面直接就踢了一腳,但四人不爲所動,埋頭不語。

這太難了一點,因爲問來問去,這責任好像全在官府,但問題官府又不是此案的當事人,他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判。

“真是沒出息!”

張斐搖搖頭,目光一掃,然後朗聲道:“就情理而言,本庭長也非常認同八位助審員的判定,但是就法理而言,本庭長暫時無法判定被告是否有罪。”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愣住了。

這還不足以判定被告有罪?

大庭長,你什麼情況?

張斐解釋道:“因爲在我朝律法中,是沒有禁止收稅人在面對對方拒繳稅收時,採取暴力手段,而根據之前證人的供詞來看,被告採取暴力的前提,全都是對方先拒絕繳稅。

那麼爭論點就在於,被告的要求百姓繳納的稅是否合法?如果是非法的,自然可以判定被告有罪,但如果是合法的,那他們就是無罪的。

而在官府與撲戶所簽訂的撲買契約中,並沒有詳細規定合法稅額。李監官給出的理由,是稅收時常有變動,而且依法收稅,是人人都該遵守的,這是一個常理,就沒有必要寫入契約中。

但是李監官沒有考慮到的是,依法收稅只約束收稅官吏的,而不是約束百姓的,百姓只需要遵守依法交稅。

撲戶是屬於百姓,不是官吏,所以他們是不需要遵守依法收稅的,他只需要遵守與官府的契約,這就好比官府若僱人收稅,那些人也只需要遵命,而不需要遵守依法收稅,上面要求收多少,他們就收多少,同時責任是由官府承擔,而官府在相關的撲買契約中,並沒有寫明具體的稅額和收稅原則、條例,這顯然是不應該的,這一點是將有利於被告的。

至於被告對收稅的舉證,認爲他們稅額計算法,都是採取官府的計稅法,這其實與原告無關,理應是被告與官府的糾紛。

故此本庭長對於此案的建議,原告若覺冤屈,應該去起訴官府,追討相應的賠償,而非是被告,因爲在稅法關係,就只存在於百姓與官府之間,官府在面對百姓時,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至於這責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則是屬於被告與官府之間的糾紛。

所以,單就目前的供詞來看,本庭長是無法判定被告有罪。

但是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就是這份契約是存在着諸多問題,其中責任、義務都未劃分明確,爲了避免更多的糾紛,本庭長決定,在此案未有審清楚之前,禁止官府再向任何人進行任何地區的稅收撲買,如果有簽訂數年撲賣稅的,從明年開始,也將全部暫停。”

聽到最後一段時,在場的官員是神色大變,有人甚至都直接站起身來,怒視着張斐。

如果皇庭只是根據證據,直接判官府有罪,他們心裡都還是有準備的,他們都知道這裡面的爛事,但是你直接禁止撲買稅,這對他們而言,可就是一種權力侵佔。

因爲撲買稅可是行政制度。

不過張斐倒是沒有注意到他們的舉止,而是向範鎮和李敏問道:“不知被告和原告對此判決可有異議?”

李敏和範鎮均表示沒有異議。

張斐又向蘇轍問道:“檢察院方面對此可有異議。”

蘇轍笑道:“檢察院方面沒有任何異議。”

張斐當即敲槌,“退庭。”

