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激動道:“我是你的女朋友,可你居然要我陪你那羣兄弟,你讓我以後怎麼見人?”
“你以爲,我開了口,你還能留在我身邊嗎?”
女孩子不敢置信,“楊方!我什麼都給你了!”
“什麼都給我了?說的好聽,你覺得你值多少錢?我楊方開句口,外面多的是女人排着隊讓我挑!況且,這兩個月,你從我身上拿得少嗎?”
盯着一臉受傷的女孩子,男孩眉眼發冷,“少在我面前裝模作樣!不聽話,就給我滾,反正我們已經銀貨兩訖。”
這麼傷自尊的說話,女孩子終於忍受不住,兩隻手捂着臉,哭着跑出去。
簡鍾晴愣愣地望着女孩子原本站的地方。
“你看什麼?你也有興趣做我女朋友嗎?”沙發角落傳來男孩懶洋洋的問話。
簡鍾晴無視他的問題,大無畏地報了三個數字,“117。”
“出場費?”這麼便宜?
簡鍾晴白眼,“我的工號,要投訴,找經理。”
那時候,簡鍾晴還沒有練出辨人無數過目不忘的好本領,以往接觸過的那麼多的客人,她都記不清,可就那一次,她記住了楊方的名字。
事實很奇妙。
楊方之前就一直在那家夜場混,她不知道他。
可一旦知道他之後,便從每個星期都能看見他,轉變成每天都能看見他,再到後來,只要她上班,就能看到他。
楊方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總點一大堆酒,然後指名道姓讓她送。
時間久了,別說一直盡力討好他的經理,就連楊方身邊那羣豬朋狗友,都看出點苗頭。
時間再久點,大家都在傳,117那妞是楊方的人。
然後,經理不讓她送酒了,然後,她跟芳芳姐學跳舞。
朋友都愛拿楊方跟她開玩笑,楊方每次就是跟着大家一起笑,從不辯駁半句。
楊方是什麼時候看上她的?
她不知道,楊方從未表態過。
只是兩人相處的時候,漸漸有些不一樣了。
真正令簡鍾晴有所察覺的是,有一次,不知道誰的慶生會,楊方很高興,他喝醉酒了,她很無奈地被大家故意留下來照顧他,他說着醉話,抓着她的手不放。
那晚,楊方說了很多很多醉話,顛覆了長久以來,簡鍾晴對他的印象。
再後來,在一次聚會裡,簡鍾晴很高調的逼着他跟她打了個賭。打賭的方式就是——兩個人誰都不要理誰,先主動說話的那一方是輸家。輸的人必須答應贏的人一件事情。
那麼多人起鬨,她信誓旦旦自己把楊方捏得死死的,有點恃寵生驕的樣子,被一個沒到手的女人騎在頭上,楊方在朋友面前抹不開面子,血氣方剛,自然沒深入去想,自然滿口答應下來,並紅着眼發誓他絕對不會輸!
剛開始的時候,還真的是就爭那一口氣,楊方堅持住了。
漸漸的,再矇在鼓裡的人,都該回過味來。
就算還沒能想明白,也該認清了現實。
那場所謂的打賭,不管結果怎樣,贏的人,都只會是簡鍾晴。