第709章 禍從口出(下)第二百零四章 珥筆俠侶第725章 迴旋鏢第799章 大庭長何故謀反?第677章 謀反案(五)第754章 痛打落水狗第二十五章 創業不易第五百八十二章 坐山觀虎鬥第一百九十七章 彼岸第310章 來了!來了!第五百一十七章 文武與法(二)第二百三十一章 都是當事人第三百九十章 開宗立派,左右護法第369章 絕佳機會第六百一十一章 無規矩不成方圓第767章 “義薄雲天”第四十七章 萬惡之源(下)第四百三十六章 稅戰(十)第八十五章 詔安第701章 潘多拉盒?第687章 樹欲靜而風不止第785章 啓動第311章 娛樂興邦第715章 時間在我們這邊第一百零八章 幸虧沒打(求訂閱)第四百零二章 都是你的錯第二百三十九章 作繭自縛第二百一十五章 比如士大夫沒卵用第一百五十一章 沒有想到吧!第五百七十七章 很矛盾...第一百四十五章 鼓聲震京城第四百一十一章 職業化第267章 言之有界第二百一十七章 猛男王安石第五百四十三章 法中取利(一)第八十一章 堂審(中)第五百八十七章 三法之爭(一)第697章 軟着陸(上)第六百一十一章 無規矩不成方圓第五百零七章 鹽鈔糾紛(上)第九十章 白礬樓(求追讀)第九十一章 撲賣大會(求追讀)第一百四十五章 鼓聲震京城第三十三章 路漫漫其修遠兮第一百五十五章 誰來都一樣第690章 煙霧瀰漫第315章 監督之道第四百七十九章 先燒一把小火第四百零二章 都是你的錯第七章 翻異別勘第334章 滲透第九十七章 叫多了就習慣了第六十五章 教頭與衙內第十六章 無懈可擊第四十八章 一抱還一抱第三十五章 初生牛犢不怕虎第二百二十三章 這是一場戰爭第五百七十六章 別無選擇第715章 時間在我們這邊第五百三十九章 放手去幹第648章 直面問題第716章 天道與人道第287章 公檢法誕生時第751章 內憂外喜第三百八十八章 大小法第289章 各位,那只是預熱第四百零三章 左右逢源第811章 十年磨一劍第五百三十一章 抱歉!吾乃締造者!第695章 聽證會(五)第二章 狂囚張三(下)第318章 醜聞遮天第一百一十章 平起平坐(三更!感謝“財叔寧”盟主)第692章 聽證會(二)第四百六十五章 法官的養成第二百三十一章 都是當事人第756章 攘外必先安內第346章 此法非法第360章 不能沒有張三第三十六章 不患寡而患不均第六百二十八章 身在曹營心在漢第695章 聽證會(五)第373章 火上澆油第792章 根本停不下來第290章 轉角遇到瓷第四百零四章 風起雲涌第九十二章 大鬧白礬樓第311章 娛樂興邦第778章 施以援手第四百五十一章 直接挑戰地獄難度?第293章 就問你慌不慌第309章 大哥,俗還是王道啊!第五百八十八章 三法之爭(二)第731章 一清二楚第四百四十一章 稅戰(十五)第三百零七章 救場第六百零八章 一物降一物第五百七十章 收穫的季節第787章 殺人不見血第751章 內憂外喜
第709章 禍從口出(下)第二百零四章 珥筆俠侶第725章 迴旋鏢第799章 大庭長何故謀反?第677章 謀反案(五)第754章 痛打落水狗第二十五章 創業不易第五百八十二章 坐山觀虎鬥第一百九十七章 彼岸第310章 來了!來了!第五百一十七章 文武與法(二)第二百三十一章 都是當事人第三百九十章 開宗立派,左右護法第369章 絕佳機會第六百一十一章 無規矩不成方圓第767章 “義薄雲天”第四十七章 萬惡之源(下)第四百三十六章 稅戰(十)第八十五章 詔安第701章 潘多拉盒?第687章 樹欲靜而風不止第785章 啓動第311章 娛樂興邦第715章 時間在我們這邊第一百零八章 幸虧沒打(求訂閱)第四百零二章 都是你的錯第二百三十九章 作繭自縛第二百一十五章 比如士大夫沒卵用第一百五十一章 沒有想到吧!第五百七十七章 很矛盾...第一百四十五章 鼓聲震京城第四百一十一章 職業化第267章 言之有界第二百一十七章 猛男王安石第五百四十三章 法中取利(一)第八十一章 堂審(中)第五百八十七章 三法之爭(一)第697章 軟着陸(上)第六百一十一章 無規矩不成方圓第五百零七章 鹽鈔糾紛(上)第九十章 白礬樓(求追讀)第九十一章 撲賣大會(求追讀)第一百四十五章 鼓聲震京城第三十三章 路漫漫其修遠兮第一百五十五章 誰來都一樣第690章 煙霧瀰漫第315章 監督之道第四百七十九章 先燒一把小火第四百零二章 都是你的錯第七章 翻異別勘第334章 滲透第九十七章 叫多了就習慣了第六十五章 教頭與衙內第十六章 無懈可擊第四十八章 一抱還一抱第三十五章 初生牛犢不怕虎第二百二十三章 這是一場戰爭第五百七十六章 別無選擇第715章 時間在我們這邊第五百三十九章 放手去幹第648章 直面問題第716章 天道與人道第287章 公檢法誕生時第751章 內憂外喜第三百八十八章 大小法第289章 各位,那只是預熱第四百零三章 左右逢源第811章 十年磨一劍第五百三十一章 抱歉!吾乃締造者!第695章 聽證會(五)第二章 狂囚張三(下)第318章 醜聞遮天第一百一十章 平起平坐(三更!感謝“財叔寧”盟主)第692章 聽證會(二)第四百六十五章 法官的養成第二百三十一章 都是當事人第756章 攘外必先安內第346章 此法非法第360章 不能沒有張三第三十六章 不患寡而患不均第六百二十八章 身在曹營心在漢第695章 聽證會(五)第373章 火上澆油第792章 根本停不下來第290章 轉角遇到瓷第四百零四章 風起雲涌第九十二章 大鬧白礬樓第311章 娛樂興邦第778章 施以援手第四百五十一章 直接挑戰地獄難度?第293章 就問你慌不慌第309章 大哥,俗還是王道啊!第五百八十八章 三法之爭(二)第731章 一清二楚第四百四十一章 稅戰(十五)第三百零七章 救場第六百零八章 一物降一物第五百七十章 收穫的季節第787章 殺人不見血第751章 內憂外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